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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RFID之使用對於載貨證券存廢之影響:一個初探性分析
作者: 廖淑君
關鍵詞: 無線射頻辨識系統;載貨證券
RFID
日期: 2005
上傳時間: 29-九月-2017
摘要: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是一種利用無線電波傳送識別資料的技術,有關RFID的使用已引起相當廣泛的討論。本文試以RFID之使用對載貨證券可能產生的影響為主要議題,意即以RFID的使用是否能完全取代載貨證券為主要討論議題。載貨證券為一載明船舶名稱、託運人資料、託運貨物明細、裝載港及卸貨港、運費交付等事項,由運送人或船長收受貨物後,因託運人之要求,發予託運人為受領及運送貨物時所用,並得以表彰交付請求權的有價証券,主要具有證明運送契約存在的證據功能、證明運送人已收受貨物的收據功能、表彰貨物權利的功能、以及表示責任歸屬的功能。RFID具有很強的資料讀寫能力、資料記憶容量大、耐用性等優點,於貨物運送過程中,可以正確地表示貨物的位址,且附著於產品或包裝上的RFID標籤使得貨品本身即可表彰權利所有人為誰,不需使用任何書面文件證明貨物權利的歸屬,故RFID的使用有助於書面文件使用的減少。但是,以現有載貨證券所具有的功能為基準來看,RFID雖有證據、收據、表彰貨物權利、表示責任歸屬等功能,在下述問題未能解決前,RFID 之使用仍無法完全取代載貨證券,首先是如何證明領貨人即是RFID標籤中所稱之受貨人,其次,是如何為權利移轉,最後則為交付運送之際,受託運的貨物有瑕疵時的處理方式,因為除非RFID標籤連同貨品一同損壞,否則無法由RFID標籤得知物品有瑕疵。
關聯: TANET 2005 台灣網際網路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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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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