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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董事說明義務啟動之依據—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800號民事判決
作者 周振鋒
貢獻者 法學院
關鍵詞 董事; 說明義務; 忠實義務; 有自身利害關係; 公司法第206條
日期 2024-05
上傳時間 25-十月-2024 10:04:00 (UTC+8)
摘要 董事於董事會議案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依公司法第 206 條第 2 項負說明其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之義務。但在本項增訂前,董事是否應負說明義務?在本案中司法實務見解分岐。高等法院認為法不溯及既往,董事毋庸負說明義務。但最高法院認為說明義務為忠實義務具體化規定,縱然爭議發生於公司法第 206 條第 2 項增訂前,董事依公司法第 23 條第 1 項忠實義務規範仍應負說明義務。惟此時啟動說明義務標準如何?似並不明確。司法實務向來認為董事違反說明義務時將致使該次董事會決議無效,但本文認為,依忠實義務啟動說明義務並未有明確標準,法律效果不宜太過強烈,似仍可維持董事會決議效力,僅對違反說明義務之董事究責即可。
關聯 月旦實務選評, Vol.4, No.5, pp.100-107
資料類型 article
DOI htts://doi.org/10.53106/27889866040506
dc.contributor 法學院
dc.creator (作者) 周振鋒
dc.date (日期) 2024-05
dc.date.accessioned 25-十月-2024 10:04:00 (UTC+8)-
dc.date.available 25-十月-2024 10:04:00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5-十月-2024 10:04:00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s://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54078-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董事於董事會議案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依公司法第 206 條第 2 項負說明其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之義務。但在本項增訂前,董事是否應負說明義務?在本案中司法實務見解分岐。高等法院認為法不溯及既往,董事毋庸負說明義務。但最高法院認為說明義務為忠實義務具體化規定,縱然爭議發生於公司法第 206 條第 2 項增訂前,董事依公司法第 23 條第 1 項忠實義務規範仍應負說明義務。惟此時啟動說明義務標準如何?似並不明確。司法實務向來認為董事違反說明義務時將致使該次董事會決議無效,但本文認為,依忠實義務啟動說明義務並未有明確標準,法律效果不宜太過強烈,似仍可維持董事會決議效力,僅對違反說明義務之董事究責即可。
dc.format.extent 130 bytes-
dc.format.mimetype text/html-
dc.relation (關聯) 月旦實務選評, Vol.4, No.5, pp.100-107
dc.subject (關鍵詞) 董事; 說明義務; 忠實義務; 有自身利害關係; 公司法第206條
dc.title (題名) 董事說明義務啟動之依據—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800號民事判決
dc.type (資料類型) article
dc.identifier.doi (DOI) 10.53106/27889866040506
dc.doi.uri (DOI) htts://doi.org/10.53106/278898660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