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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日治時期臺灣婚姻、親子關係與戶籍制度
Taiwan Japanese colonial era &its marriage、parenthood、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作者: 周淑玲
Chou,Shu Ling
貢獻者: 陳惠馨
Chen, Hwei Syin
周淑玲
Chou,Shu Ling
關鍵詞: 日治時期
婚姻、親子關係
明治民法
臺灣家族關係
戶籍制度
日期: 2011
上傳時間: 30-Oct-2012
摘要: 本論文以探討日治時期臺灣人民間的婚姻、親子關係及與戶籍制度之關聯性,並將時空背景延伸至臺灣光復後,與甫施行於臺灣之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間所產生的新舊法體系適用的問題。並以現今法院處理日治時期台灣人民間所生之婚姻、親子關係為案例,作為分析並歸納出法院於處理類似案件時所適用之準據法為何?臺灣自1895年甲午戰爭後便成為日本統治領域之一部份,法律上主權自然移歸於日本之管轄範圍,理當成為日本法律所適用之地域。惟在統治初期因有感於對於臺灣本島事物未能有全盤之了解,因此在法律適用上仍依臺灣舊慣;而隨著開始一連串對於臺灣舊慣調查活動的進行與蒐集相關研究報告等,便一步步將日本本國法律適用於全臺,惟對於臺灣本島人民間的親屬及繼承事項仍依舊慣。即使在後期內地延長方針之政策下,仍未將日本民法親屬編適用於臺灣人民。只能藉由總督府法院以判決方式或以日本民法為條理,將臺灣人民之舊慣改造成為符合日本明治民法精神之家族制度。\n尤其隨著戶口制度的建立而將日本家制中「戶主權」概念引進臺灣本島,其不僅取代了中國傳統家族制度中的家長權與尊長權,更顯現出日本殖民政府欲藉著戶口制度之展開在臺灣建構出與日本本國相同的家族制度之企圖。但其卻忽略了臺灣的家族關係與戶口制度並無關聯,因此在未能適用日本民法及戶籍法之規範,且又未針對臺灣人民間訂立一有效民事法源使得家族法制化之情形下,光憑戶口規則之規範難以與臺灣家族制度相互連結。最後則是出現戶口登記事項與家族法律關係無涉,是否發生身分上效力仍得依實際情形判斷之矛盾局面,則該判斷之方式已從最初之臺灣人民舊慣改變成為經總督府法院判決中所認可之習慣與法理。此一準據方式的改變,亦造成了光復後對於日治時期臺灣人民間家族關係認定的困難性,於判斷時應以日本總督府府法院判決為依據、或是臺灣人民之習慣、又或者是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所編之「臺灣私法」以及日本總督府法院法官姉歯松平之論著為準。此一問題並未隨著日本統治結束而消失,反而隨著時代的更迭而彰顯出其所面臨的困境。
參考文獻: 論文參考書目\n一、中文書籍\n1.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臺北:聯經出版社,1999年。\n2.王泰升,《台灣法的斷裂與連續》,臺北: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n3.史尚寬,《親屬法論》,臺北市:作者自刊,1964年。\n4.司法院解釋編輯委員會,《司法院解釋彙編》,臺北市:司法院秘書處,1973年3版。\n5.刑鑑生,《台灣戶籍行政》,嘉義市:建國,1954年。\n6.林秀雄,<臺灣百年來收養制度之變遷>,收入:黃宗樂,《臺灣法制一百年論文集》(臺北:臺北法學會,1996年11月),588-615。\n7.法務部編,《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臺北市:法務部,2004年。\n8.姉歯松平,《祭祀公業與台灣特殊法律之研究》,臺北市: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5月。\n9.吳煜宗,﹤台灣民事舊慣的法化過程─婚姻法制近代化筆記﹥,收入:尹蓉先等,《現代身分法之基礎理論-戴東雄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臺北:元照出版公司,2007),75-93。\n10.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編印,《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第1冊》,臺北:法務部,1992年5月。\n11.洪汝茂總編輯,《日治時期戶籍登記法律及用語編譯》,臺中縣:臺中縣政府,2005年。\n12.黃靜嘉,《春帆樓下晚濤急-日本對台灣殖民統治及其影響》,臺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2002年。\n13.高鳳仙著,《親屬法-理論與實務》,臺北:五南,2011年12版。\n14.陳惠馨,《親屬法諸問題研究》,臺北:月旦出版社,1993年。\n15.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硏究與方法論》,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n16.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著,《民法親屬新論》,臺北市:三民書局,2010年9版。\n17.陳金田譯,《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臺中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0年。\n18.最高法院法叢書編輯委員會編,《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選輯第4卷1期》,臺北市:編者自刊,1984年。\n19.費孝通,《鄉土中國與鄉土重建》,臺北市:風雲時代出版公司,1993年。\n20.鄧學仁,<日治時期臺灣之身分法-以親屬關係與婚姻關係之判決為中心>,收入:鄧學仁,《親屬法之變革與展望》(臺北:月旦,1997),52-113。\n21.盧靜儀,《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臺北市:五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n22.戴炎輝,《中國身份法史》,臺北市:司法行政部,1959年。\n23.戴炎輝,《中國親屬法》,台北市:台大法學院事務組,1962年。\n24.戴炎輝,《清代台灣之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1979年。\n25.戴東雄,《清末民初中國法制現代化之研究第一輯民法親屬繼承篇》,出版地不詳:出版者不詳,1973年。\n26.戴東雄,《親屬法論文集》,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n二、日文書籍\n1.二宮周平,〈近世戶籍制度の確立と家族の統制〉,收入:利谷信義、鎌田浩、平松紘編,《戶籍と身分登録》(東京:早稲田大学出版部,2005),146-164。\n2.大里知彥,《旧法親族相続戶籍の基礎知識》,東京:テイハン,1995年。\n3.戶籍と天皇制研究会編,《戶籍解体講座》,東京:社会評論社,1996年。\n4.久武綾子,《氏と戶籍の女性史》,京都:世界思想社,1998年5版。\n5.大竹秀男、牧英正,《日本法制史》,東京:青林書院新社,1975年。\n6.小森恵編,《覆審.高等法院判例復刻版》,東京都:文生書院,1995年。\n7.手塚豊,《明治民法史の研究(下)》,東京:慶應通信株式會社,1991年。\n8.井戶田博史,《家族の法と歷史:氏.戶籍.祖先祭祀》,京都:世界思想社,1993年。\n9.広中俊雄、星野英一,《民法典の百年v.4》,東京:有斐閣,1998年。\n10.石井良助,《日本法制史概說》,東京:創文社,1948年。\n11.石井良助,《日本婚姻史》,東京:創文社,1977年。\n12.正岡寬司、藤見純子、嶋崎尚子,〈近世農民の世帶と個人の動態的な理解のために-ライフコース‧アプローチの応用〉,收入:利谷信義、鎌田浩、平松紘編,《戶籍と身分登録》(東京:早稲田大学出版部,2005),71-113。\n13.姉歯松平,《本島人のみに関する親族法並びに相続法大要》,臺北市:南天書局,1994年2版。\n14.谷口知平,《日本親族法》,東京:信山社,1988年。\n15.我妻榮,《親族法》,東京:コンメンタール刊行會,1970年第1版第1刷,\n16.青山道夫,《日本家族制度論》,福岡:九州大學出版社,1978年。\n17.神谷智,〈「人的移動」の把握と宗門改帳-尾張藩を事例として-」〉,收入:利谷信義、鎌田浩、平松紘編,《戶籍と身分登録》(東京:早稲田大学出版部,2005),114-145。\n18.高妻新,《判例.先例.学說.実例相続における実務総覽:旧法以前より現行法まで》,東京都 :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2002年。\n19.滋賀秀三,《中国家族法の原理》,東京都:創文社,1967年。\n20.奧山恭子,《これからの家族の法.親族法編》,東京:不磨書房,2000年。\n21.萬年宜重編,《民法對照臺灣人事公業慣習研究》,臺北市:成文出版社:2010年。\n22.福島正夫,《日本資本主義と家制度》,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73年第3版。\n23.遠藤正敬,《近代日本の植民地統治における国籍と戶籍 :満洲.朝鮮.台湾》,東京都:明石書店,2010年。\n三、學位論文\n1.阿部由理香,<日治時期台灣戶口制度之研究>,臺北縣:淡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n2.李秀屏,﹤戰後初期臺灣戶政制度的建立與其相關問題之探討(1945-1947)﹥,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n3.許耿修,<台灣戶政制度研究>,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碩士論文,2003年。\n4.曾文亮,<日治時期台灣人家族法的殖民近代化與日本化-全新的舊慣>,臺北市: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8年。\n5.鄭政誠,<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之研究(1896~1922)>,臺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2年。\n四、期刊論文\n1.王泰升,<學說與政策交織下的日治台灣民事法制變遷:以岡松文書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37.3(臺北市,2008.9):47-95。\n2.王泰升,<日治時期臺灣人法意識的轉型--臺灣法與日本法的相互融合>,《月旦法學》,165期(臺北市,2009.2):115-136。\n3.王泰升,<日治時期臺灣人親屬繼承法的變與不變>,《政大法學評論》,58期(臺北市,2007.12):21-32。\n4.王泰升,﹤台灣戰後初期的政權轉替與法律體系的承接(1945-1949)﹥,《臺大法學論叢》,29.1(臺北市,1999.10):1-90。\n5.尤重道,<日據時代特殊繼承問題之研究>,《法律評論》,57.5(臺北市,1991.05):19-29。\n6.阿部由理香,<日治時期台灣戶籍制度之初探>,《台灣歷史學會會訊》,第16期(臺北市,2003.5):43-52。\n7.林聖欽,<日治時期戶籍資料的內容及其史料價值:以玉里、池上為例>,《師大地理研究報告》,23期(臺北市,1995.3):27-54。\n8.黃靜嘉,<殖民地法院有關身份法判例分類選錄及評註 >,《法制史研究》,第1期(臺北市,2000.12):95-116。\n9.黃宗樂,<論戶籍與身分登記>,《輔仁法學》,第21期,(臺北市,2001.6):35-54。\n10.郭欽銘,<臺灣日治時期之身分法制>,《律師雜誌》,第268期(臺北市,2002.1):100-117。\n11.曾文亮,<全新的舊慣:總督府法院對台灣人家族習慣的改造>,《臺灣史研究》,17.1(臺北市,2010.03):126-173。\n12.楊與齡,<收養之公力監督及養孫制度立法經緯>,《法令月刊》,43.11(臺北市,1992.11):3-6。\n13.鄧學仁,<日治時期夫與妾收養子女之效力-評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判字第598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09期(臺北市,2004.06):225-232。\n14.鄧學仁,<親屬法之歷史與課題>,《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2期,(桃園縣,1997.03):467-500。\n15.戴炎輝,<近代中國及台灣之養子法>,《臺法月報》,第31卷第7期(出版地不詳,1937.7):49-63。\n16.戴炎輝,﹤五十年來之臺灣法制﹥,《臺灣文化》,5.1(臺北,1949.07):1-13。\n17.蘇達志,<臺灣固有習慣與民法之適用>,《臺大法學論叢》,21.1(臺北市,1991.12):407-418。\n五、搜尋網站\n1.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https://www.appealold.taipei.gov.tw/\n2.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98961215
100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8961215
資料類型: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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