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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我國教育視導規範與教育視導工作手冊建立之研究
其他題名: The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for the Standards and Framework of Educational Supervision
作者: 邱錦昌
關鍵詞: 教育視導;規範;工作手冊;教育行政
Educational supervision;Norm;Handbook;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日期: 2000
上傳時間: 18-Apr-2007
Publisher: 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
摘要: 我國教育視導制度雖已建立多年,但是在實際實施上卻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其成效亦不彰顯。惟教育視導工作的實施妥當,確屬對改進及提升學校效能的相當重要可行的途徑之一。這由近年來西方各國教育改革措施上可為明證,例如,英國自八○年代中期以來所動的教育改革運動,即相當重視學校視導制度功能的加強。因此在其國會所通過的1992年教育法案中,即從事教育部組織的調整,將原屬教育科學部的皇家督學處獨立出來,而在1993年成立了「教育標準署(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簡稱為OFSTED)」,以此新機構專司中小學及師資培育機構之評鑑與視導的工作(Brighrouse, 1995; Mortimore, 1998)。為了更落實視導工作績效及提升教育視導之地位,英國更在1996年由國會通過學校視導法,以確立教育視導的法定地位。我國教育視導制度雖已建立多年,但是在實際教育制度的運作上,教育視導工作長期以來似乎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因此其實施成效及也受到多方的質疑。根據國內一些學者之研究,發現國內中小學及地方縣市不論在學校教育或教育行政體系之教育視導工作上均存在諸多的問題,諸如:縣市督學欠缺教學視導方面的專業知能與素養、督學忙於查案及政令宣導等事宜致使視導工作流於視而無導之消極層面功能、校長與相關負教學領導職責之主任忙於行政工作無法專心於教師教學輔導工作、國教輔導團受制於非法制化單位致無法落實教學輔導功能、國民中小學校內之各科教學研究會同虛設未能充分發揮同僚視導改進並提升教學成效之功能、視導人員與教師間欠缺雙向溝通之管道和機會等(江文雄,民67;邱錦昌,民84;陳秋美,民68;蔡保田及邱錦昌,民76)。同時,由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會(以下簡稱為教改會)的第三期諮議報告書及總諮議報告書中均提到目前我國中小學教育評鑑及視導功能不彰,指出我國目前的教育視導工作大多偏重於行政考核性質,其缺乏教學專業的視導;加以客觀有效的評鑑制度也尚未建立,因此學校運作的績效考核往往流於形式、主觀及膚淺表面層次,無法深入探究教育問題的核心所在。(行政院教改會,民85a)因此,教改會即將教育視導工作的改革列為「教育改革方案重點項目」之一,教改會認為:為促成辦學與教學能夠發揚教育理念,並達成將每個學生帶上來的目的,應速建立「各級教育評鑑制度」,並以差別誘因的方式,提升教育評鑑所應發揮的功效。而建議將「落實教育評鑑與視導工作」視為推動教育改革的十四項「配合措施」之一。(行政院教教改會,民85b,pp.73-77)。是以在目前我國大力推動教育改革運動之時,重新檢討及改進教育視導的組織制度、法令以及相關措施,就成了教改工作中不可忽視的一個環節。
描述: 核定金額:483300元
資料類型: report
Appears in Collections:國科會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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