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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孫迺翊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Sun, Nai Yi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楊宗儀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Yang, Tsung Yien_US
dc.creator楊宗儀zh_TW
dc.creatorYang, Tsung Yien_US
dc.date2016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6-07-21T02:10:36Z-
dc.date.available2016-07-21T02:10:36Z-
dc.date.issued2016-07-21T02:10:36Z-
dc.identifierG0099961007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99428-
dc.description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99961007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我國社會保險為職域型社會保險,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者始納保國民年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制度之設計,係以與勞保年金化接軌為內涵,考量多數國民一生中均會面臨職業轉換,而以「有工作加勞保,沒工作加國保」的方式設計,因此年資之通算與併計、各項給付連貫與整合,均為立法之重點。二項社會保險制度整合,特別強調老年年金給付的年資合併計算與手續合併請領。然而,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畢竟為二個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其加保資格、保險法律關係及給付條件、方式與內容等均有不同,兼以勞工保險退保後仍具有「餘後效力」,致使可能與國民年金保險效力重疊,均使勞保與國保在實務運作上充滿了問題與困難。\n  經由研究後首先發現,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年資併計的設計無法完全涵蓋所有風險,造成對於年金給付之財產權及期待保障力有未逮之處。再者,勞保與國保間除老年年金給付外,其餘各項給付在勞保制度本身設有擇一請領之規定,國保制度本身亦有擇一請領之規定,且勞保與國保相互間亦設有僅得擇一請領之規定,惟實務上卻發生不同風險可以分別向二種社會保險請領保險給付,並分別受有最低基本保障金額的年金,規避擇一請領之怪現象,造成制度間給付的不公平。第三,勞保年金化過程中,為保障98年1月1日年金制度施行前有舊制保險年資者之信賴利益,且為鼓勵民眾申請年金而採行之「保證領回制度」,配合不同風險可以分別向二種社會保險請領保險給付之漏洞,亦加深了給付整合間之問題。\n  本文由社會保險之原理原則及年金社會保險之憲法基礎出發,探討研究勞保與國保之間的法律關係之定性與起迄,年金之期待保障,並依風險類別及實務案例分析勞保與國保間各項年金給付年資併計對於年金期待權保障之漏洞,給付競合時擇一請領與併領巧取給付問題,以及在現行法令規範下,保證領回制度實施加深巧取給付之情形,並提出具體建議。在朝野致力於年金改革之氛圍下,期能將勞保與國保制度整合經驗擴及其他社會保險之整合,以完整保障各社會保險被保險人之年金權利,避免巧取給付問題再度發生。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第一章 緒論 1\n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研究目的 1\n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4\n第一項 研究範圍 4\n第二項 研究方法 4\n第三節 論文架構 5\n第二章 年金社會保險之法律制度 7\n第一節 社會保險之基本原則 7\n第二節 年金社會保險制度之憲法基礎 11\n第一項 社會國原則 11\n第二項 平等原則 12\n第三項 法治國原則之信賴保護 12\n第三節 年金社會保險法律關係與保險效力 13\n第一項 年金社會保險法律關係之定性 13\n第二項 年金社會保險法律關係之起迄 18\n第三項 年金社會保險法律關係起迄之檢討 28\n第四節 年金社會保險之期待權/請求權與財產權 29\n第一項 年金社會保險財產權性質分析 29\n第二項 同一社會保險體系中年金期待保障 32\n第三項 不同社會保險間年金期待保障 34\n第五節 小結 35\n第三章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年金給付競合探討 37\n第一節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競合問題之鳥瞰 37\n第二節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保障風險與給付項目分析 39\n第一項 老年風險 40\n第二項 失能或身心障礙風險 43\n第三項 死亡風險 47\n第三節 年資併計之期待保障與漏洞 52\n第一項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同一風險年資併計規定之漏洞 52\n第二項 年資併計漏洞之實例 54\n第四節 給付競合與併領 56\n第一項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擇一請領項目分析 56\n第二項 擇一請領與併領給付漏洞之實例 58\n第五節 年資併計與給付併領漏洞之檢討 64\n第一項 年資併計漏洞檢討 65\n第二項 擇一請領與給付併領漏洞檢討 66\n第六節 小結 68\n第四章 勞工保險舊制年資給付與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競合探討 71\n第一節 勞工保險舊制年資者之選擇 71\n第二節 勞工保險年金化後與國民年金給付之競合 73\n第一項 一次金與年金制度併存問題 73\n第二項 保證領回制度漏洞之實例 76\n第三節 保證領回制度之檢討 81\n第一項 保證領回制度與信賴保護原則 81\n第二項 信賴保護手段之適當性 83\n第四節 小結 85\n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87\n第一節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法律關係之調整 87\n第二節 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年資併計與給付併領之處理 88\n第三節 有勞工保險舊制年資者之處理 90\n第四節 整體建議 91\n參考文獻 95zh_TW
dc.format.extent162280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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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ource.uri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961007en_US
dc.subject勞工保險zh_TW
dc.subject國民年金zh_TW
dc.subject社會保險zh_TW
dc.subject年金保險zh_TW
dc.subjectlabor insuranceen_US
dc.subjectnational pensionen_US
dc.subjectsocial insuranceen_US
dc.subjectpensionen_US
dc.title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效力與給付整合之研究zh_TW
dc.titleA Study on the Insurance Effect and Payment Integration of Labor Insurance and National Pension Insuranceen_US
dc.type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一、專書論文:\n宋易達,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問題之研究-以各項給付競合為中心,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士論文,2009年7月。\n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條例逐條釋義,2011年12月,臺北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n吳明孝、李玉君、林宏陽、林谷燕、林炫秋、邵惠玲、孫迺翊、郝鳳鳴、張桐銳、張道義、郭明政、陳竹上、蔡茂寅、蔡維音、謝榮堂、鍾秉正、簡玉聰合著,社會法,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主編,初版,2015年1月,台北:元照。\n林明鏘,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以全民健保契約關係為例,收錄於:行政契約與新行政法,2002年6月,頁166-205,台北:元照。\n林群弼,保險法論,2009年2月,台北市:三民。\n柯木興,社會保險,第三版,2013年1月,台北:中國社會保險學會。\n孫迺翊,行政法上社會給付請求權之成立與存續保障-以德國社會法典第一編及第十編為借鏡,收錄於:現代憲法的理論與實現,李鴻禧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頁643-663,2007年9月,台北:元照。\n郝鳳鳴,社會保障法講義-勞工保險法,2005年3月,台北:郝鳳鳴。\n郭明政,年金政策與法制,2009年6月,台北:元照。\n------ 社會憲法-社會安全制度的憲法規範,收錄於:部門憲法,頁313-352,2006年1月,台北:元照。\n------ 社會安全制度與社會法,2002年11月,台北:翰蘆。\n------ 社會保險法律關係爭議問題之探討,收錄於:行政法實務與理論(一),頁469-482,2003年3月,台北:元照。\n陳新民,論「社會基本權」,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1999年5月,台北:元照。\n謝淑慧、黃美玲編著,社會保險,第三版,2013年6月,新北市:華立。\n謝榮堂,社會法治國基礎問題與權利救濟,初版,2008年11月,台北:元照。\n鍾秉正,社會保險法論,二版,2012年9月,台北:三民。\n------ 社會法與基本權保障,2010年6月,台北:元照。\n二、期刊:\n李建良,法律的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4期,2001年7月,頁79-88。\n洪家殷,論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二五號解釋評析,台灣本土法學,27期,2001年10月,頁39-55。\n孫迺翊,年金制度改革的幾個法學面向思考,月旦法學雜誌,第222期,2013年11月,頁93-108。\n------ 社會給付權利之憲法保障與社會政策之形成空間: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年金財產權保障及最低生存權保障之判決為中心,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2期,2012年6月,頁445-516。\n------ 論社會保險制度之財務運作原則-兼評中央與地方政府關於健保保費補助之爭議問題,政大法學評論,第101期,2008年2月,頁61-136。\n------ 憲法解釋與社會保險制度之建構-以社會保險「相互性」關係為中心,臺大法學論叢,35卷第6期,2006年10月,頁241-290。\n------ 簡評行政法院有關勞工保險「境外僱用」與「申報主義」之見解-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767號判決為例,法令月刊第66卷第6期,104年6月,頁816-841。\n------ 離婚年金權利分配制-以德國法為借鏡,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25期,2008年11月,頁1-48。\n張桐銳,社會保險法律關係核心問題之檢討-從體系性觀點之個案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34期,2015年6月,頁225-275。\n雷文玫,全民健保保險人與保險對象間法律關係之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6期,2001年7月,頁33-65。\n蔡茂寅,全民健康保險現行制度分析與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2008年2月,頁5-21。\n蔡維音,全民健保法律關係之剖析(上)-對中央健保局、特約醫事機關以及被保險人之間的多角關係之分析,月旦法學雜誌,第48期,1999年5月,頁67-78。\n蕭玉煌,我國國民年金的規劃與實施,社區發展季刊,133期,2011年3月,頁109-122。zh_TW
item.fulltextWith Fulltext-
item.cerifentitytype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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