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37306
題名: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A Study on the Warranty against Defect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作者: 何一民
He, Yi-Min
貢獻者: 楊淑文
Yang, Shu-Wun
何一民
He, Yi-Min
關鍵詞: 工程驗收
工程保固
保固期
保固保證金
FIDIC契約條款
Employer’s Taking Over
Defects after Taking Over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
Defects Liability Security
FIDIC Contract Clauses
日期: 2021
上傳時間: 1-十月-2021
摘要: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n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n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In recent years, although high-tech industries such as semiconductor industries are the cor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growth momentum of the former industrial locomotive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en slowing down, however, the government is aware that the operation of forward-look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social housing and the needs of the old and dangerous renovation still depend o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so it has gradually taken many reform measures such as policy expansion of investment, assistance i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still relying on the demand for social housing and urban renewal. The most common issue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process, in addition to the contractor`s responsibility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on time, is the disputes arising from construction defects, which deserve the attention of owners and contractors. In fact, although there are civil law and engineering-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remedies for defects, they are not sufficient to respond to the changing disputes over defects in practice, therefore, this paper intends to focus on how to provide remedies when defects arise in construction.\nThe point in the life cycle of the project when the defect is discovered by the owner is divided into the contractor`s construction period, the owner`s acceptance procedure and the owner`s use stage. Which of the above three stages is the warranty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in bearing contractor in this paper? Why does the civil law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guaranteeing the defects of the workpiece and create a separate warranty system? What is the relevance of these two systems? How should they be precisely operated? These are the issues of concern in this paper. Because many concepts of the legal system of construction warranty in China have been inherited from the usual terms of the British and American construction contracts and have gradually developed into engineering practices, legal practitioners often misunderstand the legal relationship and misapply the law when they cannot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arranty system. In this regard,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basic structure and nature of the warranty system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warranty system again and to settle the doubts about the defects of the project.\nIn addition, what should the contractor do if the owner, through the hand of a formalized contract, designs a warranty clause that is not fair and reasonable in terms of risk allocation for construction defects? If there are any gaps in the warranty, how should the loopholes in the contract be filled? What is the role of the civil law warranty and FIDIC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contracts in this regard? How to precisely resolve the important disputes against defects in the engineering adjudication practice? This paper is also a research direction. In the following, this paper will sort out the above controversies and put forward its own opinions, hoping to outline a complete engineering defect remedy system and create a good engineering legal environment.
參考文獻: 壹、中文文獻 (按著者姓氏筆畫排序)\n一、專書\n1. 王澤鑑,債法原理,作者自版,三版,2012年3月。\n2. 王澤鑑,民法總則,作者自版,增訂新版,2020年9月。\n3. 王澤鑑,損害賠償,作者自版,三版,2018年8月。\n4. 王澤鑑,不當得利,作者自版,二版,2005年9月。\n5. 王千維,繼續性債之關係之基本理論,新學林出版,初版,2020年1月。\n6. 王伯儉,工程契約與法律實務,元照出版,三版,2020年2月。\n7. 王國武,政府採購契約之管理與爭議研析,新學林出版,初版,2020年4月。\n8. 尹章華、邱奕澄、倪文興,政府採購法實務與運用,文笙書局出版,初版,2006年3月。\n9. 史尚寬,債編各論(上冊),作者自版,三版,1967年10月。\n10. 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中),作者自版,初版,2002年10月。\n11. 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下),作者自版,初版,2003年7月。\n12. 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作者自版,二版,2014年2月。\n13. 李得璋、王伯儉、陳坤成,營建工程保險與保證之研究,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中心出版,初版,1987年8月。\n14. 巫啟后,統包概論,文笙書局出版,初版,2006年6月。\n15. 呂彥彬,工程契約履約擔保制度之研究,元照出版,初版,2010年3月。\n16. 邱闯,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初版,2002年3月。\n17. 林明鏘、郭斯傑,工程與法律十講,五南出版,三版,2018年3月。\n18. 林家祺,政府採購法,新學林出版,四版,2019年6月。\n19. 林家祺,政府採購法之開拓線,新學林出版,初版,2014年2月。\n20. 林誠二,債編各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中),瑞興圖書出版,三版,2015年6月。\n21. 林鴻明,政府採購法之實用權益,永然文化出版,五版,2003年4月。\n22. 吳志正,債編各論逐條釋義,元照出版,七版,2020年9月。\n23. 姚志明,公共工程之履約,作者自版,初版,2015年8月。\n24. 姚志明,工程法律基礎理論與判決研究-以營建工程為中心,作者自版,二版,2014年10月。\n25. 洪國欽、陳宗坤、曾俊智,情事變更原則與公共工程之理論與實務-兼論仲裁與判決之分析,作者自版,初版,2010年2月。\n26. 姜世明,民事證據法,新學林出版,初版,2021年3月。\n27.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冊,作者自版,訂正版,2014年9月。\n28. 唐國盛,政府採購法律應用篇,永然文化出版,五版,2003年4月。\n29. 陳自強,無因債權契約論,學林文化出版,初版,1998年9月。\n30.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元照出版,四版,2018年9月。\n31. 陳自強,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元照出版,二版,2020年9月。\n32. 陳自強,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元照出版,初版,2012年12月。\n33. 陳自強,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作者自版,頁323,2013年12月。\n34. 陳聰富,民法總則,元照出版,二版,2016年2月。\n35. 陳繼堯,工程保險理論與實務,智勝文化出版,初版,2002年1月。\n36. 陳錦芳、陳高星、劉時宇、邱煌傑,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契約-工程採購篇,元照出版,初版,2020年10月。\n37. 黃立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上),元照出版,初版,2004年10月。\n38. 黃立,民法債編總論,作者自版,二版,1999年10月。\n39. 黃立,民法總則,元照出版,四版,2005年9月。\n40. 黃茂榮,債法各論(第一冊),作者自版,初版,2003年8月。\n41. 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二冊),作者自版,初版,2002年9月。\n42. 黃宗文,公共工程履約管理100問,元照出版,初版,2018年7月。\n43. 张水波、何伯森,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二版,2019年12月。\n44. 許士宦,民事訴訟法(下),新學林出版,增訂一版,2019年9月。\n45. 葉錦鴻,民法系列-承攬,三民書局出版,初版,2007年11月。\n46. 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出版,三版,1989年10月。\n47. 楊淑文,保證契約與擔保給付精選判決評析,元照出版,初版,2018年1月。\n48.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三民書局,初版,2016年8月。\n49. 廖義男,公平交易法之釋論與實務:第一冊:立法目的、事業、罰則,作者自版,初版,1994年2月。\n50. 鄭玉波,民法債編各論(上),作者自版,十七版,1997年8月。\n51. 潘秀菊,政府採購法,新學林出版,二版,2012年8月。\n52. 蔡守智,營繕工程之行政管理:契約與規範,詹氏書局出版,四版,2002年9月。\n53.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中),作者自版,初版,2020年5月。\n54. 劉春堂,民法債編通則(一)契約法總論,作者自版,增修版,2011年12月。\n55. 謝哲勝、李金松,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兼論政府採購法,翰蘆出版,四版,2018年9月。\n56.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新學林出版,六版,2014年9月。\n57.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下),新學林出版,七版,2020年9月。\n58. 謝定亞,你所不知的工程訴訟:工程司法判決研析,恭誠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2013年3月。\n59. 羅昌發,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協定論析,元照出版,三版,2008年11月。\n\n二、專書論文\n1. 王澤鑑,債之關係的結構分析,收錄於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四冊),作者自版,修訂版,頁83-128,2009年12月。\n2. 王澤鑑,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不完全給付與同時履行抗辯,收錄於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六冊),作者自版,八版,頁115-142,1994年8月。\n3. 王澤鑑,不完全給付之基本理論,收錄於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三冊),作者自版,修訂版,頁59-88,2009年12月。\n4. 王澤鑑,為債務履行輔助人而負責,收錄於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六冊),作者自版,八版,頁67-100,1994年8月。\n5. 王明德、蔡世祿,工程契約交易成本之比較分析,收錄於中華民國第一屆營建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三冊,頁115-122,1999年4月。\n6. 古嘉諄,工程契約索賠條款之研究-以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1999年版新紅皮書為例,收錄於古嘉諄、陳希佳、陳秋華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三),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3-22,2007年7月。\n7. 古嘉諄、陳俐宇,工程設計、監造單位之法律責任,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3-19,2004年12月。\n8. 池泰毅,工程司處理索賠之地位,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293-305,2004年12月。\n9. 李奇隆、葉人中、羅明通,誠實信用原則在工程契約條款之適用,收錄於李慶松.林家祺主編,當代營建工程暨法律,元照出版,初版,頁223-251,2021年1月。\n10. 李惠貞,工程驗收,收錄於古嘉諄、吳詩敏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四),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107-130,2008年9月。\n11. 李家慶、蕭偉松,工程承攬相關問題之探討,收錄於李家慶主編,工程與法律的對話,三民書局出版,三版,頁1-36,2016年8月。\n12. 李家慶,簡介工程承攬報酬之請求權時效,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63-67,2004年9月。\n13. 李家慶,總價決標的迷思,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36-41,2006年8月。\n14. 李家慶,談工程之聯合承攬與共同投標,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9-24,2006年8月。\n15. 李家慶,工程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95-100,2006年8月。\n16. 李家慶,工程逾期罰款爭議,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13-118,2006年8月。\n17. 李家慶,常見之工程驗收爭議,收錄於工程法律與索賠實務,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95-198,2006年8月。\n18. 李念祖,橋梁整修工程保固責任所生爭議之判斷,收錄於仲裁案例選輯(Ⅰ),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99-214,1996年8月。\n19. 吳詩敏,論工程保固,收錄於古嘉諄、陳希佳、顏玉明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二),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283-298,2006年2月。\n20. 吳詩敏,保固,收錄於古嘉諄.吳詩敏.孫丁君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五)-營建工程契約條款之比較分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433-515,2009年11月。\n21. 吳宜璇,履約階段-驗收、結算,收錄於陳秋華、王雪娟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八)-100個從開工、完工到保固不可不知的重要事項,元照出版,初版,頁111-126,2019年9月。\n22. 吳宜璇,履約階段-保固,收錄於陳秋華、王雪娟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八)-100個從開工、完工到保固不可不知的重要事項,元照出版,初版,頁153-167,2019年9月。\n23. 林鼎鈞,工期展延及補償之請求,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247-264,2004年12月。\n24. 林永頌,保養責任與保固責任,收錄於仲裁案例選輯(Ⅳ),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75-101,2000年3月。\n25. 姚志明,德國承攬工作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收錄於民事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元照出版,初版,頁123-150,2009年11月。\n26. 馬惠美,減價收受之爭議,收錄於工程爭議問題與實務(二),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31-146,2010年12月。\n27. 馬惠美,驗收前先行使用之爭議,收錄於工程爭議問題與實務(二),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19-130,2010年12月。\n28. 陳聰富,契約自由與定型化契約的管制,收錄於契約自由與誠信原則,元照出版,初版,頁53-79,2015年12月。\n29. 陳煌銘,總價承攬契約標單缺漏爭議之請求依據,收錄於工程仲裁案例選輯(Ⅰ),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86-196,2000年12月。\n30. 陳律瑩,履約階段-驗收、結算,收錄於陳秋華、王雪娟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八)-100個從開工、完工到保固不可不知的重要事項,元照出版,初版,頁111-126,2019年9月。\n31. 陳秋華,瑕疵與保固之爭議,收錄於工程爭議問題與實務(二),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47-171,2010年12月。\n32. 陈勇强、张水波、吕文学,FIDIC 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主要修订分析,收錄於陈勇强、张水波、吕文学主編,FIDIC 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解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初版,頁3-13,2019年4月。\n33. 陈永强、朱星宇、石慧、谢爽,FIDIC 2017版与1999版红皮书比较分析,收錄於陈勇强、张水波、吕文学主編,FIDIC 2017版系列合同条件解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初版,頁185-193,2019年4月。\n34. 張詩芸、羅惠雯,總價契約與實作實算契約,收錄於古嘉諄、陳希佳、顏玉明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二),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63-82,2006年2月。\n35. 張志朋,工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問題,收錄於古嘉諄、陳希佳、顏玉明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二),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41-60,2006年2月。\n36. 莊均緯、鄧勝軒,工程瑕疵擔保及保固條款,收錄於臺灣工程法學會編,工程契約與法律,臺灣工程法學會出版,初版,頁217-229,2015年9月。\n37. 莊欣婷,美國民事訴訟程序之專家證人制度,收錄於吳詩敏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七)-法院判決與營建工程鑑定之探討,元照出版,初版,頁239-278,2016年9月。\n38. 黃馨慧,聯合承攬,收錄於古嘉諄、陳希佳、顏玉明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二),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23-37,2006年2月。\n39. 黃越欽,承攬契約之履行責任與瑕疵擔保責任,收錄於鄭玉波主編,民法債編論文選輯(下),五南圖書出版,初版,頁1155-1200,1984年7月。\n40. 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定型化契約規定對於非消費關係之適用-最高法院四則相關判決評釋,收錄於定型化契約專題(二)-非消費性關係與個案類型,元照出版,初版,頁3-68,2019年7月。\n41. 楊淑文,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契約規定在實務上之適用與評析,收錄於新型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作者自版,二版,頁84-216,2006年4月。\n42. 楊淑文,預售屋交易契約之法律性質及其相關問題之研究,收錄於新型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作者自版,二版,頁2-43,2006年4月。\n43. 楊淑文,定型化契約之管制與契約自由,收錄於消保法與民法之分與合,作者自版,初版,頁55-100,2013年8月。\n44. 楊淑文,論連帶保證與連帶債務-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八一五號民事判決評釋,收錄於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爭議問題,元照出版,二版,頁3-44,2010年6月。\n45. 詹森林,定型化約款之基本概念及其效力之規範-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之分析,收錄於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三),作者自版,初版,頁29-86,2003年8月。\n46. 詹森林,台灣信託法最新判決發展,收錄於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五),作者自版,初版,頁215-236,2007年12月。\n47. 蔡子琪,驗收,收錄於古嘉諄.吳詩敏.孫丁君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五)-營建工程契約條款之比較分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351-429,2009年11月。\n48. 劉志鵬,工程契約之時效,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23-38,2004年12月。\n49. 劉志鵬,銀行履約保證書,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61-95,2004年12月。\n50. 劉志鵬,工程契約連帶保證人之責任,收錄於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寰瀛法律事務所出版,初版,頁41-49,2004年12月。\n51. 劉明生,醫療鑑定之研究,收錄於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和體系思維,新學林出版,初版,頁369-403,2020年10月。\n52. 潘秀菊,保固保證金得否充作違約金,收錄於政府採購履約爭議實務判決評釋,新學林出版,初版,頁53-60,2019年7月。\n53. 潘秀菊,押標金、履約保證金與保固保證金之區別,收錄於政府採購履約爭議實務判決評釋,新學林出版,初版,頁19-30,2019年7月。\n54. 潘秀菊,履約保證金之沒收,收錄於政府採購履約爭議實務判決評釋,新學林出版,初版,頁11-18,2019年7月。\n55. 蕭偉松,承商之保固責任與瑕疵擔保責任,收錄於李家慶主編,工程與法律的對話,三民書局出版,三版,頁327-338,2016年8月。\n56. 謝佳穎,履約階段-保固,收錄於陳秋華、王雪娟主編,工程法律實務研析(八)-100個從開工、完工到保固不可不知的重要事項,元照出版,初版,頁153-167,2019年9月。\n57. 顏玉明,竣工之爭議,收錄於工程爭議問題與實務(一),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出版,初版,頁183-198,2010年12月。\n\n三、期刊論文\n1. 王文宇,契約定性、漏洞填補與任意規定:以一則工程契約終止的判決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8卷,第2期,頁131-186,2009年6月。\n2. 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因果關係之結構分析以及損害賠償之基本原則,政大法學評論,第60期,頁201-230,1998年12月。\n3. 孔繁琦,論工程契約對於不可抗力致工程本體毀損滅失之風險分配原則,律師雜誌,第330期,頁9-21,2007年3月。\n4. 孔繁琦,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性質初探,營建知訊,第286期,頁65-73,2006年11月。\n5. 古嘉諄,工程契約之生、老、病、死,月旦法學教室,第63期,頁75-84,2008年1月。\n6. 古嘉諄,工程契約之「老」與相關爭議,月旦法學教室,第65期,頁67-77,2008年3月。\n7. 古嘉諄,工程法:第四講,工程契約之死,月旦法學教室,第70期,頁85-91,2008年8月。\n8. 朱柏松,民法定型化契約規範之適用與解釋,月旦法學雜誌,第54期,頁52-64,1999年11月。\n9. 朱弘家,按圖施工與工程界面整合,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電子報,第436期,2009年7月。\n10. 向明恩,定作人協力行為之屬性與債務不履行責任,月旦法學教室,第138期,頁15-17,2014年4月。\n11. 向明恩,保固書法律性質之判斷-最高院九八台上一二一四,臺灣法學雜誌,第147期,頁201-205,2010年3月。\n12. 向明恩,物使用利益喪失之賠償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之肯認-以德國司法實務之發展為指引,月旦法學雜誌,第311期,頁45-70,2021年4月。\n13. 余文恭,論工程契約之性質及其義務群,月旦法學雜誌,第129期,頁19-32,2006年2月。\n14. 余文恭,研究FIDIC契約範本之必要性,營造天下,第125期,頁25-28,2006年5月。\n15. 余文恭,工程契約的正義從何而來?-從德國法學方法理論的變遷談起,律師雜誌,第330期,頁22-39,2007年3月。\n16. 余文恭,營造業法第三十七條之民事法律分析 論營繕工程合約之設計內容於施工顯有困難或有公共危險之虞時之民事責任,律師雜誌,第287期,頁122-130,2003年8月。\n17. 李金松,工作物毀損滅失之危險負擔與驗收,營造天下,第107、108期合訂本,頁21-26,2004年12月。\n18. 李永然、谷逸晨,從法律觀點談工程保固期和瑕疵發現期間之關係,營造天下,第186期,頁7-9,2020年12月。\n19. 李家慶、邊國鈞,工程鑑定在工程爭議處理中之角色,仲裁季刊,第85期,頁26-45,2008年5月。\n20. 李家慶,認識工程的契約保證,營建知訊,第171期,頁70-72,1997年4月。\n21. 邱雅文,工程相關金錢債權之時效問題-我國司法及仲裁實務見解之整理與檢討,仲裁季刊,第87期,頁43-76,2009年3月。\n22. 呂彥彬,再談工程保證書的幾個問題-評析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85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298期,頁143-159,2020年3月。\n23. 杜怡靜,承攬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之關係,月旦法學教室,第131期,頁18-20,2013年9月。\n24. 房樹貴,淺談「瑕疵」,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第782期,2011年12月。\n25. 林進南,我國營造業景氣之現況與展望,今日合庫月刊,第559期,頁17-53,2021年7月。\n26. 林柏君,我國營造業之發展現況與趨勢,經濟前瞻,第174期,頁43-48,2017年11月。\n27. 林誠二,承攬契約中建築物所有權之歸屬,臺灣法學雜誌,第131期,頁121-127,2009年7月。\n28. 林誠二,聯合承攬法律關係之定性與區辨,臺灣法學雜誌,第349期,頁105-116,2018年8月。\n29. 林誠二,定作人不為協力行為之責任,臺灣法學雜誌,第206期,頁114、113-119,2012年8月。\n30. 林誠二,論政府採購之履約保證金-兼評最高法院九一年度台上字第九○一號民事判決,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2期,頁41-63,2005年7月。\n31. 林誠二,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前提要件-簡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七二一號民事判決暨一○六年度第五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臺灣法學雜誌,第351期,頁135-143,2018年9月。\n32. 林誠二,因承攬瑕疵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適用問題,月旦法學教室,第66期,頁10-11,2008年4月。\n33. 林發立,工程合約實務問題泛論(4)-工程合約之定義、在我國法律上之定性、種類與特性,萬國法律,第81期,頁13-18,1995年6月。\n34. 林保宏、謝奉興,軍事建築工程保固缺失之研究,現代營建,第350期,頁61-71,2009年2月。\n35. 林孜俞,工程契約業主不為協力之效力,月旦法學雜誌,第129期,頁50-62,2006年2月。\n36. 林樹柱、馬俊雄、廖耀宇、林俊廷,從鋼筋混凝土結構之特性及規範回顧木柵線一、二期帽樑補強之設計,結構工程,第10卷,第3期,頁63-88,1995年9月。\n37. 林信和,論契約解除後之損害賠償¬-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九九號判決,月旦法學教室,第57期,頁12-13,2007年7月。\n38. 林雪玉,論擔保信用狀與國際工程契約保證,中興法學,第18期,頁351-383,1982年3月。\n39. 易卓群,權利與義務相對責任與能力相符(下),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第189期,2000年7月。\n40. 吳從周,2016年民事法發展回顧:方法論與釋義學之實務觀察,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6卷,頁1397-1423,2017年11月。\n41. 吳憲彰,工程合約實務問題泛論(六)-營繕工程驗收與保固之爭議,營造天下,第40期,頁37-41,1999年4月。\n42. 吳憲彰,工程合約實務問題泛論(四)-營繕工程保證制度之探討,營造天下,第25期,頁37-43,1996年1月。\n43. 卓賢發,<開工><完工>如何認定,現代地政,第179期,頁70-71,1996年5月。\n44. 洪羽柔,工程履約保證性質之初步檢討,萬國法律,第127期,頁2-14,2003年2月。\n45. 姚志明,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與不完全給付於最高法院判決發展之軌跡,月旦法學雜誌,第198期,頁23-39,2011年11月。\n46. 姚志明,公共工程契約履約之爭議(下)-以開工通知延宕索賠、工期展延索賠、工期逾期罰款及物價匯率調整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183期,頁165-181,2010年8月。\n47. 姚志明,營建工程承攬契約定作人協力義務之性質-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台上字第一九六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6期,頁39-49,2010年12月。\n48. 姚志明,保固責任、附隨義務與買賣物瑕疵擔保責任-評臺灣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214號民事判決,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7期,頁112-124,2015年3月。\n49. 姚志明,瑕疵修補請求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月旦法學教室,第211期,頁10-13,2020年5月。\n50. 侯英泠,承攬瑕疵擔保損害賠償與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月旦法學教室,第205期,頁12-15,2019年11月。\n51. 侯瑞瑗,銀行履約保證書法律問題之研究,東吳法律學報,第27卷,第3期,頁61-102,2016年1月。\n52. 侯瑞瑗,從我國法院給付返還之觀點論替代擔保金之保證書,臺灣海洋法學報,第28期,頁25-43,2020年6月。\n53. 洪偉修,論定作人不為驗收及遲延驗收之民事責任,營建知訊,第435期,頁48-51,2019年4月。\n54. 夏太偉,大型合約之保固作為,營造天下,第19期,頁29-34,1997年7月。\n55. 馬惠美,工程常見之爭議問題與實務(三),仲裁報,頁1-7,2020年2月。\n56. 郭玲惠,工程契約中之給付遲延與懲罰性違約金,月旦法學教室,第11期,頁8-9,2003年9月。\n57. 許士宦,私鑑定之證據能力及證據價值,月旦法學教室,第16期,頁10-11,2004年2月。\n58. 許士宦,鑑定人之訴訟地位與當事人之程序保障(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66期,頁54-72,2005年1月。\n59. 陳忠五,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範依據與管制方法-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635號判決評釋,臺灣法學雜誌,第197期,頁9-20,2012年4月。\n60. 陳聰富,履行輔助人與締約上過失,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頁121-126,2003年7月。\n61. 陳聰富,物之損害賠償,月旦法學雜誌,第257期,頁61-82,2016年10月。\n62. 陳自強,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月旦法學雜誌,第220期,頁177-205,2013年9月。\n63. 陳自強,FIDIC工程契約條款在契約法源之地位,仲裁季刊,第90期,頁74-95,2010年4月。\n64. 陳自強,雙務契約不當得利返還之請求,政大法學評論,第54期,頁205-250,1995年12月。\n65. 陳容正、陳志雄、陳信瑩,違約金、違約訂金、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保證書等相關重要實務問題之探討(下),臺灣法學雜誌,第317期,頁163-182,2017年4月。\n66. 陳春山,我國信託法制之發展,律師通訊,第204期,頁12-17,1996年9月。\n67. 陳坤成,建築工程受任設計瑕疵擔保責任之檢討(一),現代營建,第226期,頁53-60,1998年10月。\n68. 陳佑寰,真正還是不真正?論工程契約中業主協力行為之性質-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360號民事判決,法令月刊,第62卷,第8期,頁15-24,2011年8月。\n69. 黃虹霞,營造工程契約之法律性質,萬國法律,第42期,頁7-8,1988年12月。\n70. 黃世孟、陳坤成,建築工程承攬瑕疵擔保責任之探討(下),第215期,頁55-66,1997年11月。\n71. 黃世孟、陳坤成,營建工程受領(驗收接管)遲延之探討(下),現代營建,第217期,頁65-75,1998年1月。\n72. 黃立,統包契約與EPC契約解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50期,頁171-189,2016年3月。\n73. 黃立,從實務觀點看聯合承攬的相關爭議,法學新論,第43期,頁1-18,2013年8月。\n74. 黃立,契約自由的限制,月旦法學雜誌,第125期,頁5-22,2005年10月。\n75. 黃立,剖析債編新條文的損害賠償方法,月旦法學雜誌,第61期,87-93,2000年6月。\n76. 黃立,承揽合同之工作物受领问题-以中国台湾地区为视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第31卷,第3期,頁6-7,2018年5月。\n77. 黃茂榮,承攬(三),植根法律,第25卷,第3期,頁90-105,2009年3月。\n78. 黃茂榮,承攬(四),植根雜誌,第25卷,第4期,頁125-135,2009年4月。\n79. 黃琪,契約解除後損害賠償範圍之再考察,軍法專刊,第65卷,第2期,頁138-171,2019年4月。\n80. 張宏節、江苑臻,公共工程總價承攬契約數量差異問題研究,月旦法學雜誌,第103期,頁120-137,2003年12月。\n81. 張南薰,工程完工、驗收與報酬請求權關係之研究,國立高雄大學法學論叢,第10卷,第1期,頁77-125,2014年9月。\n82. 張哲源,交付=受領?-論承攬人之「交付」、定作人之「受領」與危險移轉、同時履行抗辯、物之瑕疪擔保間之關係,東吳法律學報,第16卷,第3期,頁407-436,2005年4月。\n83. 張鈞翔,論公共工程之保固條款,真理財經法學,第8期,頁147-193,2012年3月。\n84. 張祥暉,政府採購之綁標、圍標防制研究及建言,立法院院聞,第31卷,第4期,頁68-87,2003年4月。\n85. 葉英蕙,合約的風險管理,中鼎月刊,第249期,頁4-9,2000年4月。\n86. 葉新民,物之使用可能性喪失得定性為財產損害的要件-論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中所隱含的法之續造,月旦裁判時報,第98期,頁29-39,2020年8月。\n87. 葉新民,因物之使用可能性喪失而生賠償責任的法律效果-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338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05期,頁18-27,2021年3月。\n88. 馮馨儀,工程保留款之性質-評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九五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40期,頁116-134,2007年1月。\n89. 游進發,德國民法上承攬人之瑕疵責任,月旦法學雜誌,第141期,頁80-109,2007年1月。\n90. 游進發,解除契約與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以對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二0四號判決之反思為限,月旦法學雜誌,第259期,頁209-219,2016年11月。\n91. 游進發,遲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結構,輔仁法學,第60期,頁289-364,2020年12月。\n92. 曾品傑,實務法學:民事法類,月旦裁判時報,第57期,頁97-108,2017年3月。\n93. 楊與齡,論承攬契約定作人之義務,法學叢刊,第85期,頁5-7,1977年3月。\n94. 楊芳賢,圍標之法律效果-簡評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一八五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27期,頁217-223,2005年12月。\n95. 楊淑文,定型化契約之管制與契約自由-德國與我國法制發展之比較分析,政大法學評論,第132期,頁163-213,2013年4月。\n96. 楊淑文,工程定型化契約之履約保證條款(含立即照付約款)-最高法院相關實務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87期,頁21-38,2010年12月。\n97. 詹森林,最高法院與定型化契約法之發展-民法第247條之1裁判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94期,頁83-172,2006年12月。\n98. 詹森林,定型化契約條款效力之規範-最高法院90年臺上2011號、91年臺上2220號、92年臺上39號判決之商榷,律師雜誌,第293期,頁21-40,2004年2月。\n99. 詹森林,承攬瑕疵擔保責任重要實務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29期,頁5-18,2006年2月。\n100. 詹森林,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擔保之實務發展:從最高法院七十七年度第七次到九十六年度第八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9卷,第3期,頁69-107,2010年9月。\n101. 詹森林,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工作物承攬契約之解除,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期,頁94-100,2001年5月。\n102. 詹森林,給付遲延之不履行損害賠償與民法對第二二七條規範意義之新認識-最高法院七十八年度台上字第六三六號民事判決之研究(下),萬國法律,第51期,頁15-22,1990年6月。\n103. 蔡宗儐、黃冠雄、蔡哲安,營造業聯合承攬現況初探(下),營造天下,第113期,頁12-17,2005年5月。\n104. 蔡晶瑩,定作人協力行為在性質上之探討-台高院99上易895判決,臺灣法學雜誌,第233期,頁213-216,2013年10月。\n105. 蔡晶瑩,承攬之瑕疵修補與損害賠償-最高院九六台上字二0七0,臺灣法學雜誌,第131期,頁178-180,2009年7月。\n106. 蔡志揚,論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下)-從最高法院96年度第8次民庭決議談起,營建知訊,第321期,頁65-69,2009年10月。\n107. 鄧勝軒,淺論公共工程契約風險的公平合理分擔,營建管理季刊,第70期,頁71-75,2007年春季號。\n108. 鄧勝軒、黃世昌,工程瑕疵擔保及保固條款幾個爭論法律實務問題探討(上),營造天下,第160期,頁10-15,2013年4月。\n109. 鄧勝軒、黃世昌,工程瑕疵擔保責任和保固條款幾個爭論法律實務問題探討(下),營造天下,第161期,頁39-44,2013年7月。\n110. 錢國成,承攬工作完成物所有權之歸屬,法令月刊,第43卷,第10期,頁6-7,1992年10月。\n111. 蕭偉松,論承商之保固與瑕疵擔保責任(上),營建知訊,第291期,頁65-68,2007年4月。\n112. 蕭偉松,論承商之保固與瑕疵擔保責任(下),營建知訊,第292期,頁66-71,2007年5月。\n113. 謝哲勝,定型化契約的規制-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472號民事判決評釋,法令月刊,第68卷,第2期,頁32-42,2017年2月。\n114. 謝哲勝、林喆睿,買賣保固條款的法律性質與效力,月旦法學雜誌,第308期,頁105-117,2021年1月。\n115. 謝定亞,公共工程契約風險分配之兩難-以經濟效率分析為核心,土木水利,第36期,第3卷,頁59-71,2009年6月。\n116. 魏大喨,適足住房權作為房屋使用利益喪失求償之規範依據(下)-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2293號民事判決評析,司法周刊,第1994期,頁2-3,2020年3月。\n117. 顏玉明,從工程契約談契約價金之給付與調整,營造天下,第112期,頁7-14,2005年4月。\n118. 顏玉明,營建工程契約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營造天下,第111期,頁24-31,2005年3月。\n119. 藍秉強,工程瑕疵修補之實務問題(上),營建知訊,第434期,頁59-65,2019年3月。\n120. 藍秉強,工程瑕疵修補之實務問題(下),營建知訊,第436期,頁41-48,2019年5月。\n121. 顧立雄、林發立,BOT興建營運合約之履約保證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33期,頁47-55,1998年2月。\n\n四、學位論文\n1. 王和雄,承攬人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50,1874年。\n2. 呂純純,公共工程逾期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4年1月。\n3. 呂彥彬,工程契約履約擔保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9月。\n4. 李金松,營建工程契約風險分配之研究-以公共工程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6月。\n5. 周慧瑜,營建工程專案承包商風險處置決策模式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博士論文,2002年7月。\n6. 吳若萍,公共營建工程契約中遲延完工之問題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7月。\n7. 林祖晞,論定作人之協力義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5年6月。\n8. 林孜俞,公共工程契約之訂定與招標機關之義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7月。\n9. 林致遠,專家證人制度之研究-以英美法及我國商業事件審理法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6月。\n10. 姚怡菁,承攬契約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工程契約相關問題之探討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2年6月。\n11. 孫維謙,FIDIC國際工程標準契約2017年改版差異分析-兼論我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修訂與發展,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9年1月。\n12. 高鳴輝,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法律責任研究-以營造業法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6月。\n13. 陳玉潔,工程契約變更之爭議問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n14. 陳心慧,工程契約內容之調整或變更,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0年7月。\n15. 陳坤成,營建工程糾紛索賠之研究,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程技術研究所學術論文,1986年。\n16. 陳至誠,論公共工程履約保證金,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1月。\n17. 張綺耘,工程契約各式款項爭議問題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0年10月。\n18. 張芷晴,工程契約之瑕疵擔保制度,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9年1月。\n19. 張梓萱,論違反強行規定之法律行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9年6月。\n20. 張鈞翔,保固制度之法律研究-以政府工程採購為中心,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0年。\n21. 張藝懷,我國工程承攬契約中工作毀損滅失風險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7月。\n22. 黃紋綦,工程契約風險之研究-以公共工程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n23. 黃正光,論工程契約之擔保-以押標金、保留款與保固保證金為中心,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20年7月。\n24. 梁育銘,FIDIC契約條款與我國公共工程契約之比較研究-以工程保固制度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7年7月。\n25. 郭致遠,論營建工程之瑕疵擔保責任-以承攬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為中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6月。\n26. 曾婉雯,工程契約中之契約調整權-以情事變更原則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1月。\n27. 葉曉青,營繕工程分包商工程款債權之保障,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6月。\n28. 湯毓勳,公共工程保固條款之研究,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碩士論文,2003年7月。\n29. 楊忠憲,研擬高速公路鋪面整修工程之保固條款,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7月。\n30. 詹森林,物之抽象使用利益之損害賠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4年6月。\n31. 蔡育英,工程契約中承包商之瑕疵擔保責任相關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1月。\n32. 潘怡廷,工程契約之履行與擔保-以保證廠商及監督付款之實務問題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年7月。\n33. 蕭偉松,論營建工程遲延與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8月。\n34. 藍秉強,由木柵線捷運工程仲裁案論工程遲延免責約款及風險分配,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年6月。\n35. 蘇珈漪,工程契約中定作人協力義務之問題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7月。\n\n五、政府出版品\n1. 司法院編,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資料彙編(六),司法院出版,1990年。\n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事件案源及問題類型分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出版,初版,2004年6月。\n3. 高明發,承攬之理論與實務,收錄於司法研究年報第22輯第3編,司法院出版,初版,2002年11月。\n\n六、研討會及研究報告\n1. 楊淑文,工程契約之危險承擔與情事變更原則,發表於:臺灣工程法學會,2011年3月。\n2. 楊淑文,工程契約中風險分配與契約調整-以有償契約之對價關係為分析基礎,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期末報告,2018年10月。\n3. 顏玉明,FIDIC國際工程標準契約與工程採購契約要項相關問題之研究,2008年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8年。\n4. Stephan Lorenz教授於最高法院針對講題「承攬契約與工程承攬契約」之演講稿,葉婉如教授翻譯,2019年5月。\n\n七、中文譯本\n1. Claus-Wilhelm Canaris著,林美惠譯,Grundgedanken und Entwicklung des deutschen Vertragsrecht (民事法的發展及立法-德國契約法的基本理念及發展),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28卷,第3期,頁337-375,1999年4月。\n2. Dieter Medicus著,杜景林、卢谌譯,Schuldrecht Ⅱ Besonderer Teil (德国债法分论),法律出版社,初版,2007年7月。\n3. Thomas A. Mauet 著,蔡秋明、方佳俊譯,Trial Techniques (訴訟技巧),商周出版,初版,2008年5月。\n\n八、契約範本\n1. 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民國109年8月版)\n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民國109年12月版)\n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一般條款(民國107年3月版)\n4. 高雄市政府公共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民國108年4月版)\n5. 經濟部水利署工程契約書(民國110年1月版)\n6. 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民國109年8月版)\n\n\n\n\n\n\n貳、外文文獻 (按著者姓氏字母排序)\n一、英文文獻\n1. Akhtar Surahyo, Understan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s : Canadian and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Cham : 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1st ed. 2018).\n2. Axel-Volkmar Jaeger & Götz-Sebastian Hök, FIDIC : a guide for practitioners, New York : Springer, (1st ed. 2010).\n3. British Standard No: 4778: Section 3.1: 1991 - Quality vocabulary. Availability, reliability and maintainability terms. Guide to concepts and related definitions.\n4. Ben Beaumont, FIDIC red book : a commentary, Abingdon, Oxon : Informa Law from Routledge, (1st ed. 2019).\n5. Ellis Baker & Ben Mellors & Scott Chalmers & Anthony Lavers, FIDIC contracts : law and practice, London : Informa, (1st ed. 2009).\n6.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Volume 4(3).\n7. Julian Bailey, Construction law V2, London : Informa Law, (1st ed. 2011).\n8. Jeremy Glover & Simon Hughes, Understanding the new FIDIC red book : a clause-by-clause commentary, London : Sweet & Maxwell, (1st ed. 2006).\n9. Kevin Barrett, Defective construction work and the project team, Ames, Iowa : Wiley-Blackwell, (1st ed. 2008).\n10. Keith Pickavance, Construction law and management, London : Informa, (1st ed. 2007).\n11. Michael F. James, Construction law : liabilit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efective buildings, Basingstoke, New York : Palgrave, (2nd ed. 2002).\n12. Nael G. Bunni, The FIDIC forms of contract the fourth edition of the Red Book, 1992, the 1996 Supplement, the 1999 Red Book, the 1999 Yellow Book, the 1999 Silver Book, Malden, MA : Blackwell Pub, (3rd ed. 2005).\n二、德文文獻\n1. Funke, Nicklisch/Weick/Jansen/Seibel (Hg.), VOB Teil B Vergabe- und Vertragsordnung für Bauleistungen Kommentar, 5. Auflage 2019.\n2. Sacher, Ganten/Jansen/Voit (Hg.), Beck`scher VOB-Kommentar Vergabe- und Vertragsordnung für Bauleistungen, Teil B, 3. Auflage 2013.\n3. Thierau, Kapellmann/Messerschmidt (Hg.), VOB Teile A und B Vergabe- und Vertragsordnung für Bauleistungen mit Vergabeverordnung, 7. Auflage 2020.\n4. Wieseler, Cramer/Kandel/Preussner (Hg.), BeckOK VOB/B, 42. Edition 2021.\n5. Weise, Sicherheiten im Baurecht (Praxishandbuch), 1. Auflage 1999.\n\n三、契約範本與指南\n1.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2017).\n2.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 FIDIC Guide, (1st ed. 2000).\n3. Deutschen Vergabe- und Vertragsausschuß für Bauleistung, Vergabe-und Vertragsordnung für Bauleistung/Teil B: Allgemeine Vertragsbedingungen für die Ausführung von Bauleistungen. (2016).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08651031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8651031
資料類型: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學位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Description SizeFormat
103101.pdf9.7 MBAdobe PDF2View/Open
Show full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Altmetric

Altmetric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