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3428
題名: 和諧論與衝突論在分析台灣教育選擇功能上的適用性
其他題名: Analysis of Educational Selection Function in Taiwan: An Application of Consensus and Conflict Theory
作者: 孫志麟
Sun, Chih-Lin
貢獻者: 教育系
日期: Jun-1995
上傳時間: 4-Nov-2016
摘要: 本研究旨在從教育社會學的觀點探討教育的選擇功能,分析高中畢業生升學與否以及升學途徑之差異,以瞭解升學發展與個人能力高低及背景差異的關聯性,並據以檢視和諧論與衝突論對解釋台灣高等教育選擇功能的適用性。本研究是以台灣省21個縣市144校八十學年度公私立高中畢業生為對象,有效樣本合計為40,518人。資料來源為教育廳出版的「台灣省公私立高級中學八十學年高中畢業生升學就業調查報告(第十九次)」。研究結果指出:(1)高能力的高中畢業生升學機會為85.34%,其中進入大學者占97.64%;相對之下,低能力者之升學機會僅為22.84%,且只有66.81%進入大學就讀。(2)男性高中畢業生的升學機會大於女性(64.97%>53.84%),二者約相差10個百分點。(3)公立高中畢業生之升學機會高於私立高中(60.85%>56.03%)。(4)在城鄉別及區域特性方面,鄉鎮地區升學的高中畢業生只有41.88%,遠低於城市地區的66.23%;而鄉鎮地區高中畢業生就讀大學之比率亦較城市地區為低。東部地區升學的高中畢業生不及五成,此一比率均較北、中、南三個地區為低(此三個地區都超過85%);至於就讀大學之比率,東部地區仍低於其他地區。顯示高中畢業生的升學發展會因個人能力及背景因素(性別、學校性質、城鄉別及地區特性等)的不同而有差異。從升學發展與個人能力的關係來看,台灣高等教育是以「能力」標準作為選擇人才的基本原則,此結果符合和諧論的主張;另從升學發展與背景因素的關係分析,台灣高等教育的選擇過程似乎仍受「背景」因素的影響而呈現不公平的現象,這是支持衝突論的論點。可見,台灣高等教育的選擇功能可以教育社會學上的功能論及衝突論,加以統合分析、批判。
關聯: 國立政治大學學報, 70 part 1,55-75
資料類型: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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