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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各縣市政府舊制公教人員退撫經費及償債財源籌措之研究
作者: 曾巨威
貢獻者: 財政部國庫署
個人{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系}
關鍵詞: 公教人員;退撫經費;償債財源籌措;各縣市政府;retirement fund;administration;local government;財政(含金融,保險)
日期: 2004
上傳時間: 5-Oct-2010
摘要: 源起: 行政院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特於去年(九十二年)底成立「地方財政問題專案小組」,由地方政府自行研提改善財政狀況之具體建議,經中央相關業務單位評估後,提報該小組審議,以為行政院改善地方財政措施之參考。經地方政府廣泛討論後,建議採行下列三項措施,以改善地方財政:(一) 中央以一次發行公債方式,協助地方彌平縣市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如公債本息攤還,由中央負擔六成,餘四成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二) 財政重建基金,建立輔導機制,每年提撥定額比率稅收,協助地方逐年償還債款,降低財政赤字。(三) 成立「舊制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解決舊制公教人員退撫金之鉅額差短所衍生難以依法順利退休、積欠台銀退休優惠存款差額息無力清償等問題。由於中央相關業務單位對此三案的研處意見,與地方政府的看法未盡一致,故幕僚工作小組乃建議將此議題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以作為委員會討論之依據,此即為本研究案之緣起與目的。大網: (一) 臺南市許市長添財等十五縣市首長連署建議,由中央發行三十年長期公債成立「舊制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籌措地方退撫經費之可行性:分別就法制面及財政負擔面研析其可行性,如該項建議可行,其配套措施為何,如不可行,有無其他財源籌措方案。(二) 縣市政府建議,每年提撥一定比率稅收成立「地方財政重建基金」,建立輔導機制,協助縣市政府逐年償還債款,或以中央發行一次公債方式,協助縣市政府彌平累計未償債務餘額之可行性。預期效益: (一) 根據對地方政府所擬三項方案的評估結果,建議專案小組參採的可行方案。(二) 參酌未來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建立改善地方財政的財源籌措機制。
關聯: 應用研究
委託研究
研究期間: 9302~9304
研究經費: 480 千元
資料類型: report
Appears in Collections: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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