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9920
題名: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障及其界限-從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出發
Protection and limitation of speech freedom and reputation: from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509
作者: 黃文壕
Huang, Wen Hao
貢獻者: 李震山
黃文壕
Huang, Wen Hao
關鍵詞: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56號
言論自由
名譽權
基本權利衝突
雙軌理論
雙階理論
日期: 2010
上傳時間: 3-Sep-2013
摘要: 言論或發表意見的自由,可說是民主國度的生命線;因此,在一個多元民主的國家中,表達不同、甚至相反觀點和意見的多種聲音,不僅是常態,在現代社會更有如言論的洪流傾潮而出。\n 臺灣隨著解嚴而開放之黨禁、報禁……等,相伴而生的各種報章雜誌、圖書出版、廣播、電視及網路等等,百家爭鳴而多元且百無禁忌的內容,在十倍速時代之現今,充斥在人們生活的每一角落。但也就在各種攻訐批評中,引致人們名譽受侵害之衝突。一個人在社會上應該受到與其個人社會地位、人格相當的尊敬或評價,這是名譽;也就是個人基於人格在社會上所受的評價,西諺有云:「名譽是第二生命。」,這也是何以古今中外有許多人不惜犧牲生命以維護自身名譽,而大法官更指出:「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可見其對個人安身立命的重要。\n 言論自由是現代民主多元社會不可或缺的機制,必須受到憲法保障;但名譽既稱為人的第二生命,亦可見其對個人人格基礎與人性尊嚴發展的重要性。其所引起的爭議,乃必須防止言論自由被濫用,以使受侵害的人格名譽權益得到適當之保護,以達國家履行保護義務的基本要求,他方面則亦須維持言論自由的表現空間,不得對其造成過度的干預限制,凡此,為基本權利衝突問題。在自由民主的社會中,言論自由能促成思想交流,且為民主社會所不可或缺的意見討論,更是實現自我所必要,但在面對誹謗罪仍合憲之制裁,或在侵權行為之威脅下,仍有如履薄冰之恐懼。而名譽一事,則自古以來即為人們所重視,並視之為第二生命,亦是憲法所保障之人格權,人格的維護乃人之所以為人所應受之保障。因此,損及他人名譽影響他人人格正常發展時,此即名譽權所欲捍衛。民國89年7月7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09號解釋,將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障和界限,立下了新的里程碑,並推向一新世代。多數大法官肯認言論自由為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於衡量如何給予最大限制保障之際,釋字第509號解釋並未宣告刑法310條之誹謗罪違憲。\n 大法官於民國98年4月3日所作成之釋字第656號解釋,則是針對法院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之合憲性做出了解釋,大法官認為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雖於釋字第656號解釋,大法官已對法院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作為回復名譽之方式作出了合憲性之解釋,惟從多達八位大法官之協同、部分協同及部分不同意見中,除了釋憲受理程序面之爭議問題外,並可看出其中對於言論自由及名譽權保障之衝突與界限同為權益衡量之不同意見。\n 在這兩種基本權利的衝突下,法院論罪科刑的標準即為首要,而回復名譽適當處分界限為何,亦屬等量其觀之重要,過度保障名譽難免造成某種程度的寒蟬效應,減損言論自由之功能;而濫用言論自由,則又對人格尊嚴有所斲喪。為能自在徜徉於言論自由的領域,而不必惶惶不可終日的畏懼侵害他人人格權益,在釋字第509號及656解釋解釋之後,對國內司法實務判決有何影響?本論文希望透過對相關司法實務判決作整理、分析,希冀能歸納出法院對各項法定要件的詮釋和認定標準,期能掌握自釋字第509號及656解釋之後,對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障和界限。法律來自生活,不僅是邏輯,更是經驗。希望從所整理的判決理由與要旨中,瞭解法院如何具體呈現,調和保障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現行法律規定,及如何體現釋字第509號及656解釋之意旨,除了瞭解我國實務界的具體適用狀況和趨勢外,並一窺言論自由可能衍生的訴訟問題及預防和因應之道,以期降低法律風險避免官司纏身。
參考文獻: 壹、中文參考文獻(依作者姓名筆劃順序排列)\n\n一、 書藉\n1. Anthony Lewis著,蘇希亞譯,不得立法侵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商周出版,1999年\n2. Von Prof. Dr. Heinrich Scholler,陳春生譯,人權之變遷(Der Wandel der Menschenrechte),論法治國之權利保護與違憲審查,新學林,2007年3月\n3. W. Friedmann,楊日然、耿雲卿、蘇永欽、焦興鎧、陳適庸等譯,法理學(原名:Legal Theory),司法周刊雜誌社,1989年9月5版\n4. 王甲乙、楊建華、鄭健才三人合著,民事訴訟法新論,2004年9月\n5. 王兆鵬,刑事訴訟講義(二),元照,2003年4月2版\n6. 史尚寬,債法總論,榮泰印書館,1978年\n7. 甘添貴,體系刑法各論(第一卷),瑞興圖書,2001年9月修訂再版\n8. 米拉格利亞,比較法哲學,長沙商務印書館,1940年\n9. 西塞羅,法律篇,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年\n10. 何孝元,損害賠償之研究,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10月8版\n11.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自版,2001.8增訂七版\n12.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2004年6月三版\n13. 呂太郎,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一),智勝,1999.2初版\n14. 李太正、王海南、法治斌、陳連順、黃源盛、顏厥安,法學入門,元照,2005年9月6版\n15. 李建良,民主政治的建構基礎及其難題-以「多元主義」理論為主軸,憲法理論與實踐(一),學林文化事業,2003年2月2版\n16. 李建良,自由、人權與市民社會:國家與社會二元論的歷史淵源與現代意義,憲法理論與實踐(二),學林,2000年\n17. 李建良,基本權利的理念變遷與功能體系,憲法理論與實踐(三),學林文化事業,2004年7月\n18. 李建良,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憲法理論與實踐(一),學林文化事業,2003年2版 \n19. 李建良,基本權利與國家保護義務,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二輯),中央研究院,2000年8月\n20. 李惠宗,憲法要義,2009年9月5版\n21. 李震山,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元照,2001年11月修訂再版\n22. 李震山,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元照,2005年10月\n23. 李鴻禧,憲法與人權,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12月\n24. 沈宗靈,法理學,五南,1994年5月\n25. 林山田,刑法各論(上冊),2004年增訂4版\n26.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增訂10版),2008年1月\n27. 林子儀,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元照,1999年9月\n28. 林子儀,言論自由導論,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元照,2002年12月\n29. 林文雄,法實證主義,2003年8月5版\n30. 林東茂,刑法綜覽,2004年3版。\n31. 林俊益,刑事訴訟法概論(上冊),學林文化,2003年4月3版\n32. 林紀東,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三民書局,1992修訂版\n33. 林紀東,法學緒論,五南,1997年10月\n34. 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元照,2005年10月3版\n35. 邱聯恭,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三),2005年\n36. 邱聯恭,程序選擇權論,2005年9月10日初版\n37. 姜世明,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元照,2003年11月初版\n38. 姜世明,新民事證據法論,2005年4月\n39. 姚志明,侵權行為法,元照2005年2月,初版\n40. 洪鎌德,法律社會學,揚智,2001年\n41. 美濃部達吉,林紀東譯,法之本質,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12版臺2版\n42. 胡藹若,人權理念之研究,復興崗學報,90期,2007年\n43. 張宏生、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4月\n44. 張嘉尹,基本權理論、基本權功能與基本權客觀面向,當代公法新論(上)-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2002年7月\n45.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2005年\n46. 梅仲協,法學緒論,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5年10月\n47. 許志雄,人權的「光」與「影」,憲法秩序之變動,元照,2000年10月\n48. 許宗力,基本權的功能與司法審查,憲法與法治國行政,元照,2007年1月2版\n49. 陳子平,刑法總論(上),元照,2005年5月\n50.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三民,2005年3月\n51. 陳愛娥,基本權作為客觀法規範—以「組織與程序保障功能」為例,檢討其衍生的問題,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二輯),中央研究院,2000年8月\n52. 陳慈陽,憲法學,2005年11月2版\n53.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2001年10月4版\n54. 陳新民,憲法基本權利及「對第三者效力」之理論,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下),元照,2002年7月5版\n55.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三民書局,2005年3月修訂4版\n56. 陳樸生,刑法各論,正中書局,1960年6月3版\n57. 黃坤錦,人權概論,1980年5月\n58. 黃朝義,無罪推定原則 論刑事訴訟程序之運作,五南圖書,2002年10月\n59.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2003年\n60. 鄒文海,政治學,三民,1969年\n61. 管歐,中華民國憲法論,三民書局,1994年10月\n62. 劉得寬,法學入門,2000年9月4版\n63. 劉清波,現代法學思潮,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86年5月\n64. 蔡墩銘,刑法各論,三民書局,修訂4版,2001年\n65. 鄭玉波,法學緒論,三民書局,1998年8月修訂4版\n66. 駱永家,民事舉證責任論,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4月\n67. 謝政道,中華民國修憲史,揚智文化事業,2007年2版\n68. 韓忠模,法學緒論,1982年12月9版\n\n二、 期刊\n1. 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三)-人格權的具體化及保護範圍(4)-名譽權(上)-,台灣法學雜誌,2006年12月號,89期\n2. 石世豪,新聞自由及其界線—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台上字第八五一號判決與新聞報導應有規範,月旦法學雜誌,112期,2004年9月\n3. 吳庚,論憲法解釋,法令月刊,第41卷第8期,1990年\n4. 李建良,競業禁止與職業自由,臺灣本土法學,第15期,2000年10月\n5. 李震山,基本權利之衝突,月旦法學雜誌,第1期,1995年5月\n6. 李震山,論憲政改革與基本權利保障,中正法學集刊,18期\n7. 林鈺雄,誹謗罪之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兼評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臺大法學論叢第32卷第2期,2003年3月\n8. 林麗瑩,刑事法上的舉證責任—有疑則利被告原則、被告不自證己罪原則,月旦法學雜誌,133期,2006年6月\n9. 法治斌,保障言論自由的遲來正義─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65期,元照,2000年10月\n10. 洪進,各國憲法對人權之保障,憲政思潮,36期,1973年9月\n11. 紀舜傑,從比較觀點看台灣與美國之人權教育,教育研究月刊,第110期,2003年\n12. 徐正戎、呂炳寬,三代人權與司法審查,東亞法學評論 第1卷/第1期,2010年3月1日\n13. 張國聖,現代人權的發展源流與意涵,通識研究集刊,4期,2003年\n14. 許志雄,未成年人之人權,月旦法學教室1995-2002(3)公法學篇,2002年2月\n15. 許志雄,現代立憲主義與民主的對話,跨世紀法學新思維--法學叢刊創刊五十週年,元照,2006年1月\n16. 許宗力,基本權功能,月旦法學教室,第2期,2002年12月\n17. 許宗力,基本權利的第三人效力與國庫效力,月旦法學教室,第9期,2003年7月\n18. 許宗力,基本權的保障與限制(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1期,元照,2003年9月\n19. 許家馨,美國誹謗侵權法歸責體系初探—以歸責內涵及查證義務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154期,2008年3月\n20. 許家馨,釋字第五○九號解釋應否適用於民事案件?-為最高法院新新聞案判決翻案,月旦法學雜誌,132期,2006年5月\n21. 許國賢,多元主義與民主,行政及政策學報,50期,2010年6月\n22. 許慶雄,人權保障之基本概念—本質、分類、享有主體之探討,律師通訊,7月號/202期\n23. 陳宏毅,改良式當事人主義下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舉證問題,刑事法雜誌第50卷第3期,2006年6月\n24. 陳秀容,近代人權觀念的轉變:一個社會生態觀點的分析,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9卷2期,1997年\n25. 陳曉郁,自然法與基本人權,哲學與文化,23卷3期,1996年3月\n26. 葛克昌,國家學與國家法:社會國、租稅國與法治國理念,月旦,1996年\n27. 劉靜怡,言論自由的雙軌理論與雙階理論,月旦法學教室,28期,元照,2005年2月\n28. 謝庭晃,論刑法對名譽感情的保護,刑事法雜誌第50卷3期,2006年6月\n\n三、 學位論文\n1. 張佑生,論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對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之維護」的程度:美國與台灣的實務觀點,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7月\n2. 張志隆,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公然侮辱與誹謗罪規範之適用與區辨,2005年7月\n3. 劉明宜,論刑法誹謗罪—從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談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2002年碩士\n\n\n貳、參考網站\n一、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n二、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1/S21KE000.html\n三、 http://memory.loc.gov/cgi-bin/query/r?ammem/bdsdcc:@field(DOCID+@lit(bdsdcc02101))\n四、 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ct.asp?xItem=171520&ctNode=26511&mp=200\n五、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asp\n六、 http://www.judicial.gov.tw/db/db04/db04-01.asp\n七、 http://www.npf.org.tw/post/2/8400\n八、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5\n九、 http://www.worldcitizens.org.tw/awc2010/ch/Declaration/1789.htm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94961011
99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4961011
資料類型: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學位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SizeFormat
101101.pdf1.94 MBAdobe PDF2View/Open
Show full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