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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楊雲驊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陳慶華zh_TW
dc.creator陳慶華zh_TW
dc.date2011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3-05-01T03:42:42Z-
dc.date.available2013-05-01T03:42:42Z-
dc.date.issued2013-05-01T03:42:42Z-
dc.identifierG0096961236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7942-
dc.description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96961236zh_TW
dc.description100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不自證己罪原則」乃刑法之傳統原則,已在絕大多數國家之刑事訴訟法中根植、貫徹。我國刑事訴訟法嗣於2002年修訂後,其中第95條第2款、第180條及第181條均係對「不自證己罪原則」之貫徹。此原則之適用主體既包括「被告」亦包括「證人」之角色,其表現為「證人」對自己不利之事實可拒絕作證之特權。「被告」與「證人」因訴訟地位不同,其所享有之訴訟權利、承擔之訴訟義務亦大相徑庭。故在「不自證己罪原則」之下,所享有之權利在性質、內容、適用範圍及行使條件與效果等面向存在明顯差別,且其陳述作為「被告自白」與「證人證言」雖同屬言辭證據之形式,然其證據力與證明力及獲取證據之方式亦大有不同。\n基此,本文以「不自證己罪原則」為核心,從證人拒絕作證之特權角度分析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及實務中對「證人證言」與「被告自白」交互運用之現象分析與考量,集中探討如下之問題:一、交互轉化運用之合法性判斷標準;二、交互轉化運用之程序正義當如何維護:如告知義務之踐行、證人具結義務之履行等;三、交互轉化運用後證據之證明力之判斷。最後,總結理論,針對當前立法之不足、實務之空白,對轉化運用提出參考性建議。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第一章 序論 1\n第一節 前言 1\n第二節 研究緣起 2\n第三節 研究目的 4\n第四節 研究範圍 4\n第五節 研究方法 5\n第六節 研究架構 6\n\n第二章 證人不自證己罪特權之基礎—不自證己罪原則 9\n第一節 不自證己罪原則之歷史 9\n第一項、 不自證己罪原則起源之爭 9\n第二項、 不自證己罪原則的確立和發展 11\n第二節 不自證己罪之理論基礎 14\n第一項、 制度面向之理論基礎 14\n第二項、 個人面向上之理論根據 20\n第三節 不自證己罪之內涵 25\n第一項、 行使主體 26\n第二項、 強迫 27\n第三項、 歸罪——入罪危險 30\n第四節 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之法律後果—證據排除 31\n第一項、 證據禁止 31\n第二項、 不自證己罪原則與證據排除 33\n\n第三章 證人證言與被告自白之比較 36\n第一節 證人與被告之比較 36\n第一項、 訴訟地位之比較 36\n第二項、 權利義務之比較 46\n第三項、 小結 55\n第二節 證人與被告不自證己罪特權之比較 57\n第一項、 表現之權利之不同 57\n第二項、 性質之不同 58\n第三項、 拒絕陳述事項之不同 59\n第四項、 適用範圍之不同 59\n第五項、 權利行使之不同 60\n第六項、 拒絕陳述效果之不同 60\n第三節 證人證言與被告自白之證據形式比較 61\n第一項、 證據資格 61\n第二項、 證明力 62\n第三項、 證據真實性之判斷 64\n\n第四章 證人證言轉化為被告自白之運用 66\n第一節 證人證言轉化為被告自白之情形 66\n第二節 轉化運用合法性判斷之基本邏輯 70\n第一項、 告知義務 70\n第二項、 是否違反自白任意性 72\n第三項、 蓄意 73\n第三節 轉化運用合法性判斷之具體問題探討 76\n第一項、 可否同時為第95條與第186條第2項之告知義務 76\n第二項、 未行拒絕證言之告知義務之情形 78\n第三項、 踐行第186條第2項告知而未踐行第95條告知義務之情形 83\n\n第五章 被告自白轉化為證人證言之運用—共同被告自白之性質認定及運用 85\n第一節 共同被告之界定 86\n第一項、 共犯的概念 86\n第二項、 共同被告的概念 87\n第三項、 我國法律之規定 88\n第二節 共同被告自白之性質 90\n第一項、 共同被告自白之特殊性 90\n第二項、 我國法律之規定 91\n第三項、 共同被告自白之性質——證人證言性理由分析 92\n第三節 共同被告自白之證明力 94\n第一項、 共同被告自白是否需要證據補強 94\n第二項、 共同被告之自白是否可以互為證據補強 97\n第四節 共同被告自白作為證人證言運用之合法性判斷 98\n第一項、 合法性之判斷標準 99\n第二項、 共同被告自白作為證人證言合法運用之途徑—程序分離 101\n\n第六章 結論 106\n\n參考文獻 112zh_TW
dc.format.extent718077 bytes-
dc.format.mimetypeapplication/pdf-
dc.language.isoen_US-
dc.source.uri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6961236en_US
dc.subject不自證己罪zh_TW
dc.subject被告自白zh_TW
dc.subject證人證言zh_TW
dc.subject緘默權zh_TW
dc.subject告知義務zh_TW
dc.subject具結義務zh_TW
dc.subject共同被告zh_TW
dc.subject共犯zh_TW
dc.subject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en_US
dc.subjectPresumption of Innocenceen_US
dc.title證人不自證己罪之特權─證人證言與被告自白交互運用之探討zh_TW
dc.titleWitness`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en_US
dc.typethesisen
dc.relation.reference一、書籍\n1.林山田著「刑事訴訟法」,2004年9月第五版。\n2.林鈺雄著,「刑事訴訟法(上冊 總論篇)」,2003年9月出版。\n3.約翰•w•斯特龍主編、湯維建等譯:「麥考密克論證據」,2004年2月版。\n4.塗春金著,「刑法概要」,1999年3月版。\n5.陳運財著,「刑事訴訟與正當之法律程序」,1998年5月出版。\n6.陳樸生著,「刑事訴訟法實務(重訂版)」,1995年3月出版。\n7.陳樸生著,「刑事證據法(重訂版)」,1992年10月重訂再版。\n8.黃東熊著「刑事訴訟法論」,1991年8月版。\n9.黃朝義著,「刑事證據法研究」,2002年4月出版。\n10.黃朝義著,「無罪推定—論刑事訴訟程序之運作」,2001年8月出版。\n11.蔡墩銘、朱石炎編著,「刑事訴訟法」,1991年9月第五版。\n12.蔡墩銘著,「刑事證據法論」,1999年5月版。\n13.蔡墩銘著,「刑法總論」,1998年4月版。\n14.王士帆著,「不自證己罪原則」,春風煦日論壇,2007年6月版。\n\n二、期刊文獻\n1.王兆鵬,「論新修刑訴之證人不自證己罪」,台大法學論壇第34卷第1期,2005年2月。\n2.何賴傑,「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81條告知義務之證據禁止之效力」,月旦裁判時報第1期。\n3.林俊益,「論拒絕證言權之告知」,台灣本土法學第61期。\n4.柯耀程,「共同被告自白之調查」,月旦法學教室第3期,2002年12月15日。\n5.柯耀程,「刑法單一行為人概念評析」,收錄於「變動中的刑法思想」,1999年9月出版。\n6.柯耀程,「自白任意性之探討」,警學業刊第16卷第1期,1985年9月。\n7.陳志龍,「證據法則之修正方向」,月旦法學雜誌,民國88年9月第52期。\n8.黃朝義,「證人具結取證與證人轉為被告之省思」,台灣法學第145期,2003年3月。\n9.楊雲驊,「不自證己罪的幾個基本問題」,法學座談第15期,2003年3月。\n10.蔡墩銘著,「訊問被告時之告知罪名」,月旦法律教室——刑事法學篇,2002年出版。\n11.顧立雄、許恒達著,「共同被告自白與供述證據」,月旦法學教室第3期,2003年3月。\n\n三、學位論文\n1.王澤瑋「從被告詰問權之保障論共犯或共同被告陳述之處理」,東海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03年。\n2.吳淑娟,「共同被告之自白于法定證據方法中之定位」,台大法學院法律研究報告,2005年。\n3.周瑞芬,「刑事被告與證人地位之轉換」,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n4.王士帆,不自證己罪原則,2004年7月 政治大學法研所。\n5.謝冠正,行政調查中當事人協力義務之界限—以「不自證己罪」原則為中心,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2006年。\n\n外文文獻\n1. John H. Wigmore: Evidence in Trials at Common law§2250,259—290(John. T. MeNaughton 1961 rev. ed.)。\n2. Lenard. W. Levy: Origins of the Fifth Amendment: The 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2d, ed.1986. P.216-218, P.5. The book first appeared in 1968.\n3. R. H. Helmholz: Origins of the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The Role of the European Ius Commure, 65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962.Oct.1990.\n4. Samuel D. Warren & Louis D. Brandeis,The Right to Privacy. 4Harv. L. Rev. NO.5.193(1890)zh_TW
item.fulltextWith Fulltext-
item.openairecristypehttp://purl.org/coar/resource_type/c_46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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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languageiso639-1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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