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產出-學位論文

文章檢視/開啟

書目匯出

Google ScholarTM

政大圖書館

引文資訊

TAIR相關學術產出

題名 侵害人格法益貞操權在法律上的評價 ~以民事判決案例為中心
An Empirical Study of Civil Court of the Infringement of Personal Dignity and Chastity Rights
作者 謝淑惠
Hsieh, Shu-Huei
貢獻者 陳惠馨<br>葉啟洲
謝淑惠
Hsieh, Shu-Huei
關鍵詞 貞操
貞操權
人格權
人格法益
慰撫金
損害賠償
請求權時效
識別能力
瞞婚
始亂終棄
性自主權
侵權行為
日期 2023
上傳時間 1-九月-2023 15:57:30 (UTC+8)
摘要 「貞操」是一種品格,是古代女性一生操守最崇高之表徵,僅能獻
給結髮丈夫,並將不失身、不侍二夫的女子稱為貞女,因此,舊時「貞
操」除了是一個操守,它更是一個宿命、一個制約、一個義務,但絕對
不是權利;隨著時代更迭,翻轉了貞操的定義,成為受法律保護的特殊
人格法益,學界通說將「貞操權」解釋為「性自主權」而為人格權之一
,且「貞操權」保護對象不僅是女性,男性亦有之。
現代法律如何維護貞操權?我國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
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
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
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維護人格法
益「貞操權」之法源依據,係民國88年4月21日修法上的重大突破,具體
落實人性尊嚴的憲政法治國象徵。
然而,回顧民國88年4月修法之前的貞操權侵害事件在法律上如何評
價呢?追本溯源,我國民法乃民國18、19年通過之版本,繼受德國、瑞
士等歐洲國家立法條文,並兼容中國法制傳統與觀念,當時對於貞操侵
害案件,實務運作與學說見解幾乎以最高法院四三年台上字第六七七號
、四七年台上字第二一四號、六五年台上字第二一號判例為主,認為「
貞操」之侵害亦為身體、名譽之侵害,爰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為受害人
請求慰撫金;雖亦能顯示法律評論之結果,惟在於解釋上仍受制於傳統
觀念之框架與包袱,致未能具體落實人格尊嚴之目標,此見解雖為時代
變遷之過渡而得以理解,但對於落實憲法人格尊嚴理念則有隔靴搔癢之
虞。
惟隨時代進步法律亦應與時俱進,於追求公平、正義與安定之前提下,亦應符合時代浪潮與普世價值觀念,鑑此,民國88年4月21日,民法
大幅修改,在諸多之增修之條文中,修訂通過民法第195條第1項,將「
貞操權」明文納入民法體系,成為列舉保護之特別人格權,終致使以詐
術、瞞婚、虛偽承諾等使婦女應允為婚姻外之同居等侵害婦女貞操所生
之損害負賠償責任;爾後,諸如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O四年度訴字第一三
七八號判決,即針對始亂終棄提起之訴訟,以侵犯貞操權而在法律上作
出了具體之評價,深具劃時代意義。
然而,爬梳我國法院判決案例,卻發現台灣法院的實際判決結果,
與書本中所學的法律認知有所落差;例如,分析統計未成年的少男少女
的合意性交案例,發現在法庭上,事實運作中的法律判決結果,有傾向
罰男不罰女,或是處分裁量上有「重」男「輕」女的現象,此與書中所
學的法律:貞操權指性自主權利,不論男女均有的,受到侵害得依民法
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之認知有程度上的差別,反而有受傳統
社會文化框架牽引的可能;此外,又例如同樣以瞞婚、虛偽承諾交往乃
至始亂終棄而經被害人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訴訟案例,法院作出判決卻也
不盡相同、受害人的損失填補缺乏可量化的客觀標準;更有趣的發現是
,在新法將「貞操」明文納入受保護的人格權之一以後,已被有心人士
浮濫訴訟,而帶來新的問題,本文將一併揭櫫探討。
再者,本文透過實證性及敘述性之研究,對法律運作之經驗現象進
行觀察、彙整,並歸納、分析各類型侵害貞操權訴訟案件之法律評價;
進而以文學、商學、法學科際整合學習者的視角,探討侵害貞操行為人
之人格特質、釀成行為結果背後隱藏的問題、思考國家社會有何資源或
機制可用於防範未然,讓愛不受傷害。
本論文之架構分為六個章節,章節重點架構分述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內容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範
圍、章節概述等。
第二章:探討「貞操」權利化之進程;貞操權係在民國88年民法債
編修正始被列入特別人格法益加以保護,追溯民法債編修訂前「貞操」
未被列舉為特別人格法益時,貞操遭受侵害在法律上是如何評價?本章
並提出修法方向。
從第三章起至第五章,篩選司法院裁判書共64案例進行實證性、敘
述性之研究分析;因為案例實在太多,為進行有效率分析,先將案例區
分為:被告以合意性交為抗辯之類型,此部分探討蒐羅在第三章;第四
章則是分析強制性交侵害貞操的案件類型。又基於我國刑法第227條對於
未滿十四歲、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罰則輕重不同,所
以第三章及第四章均再依當事人年齡區分為未成年、已成年等架構進行
探討。本文除了以實證性分析侵害貞操之法律評價以外,亦併探討社會輿
論現象對侵害貞操行為人之評價,因此在強制性交案例中特別檢視曾引
起媒體熱烈討論富少李O瑞個案。
第五章則是聚焦在本文的核心議題~始亂終棄的損害賠償爭議問題,
特寫4個案例,其中兩個案例均是歷經馬拉松式的愛情長跑,被告默默與
他人結婚而隱藏已婚身分繼續交往,直到始亂終棄事實曝光;另外兩個
案例則是兩造交往之初,被告已是人夫,卻隱瞞已婚身分以欺騙手段追
求原告。藉此4個司法實際案例,探討「始亂終棄」侵害人格法益貞操權
在法律上的評價、非財產損害賠償慰撫金在此類案件存在之狀況。
第六章:結論,回應第一章的研究動機,另思考防範始亂終棄的因
應之道,諸如普及法律常識之道、整合社會公益團體資源、心理諮商協
助、甚至運用金融創新開發保險產品以賠償愛情失敗的損失,或反向鼓
勵愛情修成正果後的餽贈與祝福等保險機制。
此外,本文附表多達172頁,係本論文於「司法院全國資訊網」的裁
判書查詢資料庫中,猶如沙河掏金所篩選出的64個判決先例,經反覆研
讀、摘取重點、擬定欄位、濃縮判決書彙整而來,除了案件內容、兩造
主張、法官判決理由之外,更收集每個判決的精神慰撫金額,如同本論
文之外的一部「判決先例說明書」,願提供後續對類似議題研究者參考
利用。
How does modern law protect the right to chastity? Article 195, paragraph 1 of our Civil Code states: "In cases of unlawful infringement upon another person`s body, health, reputation, liberty, credit, privacy, chastity, or
in cases of unlawful infringement upon other personal rights with significant circumstances, the victim may request compensation of an appropriate amount. Those whose reputation has been infringed may also request an
appropriate remedy to restore their reputation." The legal basis for safeguarding the personal right of "chastity" emerged as a significant breakthrough in the amendment of the law on April 21st, 1999, symbolizing the embodiment of human dignity in a constitutional and rule of law state.

This paper conducts empirical and narrative research to summarize and analyze the legal evaluations of courts at various levels regarding cases involving the infringement of chastity. The structure of this paper consists of six chapters, with chapter highlights as follows: Chapter 1 is the introduction, including research motivation, research objectives, research methods,research scope, and chapter overview. Chapter 2 explores the process of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chastity." Chapters 3 to5 involve the study and analysis of 64 judicial precedents from the Supreme Court`s judgment database. Chapter 3 examines cases where the defense is based on consensual intercourse. Chapter 4 analyzes cases of forcible sexual intercourse that infringe upon chastity. Chapter 5 focuses on the core issue of this paper, the compensation dispute for the damage caused by "initiating chaos and abandoning it," using four judicial case examples to explore the legal evaluation of the infringement upon the personal right of chastity and the amount of non-pecuniary damages. Chapter 6 concludes by addressing the research motivation from Chapter 1 and proposing preventive measures against the act of "initiating chaos and abandoning it."
Additionally, this paper includes over 170 pages of appendixes, which are 64 selected judgment precedents from the "Judicial Yuan National Information Website" database. These include case details, claims from both parties, judges` reasoning for the judgments, and the amount of emotional distress compensation awarded in each case. These materials are provided for the reference and use of future researchers investigating similar topics.
參考文獻 一、專書
1、陳惠馨,《法學緒論》初版,三民書局,2023。
2、陳惠馨,《民法親屬篇-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社,2019。
3、陳惠馨,《性別關係與法律-婚姻與家庭》,元照出版,2018年。
4、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自版,2014。
5、王澤鑑,《侵權行為法》,台北:自版,2009。
6、王澤鑑,《人格權法—法釋義學、比較學、案例研究》,三民書局,
2019。
7、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台北:自版,2014。
8、王澤鑑,《損害賠償》,台北:自版,2017。
9、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三民書局,2020。
10、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五南圖書公司,2007年。
二、專書論文
1、葉啟洲,〈性侵害事件慰撫金酌定標準之研究〉收錄於《慰撫金酌定
研討會論文集》,司法院出版,2012。
2、郭書琴,〈社會中的「法律文件」已離婚後之夫妻財產爭議為例〉收
錄於《法律有關係-法律是什麼?怎麼變?如何影響我們生活》,左岸
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23年。
3、董家遵,〈歷代節婦烈統計〉收錄於《中國婦女史論文集》,台北,
稻香出版社,1992年。
三、期刊論文
1、王千維,論人格法益損害之賠償方法,月旦法學雜誌第99期(2003
年8月)。
2、馬維麟,〈「貞操權」觀念在現代社會中的重新審視-最高法院歷年來
判決之檢討剖析〉,《月旦法學雜誌》,1996,第11期,頁69-75。
四、碩士論文
1、錢明婉,《貞操權之法律觀—兼論民法第195調之修正》,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997年。
2、藍家偉,《慰撫金量定之理論與實務》,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8年。
五、司法院全球資訊網裁判書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6 年訴字第 663 號
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5 年訴字第 954 號
3、臺灣高等法院 96 年再易字第 74 號
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98 年訴字第 321 號
5、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8 年訴字第 2373 號
6、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99 年訴字第 277 號
7、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99 年上國字第 1 號
8、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0 年訴字第 1185 號
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311號
10、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0年訴字第 593 號
1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訴字第 2058 號
12、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711 號
1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05 號
1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01 年上易字第 216 號
1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1495 號
16、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1 年訴易字第 2 號
17、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 966 號
18、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 年訴字第 5 號
1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894 號
20、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146 號
2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243 號
2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2621 號
2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198 號
2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539 號
2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1631 號
26、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02 年上易字第 551 號
27、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年訴字第2182 號
28、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3年訴字第 320 號
29、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3 年度上易字第 253 號
30、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583 號
3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3 年簡上字第 62 號
3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 1252 號
3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644 號
34、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度上易字第 1044 號
3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3068 號
36、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04 年度原訴字第 11 號
37、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 104 年度原上易字第 7 號
38、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年訴字第3174 號
3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1459 號
40、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5 年訴易字第 19 號
41、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2466 號
42、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重訴字第 2 號
4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 年度侵附民字第 22 號
44、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重侵附民上字第 1 號
45、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重上更(一)字第 53 號
46、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150 號
47、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253 號
48、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456 號
4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1134 號
50、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969 號
5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61 號
5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401 號
53、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 上易 字第 820 號
5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 侵附民 字第 55 號
5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4837 號
56、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08年訴字第 287 號
57、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3226 號
58、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上字第 12 號
5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4年訴字第1378 號
60、臺灣高等法院105 年度上 字第1020 號
61、最高法院 107年度 台上 字第 2321 號
62、臺灣高等法院108 年度 上更一字第 12 號
6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018 號
64、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 上易 字第 1267 號
65、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年訴字第 835 號
66、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 年上易字第 290 號
67、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501 號
68、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89 年度訴字第 1908 號
69、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677號
70、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214號
71、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1號
72、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1788號
73、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1號
74、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3484號
六、網路資料
1.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6485,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0日。
2.https://disp.cc/b/K_hot/a3jz,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0日。
3.https://tw.news.yahoo.com/;https://zh.wikipedia.org/zh-tw/,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3日。4.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972&rn=27233,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8日。
5.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收錄之立法院公報,最後瀏覽日 111年3月。
6.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138118C4181866138118C02
F1860939119C49C186293819AD018,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7.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8.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9.https://www.chinesewords.org/dict/38035-468.html ,最後瀏覽日112年2月1日。
10.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B2%9E%E7%AF%80%E6%97%8C%E8%A1%A8,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1日。
11.https://dict.idioms.moe.edu.tw/index.jsp,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12.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03391,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3日。
13.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1794,最後瀏覽日112年1月2日。
14. https://www.catchplay.com/tw/video/f3b5f4ab-a5e7-498e-9be6-579ddab237ad ,最後瀏覽日112年3月12日。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5961009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961009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陳惠馨<br>葉啟洲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謝淑惠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Hsieh, Shu-Hueien_US
dc.creator (作者) 謝淑惠zh_TW
dc.creator (作者) Hsieh, Shu-Hueien_US
dc.date (日期) 2023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九月-2023 15:57:30 (UTC+8)-
dc.date.available 1-九月-2023 15:57:30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九月-2023 15:57:30 (UTC+8)-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G0105961009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7173-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5961009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貞操」是一種品格,是古代女性一生操守最崇高之表徵,僅能獻
給結髮丈夫,並將不失身、不侍二夫的女子稱為貞女,因此,舊時「貞
操」除了是一個操守,它更是一個宿命、一個制約、一個義務,但絕對
不是權利;隨著時代更迭,翻轉了貞操的定義,成為受法律保護的特殊
人格法益,學界通說將「貞操權」解釋為「性自主權」而為人格權之一
,且「貞操權」保護對象不僅是女性,男性亦有之。
現代法律如何維護貞操權?我國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
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
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
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維護人格法
益「貞操權」之法源依據,係民國88年4月21日修法上的重大突破,具體
落實人性尊嚴的憲政法治國象徵。
然而,回顧民國88年4月修法之前的貞操權侵害事件在法律上如何評
價呢?追本溯源,我國民法乃民國18、19年通過之版本,繼受德國、瑞
士等歐洲國家立法條文,並兼容中國法制傳統與觀念,當時對於貞操侵
害案件,實務運作與學說見解幾乎以最高法院四三年台上字第六七七號
、四七年台上字第二一四號、六五年台上字第二一號判例為主,認為「
貞操」之侵害亦為身體、名譽之侵害,爰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為受害人
請求慰撫金;雖亦能顯示法律評論之結果,惟在於解釋上仍受制於傳統
觀念之框架與包袱,致未能具體落實人格尊嚴之目標,此見解雖為時代
變遷之過渡而得以理解,但對於落實憲法人格尊嚴理念則有隔靴搔癢之
虞。
惟隨時代進步法律亦應與時俱進,於追求公平、正義與安定之前提下,亦應符合時代浪潮與普世價值觀念,鑑此,民國88年4月21日,民法
大幅修改,在諸多之增修之條文中,修訂通過民法第195條第1項,將「
貞操權」明文納入民法體系,成為列舉保護之特別人格權,終致使以詐
術、瞞婚、虛偽承諾等使婦女應允為婚姻外之同居等侵害婦女貞操所生
之損害負賠償責任;爾後,諸如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O四年度訴字第一三
七八號判決,即針對始亂終棄提起之訴訟,以侵犯貞操權而在法律上作
出了具體之評價,深具劃時代意義。
然而,爬梳我國法院判決案例,卻發現台灣法院的實際判決結果,
與書本中所學的法律認知有所落差;例如,分析統計未成年的少男少女
的合意性交案例,發現在法庭上,事實運作中的法律判決結果,有傾向
罰男不罰女,或是處分裁量上有「重」男「輕」女的現象,此與書中所
學的法律:貞操權指性自主權利,不論男女均有的,受到侵害得依民法
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之認知有程度上的差別,反而有受傳統
社會文化框架牽引的可能;此外,又例如同樣以瞞婚、虛偽承諾交往乃
至始亂終棄而經被害人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訴訟案例,法院作出判決卻也
不盡相同、受害人的損失填補缺乏可量化的客觀標準;更有趣的發現是
,在新法將「貞操」明文納入受保護的人格權之一以後,已被有心人士
浮濫訴訟,而帶來新的問題,本文將一併揭櫫探討。
再者,本文透過實證性及敘述性之研究,對法律運作之經驗現象進
行觀察、彙整,並歸納、分析各類型侵害貞操權訴訟案件之法律評價;
進而以文學、商學、法學科際整合學習者的視角,探討侵害貞操行為人
之人格特質、釀成行為結果背後隱藏的問題、思考國家社會有何資源或
機制可用於防範未然,讓愛不受傷害。
本論文之架構分為六個章節,章節重點架構分述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內容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範
圍、章節概述等。
第二章:探討「貞操」權利化之進程;貞操權係在民國88年民法債
編修正始被列入特別人格法益加以保護,追溯民法債編修訂前「貞操」
未被列舉為特別人格法益時,貞操遭受侵害在法律上是如何評價?本章
並提出修法方向。
從第三章起至第五章,篩選司法院裁判書共64案例進行實證性、敘
述性之研究分析;因為案例實在太多,為進行有效率分析,先將案例區
分為:被告以合意性交為抗辯之類型,此部分探討蒐羅在第三章;第四
章則是分析強制性交侵害貞操的案件類型。又基於我國刑法第227條對於
未滿十四歲、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罰則輕重不同,所
以第三章及第四章均再依當事人年齡區分為未成年、已成年等架構進行
探討。本文除了以實證性分析侵害貞操之法律評價以外,亦併探討社會輿
論現象對侵害貞操行為人之評價,因此在強制性交案例中特別檢視曾引
起媒體熱烈討論富少李O瑞個案。
第五章則是聚焦在本文的核心議題~始亂終棄的損害賠償爭議問題,
特寫4個案例,其中兩個案例均是歷經馬拉松式的愛情長跑,被告默默與
他人結婚而隱藏已婚身分繼續交往,直到始亂終棄事實曝光;另外兩個
案例則是兩造交往之初,被告已是人夫,卻隱瞞已婚身分以欺騙手段追
求原告。藉此4個司法實際案例,探討「始亂終棄」侵害人格法益貞操權
在法律上的評價、非財產損害賠償慰撫金在此類案件存在之狀況。
第六章:結論,回應第一章的研究動機,另思考防範始亂終棄的因
應之道,諸如普及法律常識之道、整合社會公益團體資源、心理諮商協
助、甚至運用金融創新開發保險產品以賠償愛情失敗的損失,或反向鼓
勵愛情修成正果後的餽贈與祝福等保險機制。
此外,本文附表多達172頁,係本論文於「司法院全國資訊網」的裁
判書查詢資料庫中,猶如沙河掏金所篩選出的64個判決先例,經反覆研
讀、摘取重點、擬定欄位、濃縮判決書彙整而來,除了案件內容、兩造
主張、法官判決理由之外,更收集每個判決的精神慰撫金額,如同本論
文之外的一部「判決先例說明書」,願提供後續對類似議題研究者參考
利用。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How does modern law protect the right to chastity? Article 195, paragraph 1 of our Civil Code states: "In cases of unlawful infringement upon another person`s body, health, reputation, liberty, credit, privacy, chastity, or
in cases of unlawful infringement upon other personal rights with significant circumstances, the victim may request compensation of an appropriate amount. Those whose reputation has been infringed may also request an
appropriate remedy to restore their reputation." The legal basis for safeguarding the personal right of "chastity" emerged as a significant breakthrough in the amendment of the law on April 21st, 1999, symbolizing the embodiment of human dignity in a constitutional and rule of law state.

This paper conducts empirical and narrative research to summarize and analyze the legal evaluations of courts at various levels regarding cases involving the infringement of chastity. The structure of this paper consists of six chapters, with chapter highlights as follows: Chapter 1 is the introduction, including research motivation, research objectives, research methods,research scope, and chapter overview. Chapter 2 explores the process of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chastity." Chapters 3 to5 involve the study and analysis of 64 judicial precedents from the Supreme Court`s judgment database. Chapter 3 examines cases where the defense is based on consensual intercourse. Chapter 4 analyzes cases of forcible sexual intercourse that infringe upon chastity. Chapter 5 focuses on the core issue of this paper, the compensation dispute for the damage caused by "initiating chaos and abandoning it," using four judicial case examples to explore the legal evaluation of the infringement upon the personal right of chastity and the amount of non-pecuniary damages. Chapter 6 concludes by addressing the research motivation from Chapter 1 and proposing preventive measures against the act of "initiating chaos and abandoning it."
Additionally, this paper includes over 170 pages of appendixes, which are 64 selected judgment precedents from the "Judicial Yuan National Information Website" database. These include case details, claims from both parties, judges` reasoning for the judgments, and the amount of emotional distress compensation awarded in each case. These materials are provided for the reference and use of future researchers investigating similar topics.
en_US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摘 要 1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 4
第四節 章節概述 6
第二章 貞操權利化之進程 9
第一節 貞操權之由來 9
第二節 貞操權未列舉特別人格法益時之適用 12
第三節 修法建議:「貞操權」正名為「性自主權」 14
第三章 侵害貞操權之法院判決先例分析~以合意性交為抗辯之案件類型 17
第一節 兩造均未成年之合意性交 17
第二節 一造成年、一造未成年之合意性交案例 42
第三節 兩造均已成年之合意性交 63
第四章 強制性交侵害貞操之案件類型 77
第一節 受害人為未成年之強制性交案例 77
第二節 受害人為成年人之強制性交案例 97
第三節 重大強制性交案例 105
第五章 始亂終棄的損害賠償案件 115
第一節 情人結婚秘而不宣 16
第二節 愛情長跑8年無疾而終 130
第三節 瞞婚、虛偽承諾,感情債怎麼算 137
第四節 騙財、騙色,詐騙的愛情 143
第五節 小結 14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53
第一節 案例分析之結論 153
第二節 研究發現 156
第三節 本文提出之建議 158
附 圖 162
參考文獻 168
附 表 表1-172
zh_TW
dc.format.extent 4535181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961009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貞操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貞操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人格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人格法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慰撫金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損害賠償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請求權時效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識別能力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瞞婚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始亂終棄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性自主權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侵權行為zh_TW
dc.title (題名) 侵害人格法益貞操權在法律上的評價 ~以民事判決案例為中心zh_TW
dc.title (題名) An Empirical Study of Civil Court of the Infringement of Personal Dignity and Chastity Right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專書
1、陳惠馨,《法學緒論》初版,三民書局,2023。
2、陳惠馨,《民法親屬篇-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社,2019。
3、陳惠馨,《性別關係與法律-婚姻與家庭》,元照出版,2018年。
4、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自版,2014。
5、王澤鑑,《侵權行為法》,台北:自版,2009。
6、王澤鑑,《人格權法—法釋義學、比較學、案例研究》,三民書局,
2019。
7、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台北:自版,2014。
8、王澤鑑,《損害賠償》,台北:自版,2017。
9、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三民書局,2020。
10、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五南圖書公司,2007年。
二、專書論文
1、葉啟洲,〈性侵害事件慰撫金酌定標準之研究〉收錄於《慰撫金酌定
研討會論文集》,司法院出版,2012。
2、郭書琴,〈社會中的「法律文件」已離婚後之夫妻財產爭議為例〉收
錄於《法律有關係-法律是什麼?怎麼變?如何影響我們生活》,左岸
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23年。
3、董家遵,〈歷代節婦烈統計〉收錄於《中國婦女史論文集》,台北,
稻香出版社,1992年。
三、期刊論文
1、王千維,論人格法益損害之賠償方法,月旦法學雜誌第99期(2003
年8月)。
2、馬維麟,〈「貞操權」觀念在現代社會中的重新審視-最高法院歷年來
判決之檢討剖析〉,《月旦法學雜誌》,1996,第11期,頁69-75。
四、碩士論文
1、錢明婉,《貞操權之法律觀—兼論民法第195調之修正》,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997年。
2、藍家偉,《慰撫金量定之理論與實務》,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8年。
五、司法院全球資訊網裁判書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6 年訴字第 663 號
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5 年訴字第 954 號
3、臺灣高等法院 96 年再易字第 74 號
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98 年訴字第 321 號
5、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8 年訴字第 2373 號
6、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99 年訴字第 277 號
7、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99 年上國字第 1 號
8、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0 年訴字第 1185 號
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311號
10、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0年訴字第 593 號
1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訴字第 2058 號
12、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711 號
1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05 號
1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01 年上易字第 216 號
1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1495 號
16、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1 年訴易字第 2 號
17、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 966 號
18、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 年訴字第 5 號
1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894 號
20、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146 號
2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243 號
2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2621 號
2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198 號
2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539 號
2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1631 號
26、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02 年上易字第 551 號
27、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年訴字第2182 號
28、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3年訴字第 320 號
29、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3 年度上易字第 253 號
30、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583 號
3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3 年簡上字第 62 號
3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訴字第 1252 號
3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644 號
34、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度上易字第 1044 號
3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3068 號
36、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04 年度原訴字第 11 號
37、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 104 年度原上易字第 7 號
38、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年訴字第3174 號
3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1459 號
40、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5 年訴易字第 19 號
41、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訴字第 2466 號
42、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重訴字第 2 號
4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 年度侵附民字第 22 號
44、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重侵附民上字第 1 號
45、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重上更(一)字第 53 號
46、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150 號
47、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253 號
48、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456 號
4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1134 號
50、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969 號
5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61 號
5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401 號
53、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 上易 字第 820 號
5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 侵附民 字第 55 號
5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4837 號
56、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08年訴字第 287 號
57、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3226 號
58、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上字第 12 號
59、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4年訴字第1378 號
60、臺灣高等法院105 年度上 字第1020 號
61、最高法院 107年度 台上 字第 2321 號
62、臺灣高等法院108 年度 上更一字第 12 號
6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訴字第 2018 號
64、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 上易 字第 1267 號
65、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年訴字第 835 號
66、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 年上易字第 290 號
67、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501 號
68、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89 年度訴字第 1908 號
69、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677號
70、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214號
71、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1號
72、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1788號
73、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1號
74、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3484號
六、網路資料
1.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6485,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0日。
2.https://disp.cc/b/K_hot/a3jz,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0日。
3.https://tw.news.yahoo.com/;https://zh.wikipedia.org/zh-tw/,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3日。4.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972&rn=27233,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8日。
5.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收錄之立法院公報,最後瀏覽日 111年3月。
6.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138118C4181866138118C02
F1860939119C49C186293819AD018,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7.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8.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9.https://www.chinesewords.org/dict/38035-468.html ,最後瀏覽日112年2月1日。
10.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B2%9E%E7%AF%80%E6%97%8C%E8%A1%A8,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1日。
11.https://dict.idioms.moe.edu.tw/index.jsp,最後瀏覽日111年3月。
12.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03391,最後瀏覽日111年2月13日。
13.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1794,最後瀏覽日112年1月2日。
14. https://www.catchplay.com/tw/video/f3b5f4ab-a5e7-498e-9be6-579ddab237ad ,最後瀏覽日112年3月12日。
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