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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董保城;詹鎮榮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王等元zh_TW
dc.creator王等元zh_TW
dc.date2016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6-03-01T02:43:56Z-
dc.date.available2016-03-01T02:43:56Z-
dc.date.issued2016-03-01T02:43:56Z-
dc.identifierG0099961008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1542-
dc.description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99961008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摘要\n 教師在傳統中國社會具有崇高地位,故談論教師權利保障乃屬近乎「離經叛道」之舉。但在台灣社會少子女化效應下,學校因經營艱困而被迫退場已是殘酷的現實;例如,教育部估計恐有六十所大學校院退場、上萬名教師失業,但勞動部統計,產業對高階人才需求有限,故自民國一○五年起,高教人才供需嚴重失衡。教育部呼籲各大專院校應及早做好因應「高教105大限」的配套措施,即其著例。影響所及,教師工作權爭議事件屢有所聞,尤其是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私立學校教師,常因勞資爭議致工作權與財產權遭受侵害,卻乏合理有效的救濟管道而走上街頭抗爭,教師往往是弱勢的一群。揆其原因可能不只一端,本研究以為現行教師法雖有具體之實體權利保障規範,以及第九章「申訴及訴訟」專章之權利救濟設計,但缺乏健全之組織與程序保障使然。本研究有鑑於隨著我國少子女化浪潮襲擊,招生不足引發之教師超額及資遣問題更值得關注。故為保障教師合理勞動權益,避免教師遭不當違法解僱,使教師安心任教,進而確保學生受教權,爰擬從基本權利之組織與程序保障功能觀點出發;首先,在法理基礎方面,藉由釋義學方法,詮釋闡明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相關之憲法、大法官解釋、法律、行政命令等不同層級規範之內涵,俾建構我國教師工作權之組織與程序保障規範的法理基礎。其次,在個案實務方面,藉由案例分析法,解析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相關之具體個案,從而整理個案之爭點、權利救濟法制之組織與程序保障規範及其問題所在,俾了解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法制之現況。最後,試圖從衡平行政救濟正當程序與效能角度,整合教師法相關規範與教師權利救濟實務,重建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規範。\n 本研究有以下結論與建議,一、組織與程序保障是實現教師工作權所必要,本文深信我國教師工作權保障能否落實,有賴於國家制定特定組織及程序規範,始克其功;二、目前我國教師權利保障法制尚難解決私校教師工作權爭議問題,「評議決定確定後,主管機關應確實執行,並監督所屬學校執行。」為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32條所明文,就文義解釋,評議決定對私立學校是雖具拘束力,惟其執行力如何即生疑義;三、現行以「行政處分」為中心的教師權利救濟法制,重正當行政程序踐行,輕行政程序效能之思維,尚難謂與憲法正當程序要旨無違。\n\n 其次,關於未來教師工作權保障規範之建議:一、基於「權利保障」與「行政效能」衡平原則,我國教師工作保障之組織與程序規範體系,應採雙軌制之組織程序設計;亦即爭議標的屬性具行政處分者,建議以教師法之「申訴及訴訟」專章之組織程序為其救濟機制;反之,爭議標的屬非行政處分者;例如,教師聘約所規範之每週上課時數、到校上班天數、升等年限等,建議酌採類似「調解、仲裁、裁決」之組織程序為救濟機制;二、關於未來修法主要方向為,(一)為了解決私校因經營困難退場所生勞資爭議問題,本研究建議應於私立學校法第四章「監督」專章增訂相關規定,成立類似「全國私校教師雇主組織」,作為勞資爭議事件處理之資方代表。另外,應增訂教師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勞資爭議得適用調解、仲裁、裁決程序相關規定」,以保障私立學校教師權益。;三、關於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組織運作方面,應加強學校教評會委員及教育主管機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之法治素養,並合理課予教育主管機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對於教師工作權爭議事件之實質審查義務。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第一章 緒論\n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9\n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14\n第三節 研究方法 / 16\n第四節 論文架構 / 16\n第二章 少子女化下台灣教育發展之課題\n第一節 少子女化下之台灣教育發展 / 19\n第一項 台灣的少子女化現象 / 19\n第二項 台灣教育發展之少子女化效應 / 23\n第二節 學校退場之教師工作權爭議 / 32\n第一項 我國高等教育市場之退場機制 / 33\n第二項 學校退場之教師工作權爭議 / 38\n第三節 我國學校退場機制之檢討 / 48\n第一項 學校退場之法律規範檢討 /49\n第二項 現行學校退場爭議檢討 /53\n第三項 少子女化下學校退場機制之建議 /55\n第四節 本章小結 / 58\n第三章 教師身分、聘約與工作權保障\n第一節 世界主要國家教師法律地位 / 59\n第一項 德國教師之法律地位 / 59\n第二項 日本教師之法律地位 / 61\n第三項 美國教師之法律地位 / 63\n第二節 我國教師之法律地位 / 64\n第一項 教師圖像及其轉變 / 64\n第二項 教師之公務員身分 / 66\n第三項 教師之專業人員身分 / 73\n第三節 教師聘約之性質 / 80\n第一項 私法契約說 / 82\n第二項 公私立學校區分說 / 82\n第三項 公法契約說 / 84\n第四項 公私混合契約說 / 84\n第五項 本文見解 / 85\n第四節 教師工作權保障 /87\n第一項 教師工作權之性質 / 88\n第二項 教師工作權之保障 /93\n第三項 本文見解 / 96\n第五節 本章小結 / 97\n第四章 資遣制度及其組織與程序之保障\n第一節 公務人員資遣制度之立法目的與設計 /102\n第一項 公務人員資遣制度之立法目的 /103\n第二項 公務人員資遣制度之設計 /104\n第二節 勞工資遣法制之觀察 /107\n第三節 我國教師資遣要件之檢討 / 112\n第一項 我國教師資遣制度概述 /113\n第二項 適用教師法相關問題檢討 /121\n第三項 私校教師資遣適用法規之疑義 /123\n第四項 資遣教師權利救濟途徑之檢討 /125\n第四節 教師工作權之程序保障功能 /127\n第一項 基本權利之程序保障功能 /128\n第二項 教師工作權之程序保障功能 /129\n第五節 教師工作權保障爭議問題 /132\n第一項 公立學校教師不服解聘處分之救濟爭議 /132\n第二項 私立學校教師資遣核准行為之法律性質爭議 /134\n第六節 教師工作權保障之特別組織與程序 / 137\n第一項 教師工作權保障與組織程序之關聯性 / 137\n第二項 教師聘約終止或變更之限制 / 138\n第三項 教師工作權救濟為特別行政救濟程序 / 140\n第七節 教師工作權保障組織與程序之重建 /142\n第一項 透過適當組織之設計保障教師工作權 /144\n第二項 透過正當程序之設計保障教師工作權 /146\n第三項 教師申訴與訴願機關之審查義務 /152\n第四項 履約爭議之處理機制芻議 /153\n第八節 本章小結 / 158\n第五章 私校教師不續聘與資遣申訴制度之探討\n第一節 我國教師申訴法制 /161\n第一項 教師申訴主體 /162\n第二項 教師申訴客體 /163\n第三項 教師申訴組織 /164\n第四項 教師申訴程序 /165\n第二節 教師工作權爭議案例分析 / 166\n第一項 大專教師不續聘案例分析 / 167\n第二項 大專教師資遣案例分析 /172\n第三項 高級中學以下教師資遣案例分析 / 177\n第三節 美國教師工作權爭議觀察 / 186\n第一項 解除教師聘約事由 / 187\n第二項 解除教師聘約程序 / 187\n第三項 教師工作權爭議救濟 / 188\n第四項 案例分析 / 188\n第四節 本章小結 / 192\n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n第一節 結論 / 197\n第二節 建議 / 202\n\n參考文獻\n一、專書、專書論文 / 205\n二、期刊論文 / 208\n三、研究報告、業務報告、研討會論文 / 209\n四、學位論文 / 210\n五、函釋、公報、大法官解釋與法院判決 / 211\n六、網路資料 / 211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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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ource.uri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961008en_US
dc.subject基本權利zh_TW
dc.subject教師工作權zh_TW
dc.subject組織與程序保障zh_TW
dc.subject權利救濟zh_TW
dc.title我國教師工作權組織與程序保障之研究:以私立學校教師資遣為例zh_TW
dc.titleA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for the Organization and Procedure of the Right to Work of Teachers in Taiwan: The case of Private School Teacher Severanceen_US
dc.typethesis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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