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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個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之研究
作者 陳曉玫
CHEN, XIAO-MEI
貢獻者 陳聽安
CHEN, TING-AN
陳曉玫
CHEN, XIAO-MEI
關鍵詞 所得稅

扣除
列舉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
扣除額
日期 1984
上傳時間 5-五月-2016 16:01:52 (UTC+8)
摘要 論文提要
     扣除額係個人所得稅中決定課稅所得與應納稅額的一個重要項目。由於扣除額之制定有不同的立法原因,如果其規定適當,則可使得個人所得稅的量能課稅目標及其他附帶之政策目的順利達成,但若規定欠妥時,除了會破壞所得稅制度健全之外,稅基亦將受到侵蝕。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如何使我國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規定更為合理。
     本文係以扣除額規定的立法原因、各國扣除額制度之規定,以及本國扣除額施行情況等三方面作為我國制度檢討的依據。透過立法原因,可以觀察我國准許扣除項目的適當性;透過外國制度的比較與參考,可以得知我國規定條款的寬嚴,以及規定項目的差異;至於分折我國扣除額的分配資料,可以觀察我國規定產出的結果,有助於對本國一般扣除額規定提供全盤檢討及建議的依據。
     本文研究之主要結論為:我國列舉扣除額中,稅捐項目應予取消;捐贈項目改以稅額抵減(tax credit)代替扣除額制度較為適當,但應考慮其誘因效果(incentive effect)及對受贈單位重分配的影響;保險費項目應擴大範圍,將災害損失保費包括在內;醫藥及生育費項目主要涉及稅務行政上問題,是故無法使許多納稅人該項支出列為扣除,因此建議政府積極輔導各醫院設帳,使得納稅人持有的醫院收據大多可以列報扣除 ; 災害損失項目,則應限定於財產之成本或帳面價值部分才可扣除。在上述各項目之外,筆者建議在我國列舉扣除額中應增加一購屋貸款利息支出及租賃房屋租金支出扣除,以照顧中低所得階層的納稅義務人。關於與列舉扣除額相代替的標準扣除額,本文建議放寬其額度,並且建議採行指數化的調整。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財政學系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B2002007001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陳聽安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 CHEN, TING-AN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陳曉玫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CHEN, XIAO-MEIen_US
dc.creator (作者) 陳曉玫zh_TW
dc.creator (作者) CHEN, XIAO-MEIen_US
dc.date (日期) 1984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五月-2016 16:01:52 (UTC+8)-
dc.date.available 5-五月-2016 16:01:52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五月-2016 16:01:52 (UTC+8)-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B2002007001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91749-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財政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論文提要
     扣除額係個人所得稅中決定課稅所得與應納稅額的一個重要項目。由於扣除額之制定有不同的立法原因,如果其規定適當,則可使得個人所得稅的量能課稅目標及其他附帶之政策目的順利達成,但若規定欠妥時,除了會破壞所得稅制度健全之外,稅基亦將受到侵蝕。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如何使我國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規定更為合理。
     本文係以扣除額規定的立法原因、各國扣除額制度之規定,以及本國扣除額施行情況等三方面作為我國制度檢討的依據。透過立法原因,可以觀察我國准許扣除項目的適當性;透過外國制度的比較與參考,可以得知我國規定條款的寬嚴,以及規定項目的差異;至於分折我國扣除額的分配資料,可以觀察我國規定產出的結果,有助於對本國一般扣除額規定提供全盤檢討及建議的依據。
     本文研究之主要結論為:我國列舉扣除額中,稅捐項目應予取消;捐贈項目改以稅額抵減(tax credit)代替扣除額制度較為適當,但應考慮其誘因效果(incentive effect)及對受贈單位重分配的影響;保險費項目應擴大範圍,將災害損失保費包括在內;醫藥及生育費項目主要涉及稅務行政上問題,是故無法使許多納稅人該項支出列為扣除,因此建議政府積極輔導各醫院設帳,使得納稅人持有的醫院收據大多可以列報扣除 ; 災害損失項目,則應限定於財產之成本或帳面價值部分才可扣除。在上述各項目之外,筆者建議在我國列舉扣除額中應增加一購屋貸款利息支出及租賃房屋租金支出扣除,以照顧中低所得階層的納稅義務人。關於與列舉扣除額相代替的標準扣除額,本文建議放寬其額度,並且建議採行指數化的調整。
zh_TW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B2002007001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所得稅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扣除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列舉扣除額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標準扣除額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扣除額zh_TW
dc.title (題名) 個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之研究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