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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3358
題名: | 先審後播的沈思與建議 | 作者: | 陸永強 | 貢獻者: | 新聞學研究 | 關鍵詞: | 先審後播;自律;淨化節目;電視評鑑制度;電視暴力 | 日期: | May-1983 | 上傳時間: | 14-May-2019 | 摘要: | 自馬星野先生以「讀報觀影罪言」為題演講後,各界反應熱烈,新聞局也從四月一日起開始實施電視評鑑制度,提出「先審後播」的檢查辦法,引來電視公司內部強烈的反對聲浪,討論其他國家的電視節目審查制度與自律效果,以及性與暴力是否為媒介內容所必需?就美國學界的研究指出,性與暴力是電視節目內容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呈現方式必需合宜,而今天社會大眾把對媒介不妥內容的抱怨集中在電視媒介,主要是因為電視直接進入每一個人的家庭中,成為大多數人最常接觸的媒介。而從公共政策或政策科學的觀點而言,「先審後播」以是短期而言最可行的辦法,由於電視自律或淨化節目難見其效,新聞局目前之措是是無可奈何之舉,但長期而言,仍不是最妥善的方案及政策。至於有言論提及先進國家沒有電視節目審查或預檢制度,筆者不能苟同此說法,以電視先進的美國而言,法規的規定及對違規者的懲罰比我國重得太多。雖然本文限於篇幅無法對有關理念詳細敘述,但先審後播只是權宜之計,長遠仍需要制定完整的政策,同時,我國學術研究成果所能提供的科學證據相當薄弱,無法成為政策制定的參考,應在未來對研究電視節目內容及相關的問題給予大力支持,才能讓國人對傳播問題有較深入的了解。 | 關聯: | 新聞學研究, 31, 127-136 | 資料類型: | article |
Appears in Collections: | 期刊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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