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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加拿大的廣播電視
作者: 李月華
貢獻者: 新聞學研究
關鍵詞: 中央集權;公共電視;加拿大廣播公司;加拿大廣播電視委員會;地方分權;廣播法規
日期: Apr-1984
上傳時間: 15-May-2019
摘要: 加拿大的廣播電視環境可從以下幾個角度來介紹。在人口與地理方面,由於移民的複雜人口與互相隔離的六大地理區,加拿大的廣播電視事業主要目標便在傳遞各地區、各種族人民的生活習慣。從中央與地方分權兩種政治結構來看,廣播電視的管轄權成為衝突來源之一,例如廣播電視至今應由省政府統轄或由聯邦管理仍未定案。在經濟制度以混合市場經濟模式為主的加拿大,聯邦政府則是立法要求傳播系統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應操在本國人手中,但外來的節目目前形成一股很大的競爭力量。在教育制度方面,加拿大是採省政府自行制定的策略,所以目前傳播學術的研究並未在加拿大的大學中獨立成為一個專門學科。最後,從產業角度來分析,電訊事業在加拿大是屬於政府管轄範圍內的。至於加拿大廣播電視的發展,本文則依時間序列整理了幾個演進過程中的重要年代,其中較為重要的機構則包含了一九三六年成立的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與一九六八年成立,負責頒發執照、管理並監督所有廣播體系營運的加拿大廣播電視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Commission ,簡稱CRTC)。當前加拿大電視的結構,在主管機關方面,負責管理全國廣播電視事業的聯邦機構有兩個,一個是傳播部(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一個則是國務院。在廣播電視的經營組織方面,則是採公商並行制度。加拿大主要的廣播電視法規則有廣播法案(the Broadcasting Act)和無線電廣播法(the Radio Act),其他有關的傳播法規則是分散在傳播部法、食品及藥物法,選舉法等當中。此外,作為加拿最具代表性的廣播電視公司-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本文也以此為例來分析加拿大的廣播電視事業組織型態。目前加拿大在傳播政策的最大爭議,仍是在於廣播電視事業應該由聯邦或各省政府分開管轄。
關聯: 新聞學研究, 33, 417-436
資料類型: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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