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產出-學位論文

文章檢視/開啟

書目匯出

Google ScholarTM

政大圖書館

引文資訊

TAIR相關學術產出

題名 家事事件程序中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 -以程序法理之選擇及其程序合併下可能產生之疑義為重心
Doctrine of distribution of the facts and evidences in Family Act -focus on procedure jurisprudence and procedure join’s problems
作者 段家傑
貢獻者 姜世明
段家傑
關鍵詞 家事事件、程序法理、證據調查、合併
日期 2016
上傳時間 3-十月-2016 14:30:19 (UTC+8)
摘要 本文篇名為家事事件程序中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以程序法理之選擇及其程序合併下可能產生之疑義為重心,主要重點係強調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事件程序中,現行法下應如何妥適分配,評析現行法上之疑義與學者實務間之問題整理。
      本文以程序法理為重心,論現行法上打破事證蒐集任務以訴訟、非訟程序之區分,而以「當事人對程序標的是否有處分權」一事,作為採用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或第2項之標準。本法第10條之規定妥適性,特別係第2項但書之規定,是否過於廣泛?本文亦有著墨。
      第四章自調解程序開始,至戊類事件結束,分析各事件中之爭議,並探究其間之事證蒐集任務下可能發生之疑義。特別須強調乙類事件中之離婚事件與戊類事件中之費用請求事件(扶養費、贍養費與家庭生活費),此二類事件係學說、實務上爭議點最大者,故本文利用較大之篇幅論述。
      第五章則係對於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時,可能產生之疑義,例如訴訟經濟之喪失、救濟程序之紊亂、審級利益之侵害與訴訟與非訟法理交錯適用時,對於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上之影響,作一併探討。
      第六章則係本文最後之結論,統整前章節所述及之處,作最後之統合整理。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題目之提出及說明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架構 3
     第四節 研究方法 4
     第二章 訴訟程序與非訟程序之法理適用論 5
     第一節 訴訟程序及非訟程序之本質上差異性 5
     第二節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概說 7
     第一項 訴訟法理 7
     第一款 處分權主義 7
     第二款 辯論主義 9
     第三款 言詞審理主義 11
     第四款 直接審理主義 12
     第五款 公開審理主義 12
     第六款 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13
     第二項 非訟法理 14
     第一款 職權原則與處分權主義 14
     第二款 職權探知主義 15
     第三款 職權進行主義 17
     第四款 言詞審理主義與書面審理主義 17
     第五款 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19
     第六款 公開審理主義與不公開審理主義 19
     第七款 真正爭訟程序之程序原則 20
     第三項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融合 24
     第三節 家事事件之多元法理 25
     第一項 外國法上之發展 25
     第一款 德國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25
     第二款 日本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33
     第二項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及現行法之法理適用論 39
     第一款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 39
     第二款 現行家事事件法之特色及其採用之程序基本原則 40
     第三章 家事事件法中關於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原則 47
     第一節 概說 47
     第二節 家事事件法中之規範 48
     第三節 家事事件法事證蒐集任務分配之檢討 51
     第一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 51
     第二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2項 53
     第一款 問題之提出 55
     第二款 本文見解 63
     第三項 家事事件法第78條之規範 66
     第四項 家事事件法中之真正爭訟事件事證蒐集任務上之適用 67
     第四節 小結 68
     第四章 家事事件程序上個別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及其所採擇原則下可能產生之疑義 70
     第一節 調解事項 70
     第一項 調解不成立之書面協議效果(本法第31條第6項) 70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轉換-家事特別非訟程序 73
     第一款 前言 73
     第二款 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本法第33條) 75
     一、日本立法例 76
     二、家事事件法第33條之問題評析 77
     三、家事事件法第33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80
     (一) 當事人有無處分權之判斷標準? 81
     (二) 扶養費事件及減輕免除扶養義務案件? 81
     (三) 確認遺囑真正、效力案件? 84
     (四) 變更子女姓氏案件? 86
     (五) 確認繼承權存否案件? 87
     (六) 其餘有爭議之案件 91
     四、小結 94
     第三款 適當之本案裁定(本法第36條) 96
     一、日本立法例 96
     二、家事事件法第36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98
     三、小結 103
     第二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訴訟事件中之分配 105
     第一項 甲類事件 105
     第一款 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105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1項2、3、4款事件 106
     第三款 小結 108
     第二項 乙類事件 109
     第一款 撤銷婚姻事件 109
     第二款 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111
     第三款 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114
     第四款 離婚事件 115
     一、辯論主義第一、第三命題 116
     (一) 概說 116
     (二) 學說見解 118
     (三) 實務見解 120
     二、辯論主義第二命題 124
     (一) 總說 124
     (二) 學說見解 124
     (三) 實務見解 126
     第五款 小結 128
     第三項 丙類事件 131
     第一款 概說 131
     第二款 因婚約無效、解除、撤銷、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132
     第三款 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133
     第四款 夫妻財產之補償、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36
     第五款 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137
     第六款 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138
     第七款 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41
     第八款 小結 143
     第三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非訟事件中之分配 144
     第一項 丁類事件 144
     第一款 概說 144
     第二款 親屬會議事件 147
     第三款 民事保護令事件 150
     第四款 小結 152
     第二項 戊類事件 153
     第一款 概說 153
     第二款 贍養費事件、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與扶養費事件(含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154
     一、代墊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55
     (一) 學說見解 155
     (二) 實務見解 159
     二、依協議之贍養費事件 163
     (一) 學說見解 163
     (二) 實務見解 165
     三、依協議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68
     (一) 學說見解 168
     (二) 實務見解 170
     四、小結 172
     第三款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175
     一、學說見解 176
     二、實務見解 180
     三、本文見解 181
     第四款 小結 183
     第五章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審理中所可能產生之疑義 185
     第一節 概說 185
     第二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之容許性探討 191
     第一項 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 191
     第一款 請求基礎事實相牽連之意義 191
     第二款 於家事非訟程序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家事訴訟事件之容許性 194
     第二項 家事事件與民事事件之合併 196
     第一款 學說見解 196
     第二款 實務見解 198
     第三項 小結 202
     第三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下可能出現之疑義 206
     第一項 訴訟經濟之喪失 206
     第一款 強制合併下之問題 207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41條、第42條與第79條訴訟經濟之喪失問題 211
     一、分別審理、分別裁判於本法規定上之問題 211
     二、相同種類程序合併、追加與反請求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5
     三、家事事件中同種、不同種程序於請求之變更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6
     第二項 救濟程序之紊亂 218
     第三項 審級利益之侵害 222
     第四項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下之疑問 226
     第一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者見解 226
     第二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反對論者見解 229
     第三款 本文見解 232
     第四節 小結 236
     第六章 結論 239
     參考文獻 242
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
     (一)書籍
     王澤鑑,人格權法,自版,2012年1月。
     李太正,家事事件法之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元照,2015年9月。
     吳明軒,民事訴訟法中冊,修訂十版,三民書局,2013年7月。
     吳明軒,民事訴訟法下冊,修訂十版,三民書局,2013年7月。
     林洲富,實用非訟事件法,修訂八版,五南書局,2012年9月,頁6以下。
     林秀雄,親屬法講義,初版,2011年7月。
     邱聯恭,程序制度機能論,1997年。
     邱聯恭,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交錯適用──從民事事件之非訟化審理及訴訟化審理論程序保障之機能,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二),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初版,2002年12月。
     邱聯恭講述,許士宦整理,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二),2015年筆記版。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新學林,修訂三版,2014年9月。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修訂二版,2014年2月。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元照,修訂三版,2014年9月。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元照,修訂四版,2016年8月
     姜世明,非訟事件法新論,新學林,初版,2011年4月。
     姚瑞光,民事訴訟法論,弘揚圖書,2012年1月版。
     高鳳仙,親屬法-理論與實務,修訂十五版,五南書局,2014年8月。
     唐敏寶,家事事件法實務爭議問題研析,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31輯第1篇,2014年12月。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三民書局,2001年2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修訂八版,三民書局,2013年11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中),修訂八版,三民書局,2014年3月。
     陳榮宗,民事訴訟法之立法主義與法律政策,民事程序法論文集,第四冊,自版,1993年10月。
     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二版,三民書局,2014年10月。
     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民法繼承新論,修訂九版,三民書局,2014年3月。
     陳聰富,民法總則,修訂二版,元照,2016年2月。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下),修訂五版,三民書局,2010年4月。
     陳真真,家事非訟事件之研究,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18輯第4篇,1998年6月。
     許士宦,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初版,新學林,2013年12月。
     楊智守,非訟事件法實務問題研析與建議,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26輯第1篇,2007年11月。
     
     
     (二)期刊論文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類型及統合處理(一),月旦法學教室,第118期,2012年8月,頁56至81 。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類型及統合處理(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19期,2012年9月,頁54至75。
     沈冠伶,家事程序法制之新變革及程序原則-家事事件法之評析及展望-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四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26期,2012年4月,頁203至276。
     沈冠伶,2012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實務裁判回顧與展望,台大法學論叢,第42卷特刊,2013年11月,頁999至1031。
     沈冠伶,家事非訟裁定之效力(二):既判力之有無,月旦法學教室,第136期,2014年2月,頁39至54。
     沈冠伶,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上)-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53期,2015年7月,頁51至61。
     沈冠伶,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下)-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54期,2015年8月,頁36至50。
     沈冠伶,訴客觀合併之類型論-基於當事人程序處分權之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54期,2016年7月,頁20至37。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定性及與民事事件之合併--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802號裁定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77期,2015年8月,頁79至98。
     沈冠伶等,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二十六次研討會紀錄,法學叢刊,第240期,2015年10月,頁145至204。
     李國增,家事事件法之審理原則與特色,日新司法年刊,第10期,2014年1月,頁5至12。
     李太正,家事事件之定性(下),司法周刊,第1741期,2015年4月,頁2至3。
     李太正,民事事件可否併入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以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第八○二號民事裁定為例,月旦裁判時報,第28期,2014年8月,頁37至46。
     吳明軒,試論家事事件法之得失(上)-逐條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205期,2012年6月,頁83至134。
     吳明軒,家事訴訟程序值得檢討之事項,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17至28。
     吳明軒,繼承訴訟事件是否得與一般民事訴訟事件合併提起或為請求之變更、追加或反請求,月旦法學教室,第162期,2016年4月,頁18至20。
     呂太郎,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2期,2013年4月,頁41至54。
     呂太郎,家事事件法上若干解釋上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1期,2013年4月,頁62至78。
     呂太郎等,家事事件法若干解釋上之問題-民事訴訟法研討會第一百一十五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27期,2012年7月,頁197至247。
     呂麗慧,論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之交錯與虛實-評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九○九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9期,2013年2月,頁104至109。
     呂麗慧,從身分法角度論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責任,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1期,2013年9月,頁35至51。
     郭書琴,重訪民事紛爭解決的法理實踐:以家事事件看民事程序之訴訟觀的演進,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六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57卷4期,2012年10月,頁157至208。
     邱聯恭,既判力相對性原則之絕對性化及對世效之相對效力化--闡釋家事事件法定立之裁判效力主觀範圍界定基準,月旦法學雜誌,第211期,2012年12月,頁133至147。
     邱聯恭,家事事件法之解釋、適用應依循之基本方針與審理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10月,頁224至244。
     邱聯恭,民事普通法院與家事法院之審判權劃分、牽連及衝突――闡釋其相關規定之法理依據及適用方針,月旦法學雜誌,第212期,2013年1月,頁139至154。
     林秀雄,家事事件法中之收養非訟事件──從實體法的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5至16。
     林秀雄,家事事件所定酌給遺產事件-兼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31期,2015年1月,頁12至17。
     姜世明,非訟程序之基本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34期,2009年8月,頁9至18。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真正爭訟事件,軍法專刊,第61卷第2期,2015年4月,頁18至30。
     姜世明,程序監理人,月旦法學雜誌,第204期,2012年5月,頁142至161。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理適用論,月旦法學雜誌,第206期,2012年7月,頁150至176。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救濟審,月旦法學雜誌,第207期,2012年8月,頁101至111。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救濟審級建構,軍法專刊,第60卷第6期,2014年12月,頁18至25。
     姜世明,自認及擬制自認之實務見解研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05期,2012年6月,頁27至43。
     姜世明,評三則關於家事事件法之高院101年座談會研究意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7期,2013年7月,頁51至64 。
     姜世明,離婚訴訟之研究,軍法專刊,第60卷第3期,2014年6月,頁17至36 。
     姜世明,相煎何太急-從部分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第288條適用之妥適性談起,月旦裁判時報,第47期,2016年5月,頁30至38 。
     姜世明,家事非訟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212期,2013年1月,頁2至26 。
     姜世明,非訟程序中之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評最高法院九三年台抗字第四二號民事裁定,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13期,2008年10月,頁33至51。
     姜世明,民事保護令事件,軍法專刊,第61卷第5期,2015年10月,頁12至23 。
     姜世明,扶養費請求額度聲明之拘束性,月旦法學教室,第163期,2016年5月,頁18至20 。
     姜世明,宣告終止收養事件,軍法專刊,第60卷第4期,2014年8月,頁46至59 。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合併審理論,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98期,2012年4月,頁24至38。
     姜世明,只緣身在法理迷霧中-談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合併之難題,月旦法學教室,第150期,2015年4月,頁18至20。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法理協調性疑難,軍法專刊,第61卷第6期,2015年12月,頁33至49。
     姜世明,非訟程序之職權探知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42期,2009年12月,頁73至77。
     高鳳仙,民事保護令制度之救濟範圍解析,台灣國際法季刊,第5卷第1期,2008年3月,頁7至50。
     唐敏寶,劃分家事事件與民事事件之案例爭議研析(上),司法周刊,第1722期,2014年11月,頁2至3。
     陳惠馨,家事事件法的立法與內容── 一個比較法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10期,2012年11月,頁5至19。
     陳聰富,民法總則講座:第三講 人格權的保護,月旦法學教室,第132期,2013年10月,頁42至53 。
     許政賢,程序法理交錯運用的迷思與反思-最高法院一○○年度台抗字第九九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29期,2014年10月,頁23至33 。
     許政賢,人事訴訟的典範轉換?!-以家事事件合併審理制度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10月,頁39至57。
     許士宦,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與訴之變更,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4期,2008年3月,頁97至117。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33期,2013年11月,頁42至56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4期,2013年12月,頁39至52 。
     許士宦,2013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及民事裁判之新發展,台大法學論叢,第43卷特刊,2014年11月,頁1187至1226 。
     許士宦,家事特別非訟程序(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64期,2016年6月,頁41至53 。
     許士宦,離婚請求之訴訟標的選定及其裁判基礎之事實證據蒐集(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8期,2014年4月,頁36至48 。
     許士宦,家事非訟之程序保障(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21期,2012年11月,頁42至56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請求(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30期,2013年8月,頁55至68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請求(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1期,2013年9月,頁42至58 。
     許士宦,家事訴訟事件之非訟化審理(上)-真正爭訟事件如何交錯適用程序法理,月旦法學教室,第156期,2015年10月,頁49至54 。
     許士宦等,家事審判之請求-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九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32期,2013年10月,頁157至221 。
     郭振恭,評析家事事件法甲類及乙類家事訴訟事件,月旦法學雜誌,第208期,2012年9月,頁150至169 。
     郭振恭,論修正後之收養法,高大法學論叢,第3卷第1期,2008年6月,頁103至123 。
     郭書琴,重訪民事紛爭解決的法理實踐:以家事事件看民事程序之訴訟觀的演進,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六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57卷4期,2012年10月,頁157至208。
     楊崇森,美國家事法之理論與實際運作(上),月旦法學雜誌,第213期,2013年2月,頁93至110 。
     楊熾光,家事事件法簡介(上)-並以扶養費事件看家事事件程序之演進,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4期,2013年5月,頁1至25 。
     楊熾光,家事事件法簡介(下)-並以扶養費事件看家事事件程序之演進,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5期,2013年6月,頁6至30 。
     劉初枝,論非訟程序之原則,輔仁法學,第3期,1984年1月,頁327至350。
     劉明生,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研究-以德國法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122期,2011年8月,頁1至82 。
     劉明生,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從家事事件程序基本原則之觀點考察,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2014年4月,頁176至197 。
     劉明生,法院職務上已知事實與事實提出之程序基本原則-以民事訴訟法之財產訴訟事件與家事事件法第十條第二項之事件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239期,2015年4月,頁156至180 。
     劉明生,家事事件之合併、追加與移送,月旦法學教室,第143期,2014年9月,頁21至23。
     劉明生,第二審家事事件請求之追加與反請求,月旦法學教室,第161期,2016年3月,頁18至20。
     劉昭辰,通姦行為侵害「配偶權」?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由台中地院兩則判決談起,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2007年6月,頁33至44 。
     鄭渼蓁,家庭暴力防治法介紹(上),萬國法律,第197期,2014年10月,頁92至95 。
     鄭渼蓁,家庭暴力防治法介紹(下),萬國法律,第198期,2014年12月,頁75至78 。
     戴瑀如,血緣、家庭與子女利益─從德國立法沿革探討我國民法上的婚生否認之訴,東吳法律學報,第20卷第2期,2008年10月,頁29至70 。
     戴瑀如,從實體法觀點論家事事件法中之親生子女關係事件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29至59 。
     魏大喨,家事事件之合併分離-程序裁量與統合處理,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01期,2012年6月,頁103至130 。
     魏大喨,家事事件之範圍及類屬-以裁量及對審為中心,台灣本土法學雜誌,224期,2013年5月,頁113至133 。
     魏大喨,家事暫時處分性質疑義,月旦法學雜誌,第244期,2015年9月,頁148至162 。
     
     (三)研究計劃
     邱聯恭,非訟事件法研究修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發言,司法院印行,司法院非訟事件法研究修正資料彙編(一),1996年。
     邱聯恭,職權探知主義如何採用於人事訴訟程序之相關問題-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訂委員會第93次會議紀錄,司法院印行,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訂資料彙編(六),2005年。
     
     
     
     
     (四)網際網路
     法源法律網,最後搜索日期:2016年7月18日,檢自:http://www.lawbank.com.tw/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最後搜索日期:2016年7月18日,檢自: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二、日文參考文獻
     (一)書籍
     小野瀨厚、岡健太郎,一問一答 新しい人事訴訟制度―新法・新規則の解説,初版,商事法務,2004年4月。
     三木浩一、笠井正俊、垣内秀介、菱田雄郷合著,LEGAL QUEST 民事訴訟法,有斐閣,修訂二版,2015年3月。
     佐上善和,家事審判法,信山社,2007年6月版。
     松本博之,人事訴訟法,修訂三版,弘文堂,2012年7月。
     松川正毅、本間靖規、西岡清一郎,新基本法コンメンタール人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手続法,2013年10月。
     金子修,一問一答家事事件手続法,2013年1月。
     金子修,逐条解説 家事事件手続法,商事法務,2013年10月。
     高田裕成編著,家事事件手続法-理論・解釈・運用,有斐閣,2014年10月。
     梶村太市、德田和幸編著,本間靖規、高田昌宏、若林昌子、松倉耕作、大橋真弓著,家事事件手続法裁判例集,初版,有斐閣,2011年9月。
     梶村太市,実務講座 家事事件法-家事調停・家事審判・人事訴訟・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涉外事件,修訂新版,日本加除,2013年2月。
     野田愛子、安倍嘉人,人事訴訟法概說 : 制度の趣旨と運用の実情,日本加除,修訂二版,2007年8月。
     
     
     (二)期刊論文
     小田正二,第1回 家事事件手続法の趣旨と新しい運用の概要(家事審判事件を中心に),法曹時報,第66卷第4號,2014年4月。
     山本和彥,非訟事件手続法・家事事件手続法の制定の理念と課題,法律時報,第83卷第11號,2011年10月。
     本間靖規,非訟事件手続・家事事件手続における裁判所の役割,法律時報,第83卷11號,2011年10月。
     矢尾和子、船所寬生,第8回 調停に代わる審判の活用と合意に相当する審判の運用の実情,法曹時報,第66卷第12號,2014年12月。
     矢尾和子、佐々木公,家事事件における調停に代わる審判の活用について,判例タイムズ,第1416號,2015年11月。
     岩田淳之,東京家庭裁判所にあける家事事件手続法施行を契機とした運用について,判例タイムズ,第1394號,2014年1月。
     高田昌宏,非訟手続における職権探知の審理構造―新非訟事件手続法・家事事件手続法の制定を契機として―,法曹時報,第63卷第11號,2011年。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02651031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1026510311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姜世明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段家傑zh_TW
dc.creator (作者) 段家傑zh_TW
dc.date (日期) 2016en_US
dc.date.accessioned 3-十月-2016 14:30:19 (UTC+8)-
dc.date.available 3-十月-2016 14:30:19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3-十月-2016 14:30:19 (UTC+8)-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G1026510311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2501-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2651031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本文篇名為家事事件程序中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以程序法理之選擇及其程序合併下可能產生之疑義為重心,主要重點係強調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事件程序中,現行法下應如何妥適分配,評析現行法上之疑義與學者實務間之問題整理。
      本文以程序法理為重心,論現行法上打破事證蒐集任務以訴訟、非訟程序之區分,而以「當事人對程序標的是否有處分權」一事,作為採用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或第2項之標準。本法第10條之規定妥適性,特別係第2項但書之規定,是否過於廣泛?本文亦有著墨。
      第四章自調解程序開始,至戊類事件結束,分析各事件中之爭議,並探究其間之事證蒐集任務下可能發生之疑義。特別須強調乙類事件中之離婚事件與戊類事件中之費用請求事件(扶養費、贍養費與家庭生活費),此二類事件係學說、實務上爭議點最大者,故本文利用較大之篇幅論述。
      第五章則係對於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時,可能產生之疑義,例如訴訟經濟之喪失、救濟程序之紊亂、審級利益之侵害與訴訟與非訟法理交錯適用時,對於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上之影響,作一併探討。
      第六章則係本文最後之結論,統整前章節所述及之處,作最後之統合整理。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題目之提出及說明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架構 3
     第四節 研究方法 4
     第二章 訴訟程序與非訟程序之法理適用論 5
     第一節 訴訟程序及非訟程序之本質上差異性 5
     第二節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概說 7
     第一項 訴訟法理 7
     第一款 處分權主義 7
     第二款 辯論主義 9
     第三款 言詞審理主義 11
     第四款 直接審理主義 12
     第五款 公開審理主義 12
     第六款 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13
     第二項 非訟法理 14
     第一款 職權原則與處分權主義 14
     第二款 職權探知主義 15
     第三款 職權進行主義 17
     第四款 言詞審理主義與書面審理主義 17
     第五款 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19
     第六款 公開審理主義與不公開審理主義 19
     第七款 真正爭訟程序之程序原則 20
     第三項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融合 24
     第三節 家事事件之多元法理 25
     第一項 外國法上之發展 25
     第一款 德國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25
     第二款 日本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33
     第二項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及現行法之法理適用論 39
     第一款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 39
     第二款 現行家事事件法之特色及其採用之程序基本原則 40
     第三章 家事事件法中關於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原則 47
     第一節 概說 47
     第二節 家事事件法中之規範 48
     第三節 家事事件法事證蒐集任務分配之檢討 51
     第一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 51
     第二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2項 53
     第一款 問題之提出 55
     第二款 本文見解 63
     第三項 家事事件法第78條之規範 66
     第四項 家事事件法中之真正爭訟事件事證蒐集任務上之適用 67
     第四節 小結 68
     第四章 家事事件程序上個別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及其所採擇原則下可能產生之疑義 70
     第一節 調解事項 70
     第一項 調解不成立之書面協議效果(本法第31條第6項) 70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轉換-家事特別非訟程序 73
     第一款 前言 73
     第二款 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本法第33條) 75
     一、日本立法例 76
     二、家事事件法第33條之問題評析 77
     三、家事事件法第33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80
     (一) 當事人有無處分權之判斷標準? 81
     (二) 扶養費事件及減輕免除扶養義務案件? 81
     (三) 確認遺囑真正、效力案件? 84
     (四) 變更子女姓氏案件? 86
     (五) 確認繼承權存否案件? 87
     (六) 其餘有爭議之案件 91
     四、小結 94
     第三款 適當之本案裁定(本法第36條) 96
     一、日本立法例 96
     二、家事事件法第36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98
     三、小結 103
     第二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訴訟事件中之分配 105
     第一項 甲類事件 105
     第一款 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105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1項2、3、4款事件 106
     第三款 小結 108
     第二項 乙類事件 109
     第一款 撤銷婚姻事件 109
     第二款 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111
     第三款 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114
     第四款 離婚事件 115
     一、辯論主義第一、第三命題 116
     (一) 概說 116
     (二) 學說見解 118
     (三) 實務見解 120
     二、辯論主義第二命題 124
     (一) 總說 124
     (二) 學說見解 124
     (三) 實務見解 126
     第五款 小結 128
     第三項 丙類事件 131
     第一款 概說 131
     第二款 因婚約無效、解除、撤銷、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132
     第三款 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133
     第四款 夫妻財產之補償、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36
     第五款 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137
     第六款 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138
     第七款 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41
     第八款 小結 143
     第三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非訟事件中之分配 144
     第一項 丁類事件 144
     第一款 概說 144
     第二款 親屬會議事件 147
     第三款 民事保護令事件 150
     第四款 小結 152
     第二項 戊類事件 153
     第一款 概說 153
     第二款 贍養費事件、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與扶養費事件(含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154
     一、代墊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55
     (一) 學說見解 155
     (二) 實務見解 159
     二、依協議之贍養費事件 163
     (一) 學說見解 163
     (二) 實務見解 165
     三、依協議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68
     (一) 學說見解 168
     (二) 實務見解 170
     四、小結 172
     第三款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175
     一、學說見解 176
     二、實務見解 180
     三、本文見解 181
     第四款 小結 183
     第五章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審理中所可能產生之疑義 185
     第一節 概說 185
     第二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之容許性探討 191
     第一項 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 191
     第一款 請求基礎事實相牽連之意義 191
     第二款 於家事非訟程序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家事訴訟事件之容許性 194
     第二項 家事事件與民事事件之合併 196
     第一款 學說見解 196
     第二款 實務見解 198
     第三項 小結 202
     第三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下可能出現之疑義 206
     第一項 訴訟經濟之喪失 206
     第一款 強制合併下之問題 207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41條、第42條與第79條訴訟經濟之喪失問題 211
     一、分別審理、分別裁判於本法規定上之問題 211
     二、相同種類程序合併、追加與反請求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5
     三、家事事件中同種、不同種程序於請求之變更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6
     第二項 救濟程序之紊亂 218
     第三項 審級利益之侵害 222
     第四項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下之疑問 226
     第一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者見解 226
     第二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反對論者見解 229
     第三款 本文見解 232
     第四節 小結 236
     第六章 結論 239
     參考文獻 242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題目之提出及說明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架構 3
     第四節 研究方法 4
     第二章 訴訟程序與非訟程序之法理適用論 5
     第一節 訴訟程序及非訟程序之本質上差異性 5
     第二節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概說 7
     第一項 訴訟法理 7
     第一款 處分權主義 7
     第二款 辯論主義 9
     第三款 言詞審理主義 11
     第四款 直接審理主義 12
     第五款 公開審理主義 12
     第六款 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13
     第二項 非訟法理 14
     第一款 職權原則與處分權主義 14
     第二款 職權探知主義 15
     第三款 職權進行主義 17
     第四款 言詞審理主義與書面審理主義 17
     第五款 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19
     第六款 公開審理主義與不公開審理主義 19
     第七款 真正爭訟程序之程序原則 20
     第三項 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融合 24
     第三節 家事事件之多元法理 25
     第一項 外國法上之發展 25
     第一款 德國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25
     第二款 日本立法沿革及其規範之介紹 33
     第二項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及現行法之法理適用論 39
     第一款 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立法沿革 39
     第二款 現行家事事件法之特色及其採用之程序基本原則 40
     第三章 家事事件法中關於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原則 47
     第一節 概說 47
     第二節 家事事件法中之規範 48
     第三節 家事事件法事證蒐集任務分配之檢討 51
     第一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 51
     第二項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2項 53
     第一款 問題之提出 55
     第二款 本文見解 63
     第三項 家事事件法第78條之規範 66
     第四項 家事事件法中之真正爭訟事件事證蒐集任務上之適用 67
     第四節 小結 68
     第四章 家事事件程序上個別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及其所採擇原則下可能產生之疑義 70
     第一節 調解事項 70
     第一項 調解不成立之書面協議效果(本法第31條第6項) 70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轉換-家事特別非訟程序 73
     第一款 前言 73
     第二款 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本法第33條) 75
     一、日本立法例 76
     二、家事事件法第33條之問題評析 77
     三、家事事件法第33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80
     (一) 當事人有無處分權之判斷標準? 81
     (二) 扶養費事件及減輕免除扶養義務案件? 81
     (三) 確認遺囑真正、效力案件? 84
     (四) 變更子女姓氏案件? 86
     (五) 確認繼承權存否案件? 87
     (六) 其餘有爭議之案件 91
     四、小結 94
     第三款 適當之本案裁定(本法第36條) 96
     一、日本立法例 96
     二、家事事件法第36條於實務上之適用 98
     三、小結 103
     第二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訴訟事件中之分配 105
     第一項 甲類事件 105
     第一款 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105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1項2、3、4款事件 106
     第三款 小結 108
     第二項 乙類事件 109
     第一款 撤銷婚姻事件 109
     第二款 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111
     第三款 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114
     第四款 離婚事件 115
     一、辯論主義第一、第三命題 116
     (一) 概說 116
     (二) 學說見解 118
     (三) 實務見解 120
     二、辯論主義第二命題 124
     (一) 總說 124
     (二) 學說見解 124
     (三) 實務見解 126
     第五款 小結 128
     第三項 丙類事件 131
     第一款 概說 131
     第二款 因婚約無效、解除、撤銷、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132
     第三款 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133
     第四款 夫妻財產之補償、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36
     第五款 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137
     第六款 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138
     第七款 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141
     第八款 小結 143
     第三節 事證蒐集任務於家事非訟事件中之分配 144
     第一項 丁類事件 144
     第一款 概說 144
     第二款 親屬會議事件 147
     第三款 民事保護令事件 150
     第四款 小結 152
     第二項 戊類事件 153
     第一款 概說 153
     第二款 贍養費事件、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與扶養費事件(含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154
     一、代墊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55
     (一) 學說見解 155
     (二) 實務見解 159
     二、依協議之贍養費事件 163
     (一) 學說見解 163
     (二) 實務見解 165
     三、依協議之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168
     (一) 學說見解 168
     (二) 實務見解 170
     四、小結 172
     第三款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175
     一、學說見解 176
     二、實務見解 180
     三、本文見解 181
     第四款 小結 183
     第五章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審理中所可能產生之疑義 185
     第一節 概說 185
     第二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之容許性探討 191
     第一項 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 191
     第一款 請求基礎事實相牽連之意義 191
     第二款 於家事非訟程序之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家事訴訟事件之容許性 194
     第二項 家事事件與民事事件之合併 196
     第一款 學說見解 196
     第二款 實務見解 198
     第三項 小結 202
     第三節 家事事件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請求下可能出現之疑義 206
     第一項 訴訟經濟之喪失 206
     第一款 強制合併下之問題 207
     第二款 家事事件法第41條、第42條與第79條訴訟經濟之喪失問題 211
     一、分別審理、分別裁判於本法規定上之問題 211
     二、相同種類程序合併、追加與反請求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5
     三、家事事件中同種、不同種程序於請求之變更下對於訴訟經濟影響之問題 216
     第二項 救濟程序之紊亂 218
     第三項 審級利益之侵害 222
     第四項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下之疑問 226
     第一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者見解 226
     第二款 程序法理交錯適用反對論者見解 229
     第三款 本文見解 232
     第四節 小結 236
     第六章 結論 239
     參考文獻 242
zh_TW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1026510311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家事事件、程序法理、證據調查、合併zh_TW
dc.title (題名) 家事事件程序中事證蒐集任務之分配 -以程序法理之選擇及其程序合併下可能產生之疑義為重心zh_TW
dc.title (題名) Doctrine of distribution of the facts and evidences in Family Act -focus on procedure jurisprudence and procedure join’s problem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
     (一)書籍
     王澤鑑,人格權法,自版,2012年1月。
     李太正,家事事件法之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元照,2015年9月。
     吳明軒,民事訴訟法中冊,修訂十版,三民書局,2013年7月。
     吳明軒,民事訴訟法下冊,修訂十版,三民書局,2013年7月。
     林洲富,實用非訟事件法,修訂八版,五南書局,2012年9月,頁6以下。
     林秀雄,親屬法講義,初版,2011年7月。
     邱聯恭,程序制度機能論,1997年。
     邱聯恭,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之交錯適用──從民事事件之非訟化審理及訴訟化審理論程序保障之機能,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二),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初版,2002年12月。
     邱聯恭講述,許士宦整理,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二),2015年筆記版。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新學林,修訂三版,2014年9月。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修訂二版,2014年2月。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元照,修訂三版,2014年9月。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元照,修訂四版,2016年8月
     姜世明,非訟事件法新論,新學林,初版,2011年4月。
     姚瑞光,民事訴訟法論,弘揚圖書,2012年1月版。
     高鳳仙,親屬法-理論與實務,修訂十五版,五南書局,2014年8月。
     唐敏寶,家事事件法實務爭議問題研析,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31輯第1篇,2014年12月。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三民書局,2001年2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修訂八版,三民書局,2013年11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中),修訂八版,三民書局,2014年3月。
     陳榮宗,民事訴訟法之立法主義與法律政策,民事程序法論文集,第四冊,自版,1993年10月。
     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二版,三民書局,2014年10月。
     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民法繼承新論,修訂九版,三民書局,2014年3月。
     陳聰富,民法總則,修訂二版,元照,2016年2月。
     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下),修訂五版,三民書局,2010年4月。
     陳真真,家事非訟事件之研究,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18輯第4篇,1998年6月。
     許士宦,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初版,新學林,2013年12月。
     楊智守,非訟事件法實務問題研析與建議,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26輯第1篇,2007年11月。
     
     
     (二)期刊論文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類型及統合處理(一),月旦法學教室,第118期,2012年8月,頁56至81 。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類型及統合處理(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19期,2012年9月,頁54至75。
     沈冠伶,家事程序法制之新變革及程序原則-家事事件法之評析及展望-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四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26期,2012年4月,頁203至276。
     沈冠伶,2012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實務裁判回顧與展望,台大法學論叢,第42卷特刊,2013年11月,頁999至1031。
     沈冠伶,家事非訟裁定之效力(二):既判力之有無,月旦法學教室,第136期,2014年2月,頁39至54。
     沈冠伶,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上)-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53期,2015年7月,頁51至61。
     沈冠伶,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下)-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54期,2015年8月,頁36至50。
     沈冠伶,訴客觀合併之類型論-基於當事人程序處分權之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54期,2016年7月,頁20至37。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定性及與民事事件之合併--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802號裁定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77期,2015年8月,頁79至98。
     沈冠伶等,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二十六次研討會紀錄,法學叢刊,第240期,2015年10月,頁145至204。
     李國增,家事事件法之審理原則與特色,日新司法年刊,第10期,2014年1月,頁5至12。
     李太正,家事事件之定性(下),司法周刊,第1741期,2015年4月,頁2至3。
     李太正,民事事件可否併入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以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第八○二號民事裁定為例,月旦裁判時報,第28期,2014年8月,頁37至46。
     吳明軒,試論家事事件法之得失(上)-逐條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205期,2012年6月,頁83至134。
     吳明軒,家事訴訟程序值得檢討之事項,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17至28。
     吳明軒,繼承訴訟事件是否得與一般民事訴訟事件合併提起或為請求之變更、追加或反請求,月旦法學教室,第162期,2016年4月,頁18至20。
     呂太郎,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2期,2013年4月,頁41至54。
     呂太郎,家事事件法上若干解釋上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1期,2013年4月,頁62至78。
     呂太郎等,家事事件法若干解釋上之問題-民事訴訟法研討會第一百一十五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27期,2012年7月,頁197至247。
     呂麗慧,論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之交錯與虛實-評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九○九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9期,2013年2月,頁104至109。
     呂麗慧,從身分法角度論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責任,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1期,2013年9月,頁35至51。
     郭書琴,重訪民事紛爭解決的法理實踐:以家事事件看民事程序之訴訟觀的演進,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六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57卷4期,2012年10月,頁157至208。
     邱聯恭,既判力相對性原則之絕對性化及對世效之相對效力化--闡釋家事事件法定立之裁判效力主觀範圍界定基準,月旦法學雜誌,第211期,2012年12月,頁133至147。
     邱聯恭,家事事件法之解釋、適用應依循之基本方針與審理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10月,頁224至244。
     邱聯恭,民事普通法院與家事法院之審判權劃分、牽連及衝突――闡釋其相關規定之法理依據及適用方針,月旦法學雜誌,第212期,2013年1月,頁139至154。
     林秀雄,家事事件法中之收養非訟事件──從實體法的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5至16。
     林秀雄,家事事件所定酌給遺產事件-兼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31期,2015年1月,頁12至17。
     姜世明,非訟程序之基本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34期,2009年8月,頁9至18。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真正爭訟事件,軍法專刊,第61卷第2期,2015年4月,頁18至30。
     姜世明,程序監理人,月旦法學雜誌,第204期,2012年5月,頁142至161。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理適用論,月旦法學雜誌,第206期,2012年7月,頁150至176。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救濟審,月旦法學雜誌,第207期,2012年8月,頁101至111。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救濟審級建構,軍法專刊,第60卷第6期,2014年12月,頁18至25。
     姜世明,自認及擬制自認之實務見解研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05期,2012年6月,頁27至43。
     姜世明,評三則關於家事事件法之高院101年座談會研究意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7期,2013年7月,頁51至64 。
     姜世明,離婚訴訟之研究,軍法專刊,第60卷第3期,2014年6月,頁17至36 。
     姜世明,相煎何太急-從部分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第288條適用之妥適性談起,月旦裁判時報,第47期,2016年5月,頁30至38 。
     姜世明,家事非訟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212期,2013年1月,頁2至26 。
     姜世明,非訟程序中之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評最高法院九三年台抗字第四二號民事裁定,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13期,2008年10月,頁33至51。
     姜世明,民事保護令事件,軍法專刊,第61卷第5期,2015年10月,頁12至23 。
     姜世明,扶養費請求額度聲明之拘束性,月旦法學教室,第163期,2016年5月,頁18至20 。
     姜世明,宣告終止收養事件,軍法專刊,第60卷第4期,2014年8月,頁46至59 。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合併審理論,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98期,2012年4月,頁24至38。
     姜世明,只緣身在法理迷霧中-談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合併之難題,月旦法學教室,第150期,2015年4月,頁18至20。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法理協調性疑難,軍法專刊,第61卷第6期,2015年12月,頁33至49。
     姜世明,非訟程序之職權探知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42期,2009年12月,頁73至77。
     高鳳仙,民事保護令制度之救濟範圍解析,台灣國際法季刊,第5卷第1期,2008年3月,頁7至50。
     唐敏寶,劃分家事事件與民事事件之案例爭議研析(上),司法周刊,第1722期,2014年11月,頁2至3。
     陳惠馨,家事事件法的立法與內容── 一個比較法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210期,2012年11月,頁5至19。
     陳聰富,民法總則講座:第三講 人格權的保護,月旦法學教室,第132期,2013年10月,頁42至53 。
     許政賢,程序法理交錯運用的迷思與反思-最高法院一○○年度台抗字第九九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29期,2014年10月,頁23至33 。
     許政賢,人事訴訟的典範轉換?!-以家事事件合併審理制度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10月,頁39至57。
     許士宦,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與訴之變更,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4期,2008年3月,頁97至117。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33期,2013年11月,頁42至56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4期,2013年12月,頁39至52 。
     許士宦,2013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及民事裁判之新發展,台大法學論叢,第43卷特刊,2014年11月,頁1187至1226 。
     許士宦,家事特別非訟程序(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64期,2016年6月,頁41至53 。
     許士宦,離婚請求之訴訟標的選定及其裁判基礎之事實證據蒐集(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8期,2014年4月,頁36至48 。
     許士宦,家事非訟之程序保障(二),月旦法學教室,第121期,2012年11月,頁42至56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請求(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30期,2013年8月,頁55至68 。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請求(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1期,2013年9月,頁42至58 。
     許士宦,家事訴訟事件之非訟化審理(上)-真正爭訟事件如何交錯適用程序法理,月旦法學教室,第156期,2015年10月,頁49至54 。
     許士宦等,家事審判之請求-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九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32期,2013年10月,頁157至221 。
     郭振恭,評析家事事件法甲類及乙類家事訴訟事件,月旦法學雜誌,第208期,2012年9月,頁150至169 。
     郭振恭,論修正後之收養法,高大法學論叢,第3卷第1期,2008年6月,頁103至123 。
     郭書琴,重訪民事紛爭解決的法理實踐:以家事事件看民事程序之訴訟觀的演進,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六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57卷4期,2012年10月,頁157至208。
     楊崇森,美國家事法之理論與實際運作(上),月旦法學雜誌,第213期,2013年2月,頁93至110 。
     楊熾光,家事事件法簡介(上)-並以扶養費事件看家事事件程序之演進,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4期,2013年5月,頁1至25 。
     楊熾光,家事事件法簡介(下)-並以扶養費事件看家事事件程序之演進,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25期,2013年6月,頁6至30 。
     劉初枝,論非訟程序之原則,輔仁法學,第3期,1984年1月,頁327至350。
     劉明生,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研究-以德國法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122期,2011年8月,頁1至82 。
     劉明生,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從家事事件程序基本原則之觀點考察,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2014年4月,頁176至197 。
     劉明生,法院職務上已知事實與事實提出之程序基本原則-以民事訴訟法之財產訴訟事件與家事事件法第十條第二項之事件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239期,2015年4月,頁156至180 。
     劉明生,家事事件之合併、追加與移送,月旦法學教室,第143期,2014年9月,頁21至23。
     劉明生,第二審家事事件請求之追加與反請求,月旦法學教室,第161期,2016年3月,頁18至20。
     劉昭辰,通姦行為侵害「配偶權」?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由台中地院兩則判決談起,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2007年6月,頁33至44 。
     鄭渼蓁,家庭暴力防治法介紹(上),萬國法律,第197期,2014年10月,頁92至95 。
     鄭渼蓁,家庭暴力防治法介紹(下),萬國法律,第198期,2014年12月,頁75至78 。
     戴瑀如,血緣、家庭與子女利益─從德國立法沿革探討我國民法上的婚生否認之訴,東吳法律學報,第20卷第2期,2008年10月,頁29至70 。
     戴瑀如,從實體法觀點論家事事件法中之親生子女關係事件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2013年8月,頁29至59 。
     魏大喨,家事事件之合併分離-程序裁量與統合處理,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01期,2012年6月,頁103至130 。
     魏大喨,家事事件之範圍及類屬-以裁量及對審為中心,台灣本土法學雜誌,224期,2013年5月,頁113至133 。
     魏大喨,家事暫時處分性質疑義,月旦法學雜誌,第244期,2015年9月,頁148至162 。
     
     (三)研究計劃
     邱聯恭,非訟事件法研究修正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發言,司法院印行,司法院非訟事件法研究修正資料彙編(一),1996年。
     邱聯恭,職權探知主義如何採用於人事訴訟程序之相關問題-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訂委員會第93次會議紀錄,司法院印行,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訂資料彙編(六),2005年。
     
     
     
     
     (四)網際網路
     法源法律網,最後搜索日期:2016年7月18日,檢自:http://www.lawbank.com.tw/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最後搜索日期:2016年7月18日,檢自: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二、日文參考文獻
     (一)書籍
     小野瀨厚、岡健太郎,一問一答 新しい人事訴訟制度―新法・新規則の解説,初版,商事法務,2004年4月。
     三木浩一、笠井正俊、垣内秀介、菱田雄郷合著,LEGAL QUEST 民事訴訟法,有斐閣,修訂二版,2015年3月。
     佐上善和,家事審判法,信山社,2007年6月版。
     松本博之,人事訴訟法,修訂三版,弘文堂,2012年7月。
     松川正毅、本間靖規、西岡清一郎,新基本法コンメンタール人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手続法,2013年10月。
     金子修,一問一答家事事件手続法,2013年1月。
     金子修,逐条解説 家事事件手続法,商事法務,2013年10月。
     高田裕成編著,家事事件手続法-理論・解釈・運用,有斐閣,2014年10月。
     梶村太市、德田和幸編著,本間靖規、高田昌宏、若林昌子、松倉耕作、大橋真弓著,家事事件手続法裁判例集,初版,有斐閣,2011年9月。
     梶村太市,実務講座 家事事件法-家事調停・家事審判・人事訴訟・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涉外事件,修訂新版,日本加除,2013年2月。
     野田愛子、安倍嘉人,人事訴訟法概說 : 制度の趣旨と運用の実情,日本加除,修訂二版,2007年8月。
     
     
     (二)期刊論文
     小田正二,第1回 家事事件手続法の趣旨と新しい運用の概要(家事審判事件を中心に),法曹時報,第66卷第4號,2014年4月。
     山本和彥,非訟事件手続法・家事事件手続法の制定の理念と課題,法律時報,第83卷第11號,2011年10月。
     本間靖規,非訟事件手続・家事事件手続における裁判所の役割,法律時報,第83卷11號,2011年10月。
     矢尾和子、船所寬生,第8回 調停に代わる審判の活用と合意に相当する審判の運用の実情,法曹時報,第66卷第12號,2014年12月。
     矢尾和子、佐々木公,家事事件における調停に代わる審判の活用について,判例タイムズ,第1416號,2015年11月。
     岩田淳之,東京家庭裁判所にあける家事事件手続法施行を契機とした運用について,判例タイムズ,第1394號,2014年1月。
     高田昌宏,非訟手続における職権探知の審理構造―新非訟事件手続法・家事事件手続法の制定を契機として―,法曹時報,第63卷第11號,2011年。
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