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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勞退金三軌制的財務面分析
作者: 呂宜霖
貢獻者: 周麗芳
呂宜霖
日期: 2001
上傳時間: 18-Sep-2009
摘要: 為了規定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我國因而制訂勞動基準法,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由總統公布施行。但基於勞基法所制訂的勞工退休條件,很難符合我國勞動環境的現實:勞工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可自請退休,且工作年資累計則須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我國勞工多受雇於中小企業,又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十三年,造成六成多的勞工根本領不到退休金,因此退休金制度的改革有其必要性,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秉持「保障勞工退休生活」、「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之三大原則,於9O年8月底對勞工退休制度改革問題做成「個人帳戶制」、「附加年金制」、「其他年金制」三軌並行決議,勞委會著手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而在改制後,由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攸關數百萬勞工的權益,改制方向也引起各界的關切,因為實施三軌並行,勞工頗感困惑之一在於如何選擇,因此本研究期望以財務面的觀點來了解在新、舊勞工退休制度之下對我國勞工老年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之程度,作為勞工選擇制度的參考。\r\n  我國即將實施的勞工退休金制度,分為「個人帳戶制」、「附加年金制」和「其他年金制」三種。在本文的財務分析中,僅針對「個人帳戶制」和「附加年金制」做分析。在「個人帳戶制」下,分為:一、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初次就業之勞工。二、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下,分為(一)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個人帳戶制者。(二)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附加年金制」之分析亦同。\r\n 在財務試算方面,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初次就業之勞工,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以當年幣值觀之,選擇附加年金制之給付水準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初次就業之勞工,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以當年幣值觀之,選擇附加年金制之給付水準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保留年資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保留年資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保留年資十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保留年資十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保留年資十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保留年資十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保留年資二十年,以當年幣值觀察,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保留年資二十年,以當年幣值觀察,勞動基準法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0﹪,保留年資二十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選擇適用本條例之年齡為四十五歲,則個人帳戶制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撥率6﹪,保留年資二十五年,以當年幣值觀察,選擇適用本條例之年齡為四十五歲,則個人帳戶制的給付水準最高。\r\n 在比例分析中,可看出保留年資越多者,依照保留年資可領的資遣費或退休金,占總退休金給付的比例越高,也就是說,若無法落實勞動基準法,則保留年資的資遣費或退休金也無法領取,對於其占總退休金給付的比例越高的勞工越是不利,說明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落實勞動基準法的重要。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財政研究所
90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91NCCU3392012
資料類型: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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