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9951
題名: 美國政黨與國會的關係
其他題名: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olitical Parties and the Congr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作者: 上官業佑
Shang-kuan, Yeh-you
日期: 五月-1964
上傳時間: 3-五月-2016
摘要: 美國政黨的組織是傾向於地方分權的,它的重心在各州。上級機構既無絕對命令下級機構之權,下級機構也不必絕對聽命於上級機構,故有所謂「聯邦式的政府,聯邦式的政黨」。美國政黨的領導傾向於多元分立的,多元分立的原因是由於領導權之建基在地方。全國各地區各階層與各派系於每屆大選之年推派代表組成全國代表大會,集於一堂,調和利害,折衷歧見,交換條件,結果推出了總統候選人作為本黨搴旗陷陣的領袖,也就是本黨的代表與領導者。一旦本黨在大選中獲勝,候選人搖身一變而為總統,正式執掌了政權,更是表與領導者。一旦本黨在大選中獲勝,候選人搖身一變而為總統,正式執掌了政權,更是黨內外視聽之所集,一方面主持政府,一方面領導本黨,而成為本黨與政府名義上與事實上的領袖。在另一方面,全國各地區每二年選出國會中之全部眾議員與一部參議員,眾議員代表州以下各地區之利益,參議員代表各州的利益,而兩者背後都有各種集團利益盤錯於其間。此各種利害關係藉政黨而互相協調,於是議員不入於楊,即入於墨,不入於民主黨,即入於共和黨。兩黨議員的當選雖偶然藉助於本黨的聲勢,然而其主要因素則有賴於各人的地方背景,既不必依靠總統候選人的支持,也不必仰賴全國委員會的鼻息。議員們與同黨之總統或總統候選人雖然不免聲氣相通,然而也不必一定隸屬或聽命於總統或總統候選人。何況憲法上賦予國會立法權、條約批准權、任官同意權、調查權、彈劾權等。國會既不能對總統提出不信任案,總統也不能解散國會,於是國會中的政黨形成了另一個領導中心。在政治方面既有完全分立而制衡的政府,在政黨方面也就形成了多元對立的領導。所以討論政黨與政府的關係,一方面要論及總統與政府的關係,另一方面不能不論到政黨在國會中的組織與活動的情形。政黨在國會中的組織其活動的目的乃在約束並指導本黨議員立法活動。所以討論本題之先,必須先簡略敘列美國國會目前組織之概況。
關聯: 國立政治大學學報,9,147-169
資料類型: article
Appears in Collections:期刊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Description SizeFormat
A196405009.pdf2.34 MBAdobe PDF2View/Open
Show full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