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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產業競爭所產生之消息是否為內線消息
Does commercial competing message belong to insider information
作者: 黃玉成
Huang, Yu Chen
貢獻者: 劉連煜
黃玉成
Huang, Yu Chen
關鍵詞: 內線交易
外部人
產業競爭消息
重大未公開消息
免責抗辯
日期: 2012
上傳時間: 2-Sep-2013
摘要: 2013年4月,台灣爆發有史以來第一次高鐵恐怖攻擊案件,主嫌胡宗賢涉嫌以連續炸彈攻擊手法,在高鐵及立委服務處擺放爆裂物,而其目的以現有證據推測,為企圖製造恐慌來放空期貨牟利,而在起訴書中指出,該嫌為有法律專業知識之執業律師,因不滿二月間因涉及恐嚇案被新竹地檢署起訴,且對社會貧富嚴重不均的社會弊端,嚴重不滿,為發洩不滿及在期貨市場獲利,模仿電影「V怪客」劇情,計畫以炸彈引起社會注意。而胡嫌企圖以恐怖攻擊達成內線交易目的,在台灣前所未聞,所幸犯罪並未成功,而檢方則以「心思縝密,手段狠毒,默契不佳,手法笨拙」形容胡嫌,但令人不禁產生懷疑,我國內線交易禁止規定有能力處理此種惡性重大的內線交易犯罪嗎?所幸以胡嫌此種利用犯罪以為內線交易畢竟仍構成其他犯罪得以處罰,但若是更進一步,以中性的商業競爭為目的,並以內線交易為手段以打擊競爭對手的作法,我國內線交易禁止是否能將此種行為合理的規範?\r\n1961年美國聯邦證券管理委員會在“In re Cady Roberts & Co”一案後,對聯邦證券交易法第10條(b)項及對聯邦證券管理委員會據此頒布的規則10b-5的理論闡釋持續被討論及提出。如「資訊平等理論」、「信賴義務理論」以及處理原為外部人內線交易的「私取理論」及「消息傳遞理論」。但這些理論都無法妥善解釋利用產業競爭訊息的外部人,以此種優勢為內線交易時的處罰理論基礎。有鑑於此,本文參考歐盟以「市場論」為出發點的規範方式,主張在一般外部人利用產業競爭消息為內線交易之行為,其對內線交易所欲達成市場保護之法益,有所損害。也因此,這種行為仍須加以規範,並參考歐盟本身對各會員國的規範,因各會員國之間就如即競爭又合作的公司般,為避免過度規範造成商業競爭自由之限制,對此種以商業競爭消息為內線交易之行為推定違反,並搭配適當的免責抗辯規定以避免過度限制商業競爭自由。並對企業經營階層,除了民事責任得以主張經營判斷法則外,刑事上亦應採納此制度精神,加以保護。否則當企業經營者面臨企業經營危機與內線交易風險時,畏於擔當,放棄積極尋求生機的機會,亦是不當。而此時所造成的損害若構成違法,僅由該外部法人承擔即可。
\"目錄 I\r\n第一章 緒論 1\r\n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r\n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3\r\n第一項 研究方法 3\r\n第二項 研究限制 3\r\n第三節 論文架構 4\r\n第二章 產業策略對競爭對手的連動 6\r\n第一節 產業策略與市場評價 6\r\n第二節 主併公司競爭策略之可罰性分析 8\r\n第一項 市場看好併購案有助競爭力提升且併購案順利完成 8\r\n第二項 市場對併購案反應冷淡且併購案中途破局 9\r\n第三項 併購案無助競爭力提升但併購案卻順利完成 10\r\n第四項 併購案若成功應有助競爭力提升但該併購並未成案 11\r\n第三節 具可罰性競爭策略所涉及內線交易爭點 12\r\n第一項 產業競爭訊息是否為內線交易禁止所規範 12\r\n第二項 外部法人可否為內線交易主體 13\r\n第三項 外部自然人的內線交易責任 13\r\n第四項 外部人之免責抗辯: 13\r\n第三章 重大消息之認定標準 15\r\n第一節 重大消息之意義 15\r\n第二節 美國消息重大性測試基準 16\r\n第三節 我國重大消息公開的相關之法規規範 20\r\n第一項 我國法院實務對重大消息範圍認定 20\r\n第二項 證交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之公告 22\r\n第三項 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 22\r\n第四項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之行政規範 23\r\n第四節 產業競爭消息之規範 29\r\n第一項 符合市場預期之併購流程所產生競爭效果 29\r\n第二項 與市場預期不符之併購流程所產生競爭效果 30\r\n第三項 與併購結果無關之產業競爭效果 31\r\n第五節 小結 32\r\n第四章 外部人內線交易責任之規範理論 34\r\n第一節 美國法內線交易規範 34\r\n第一項 資訊平等理論 36\r\n第一款 理論基礎及體現 36\r\n第二款 資訊平等理論於我國之體現 37\r\n第三款 資訊平等理論與外部人內線交易之適用 38\r\n第二項 信賴關係理論 39\r\n第一款 理論基礎及體現 39\r\n第二款 信賴關係理論於我國之體現 41\r\n第三款 信賴關係理論與外部人內線交易之適用 42\r\n第三項 私取理論 43\r\n第一款 理論基礎及體現 43\r\n第二款 私取理論於我國之體現 44\r\n第三款 私取理論與外部人內線交易之適用 45\r\n第四項 消息傳遞理論 46\r\n第一款 理論基礎及體現 46\r\n第二款、消息傳遞理論於我國之體現 47\r\n第三款 消息傳遞理論與外部人內線交易之適用 47\r\n第五項 小結 48\r\n第二節 歐盟法內線交易主體範圍 49\r\n第一項 直接內部人 51\r\n第一款 居於發行人行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 51\r\n第二款 持有發行人股份之人 51\r\n第三款 利用受僱、專業或其職務機會取得內線消息之人 52\r\n第四款、利用犯罪活動取得內線消息之人 52\r\n第二項 間接內部人 53\r\n第三項 小結 54\r\n第三節 資訊財產權理論 55\r\n第一項 理論基礎 56\r\n第二項 資訊財產權理論與外部人內線交易之適用 57\r\n第四節 我國法對外部人禁止內線交易之適用 58\r\n第一項 我國內線交易禁止規範 58\r\n第一款 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一項 58\r\n第二款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 58\r\n第二項 我國內線交易禁止對法人的規制性 60\r\n第一款 法人為內線交易主體之適用 60\r\n第二款 法人成立內線交易之要件 60\r\n第五節 我國內線交易禁止在商業競爭時之適用 61\r\n第一項 併購成功且該併購案對主併公司競爭力有助益 61\r\n第一款 以美國法法理依據為行為主體可罰性基礎 62\r\n第二款 參考歐盟法法理依據為行為主體可罰性基礎 63\r\n第三款 外部法人是否該當內線交易主體? 63\r\n第四款 外部法人之經營階層是否該當內線交易主體? 64\r\n第二項 併購失敗而該併購案對主併公司競爭力並無助益 64\r\n第三項 小結 65\r\n第五章 外部人免責抗辯 67\r\n第一節 美國法-知悉與利用之爭 67\r\n第一項 採「知悉擁有」標準 68\r\n第一款 規則10b5-1(a) 68\r\n第二款 規則10b5-1(b) 69\r\n第三款 規則10b5-1(c) 69\r\n第二項 採「使用」為標準 71\r\n第二節 歐盟免責抗辯立法例 72\r\n第一項 安全港條款 72\r\n第一款 股份買回計畫 73\r\n第二款 安定操作行為 73\r\n第二項 內線交易免責抗辯 74\r\n第三節 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75\r\n第一項 法理基礎 75\r\n第一款 基於商業風險之不確定因素 76\r\n第二款 基於鼓勵董事積極經營 76\r\n第三款 基於法院對商業判斷能力限制 76\r\n第二項 經營判斷法則之要件 77\r\n第一款 須為經營決策行為 77\r\n第二款 基於充足資訊所為決策 77\r\n第三款 善意 78\r\n第四款 無裁量濫用或權限外行為 78\r\n第五款 做成決策之董事無重大利益衝突 79\r\n第三項 小結 80\r\n第四節 我國免責抗辯之適用 80\r\n第一項 我國法院實務判斷 81\r\n第一款 受證交所指示賣出股票之行為-楊鐵案 81\r\n第二款 非自發性原因而斷頭並賣出股票者-東隆五金案 83\r\n第三款 預定交易計畫-茂矽案 85\r\n第四款 小結 86\r\n第二項 免責抗辯於外部人之適用 87\r\n第六章 結論 89\r\n參考文獻 91\"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r\n專書\r\n1. 王文宇,公司與企業法制(二),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初版一刷,2007年1月。\r\n2. 王文宇,新金融法,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二版一刷,2004年11月。\r\n3. 余雪明,證券交易法,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2003年4月4版。\r\n4.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自版,2004 年增訂8版。 \r\n5. 李惠宗,行政法要義,元照,2008年4版。\r\n6. 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作者自版,2008年10版。 \r\n7.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作者自版,2008年10版。 \r\n8. 林山田,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作者自版,1984 年修訂三版。\r\n9. 林孟皇,金融犯罪與刑事審判,元照出版社,2010 年 1 月初版。 \r\n10. 姚志明,證券交易法導讀,三民書局,2008 年 9 月。\r\n11. 劉連煜,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2012年9月。\r\n12. 劉連煜,現代公司法,元照,2011年9月,增訂七版。\r\n13. 劉連煜,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元照,2012年9月增訂十版。\r\n14. 賴英照,股市遊戲規則-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作者自版,2011年2月再版。 \r\n15. 賴英照,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聯經,2007 年初版。 \r\n16. 賴英照,證券交易法逐條釋義,第三冊,三民書局,1992 年 8 月。\r\n\r\n期刊論文\r\n1. 王文宇,認真地對待資訊-論內線交易之判斷標準與預防措施,月旦法學雜誌,第155期,2008年4月。\r\n2. 余雪明,從英法制度看內部人交易行政罰的推動,政策月刊第 57 期,2000年4月。\r\n3. 余雪明,內部人交易管理之比較研究(下),證券既期貨管理第16卷第6期,1998 年6月。\r\n4. 余雪明,英國證券管理體系研究,社會科學論叢,第37輯,1989年3月。\r\n5. 林麗香,企業內容公開制度之電子化,2003 年 3 月,法政學報第 16 期。\r\n6. 林孟皇,內線交易重大消息的明確性與實際知悉-2010年新修正內線交易構成要件的解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84期,2010年9月。 \r\n7. 林孟皇,內線交易實務問題之研究--以我國刑事責任規定的解釋適用取向為中心,法學叢刊,第210期,2008年4月。\r\n8. 林國全,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內部人交易禁止規定之探討,政大法學評論,第45期,1990年6月。\r\n9. 姚志明,內線交易責任主體之研究,月旦民商法雜誌,30期,2010年12月。\r\n10. 陳峰富,內線交易重大訊息具體要件與成立時點之界定,政大法學評論,第79期,2004年6月。\r\n11. 曾宛如,新修正公司法評析-董事「認定」之重大變革(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暨董事忠實義務之具體化,月旦法學雜誌,第204期,2012年5月。\r\n12. 曾宛如,新修正證券交易法—資訊揭露、公司治理與內線交易之改革,台灣法學雜誌,第155期,2010年7月。\r\n13. 曾宛如,內線交易之行為主體,台灣本土法學,第98期,2007年9月。\r\n14. 郭大維,論我國內線交易法至制—由英美兩國對證券市場內線交易之規範談起,軍法專刊,第56卷第4期,2010年8月。 \r\n15. 郭大維,以犯罪行為取得內線消息者,月旦法學教室,第期,2012年11月。\r\n16. 黃銘傑,日本最近證券交易法修正對我國之啟示—以行政及民事責任規範改革為中心,「現代公司法制之新課題課題─賴英照大法官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05 年。 \r\n17. 廖大穎,資訊不正流用理論與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月旦財經法雜誌,第16期,2009年3月。\r\n18. 劉連煜,基於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內線交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金訴字第2號刑事確定判決評釋,法令月刊,62卷11期,2011年11月。 \r\n19. 劉連煜,內線交易之主觀要件,月旦法學教室,第106期,2011年8月。\r\n20. 劉連煜,內線交易行為主體之最新案例,月旦法學教室,第 104 期,2011年6月。 \r\n21. 劉連煜,內線交易與主體行為,月旦法學教室,第 102 期,2011 年 4 月。 \r\n22. 劉連煜,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月旦法學教室,第96期,2010年10月。\r\n23. 劉連煜,內部人「獲悉」或「實際知悉」內線消息之認定─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台上字第一一五三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3期,2010年6月。 \r\n24. 劉連煜,推測的消息是內線交易之重大消息?-Basic案的再審思,台灣法學雜誌,第130期,2009年6月。\r\n25. 劉連煜,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預定交易計畫,台灣法學雜誌,第 114 期,2008年10月。 \r\n26. 劉連煜,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下),月旦法學教室,第 51 期,2007年1月。\r\n27. 劉連煜,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上),月旦法學教室,第 50 期2006 年12月。\r\n28. 劉連煜,內線交易重大消息的範圍及其開方式的認定,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7 期,2006 年 10 月。\r\n29. 劉連煜,內部人交易規範中內部消息『重大性』之認定基準,政大法學評論第 56 期,1996 年 12 月。\r\n30. 賴英照,公務員是不是內部人,高大法學論叢,第3卷第1期,2007年12月。 \r\n31. 賴英照,論內線交易之內部人,法官協會雜誌,第7卷第2期,2005年12月。\r\n\r\n學位論文\r\n1. 李顯儀,蔓延效應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博士論文,2006年。\r\n2. 林芝君,企業併購下目標公司董事之受任人義務,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r\n3. 林繼耀,資訊公平揭露與終結內線交易─試論美國證交法公平揭露規則新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r\n4. 周君達,防止內線交易行為之探討-以企業併購為中心,國立成功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r\n5. 吳建星,外部人之內線交易-以市場消息為中心,東吳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r\n6. 吳韶芹,企業併購內線交易法規範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r\n7. 吳宗賢,併購型態對股票報酬與經營績效之影響,國立成功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r\n8. 洪正一,我國內線交易規範之改革-從英美內線機要所欲保護之法益談起,逢甲大學碩士論文,2011年。\r\n9. 翁鶯娟,購併宣告對產業內競爭對手公司股價影響之研究─以台灣上市公司為例,國立高雄大學碩士論文,2002年。\r\n10. 莊家亨,經營判斷法則於我國實務發展現狀之研究,輔仁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r\n11. 陳美婷,從信賴義務論公司外部人之內線交易責任-以公務員及立法委員為中心,國立清華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r\n12. 陳峰富,關係企業證券交易違法行為之研究-以股票流通市場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博士論文,2004年\r\n13. 陳振遠,購併對主併公司及其競爭者長短期績效之影響,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碩士論文,2003年。\r\n14. 黃雅鈴,法人內線交易責任,國立台北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r\n15. 張瑞玲,內線交易重大消息之認定與豁免條款之研究—以我國法院實務為中心,國立台北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r\n16. 張競文,論有價證券詐欺之民事責任之研究-以我國證券交易法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r\n17. 張勝春,企業併購法制之經濟分析,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06年。\r\n18. 劉嘉宏,內線交易關於重大消息之認定─ 以企業併購案件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碩士論文,2011年。\r\n19. 鄧依仁,從證券法內線交易理論論我國內線交易刑為主體之規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年。\r\n\r\n英文文獻\r\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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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0961025
101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0961025
資料類型: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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