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7900
題名: 保險業認許資產評價準則之研究
On admitted asset valuation principle of insurance industry
作者: 林文玲
Lin, Wen Ling
貢獻者: 簡松棋
Jean, Song Chyi
林文玲
Lin, Wen Ling
關鍵詞: 認許資產
非認許資產
保險業資產評價
Admitted asset
Non-admitted asset
Asset evaluation of insurance
日期: 1994
上傳時間: 29-四月-2016
摘要:   本篇論文主要站在保險監理上的立場,來探討有關資產評價的會計處理。由於以往許多有關保險業清償能力之研究報告,多半重於探討準備金之提列是否足夠及合理, 以及著重在建立預警制度與保險業財務報表分析制度方面, 但上述各制度之實施,必須在資產評價準則完善下, 才能使財報表上所表達之數據能符合客觀合理的情況,並使清償能力的評估結果較具意義。我國於民國八十一年大幅修正保險法, 目的係為了建立一個較完整、有效的保險理制度, 其中將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修定為:「保險業認許資產減除負債之餘額, 未達第一百三十九條所訂各種保險業資本或基金之最低數額時, 主管機關應命其於限期內,以現金增資補足之。 」,由此可知,政府主管單位建立「認許資產制度」,係為了以更保守、穩健來評估保險業的財務狀況, 以確保保險業清償能力之安全邊際,進而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 此外,加上政府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開放保險市場, 故國內之保險市場已朝向國際化、自由化之趨向,所以對於認許資產評價準則之制訂,實在是刻不容緩。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
82358007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B2002003293
資料類型: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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