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0100
題名: 我國族群發展政策之研究
作者: 黃季平
林修澈;李台元
貢獻者: 民族系
關鍵詞: 族群;族群發展政策;政治權;語言;文化發展;社會福利
ethnic group; ethnic development policy; political right; language; cultural development; social welfare
日期: Jun-2016
上傳時間: 17-May-2022
摘要: 本研究運用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焦點團體座談等研究方法,回顧我國政府族群事務與政策的發展脈絡,歸納世界上主要國家族群政策的發展模式,依據我國的「族群」(包括原住民族、客家人、新移民、其他族群等)發展現況以及未來 3-5 年可能面臨的重大議題,進行分析。同時探究我國未來族群政策的適合發展模式,針對政府政策與相關規劃提出具體建議。\r\n 除「緒論」及「結論與建議」之外,本研究共分為六章。分別闡述族群的定義及權利、族群的政治權、族群的語言、族群的文化發展、族群的社會福利、新移民及移工的政策。\r\n 台灣人口的民族構成,一般通稱「四大族群」。原住民族,有明確的身分認定與民族認定;Holo 人、客家人、外省人,沒有身分認定與民族認定,僅有民族認同;平埔諸族,則正在爭取身分認定及民族認定。這些族群相應的族群發展政策,在政治權、語言、文化發展、社會福利等層面,應有不同的策略。新移民及移工不屬於「族群」位階,但不能否認他們具有族群屬性,亦即他們有從原居國帶來的獨特的語言及習俗,既然生活在台灣,必須考量其特性,而有些相應的措施。\r\n 綜合研究發現與國內外政策趨勢,本研究提出族群發展政策的上位原則,以及立即可行與中長程的政策建議。\r\n 在族群的政治權方面,原住民族有參政權的保障,但其制度設計尚待檢討。原住民族的「硬性自治」需要加強落實。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軟性自治」,則是其他族群維護語言權或文化權可以借鏡的模式。平埔族的問題,則與政治權的獲得有關,可能的解決策略為客家模式或原住民族模式,兩種模式的差異,在於「認同 vs 認定」。\r\n 在族群的語言方面,當前尚未有明確的族群語言政策,因而《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擬訂與落實,將是未來族群語言發展的關鍵。落實本土語言的文字化、重視本土語言教育的發展及東南亞語言的推廣、挽救瀕危的原住民族語言,均是維護族群語言發展的可行做法。\r\n 在族群的文化發展方面,多民族教育的推動,是多元文化主義的實踐。目前可以著力之處,即是全面展開「鄉鎮誌系列」的編纂,並以此做為鄉土文化教材的參考,如此有助於鄉土教育及民族教育的推展。\r\n 在族群的社會福利方面,目前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來實施「社會屬性」的福利政策,未來應朝向「族群屬性」的社會福利政策來努力,並可將福利服務下放到「部落/村里/鄉鎮」,如此更有利於族群發展。\r\n 在新移民及移工的政策方面,檢討移民法規、落實移民輔導、加強國民對新移民文化的認識、改善移工的生活品質,均有助於提升這兩類人群的權益。
關聯: 國家發展委員會, NDC-DSD-104-002
資料類型: report
Appears in Collections: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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