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1540
題名: 金融犯罪之刑事證據法則-以金融監理機構角色為例
The Criminal Evidence Rule Of Financial Crime-The Case Of Financial Supervisory Organization
作者: 郭榕琁
貢獻者: 何賴傑
郭榕琁
關鍵詞: 金融檢查
不自證己罪
專家證人
驗真法則
最佳證據法則
日期: 2016
上傳時間: 1-Mar-2016
摘要: 本論文說明金融檢查與調查之法律依據,特別是依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辦理金融檢查,且擁有準調查權。本論文分析金融監理機關於刑事訴訟之角色與現況,分別就金檢報告與調查結果作為犯罪證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交易分析意見書作為犯罪證據;金融監理機關人員為一般證人及金融監理機關就一般業務資料、法規及作業方式疑義函覆等類型,蒐集司法判決實務資料。\n 本論文說明不自證己罪原則的適用範圍,應視類型提前至金融檢查程序的取證時點,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方屬適當,故為保障當事人程序權,可比照期貨交易法第99條第2項之立法,當人民被主管機關要求親自說明時,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依法得為辯護之人到場,以落實程序正義。\n 本論文亦討論專家證人,在我國司法實務,目前並未明確禁止專家證人,但實務判決認為我國鑑定人即等於專家證人,故並無引進之必要。然而,目前鑑定制度並未同意由當事人私請鑑定,且鑑定人之品質仍有落差,因此專家證人之概念仍有引進之必要,由於金融案件的專業性,可比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之1明確立法,引進專家證人制度。\n 本論文認為於我國司法實務可以採納美國法上驗真法則之標準,先由檢察官與自訴代理人證明證據係真實;再引進最佳證據法則,要求當事人就物證或書證提出原本,而非一昧採納金融監理機關所作成之報告或書函資料,而應盡可能調取報告或書函作成之依據及原始資料內容,以落實直接審理原則,並透過證據的提出,使被告及其辯護人可以對之詰問。\n 我國可參考德國「不得拒絕行政程序之陳述,但禁止運用於刑事追訴」之立法方式,其所得之證據原則上僅限於原行政目的使用,若需運用於刑事程序上之證據,可以參採英國立法例需由當事人或其代表提出方得於刑事庭使用,以確保人民不自證己罪權利之保障。
參考文獻: (1)書籍\n1.王士帆,不自證己罪原則,春風煦日論壇-刑事法叢書系列 7 專題論著2,2007年6月。\n2.王兆鵬、陳運財、林俊益等合著,傳聞法則-理論與實踐,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9月。\n3.王兆鵬,美國刑事訴訟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9月。\n4.王兆鵬,刑事訴訟法講義,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9月。\n5.王兆鵬,辯護權與詰問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1月。\n6.王兆鵬,新刑訴、新思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10月。\n7.王兆鵬、張明偉,刑事訴訟法(上)及(下),承法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12年9月。\n8.石木欽,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之證據法則¬¬-以審判實務為中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n9.朱富美,科學鑑定與刑事偵查,瀚盧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1月。\n10.李開遠,證券犯罪刑事責任專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4年6月。\n11.何賴傑、林鈺雄著,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n12.吳巡龍,刑事訴訟與證據法全集,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n13.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及(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9月。\n14.林鈺雄,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 12月。\n15.林鈺雄,搜索扣押註釋書,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9月。\n16.林俊益,刑事訴訟法概論(上)及(下),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n17.林孟皇,金融犯罪與刑事審判,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9月。\n18.林輝煌,論證據排除-美國法之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9月。\n19.林朝榮、林芸澧,傳聞法則之比較研究-理論與實務之排比,文笙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n20.法治斌等,行政檢查之研究(POD),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996年6月。\n21.胡鐸清,金融監理與金融檢查實務,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2005年10月。\n22.洪文玲,行政調查與法之制約,學知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n23.施志茂、施光訓,犯罪偵查學-傳統與金融犯罪偵查,中華管理績效評鑑學會,2010年7月。\n24.陳祐治,證據法案例解說,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11月。\n25.陳祐治,佛羅里達證據法逐條釋義,瀚盧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2月。\n26.陳運財,直接審理與傳聞法則,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1年。\n27.郭介恆、濱西隆男、藤原靜雄等著,行政調查之建制與人權保障、行政訴訟之前置救濟方法與程序,台灣行政法學會,2009年7月。\n28.詹德恩,金融犯罪的剋星:金融調查,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n29.錢世傑,圖解數位數位證據之法庭攻防,十力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11月。\n30.張雲芝,文書鑑定Q&A,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12月。\n31.劉品新主編,美國電子證據規則,中國檢查出版社,2004年5月。\n32.Arthur Best著,蔡秋明、蔡兆誠、郭乃嘉譯,證據法入門-美國證據法評釋及實例解說,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4月。\n33.Thomas A.Mauet著,蔡秋明、方佳俊譯,訴訟技巧,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n34.Allen C.Snyder,Anthony J.Bocchino,David A.Sonenshein著,蔡秋明、魏玉英譯,加州證據法與異議實務,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2005年1月。\n35. Mary-Jo Kranacher, Richard Riley, Joseph T. Wells著,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鑑識會計委員會譯,鑑識會計及舞弊查核,指南書局有限公司,2011年8月。\n\n(2)期刊論文\n1.王兆鵬,刑事訴訟中被遺忘的權利-緘默權,月旦法學雜誌第145期,2007年6月。\n2.王兆鵬,審判階段緘默權之理論研究(上),月旦法學雜誌第16期,1996年9月。\n3.王兆鵬,審判階段緘默權之理論研究(下),月旦法學雜誌第17期,1996年9月。\n4.王兆鵬,論新修刑訴之證人不自證己罪,台大法學論叢,2005年1月。\n5.朱朝亮,體驗供述與意見供述之別,月旦法學教室第112期,2012年2月。\n6.何賴傑,論傳聞書證,台灣法學新課題(二),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2004年11月。\n7.何賴傑,傳聞法則下證人陳述之證據能力,月旦法學教室第9期,2003年7 月。\n8.吳巡龍,鑑定與專家證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53期,2010年6月。\n9.吳巡龍,對質詰問權與傳聞例外-美國與我國裁判發展之比較與評析,台灣法學雜誌第119期,2009年1月。\n10.吳巡龍,我國傳聞法則實務問題的探討,台灣法學新課題(二),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2004年11月。\n11.吳巡龍,物證調查程序,月旦法學教室第92期,2010年5月。\n12.吳巡龍,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月旦法學教室第90 期,2010年3月。\n13.吳耀宗,鑑定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角色與權利義務-兼與證人、鑑定證人相比較,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12期,2007年4月。\n14.吳志光,從蘇案開庭談起-「專家證人」制度的落實與檢察官在刑案中應扮演的角色,司法改革雜誌第40期,2002年8月。\n15.李佳玫,檢察一體原則與鑑定報告的證據能力-評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六六四八號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49期,2007年10月。\n16.李佳玫,鑑定報告與傳聞例外-最高法院近來相關裁判之評釋,政大法學評論第101期,2008年1月。\n17.李榮耕,刑事審判程序中數位證據的證據能力-以傳聞法則及驗真程序為主,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91期,2014年9月,頁169-211。\n18.林鈺雄,不自證已罪之射程距離-最高法院相關裁判之回顧與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3期,2007年4月。\n19.林鈺雄,歐式米蘭達-歐洲人權法院Allan裁判及其劃時代意義之評析,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2期,2005年7月。\n20.林鈺雄,不自證己罪於非刑事程序之前置效力-評96年台上字第7239號判決及相關裁判,月旦法學雜誌第161期,2008年10月。\n21.林鈺雄,論不自證己罪原則-歐洲整合趨勢及我國法發展之評析,臺大法學論叢,第35卷第2期,2006年3月。\n22.林國全,證券主管機關之行政調查權,月旦法學雜誌第39期,1998年8月。\n23.林國全,證券市場自律機構功能之探討,政大法學評論第56期,1996年12月。\n24.林國全,自日本1992年設置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論證券主管機關之調查檢查權限,政大法學評論第54期,1995年12月。\n25.林裕順,專家證人vs.鑑定人-概括選任鑑定之誤用與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89期,2011年2 月。\n26.林俊益,傳聞法則與交互詰問之具體實踐,台灣法學新課題(二),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2004年11月。\n27.陳祐治,專家證言與鑑定,檢察新論第6期,2009年7月。\n28.陳運財,傳聞法則之理論及其實踐,月旦法學雜誌第97期,2003年6月。\n29.陳運財,傳聞法則及其例外之實務運作問題檢討,台灣法學雜誌第94期,2007年 5月。\n30.陳運財,傳聞法則與直接審理,月旦法學教室,第21期,2004年7月。\n31.陳運財,刑事程序鑑定之證據法則,萬國法律第137期,2004年10月。\n32.陳運財,嚴格證明法則,月旦法學教室第二十三期,2004年9月。\n33.陳運財,偵查中證人之具結與傳聞例外之適用-評94年台上字第3277號刑事判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3期,2007年4月\n34.陳文貴,行政調查與行政檢查及行政搜索之法律關係,法令月刊60卷3期,2009年3月。\n35.黃淑君譯,英國金融監管局調查權行使之要件與程序,國際金融參考資料 第47期,2002年5月。\n36.楊雲驊,向左走?向右走?被告自請鑑定之證據能力-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629號、97年度台上字第1846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18號判決,第六屆學術與實務之對話-辯護與傳聞-最高法院99/100刑事裁判評釋學術研討會,2011年5月。\n37.楊雲驊,〈眾裡尋他千百度─最高法院對於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解釋之評析〉,台灣法學雜誌第120期,2009年1月。\n38.賴芳玉,談專家證人,律師雜誌第253期,2000年10月。\n39.顧立雄、許純琪,從美國法檢討我國傳聞法則之規定,法官協會雜誌第5卷第2期,2003年12月。\n40.錢世傑,論刑事證據上關於數位資料證據資格之檢討,月旦法學教室第143期,2007年4月。\n\n(3)學位論文/研究報告(含法條翻譯)\n1.朱帥俊,刑事證據法則對於電子證據適用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2007年。\n2.林一德,電子數位資料於證據法上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碩士論文,2000年。\n3.陳韻如,參加美國證管會舉辦之國際證券執法與市場監視研討會報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14年2月10日。\n4.陳雪玉,論證人不自證己罪特權,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7月。\n5.劉秋伶,數位證據之刑事證據調查程序,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n6.楊朝鈞,行政調查可否適用不自證己罪原則-以稅務調查為例,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5年6月。\n7.劉新耀,論鑑定人於刑事訴訟程序中之功能與地位,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研究所,2010年6月。\n8.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中譯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2008年9月30日。\n9.金融投資服務暨資本市場整合法(通稱 韓國資本市場整合法)中譯本,2009 年。\n10.我國資產管理發展與規劃方向,委託單位: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研究單位:環宇法律事務所,2014年7月。\n\n\n英文文獻\n1.Adrew Lidbetter,Company investigations by the DTI, in John de Lacy(ed.),The reform of United Kingdom company law,2002,Chapter 14.\n2.DJ Harris,M O’Boyle,C Warbrick,Law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1995.\n3.Giannelli,Paul C.,The Admissibility of Laboratory Reports in Criminal Trials: The Reliability of Scientific Proof,49 OHIO ST.L.J.671,1988.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98961108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8961108
資料類型: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學位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Description SizeFormat
110801.pdf734.1 kBAdobe PDF2View/Open
Show full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