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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歐洲近代初期的警察機制與警察學---以神聖羅馬帝國為中心
其他題名 Police and Science of Police in the Holy Roman Empire 1500-1800
作者 江玉林
貢獻者 政治大學法律系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關鍵詞 法律;歐洲;警察機制;警察學;神聖羅馬帝國
日期 2005
上傳時間 26-十一月-2012 09:32:37 (UTC+8)
摘要 歐洲近代初期警察(Policey)機制以及警察學(Policeywissenschaft)的研究,在現今已經成為歐洲法律史、憲法史、社會學乃至於文化人類學等學科整合研究的重要議題。德國位於法蘭克福的馬克斯-普郎克歐洲法律史研究中心,自一九九一年起,在德國研究學會(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 DFG)的贊助下,展開了一個甚具規模的整合型研究計畫:「近代初期警察法規文獻」(Repertorium der Policeyordnungen der fruhen Neuzeit)的編纂。迄今為止,已經結集出版了五卷共七冊的檔案資料。此外,相應於此一警察法規文獻的整理計畫,該中心亦自一九九九年起,編製一系列關於「警察與警察學研究」(Studien zu Policey und Policeywissenschaft)叢書,目前已出版了十三冊專書。正如同現代國家乃是歐洲所發明的一樣,近代初期所出現的警察機制,其實也是歐洲社會的一項特殊產物。以德語世界為例,警察這項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中葉以後,陸續在各個帝國城市與領邦中所頒佈的警察法規之中。不過,在當時的這些警察法規裡,其所提及的警察用語,例如Pollucey、Pollucy、 Polletzey、Pollicei、Pollicey 或是Policey 等等,嚴格說來,並不是像今日所理解的,乃是專門用來指稱一個擁有固定編製、人員,並且被賦予特定任務與職權的行政機關。當時的警察概念,往往被用來形容、或說明一種具有良善秩序的共同體狀態(Zustand guter Ordnung im Gemeinwesen),在其中,每一位共同體的成員,都能夠根據既有的規範,來約束並安排自己的行為。隨著後來近代初期十六到十八世紀現代國家機制以及國家理性(Staatsrason)構想的出現,旋即在策略上被重新加以整編,成了一種特殊的國家權力技術,從而可以藉此用來經營、並實現特定的國家目的。而這個特定的國家目的,簡單地說,即如同尤斯第(Johann Heinrich Gottlob von Justi, 1717-1771),在他1756 年所出版的劃時代鉅著「警察學原理」(Grundsatze der Policeywissenschaft)一書中指出的,即落在如何促進整個共同體,亦即所有人的幸福(Gluckseligkeit)這件事之上。通過對於近代初期警察機制以及特別是與此相應警察學的研究,不僅可以藉此瞭解歐洲近代初期國家機制形成與發展的特殊歷史性,更可以進一步掌握席捲當時歐洲社會規訓化(Sozialdisziplinierung)運動的具體鋪展。就此而論,近代初期警察機制與警察學的研究,正可以說是深入德國憲法史、乃至於歐洲法律史研究的一個相當關鍵、且非常具體的研究途徑。此外,透過此一研究,亦將可以對於憲法史的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以及對於國內德國憲法史在十六至十八世紀近代初期的研究,帶來積極的貢獻。
關聯 基礎研究
學術補助
研究期間:9408~ 9507
研究經費:408仟元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計畫編號NSC94-2414-H004-051
資料類型 report
dc.contributor 政治大學法律系en_US
dc.contributor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en_US
dc.creator (作者) 江玉林zh_TW
dc.date (日期) 2005en_US
dc.date.accessioned 26-十一月-2012 09:32:37 (UTC+8)-
dc.date.available 26-十一月-2012 09:32:37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6-十一月-2012 09:32:37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5785-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歐洲近代初期警察(Policey)機制以及警察學(Policeywissenschaft)的研究,在現今已經成為歐洲法律史、憲法史、社會學乃至於文化人類學等學科整合研究的重要議題。德國位於法蘭克福的馬克斯-普郎克歐洲法律史研究中心,自一九九一年起,在德國研究學會(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 DFG)的贊助下,展開了一個甚具規模的整合型研究計畫:「近代初期警察法規文獻」(Repertorium der Policeyordnungen der fruhen Neuzeit)的編纂。迄今為止,已經結集出版了五卷共七冊的檔案資料。此外,相應於此一警察法規文獻的整理計畫,該中心亦自一九九九年起,編製一系列關於「警察與警察學研究」(Studien zu Policey und Policeywissenschaft)叢書,目前已出版了十三冊專書。正如同現代國家乃是歐洲所發明的一樣,近代初期所出現的警察機制,其實也是歐洲社會的一項特殊產物。以德語世界為例,警察這項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中葉以後,陸續在各個帝國城市與領邦中所頒佈的警察法規之中。不過,在當時的這些警察法規裡,其所提及的警察用語,例如Pollucey、Pollucy、 Polletzey、Pollicei、Pollicey 或是Policey 等等,嚴格說來,並不是像今日所理解的,乃是專門用來指稱一個擁有固定編製、人員,並且被賦予特定任務與職權的行政機關。當時的警察概念,往往被用來形容、或說明一種具有良善秩序的共同體狀態(Zustand guter Ordnung im Gemeinwesen),在其中,每一位共同體的成員,都能夠根據既有的規範,來約束並安排自己的行為。隨著後來近代初期十六到十八世紀現代國家機制以及國家理性(Staatsrason)構想的出現,旋即在策略上被重新加以整編,成了一種特殊的國家權力技術,從而可以藉此用來經營、並實現特定的國家目的。而這個特定的國家目的,簡單地說,即如同尤斯第(Johann Heinrich Gottlob von Justi, 1717-1771),在他1756 年所出版的劃時代鉅著「警察學原理」(Grundsatze der Policeywissenschaft)一書中指出的,即落在如何促進整個共同體,亦即所有人的幸福(Gluckseligkeit)這件事之上。通過對於近代初期警察機制以及特別是與此相應警察學的研究,不僅可以藉此瞭解歐洲近代初期國家機制形成與發展的特殊歷史性,更可以進一步掌握席捲當時歐洲社會規訓化(Sozialdisziplinierung)運動的具體鋪展。就此而論,近代初期警察機制與警察學的研究,正可以說是深入德國憲法史、乃至於歐洲法律史研究的一個相當關鍵、且非常具體的研究途徑。此外,透過此一研究,亦將可以對於憲法史的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以及對於國內德國憲法史在十六至十八世紀近代初期的研究,帶來積極的貢獻。en_US
dc.language.iso en_US-
dc.relation (關聯) 基礎研究en_US
dc.relation (關聯) 學術補助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期間:9408~ 9507en_US
dc.relation (關聯) 研究經費:408仟元en_US
dc.relation (關聯)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dc.relation (關聯) 計畫編號NSC94-2414-H004-051-
dc.subject (關鍵詞) 法律;歐洲;警察機制;警察學;神聖羅馬帝國en_US
dc.title (題名) 歐洲近代初期的警察機制與警察學---以神聖羅馬帝國為中心zh_TW
dc.title.alternative (其他題名) Police and Science of Police in the Holy Roman Empire 1500-1800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repor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