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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制改革之研究
其他題名: The Reform of German Federal System
作者: 葉陽明
關鍵詞: 合作型聯邦制;競爭型聯邦制;聯邦制改革;歐洲統合深化;聯邦與各邦任務交織糾結
日期: 2005
上傳時間: 18-Apr-2007
Publisher: 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
摘要: 依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規定,德國為民主的聯邦國。德國基於聯邦與各邦分權及合作原則實行聯邦制,迄今已有逾半個世紀的經驗。事實顯示,聯邦制的落實致使戰後德國憲政民主秩序穩定。然而,自1980年代以來,歐洲統合發展加速。邁入21世紀,統合新動向則見於歐盟的東擴及歐洲憲法的制定。在歐洲統合持續擴大、深化及經濟全球化所造成競爭加劇的重大衝擊下,德國各邦自主參與歐洲統合大業的意識和要求不斷增強,同時,德國固有的「合作型聯邦制」礙於各邦職權及發展空間受到因聯邦與各邦任務交織糾結而造成的束縛和限制,而充分暴露出制度面對競爭壓力、抗競能力卻不足的弱點。有鑒於此,聯邦制在憲政秩序基礎上應予改革,以因應新局面,遂成為政界及學術界的共識。 德國重要政黨、各邦議會、各邦政府、國會兩議院(聯邦議會與聯邦參議院)、聯邦政府多方以不同的強度參與制度改革的設計。具關鍵意義者,即2003年11月7日國會兩院共同成立「聯邦國秩序現代化專責委員會」之創舉。該委員會以最高層級組織的地位,應達成聯邦制改革計畫的研定任務。 各方聯邦制改革議論的焦點共同聚於:從參與、合作型聯邦制轉型成「競爭型聯邦制」的中心議題。基本上,競爭型聯邦制的改革新論主張德國聯邦國秩序的重新調整,其主要方向則為強化各邦職權,尤其是邦立法權及邦在對聯邦關係中財政權的增強。同時,競爭型聯邦制的構想要求:一、各邦應享有在全國及歐盟事務上更大的自主權;二、貫徹歐盟、其成員國政府及各國地方政府三層面所建立的輔助原則;三、加強邦與邦之間不失團結力的良性競爭。 若德國聯邦制改革能順利地完成,則聯邦國秩序現代化的德國,將以革新的國家治理模式,為繼續深化的歐洲統合作出更多貢獻。
描述: 核定金額:217000元
資料類型: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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