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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楊樹藩
dc.contributor.author王蕙芬
dc.creator王蕙芬
dc.date1982
dc.date.accessioned2018-10-05T09:08:37Z-
dc.date.available2018-10-05T09:08:37Z-
dc.date.issued2018-10-05T09:08:37Z-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0397-
dc.description碩士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
dc.description政治研究所
dc.description70
dc.description.abstract論文提要\n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台灣省縣市長身分、政治地位及縣市長候選人資格與卸職縣市長出路安排的適當方式,期能在學術研究及行政實務上提供一些參考。\n全文共分四章、十三節。第一章敘述理論架構——「組織結構」與「地位」的概念,並以問卷調查為輔助之資料蒐集,採用百分比及卡方分析(Chi- Square Analysis)之統計方法,來瞭解受試之縣市民及縣市長對應變數意見的分布情形、自變數與應變數間的關聯性。第二章敘述縣市長公職身分、權利義務、職權責任、新陳代謝、評價。第三章分述國父的見解、我國行憲前後縣市長候選人資格之取得方式及民選縣市長任期屆滿政府如何正確、有效地留用人才。第四章結論,比較英法美日地方行政首長地位與資格限制,並總結目前本省縣市長地位、候選人資格限制的方式。\n本論文所做問卷調查的結果,綜述如下:\n1.縣市長雖為地方自治團體執行首長,辦理地方自治,然多數縣市長認為自治權、人事權、財政權不足。\n2.一般縣市民認為縣市長的任期,以一任四年,至多二任最合理。惟農人、軍人及教育程度較低者則認為連選連任較合適。\n3.擔任縣市長的適當年齡,多數認為以三六〜四九歲壯年為宜,而本省歷屆縣市長平均年齡逐漸降低,本(九)屆縣市長平均年齡為四十五歲,符合多數民意。 \n4.一般縣市民認為擔任縣市長最重要的條件是廉正公道,其次有魄力敢擔當,再次是有行政經驗,而縣市長們則認為品德第一、才幹次之,這和選民意見相似,至於縣市長的學識,則均不被認為最必要。 \n5.一般縣市民認為縣市長的地位尚受尊重。惟值得注意的是教育程度愈高、經濟程度愈高、對政治愈不感興趣的縣市民對縣市長的評價愈低。\n6.縣市民對於目前縣市長候選人祇需檢覈學經歷的限制,尚感滿意。 \n7.縣市民一般認為政府不必為卸任縣市長安排出路,這與大多數民主國家的作法相符合。但若卸職縣市長有意繼續服公職,縣市民認為須先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台灣省縣市長的地位暨其應考試問題之研究\n目錄\n第壹章 緒論1\n第一節 研究動機1\n第二節 理論架構5\n壹、組織理論中組識結構5\n貳、角色理論中「地位」概念9\n第三節 研究方法15\n壹、調查的方法15\n貳、調查後統計方法17\n第貳章 台灣省縣市長的地位23\n第一節 「地位」的涵義23\n第二節 台灣省縣市長的身分地位30\n壹、民選縣市長的身分30\n貳、民選縣市長於公務員身分上的權利、義務、責任41\n第三節 台灣省縣市長的地方行政首長地位56\n壹、縣市政府組織與縣市長的關係57\n貳、縣市長的職權61\n叁、縣市長的政治責任80\n第四節 縣市長地位的新陳代謝87\n第五節 縣市長地位的評價104\n第叁章 縣市長應考試問題110\n第一節 縣市長候選人資格的取得110\n壹、國父的見解110\n貳、行憲前的縣市長考試辦法114\n叁、行憲後台灣省縣市長候選人資格檢覈辦法117\n第二節 民選縣市長卸任後出路的安排與考試問題139\n壹、台灣省歷屆民選縣市長卸任後出路安排139\n貳、卸任之縣市長出路安排途徑151\n第肆章 結論155\n第一節 目前縣市長地位的瞭解與建議155\n第二節 目前縣市長候選人資格檢覈辦法的瞭解與建議166\n參考書目177\n附錄\n圖表目錄\n表二—一 台灣省縣市長任期情形統計表89\n表二—二 縣市民分析指標與對縣市長任期意見關係簡表90\n表二—三 縣市民對縣市長任期意見百分比統計表92\n表二—四 縣市長本身對任期看法百分比統計表93\n表二—五 第一屆至第九屆縣市長相關資料統計表94\n表二—六 縣市民認為擔任縣市長最重要條件統計表99\n表二—七 縣市長認為擔任縣市長最重要條件統計表100\n表二—八 縣市民對縣市長適當年齡意見統計表101\n表二—九 歷屆台灣省縣市長的年齡統計表102\n表二—十 縣市民分析指標與認為縣市長是否受到尊重的關係簡表104\n表二—十一 縣市民對縣市長是否尊重意見統計表107\n表三—一 一般縣市民對縣市長候選人資格在學經歷規定滿意程度統計表133\n表三—二 縣市長對縣市長候選人資格在學經歷規定滿意程度統計表134\n表三—三 縣市民分析指標與政府安排卸任縣市長出路之意見關係簡表148\n表三—四 縣市民對卸任縣市長由政府安排其公職的條件意見統計表152\n表三—五 縣市長對政府安排其卸職後擔任公職的條件意見統計表152\n表四—一 第八屆、第九屆縣市長候選人、當選人學歷比較表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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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title台灣省縣市長的地位曁其應考試問題之研究
dc.typethesis
dc.relation.reference參考書目\n一、中文書籍\n(一)張金鑑 行政學典範,台北,中國行政學會,六十年。\n(二)張金鑑 中國現行人事行政制度,台北,商務印書館,五十七年五月。\n(三)張金鑑 人事行政學,台北,三民書局。六十八年十月。\n(四)張文汲 台灣地方自治法規釋論,台北,中國地方自治學會,四十四年三月。\n(五)張潤書 行政學,台北,三民書局,六十八年。\n(六)涂懷瑩 中國地方政府研究,作者自印,五十五年。\n(七)陳庚金 我國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之研究,台北,嘉新文化基金會六十一年五月。\n(八)陳鑑波 現行考銓制度,台北,三民書局,五十七年。\n(九)陳雪屏 考試檢覈問答,台北,正中書局,四十七年。\n(十)林紀東 中華民國憲法釋論,朝陽大學法律評論社,六十四年。\n(十一)林紀東 行政法新論,台北,三民書局,七十年八月。\n(十二)鍾泰德 中國地方行政,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五十五年。\n(十三)傅啟學 中國政府,台北,正中書局,四十五年。\n(十四)姜占魁 機關組織與管理,作者自印,六十年。\n(十五)王德馨 現代人事管理,台北,三民書局,五十二年。\n(十六)董翔飛 台灣省縣市政府組織之研究,台北,嘉新文化基金會,六十二年。\n(十七)管歐 地方自治新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六十五年。\n(十八)高應篤 比較地方自治與選舉制度,台北,台灣中華書局,六十九年。\n(十九)江繼五 台灣地方自治制度,台北,遠東圖書公司,六十一年。\n(二十)江繼五 台灣地方自治法規要義,台北,遠東圖書公司,五十年。\n(二十一)伯輿 自治監督權之研究與檢討,台北,商務印書館,六十三年。\n(二十二)項昌權 台灣地方議會與地方政府之權責與其相互關係之檢討,台北商務印書館,六十一年。\n(二十三)郎裕憲 台灣地方選舉,台北,政大公企中心。\n(二十四)鄒文海 台灣省地方選舉的研究,台北,環宇出版社,六十二年。\n(二十五)八十年代出版社 地方自治與選舉,台北,八十年代出版社,六十八年。\n(二十六)楊孝濚 傳播研究方法總論,台北,三民書局,六十七年。\n(二十七)楊孝濚 傳播統計學—傳播研究統計方法及程式計算機之應用,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六十三年。\n(二十八)楊樹藩 中國文官制度史,自行出版,六十五年。\n(二十九)陳天錫 考試院施政編年錄,上、中、下冊,台北,考試院編印,五十七年。\n(三十)陳天錫 戴季陶先生文存,一、二、三、四冊,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四十八年。\n(三十一)沈兼士 中國考試制度史,台北,商務印書館,六十四年。\n(三十二)侯暢 中國考銓制度,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六十二年。\n(三十三)台灣時報 政海浮沈錄—台灣省歷屆民選縣市長滄桑史,高雄,台灣時報社,六十六年。\n二、英文書籍\n1.Isaak, Alan. Scope and Methods of Political Science. The Dorsey Press, 1969.\n2.Biddle, B.J. and Thomas,E.J., ed. Role Theory: Concepts and Research.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1966.\n3.Bredemeier, H.C. and Stephenson, R. M., The Analysis of Social System. New York: Holt, 1962.\n4.Dressler, David and Willis, M. William Jr. Sociology: the study of human interaction. New York, 1973.\n5.Sills, L. David, ed.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Vol.15. The Macmillan Company & The Free Press, 1968.\n6.Linton, Ralph. The Study of Man. D. Appleton- Century Company, Inc., 1936.\n三、政府出版品\n(一)台灣選政,第三輯,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編印,六十九年。\n(二)六十九年台灣省財政統計年報,台灣省政府財政廳編印,七十年。\n(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的立法要點與選務行政,中央選舉委員會輯印,六十九年。\n(四)選舉之理論與實踐,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印,五十四年。\n四、中文論文(碩士或博士論文)\n(一)林啟明 台灣省縣市長權責之研究,政大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六十四年。\n(二)李惠明 台北市里長角色之研究,政大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六十六年。\n(三)李銘彬 台灣省民選縣市長懲戒案件之分析,政大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六十七年。\n(四)鄭鐙秋 我國現行考試制度之研究,政大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五十七年。\n五、書報雜誌\n(一)中國地方自治,第十三卷一期〜第三十二卷十期。\n(二)王承彬 論民選縣市長職等問題,地方自治半月刊,第八十七期。\n(三)王榮 民選縣市長應否為政務官問題之研究,中國人事行政月刊,第三卷,第一期。\n(四)吳仁全 論台灣省縣市長公職身分之歸屬,政治評論,第二十二卷,第三期。\n(五)陳玉燕 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劃分問題,中國人事行政月刊,第十一期。\n(六)張劍寒 地方政府之四種基本類型,憲政思潮,第十卷。\n(七)張劍寒 候選人資格放寬的涵意為何,青年戰士報,六十九年九月十二日。\n(八)民眾日報 縣市長施政總驗收,七十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六日,第六版。\n(九)民眾日報 縣市長職權應予提高,六十二年一月十六日。\n六、法規\n(一)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省政府60.7.8.府民二字第七○七一六號令修正公布。\n(二)台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規程準則,省政府67.9.21.府民一字第七九四八○號令修正公布。\n(三)台灣省各縣市議會組織規程,省政府66.3.3.府民二字第一六三五六號令修正公布。\n(四)台灣省各縣市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織規程,66.3.3.府民二字第一六三五六號令修正公布。\n(五)台灣省民選縣市長鄉鎮(區)長縣轄市長給卹辦法,台灣省政府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布。\n(六)台灣省民選縣市長鄉鎮(區)長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台灣省政府62.7.30.府民一字第七八二七九號函公布。\n(七)民選縣市長成績考核辦法,內政部65.4.2.台內民字第六七八九三一號函公布。\n(八)台灣省暨台北市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規則。\n(九)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9.5.14.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二六六○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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