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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建構政府債務預警制度之研究
作者 曾巨威
貢獻者 財政部國庫署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系
關鍵詞 債務預警;財政紀律;預算赤字;政府財務;舉債;租稅制度;財務指標;government debt;budget deficit;fisical discipline;fisical indicator;sustainability of government;財政(含金融,保險);公共行政
日期 2004
上傳時間 5-十月-2010 15:41:10 (UTC+8)
摘要 近年來,政府財政狀況益愈拮据,財政赤字持續存在,債務餘額急速增加。加以國民租稅負擔率(租稅收入╱GDP)降至12%左右,進而更嚴重影響到政府債務還本的能力。政府舉債用於從事具公共利益或外部性之建設投資,不但能刺激與提升民間的生產力,更能改善國家的整體競爭環境,促進經濟的永續成長。惟債務的舉借累積過多,將破壞政府財政的穩定性,甚或造成政府財政功能的僵化,以至於政府的舉債反而對民間經濟活動或整體經濟產生負面的傷害。換言之,舉債固有助於達成許多經濟與社會目標,但政府財政的容忍度(Tolerance level)是受到限制的。逾越了此一限度,不但可能出現財政危機,更會對整體經濟與社會造成不可忽視的衝擊。根據Gale and Orszag(2003)的最近研究,在總體經濟的簡單架構下,政府赤字的產生,勢必會造成國家儲蓄總額的改變,透過利率或其他價格因素的調整,最後乃會反映在未來整體國民所得的影響上。其間的推論關係如圖一所示。該文之發現,只要政府赤字的增加未能被民間儲蓄的提高所抵銷,不論有無利率變動造成的排擠效果(crowding-out effect),未來的國民所得都會因而下降。由此可見,政府對持續存在的赤字與舉債現象,需具有高度的警覺性,且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加以控制與解決。我國「公共債務法」對各級政府債務的舉借與累積餘額分別訂有上限,惟社會各界對於債務上限的訂定標準以及如何判斷各級府舉債的合理性,仍迭有激烈的爭議。此外,即使為維持政府財政的穩健與安全而有必要對舉債予以適度控制,但政府財政危機的發生並非突然的變化,若政府能於危機未發生前,預為警覺並採取有效的校正措施,則更能避免政府財政陷入困頓的風險,且降低政府採行財政措施的調整成本。是故,針對我國政府舉債的「可維持度」(Sustainability)進行深入分析,同時並建立一套具體有效的債務預警制度,將有助於未來各級政府之債務主管機關及債務監督機關對政府財務狀況的管理與控制,此亦即本研究的主要目的。
關聯 應用研究
自行研究
研究期間: 9305~9401
研究經費: 880 千元
資料類型 report
dc.contributor 財政部國庫署en_US
dc.contributor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系en_US
dc.creator (作者) 曾巨威zh_TW
dc.date (日期) 2004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十月-2010 15:41:10 (UTC+8)-
dc.date.available 5-十月-2010 15:41:10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十月-2010 15:41:10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45166-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近年來,政府財政狀況益愈拮据,財政赤字持續存在,債務餘額急速增加。加以國民租稅負擔率(租稅收入╱GDP)降至12%左右,進而更嚴重影響到政府債務還本的能力。政府舉債用於從事具公共利益或外部性之建設投資,不但能刺激與提升民間的生產力,更能改善國家的整體競爭環境,促進經濟的永續成長。惟債務的舉借累積過多,將破壞政府財政的穩定性,甚或造成政府財政功能的僵化,以至於政府的舉債反而對民間經濟活動或整體經濟產生負面的傷害。換言之,舉債固有助於達成許多經濟與社會目標,但政府財政的容忍度(Tolerance level)是受到限制的。逾越了此一限度,不但可能出現財政危機,更會對整體經濟與社會造成不可忽視的衝擊。根據Gale and Orszag(2003)的最近研究,在總體經濟的簡單架構下,政府赤字的產生,勢必會造成國家儲蓄總額的改變,透過利率或其他價格因素的調整,最後乃會反映在未來整體國民所得的影響上。其間的推論關係如圖一所示。該文之發現,只要政府赤字的增加未能被民間儲蓄的提高所抵銷,不論有無利率變動造成的排擠效果(crowding-out effect),未來的國民所得都會因而下降。由此可見,政府對持續存在的赤字與舉債現象,需具有高度的警覺性,且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加以控制與解決。我國「公共債務法」對各級政府債務的舉借與累積餘額分別訂有上限,惟社會各界對於債務上限的訂定標準以及如何判斷各級府舉債的合理性,仍迭有激烈的爭議。此外,即使為維持政府財政的穩健與安全而有必要對舉債予以適度控制,但政府財政危機的發生並非突然的變化,若政府能於危機未發生前,預為警覺並採取有效的校正措施,則更能避免政府財政陷入困頓的風險,且降低政府採行財政措施的調整成本。是故,針對我國政府舉債的「可維持度」(Sustainability)進行深入分析,同時並建立一套具體有效的債務預警制度,將有助於未來各級政府之債務主管機關及債務監督機關對政府財務狀況的管理與控制,此亦即本研究的主要目的。en_US
dc.format application/pdfen_US
dc.format.extent 3695064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language zh-TWen_US
dc.language.iso en_US-
dc.relation (關聯) 應用研究en_US
dc.relation (關聯) 自行研究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期間: 9305~9401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經費: 880 千元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債務預警;財政紀律;預算赤字;政府財務;舉債;租稅制度;財務指標;government debt;budget deficit;fisical discipline;fisical indicator;sustainability of government;財政(含金融,保險);公共行政en_US
dc.title (題名) 建構政府債務預警制度之研究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repor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