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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從教育與法律之觀點論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及其影響
作者 李志成
貢獻者 董保城
李志成
日期 1997
上傳時間 10-五月-2016 16:37:14 (UTC+8)
摘要   本研究主要之目的,在綜合教育與法律之觀點,對我國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所面臨之困境,提供解決之途徑。
       本研究首先經由文獻分析,回顧過去關於家長參與研究之焦點與其所提供的建議,次從模式之觀點,探討家長與學校互動關係及其影響,以此分析我國家長參與之模式,期對我國家長參與之實務與困境,能有更深入之了解。
       其次,從家長參與的法理基礎探討賦予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目的為何?進而釐清家長與學校間之關係,並對家長、學校與國家在學校領域中所扮演之角色作一分析,期對家長與學校互動之模式能有一較明確的看法。
       再者,家長對學校事務基於民主之原則而以組織型態參與,不同型態之家長組織,將影響家長與學校之關係,本研究針對家長組織之形成及其於組織法上之地位加以分析,比較不同型態的家長組織與學校互動之良窳,期能經此得出一較好的互動模式,作為規劃家長組織的依據。
       最後,為使理論與實務能相配合,並了解我國目前教師、學生及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看法如何,本研究經由實證調查分析以台北市及桃園縣之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為調查對象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目前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對家長參與所持之態度與期望。
       本研究採用PPS(抽取率與單位大小成比例)與等距抽樣配合方式進行抽樣,抽取教師、家長及學生樣本共1200人,問卷回收率為80%。本研究以SPSS為統計工具,主要的統計方法有:百分比顯著性z考驗、卡方考驗(x2 test)及包卡爾(Bowker`s)對稱性考驗。
       研究結果發現:
       1. 影響我國家長參與程度低落之原因,主要在於文化因素。
       2. 時間因素是家長未能參與學校教育活動的主因。
       3. 學生期望家長參與其學校活動,但同時亦感到會有壓力。
       4.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法理基礎為保障學生之學習權。
       5. 學校關於學生安全及管教事項應有家長之參與為親師間之共識。
       6. 家長參與之界限應經由民主程序,經由立法確定之。
       7. 家長會之組織宜採私法社團型式,而與學校間之關係經由相關法令規範家長可參與之範圍。
       本研究主要研究建議如下:
       1. 家長對子女之管教態度應避免過度權威而使子女感到父母參與其學校生活會有壓力。
       2. 家長應積極參與家長會以保障自身及子女之權利。
       3. 學校應依各校之需要規畫適當的家長參與模式。
       4. 學校課程安排宜彈性化,以便家長能配合參與。
       5. 政府應立法賦予強制親職教育及強制家長加入家長會之法源。
       6. 政府應立法規定學校關於學生安全及管教事項,應有家長之參與。
       7. 政府應建構學校與家庭聯繫之網絡,以改善親師間因時間因素無法聯繫之困境。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教育學系
82152003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10000678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董保城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李志成zh_TW
dc.creator (作者) 李志成zh_TW
dc.date (日期) 1997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0-五月-2016 16:37:14 (UTC+8)-
dc.date.available 10-五月-2016 16:37:14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0-五月-2016 16:37:14 (UTC+8)-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A2010000678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96162-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教育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82152003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本研究主要之目的,在綜合教育與法律之觀點,對我國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所面臨之困境,提供解決之途徑。
       本研究首先經由文獻分析,回顧過去關於家長參與研究之焦點與其所提供的建議,次從模式之觀點,探討家長與學校互動關係及其影響,以此分析我國家長參與之模式,期對我國家長參與之實務與困境,能有更深入之了解。
       其次,從家長參與的法理基礎探討賦予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目的為何?進而釐清家長與學校間之關係,並對家長、學校與國家在學校領域中所扮演之角色作一分析,期對家長與學校互動之模式能有一較明確的看法。
       再者,家長對學校事務基於民主之原則而以組織型態參與,不同型態之家長組織,將影響家長與學校之關係,本研究針對家長組織之形成及其於組織法上之地位加以分析,比較不同型態的家長組織與學校互動之良窳,期能經此得出一較好的互動模式,作為規劃家長組織的依據。
       最後,為使理論與實務能相配合,並了解我國目前教師、學生及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看法如何,本研究經由實證調查分析以台北市及桃園縣之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為調查對象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目前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對家長參與所持之態度與期望。
       本研究採用PPS(抽取率與單位大小成比例)與等距抽樣配合方式進行抽樣,抽取教師、家長及學生樣本共1200人,問卷回收率為80%。本研究以SPSS為統計工具,主要的統計方法有:百分比顯著性z考驗、卡方考驗(x2 test)及包卡爾(Bowker`s)對稱性考驗。
       研究結果發現:
       1. 影響我國家長參與程度低落之原因,主要在於文化因素。
       2. 時間因素是家長未能參與學校教育活動的主因。
       3. 學生期望家長參與其學校活動,但同時亦感到會有壓力。
       4.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法理基礎為保障學生之學習權。
       5. 學校關於學生安全及管教事項應有家長之參與為親師間之共識。
       6. 家長參與之界限應經由民主程序,經由立法確定之。
       7. 家長會之組織宜採私法社團型式,而與學校間之關係經由相關法令規範家長可參與之範圍。
       本研究主要研究建議如下:
       1. 家長對子女之管教態度應避免過度權威而使子女感到父母參與其學校生活會有壓力。
       2. 家長應積極參與家長會以保障自身及子女之權利。
       3. 學校應依各校之需要規畫適當的家長參與模式。
       4. 學校課程安排宜彈性化,以便家長能配合參與。
       5. 政府應立法賦予強制親職教育及強制家長加入家長會之法源。
       6. 政府應立法規定學校關於學生安全及管教事項,應有家長之參與。
       7. 政府應建構學校與家庭聯繫之網絡,以改善親師間因時間因素無法聯繫之困境。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謝辭
     目錄-----I
     摘要-----i
     表次-----V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問題-----4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5
     第二章 家長參與的教育意涵-----9
       第一節 家長參與研究之回顧-----9
       第二節 家長參與之影響-----13
       第三節 家長參與之困境-----19
       第四節 家長參與之型態-----30
       第五節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模式-----35
       第六節 我國家長參與模式之分析-----47
     第三章 家長參與之法律意涵-----55
       第一節 學校教育與法律之關係-----55
       第二節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法理基礎-----56
       第三節 規範家長參與之理論與組織型態-----105
       第四節 我國家長團體組織型態之分析-----120
     第四章 家長參與實證調查分析-----123
       第一節 實證調查之目的-----123
       第二節 研究樣本-----124
       第三節 研究工具-----130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130
       第五節 研究結果-----131
     第五章 研究發現-----187
       第一節 文獻分析之發現-----187
       第二節 實證詞查之發現-----193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205
       第一節 結論-----205
       第二節 建議-----206
     參者書目-----213
     附錄-----223
       附錄一 「家長參與問卷」─家長問卷-----223
       附錄二 「家長參與問卷」─教師問卷-----229
       附錄三 「家長參與問卷」─學生問卷-----235
       附綠四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表長會設置辦法-----237
       附綠五 台北市中小學技學生表長會故置辦法-----243
       附綠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247
       附綠七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249
     
     表次
     表2-1 在七個向度上區別母親和老師主要傾向的差異-----24
     表3-1 國家教育權理論與國民教育權理論對照表-----75
     表4-1 研究母群結構-----124
     表4-2 學生及家長樣本取樣及回收有效問卷對照表-----125
     表4-3 家長教育程度分配表-----127
     表4-4 教師樣本取樣及回數有效問卷對照表-----128
     表4-5 教師職別分配表-----129
     表4-6 家長對參與子女學校教育看法-----131
     表4-7 過去一年中家長參與學校各活動之次數分配-----132
     表4-8 家長參與學校活動之理由-----134
     表4-9 家長未參與學校活動之理由-----134
     表4-10 家長向學校反應子女有關學校生活問題之方式-----135
     表4-11 家長向學校反應其對學校教育意見反應方式-----136
     表4-12 家長向學校反應對子女學校表現疑問之方式-----137
     表4-13 家長認為應有家長參與之學校活動-----138
     表4-14 過去一年中家長參與學校各活動之次數分配-----139
     表4-15 家長未能參加學校活動之理由-----140
     表4-16 家長認為可為子女選擇適當學校之範圍-----141
     表4-17 家長對參與學校編班之看法-----142
     表4-18 家長對參與學校教師選任工作之看法-----143
     表4-19 家長對參與學校教材選擇之看法-----143
     表4-20 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目標擬定之看法-----144
     表4-21 家長對參與學校管教學生事項之看法-----145
     表4-22 家長對參與教師教學方法之看法-----146
     表4-23 家長對參與學校關於學生安全事項之看法-----146
     表4-24 家長對家長會參與方式之看法-----147
     表4-25 家長對學校與家長間關係規範方式之看法-----148
     表4-26 家長對規範失職學生家長之看法-----149
     表4-27 家長對學校課程之拒絕權的看法-----149
     表4-28 教師對家長參與重要性之看法-----150
     表4-29 學校提供家長參與之途徑-----151
     表4-30 教師曾邀請家長參與之教學活動-----151
     表4-31 教師未能邀請家長參與教學活動之理由-----152
     表4-32 教師曾與家長發主衝突之原因-----153
     表4-33 教師認為應有家長參與之學校活動-----153
     表4-34 教師認為家長可為子女選擇適當學校之範圍-----154
     表4-35 教師對參與學校編班活動之看法-----155
     表4-36 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師選任工作之看法-----155
     表4-37 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材選擇之看法-----156
     表4-38 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目標擬定之看法-----157
     表4-39 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管教學生事項之看法-----158
     表4-40 教師對家長參與教師教學方法之看法-----159
     表4-41 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關於學生安全事項之看法-----159
     表4-42 教師對家長會參與方式之看法-----160
     表4-43 教師對家長與學校間規範方式之看法-----161
     表4-44 教師對規範失職學生家長之看法-----161
     表4-45 教師對父母之學校課程拒絕權的看法-----162
     表4-46 學生認為父母參與其學校生活之優點-----163
     表4-47 學生認為父母參與其學校生活之缺點-----163
     表4-48 學生希望父母參加之學校活動-----164
     表4-49 學生認為父母參與將對其較有幫助之學校事務-----165
     表4-50 學生對父母陪他上課的看法-----165
     表4-51 學生希望父母能幫他向學校反應意見的學校事務-----166
     表4-52 學生對家長參與其學校生活的感受-----167
     表4-53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重要性看法之比較-----168
     表4-54 家長與教師對那些活動應有家長參與看法之比較-----169
     表4-55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為子女選擇適當學校範圍看法之比較-----171
     表4-56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編班活動看法之比較-----173
     表4-57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師選任看法之比較-----173
     表4-58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材選擇看法之比較-----174
     表4-59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目標擬定看法之比較-----175
     表4-60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管教學生事項看法之比較-----176
     表4-61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決定教師教學方法看法之比較-----177
     表4-62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關於學生安全事項看法之比較-----178
     表4-63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會參與方式看法之比較-----181
     表4-64 家長與教師對家長與學校關係之規範方式的看法比較-----182
     表4-65 家長與教師對規範失職學生家長看法之比較-----183
     表4-66 家長與教師對父母之學校課程拒絕權看法之比較-----185
zh_TW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10000678en_US
dc.title (題名) 從教育與法律之觀點論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及其影響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