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96396
題名: 自由主義者與當代新儒家的政治論述之比較-以殷海光、張佛泉、牟宗三、唐君毅、徐復觀的論述為核心
作者: 翁志宗
貢獻者: 蔡明田<br>林安梧
翁志宗
日期: 2001
上傳時間: 11-五月-2016
摘要:   本論文共分六章:\r\n  第一章《緒論》:旨在闡明本論文之間題緣起、方法與途徑,並對本論文之主題作一概括之敘述。筆者認為追求現代化的立憲民主政制宏規之建立,當為自由主義者與當代新儒家的共識;但是對於傳統與民主建制的相容問題,卻產生了相當歧異的看法。一旦,自由主義的立憲民主建制後,道德與政治範疇的分合焦距,叉成為兩者針鋒相對的僵局。其間的共性與殊性之探索,乃為本研究之問題緣起。研究方法採個案研究法、內在研究法、外在研究法、比較分析研究法,交錯運用。最後,筆者認為自由主義的立憲民主政制,當為中國現代化必經的路程,而文化、民族主義的自由主義,修正了自由主義個體原子化的弊病,是民主政治開展的未來走向。\r\n  第二章《人性論述》:自由主義者代表殷海光,循科學主義的認知心,破除蒙昧主義和神話,專制獨裁的美麗謊言。以科學主義及人性幽暗意識為內涵,建構自由主義的立憲民主及有限政府論。而當代新儒家卻是異軌而馳,主張道德理性,以道德理性為中心,來提昇下墜沈淪的人性幽暗習心意識,或轉化曲折坎陷為認知心。德性主體退開一步,由認知心、習心來建構自由主義型的民主政制,這是自由主義者與當代新儒家共識的地方。\r\n  惟殷海光、張佛泉僅彰顯權利的文本,沒有涉及善的言談之証立與溝通,尤其殷氏是行為主義操作型的自由主義者,更乏著墨。當代新儒家由善的道德理性涵攝權利的政治主體,由權利論述開敢立憲民主的建構,並由善的仁心為民主政制的人性基礎,護持客觀的民主結構,表徵著政治的道德主義。\r\n  第三章《自由論述》:旨在探討政治主體與公民社會的相關問題。自由主義者殷海光、張佛泉視自由為政治及道德兩層,兩不相涉,各自獨立。如果政治自由與道德自由相互淆混涵攝濡化滲透,必然是政治自由的流失,而假藉道德自由的專制獨裁權威體制的來臨,走的是柏林(Isaiah Berlin)兩種自由典範說的軌轍。新儒家的自由內涵是道德、實體、合理自由的有機聯結,但長期以來獨尊的道德自由,壓抑實體(政治)自由的獨立生長,導致民主政治無法開展的流弊。為了矯枉過正的道德自由,新儒家力倡給與實體(政治)自由獨立自主的領域,道德主體暫時隱沒坎陷或甚至分成兩橛,讓實體自由客觀的建置立憲的民主政制,此為自由主義者與新儒家匯通之處。\r\n  但當代新儒家的內聖外王之道,道德理性涵攝政治理性的義理心性之學,仍然主張道德自由涵攝實體、合理自由的圓善論說。只不過,已經給與實體自由建置民主政制的獨立空間,完成圓滿其一以貫之的內聖外王之道。筆者的結論認為殷海光、張佛泉的道德自由、政治自由的二元性,體現了當代立憲民主國家工具中立說的勝諦,但因價值申立等主張,也蕩失了精神的領域世界。當代新儒家由於現代化的挑戰,因而重構政治主體。如能因勢利導,再展開以權利為核心的正義架構,作為新外王一政治儒學的公民社會運作之支柱,繼之襯以仁心價值體系的護持潤滋。外王而內聖、內聖而外王,接合心性儒學與政治儒學的間隙,解開實然、應然二元對峙的僵局,建立政治主體為申心的公民社會。\r\n  第四章《民主論述》:殷海光、張佛泉的民主論述是典型自由主義一法律民主的觀點。自由即人權,上綱為自然法的實質理性。因此,程序民主不能違反自由的實質理性;尤其是程序民主的多數決決議,更不能摧毀自由人權的堡壘。在捍衛自由人權方面,其功不可沒。但殷海光的自由人權民主論述,仍不脫以科學為根基建構民主的科學主義痕跡,卻與具自然法的實質理性而產生矛盾。當代新儒家同樣接受現代化的科學與民主的挑戰,仍堅毅的挺立道德理性的主體,經由道德主體的創造性轉化的過程,而有了理性架構、人性陷弱,甚至道德、政治分成兩橛的說法,來建構自由主義的立憲民主政制,這又是自由主義者與新儒家共同認知的部份。\r\n  殷海光、張佛泉自由主義式的法律民主觀,政治與社會恰成二元格局,政治儘量放任市民社會的自由活動,不加干涉。當代新儒家則展現市民社會-公民社會-倫理社會-道德社會的宏觀壯闊架構。以立憲民主政制的市民欲望社會為雛型,朝向關心公益的公民社會,關懷你他我的社群倫理社會,再進而邁入己立立人、已達達人的道德社會。此已整合了政治與社會的二元格局,與殷海光、張佛泉異曲之處。\r\n  第五章《國家論述》:自由主義者的殷海光、張佛泉咸採國家工具論,判定國家不過是一關係叢領域、一象徵符號。國家的功能不過是被犬式的捍衛自由人權,其餘之活動空間場域,則自生自發、放任自由,為海耶克(F.A.Hayek)所謂的自發的秩序觀。國家袪去倫理道德的色彩,純粹是一功能的工具。當代新儒家一本心性之學的義理,倡國家為道德理性客觀化的架構,本質仍為道德理性。但由於西方現代性文化的沖擊,新儒家作了些許的調整更張,微露國家情欲之工具性的說法;如國家是不同利益團體的仲裁者,國家不要插足於價值諸神領域的說法,但僅是初試啼聲而已。國家還是道德意志客觀精神的表現。\r\n  自由主義者與當代新儒家都接受以憲法為規範的立憲民主國家說。自由主義者殷海光十張佛泉則強調最小國家論,國家不過是維持秩序、多元諸神交疊共識的工具罷了。但殷氏科學主義的國家觀,會不曾異化為行為主義的烏托邦,造成另一類型扭曲的宰制,則也今人憂心忡忡。當代新儒家雖然同意憲法規範下的立憲民主政制政府,但非侷囿於此,另一方面國家叉是道德理性義之分位的有機體。從理性到民主,又從民主到理性,整合了自由主義、社群主義、民族主義、文化意識,實踐道德理性等,暢通家、國、天下的心性與政治儒學的恢宏生命。\r\n  第六章《結論》:歸結自由主義者與新儒家的人性、自由、民主、國家的政治論述之共識,並扼要簡述各章的重點菁華。
描述: 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
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10000047
資料類型: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學位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SizeFormat
index.html115 BHTML2View/Open
Show full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