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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未使用機票的退款問題 作者 黃立 日期 2003-07 上傳時間 12-十二月-2008 13:54:41 (UTC+8) 摘要 相關證物之蒐集,刑事訴訟法(以下稱「刑訴法」)係以有體物為主,無體物之證據蒐集部分,除搜索、扣押中所提「電磁紀錄」外,對於通訊方面之介入或資訊之蒐集所為之通訊監察,並非將其列為刑訴法規範之對象,而是逕自將其列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之對象。而通訊監察之實施所涉及者,首先乃為隱私權保障之問題。一般而論,通訊自由受到侵害後,所受到隱私權之無形侵害,將不會比一般有形侵害來得輕微。蓋因隱私權之受到侵害,在過程中,受侵害者往往無法知道受侵害之事實。以美國為例,隱私權保護之探討重點係集中於搜索扣押之範圍,亦即在美國,對於例如我憲法第十二條所論及之「祕密通訊自由」保障觀念,可在一定合理範圍內,基於偵查之必要,依據搜索扣押之概念,對通訊(隱私權)作某種程度的限制或予以介入(美國聯邦憲法第四條修正條款)。換言之,基於必要,透過對通訊之介入行為取得相關犯罪事證以達偵查之目的。 關聯 月旦法學教室,9,10-11 資料類型 article dc.creator (作者) 黃立 zh_TW dc.date (日期) 2003-07 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2-十二月-2008 13:54:41 (UTC+8) - dc.date.available 12-十二月-2008 13:54:41 (UTC+8)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2-十二月-2008 13:54:41 (UTC+8) -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3669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相關證物之蒐集,刑事訴訟法(以下稱「刑訴法」)係以有體物為主,無體物之證據蒐集部分,除搜索、扣押中所提「電磁紀錄」外,對於通訊方面之介入或資訊之蒐集所為之通訊監察,並非將其列為刑訴法規範之對象,而是逕自將其列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之對象。而通訊監察之實施所涉及者,首先乃為隱私權保障之問題。一般而論,通訊自由受到侵害後,所受到隱私權之無形侵害,將不會比一般有形侵害來得輕微。蓋因隱私權之受到侵害,在過程中,受侵害者往往無法知道受侵害之事實。以美國為例,隱私權保護之探討重點係集中於搜索扣押之範圍,亦即在美國,對於例如我憲法第十二條所論及之「祕密通訊自由」保障觀念,可在一定合理範圍內,基於偵查之必要,依據搜索扣押之概念,對通訊(隱私權)作某種程度的限制或予以介入(美國聯邦憲法第四條修正條款)。換言之,基於必要,透過對通訊之介入行為取得相關犯罪事證以達偵查之目的。 - dc.format application/ en_US dc.language zh-TW en_US dc.language en-US en_US dc.language.iso en_US - dc.relation (關聯) 月旦法學教室,9,10-11 en_US dc.title (題名) 未使用機票的退款問題 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article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