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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理論架構暨編算模式之研究
作者: 朱澤民
貢獻者: 財政部
國立政治大學{財稅政策與制度研究中心};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系
關鍵詞: 稅式支出;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租稅減免;租稅扣抵;tax expenditure;personal income tax;business income tax;income deduction;tax credit;財政(含金融,保險);經濟學
日期: 2004
上傳時間: 5-Oct-2010
摘要: 一、研究計畫名稱: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理論架構暨編算模式之研究 二、研究緣起  依據87年10月修正公佈之預算法第29條規定,行政院應試行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其中「國富統計」、「綠色所得帳」、「移轉性支付」等報告已自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開始陸續編製。有關「稅式支出」報告方面,財政部自89年起雖已逐年試編,但由於稅式支出內容之界定尚待討論,而有關數據資料之估算亦不易確定,故尚未正式對外公開。  稅式支出乃是稅法及其他法令對某些特殊個人、團體或事項之租稅減免,一經立法通過,毋須年年評估審議,造成稅基之侵蝕與稅收之損失;另由於其乃對特殊群體之租稅減免,其公平性亦時受爭議;再者,租稅之減免猶如政府對受減免者之補助支出,其效益如何,也應隨著社經環境之變化而檢討。是以有待編製稅式支出報告,俾便全民瞭解租稅減免、受益者分佈與政府支出之全貌,以利政府財政、預算之管控。由於我國稅式支出項目中,以所得稅為最大宗,先進國家如美國也僅就所得稅減免項目編製稅式支出報告,加拿大實施初期亦僅以所得稅為編製對象,故我國在編製稅式支出報告時,可先行以所得稅稅式支出為對象,待編製技術成熟與結果達成共識後,再行擴大及於其他稅目。是以本研究以稅式支出理論、各國編製情形、及財政部所編之「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為藍本,就其內容逐項檢討並重新估算或補充其數據之允當性,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集思廣益,充分交換意見,充實上開報告,俾便列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內,公開供各界參考。 三、背景分析  國內學者以往對此方面之研究,大都以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所得)或第十七條(免稅額、扣除額),以綜合所得稅為對象研究分析,並未涉及所得稅稅式支出全部內容,亦未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之稅式支出。國內對稅式支出之估計相對較有全盤性分析者為林華德、李顯峰(1995)及曾巨威(2002)等人分別接受財政部稅制會與行政院財改會委託之先驅性研究,其研究雖有相當可觀性,但由於時間、經費之限制,若欲即時列入中央政府總預算內,尚待加強補充。  國外有關稅式支出之討論自前哈佛大學及美國財政部助理部長S. S. Surrey (1973) 提出後,已為各國政府所重視,部分OECD國家或正式立法通過應提出稅式支出報告,或隨預算書提出說明,其界定內容、編製方式各有差異,OECD亦曾兩次出版刊物(1984年與1996年)予以分析、彙整,本研究即根據此等研究內容及我國法令規定,特對我國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式支出理論架構暨編算模式提出報告,俾以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 四、研究方法與步驟(一)依據相關文獻及稅式支出原則提出理論架構。(二)整理OECD各國(尤其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稅式支出報告編製情形及表達方式。(三)依據我國預算編製原則、方式(總說明、來源別(租稅別)、政事別、機關別等)及其他國家編製方式,並邀請國內學者專家及政府相關單位代表共同討論,建構我國稅式支出報告編製內容、架構及表達方式。(四)依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如促產條例、獎參條例…等),估算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相關項目數據;並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代表審查數據資料之允當性。(五)試編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及在預算書中之表達方式。
關聯: 應用研究
委託研究
研究期間:930327~930726
研究經費: 580 千元
計畫主持人
資料類型: report
Appears in Collections: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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