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董保城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洪淑幸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Hung, Shu Hsing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洪淑幸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Hung, Shu Hsing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11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3-Sep-2013 17:21:23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3-Sep-2013 17:21:23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3-Sep-2013 17:21:23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097961104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9929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7961104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0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筆者於擔任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組長之過程中,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責任議題未能清晰於環境作用法中明確規範其範疇,致使被論列污染行為人之責任分擔產生公平性上之危機,亦深切感受到,執法過程諸多窒礙。本諸職責所在,於民國93年起開始著手研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草案,並辦理研商、座談與公聽會議,廣納各界意見,終於於99年1月8日完成二、三讀之程序,並於99年2月3日由總統公布施行。亦將過程中所收集到之資料,由實務及理論之角度切入探討現階段之實務困難以及學理上各國之理論納入可能性分析,再進而闡出落實受污染土地整治再開發之必要以及提出相關配套之修法建議,完成本論文。本論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緒論:主要交代研究動機、目的、範圍與方法,第二章為環境權之論述:由該權限發展之歷程、各國立法例之參酌以及我國實務上案例中附近居民及環保團體之主張,確認環境權存在之價值。第三章為國家對於環保之憲法義務:第四章為受污染土地再利用法制上之研析:針對國外立法例之褐地制度及規範統合成國內未來得以參酌之制度,第五章為我國受污染土地行政管制規定及相關問題之說明:除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管制之手段逐一作說明外,探討違反責任之論述,區隔狀態責任以及行為責任,並且援引國外立法例及我國實務上之判決釐清及說明責任歸屬,第六章為結論。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法 3 第一項 欲達成之目的 3 第二項 研究方法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 4 第四節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環境權 7 第一節 環境權之概念 7 第一項 概說 7 壹、環境權之演進 7 貳、環境權之意義及內涵 9 參、環境權之法理 12 第二節 各國環境權之發展 15 第一項 環境權理念之國際宣言 15 第二項 各國立法之特徵 16 壹、德國基本法 16 貳、美國聯邦憲法與州憲法 17 參、日本憲法與環境基本法 20 第三項 我國環境權之發展 21 壹、環境意識之萌芽 22 貳、環境權之憲法依據與實踐 23 參、環境基本法之制定與永續發展基本法之草擬 25 肆、環境權之實踐 27 第三章 國家對於環保之憲法義務 36 第一節 概述 36 第二節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之履行 37 第一項 意義及推演 37 第二項 履行範疇 40 壹、法治國原則 40 貳、社會國原則 41 參、基本權利保護義務 43 第三項 履行內涵 45 壹、制約手段存在之必要性 45 貳、為達成環保成效之配套措施 46 參、環境保護措施不中斷義務 46 第三節 國家對於受污染土地環境再造之擔保責任 48 第四節 小結 51 第四章 受污染土地再利用法制上之研析 53 第一節 受污染土地再利用趨勢之必然性 53 第一項 美英與我國受污染土地之定義 55 壹、美國褐地定義 56 貳、英國褐地定義 56 參、我國 57 第二項 我國受污染土地再開發利用之借鏡 58 壹、美國及英國之開發經驗及相關規定 58 貳、我國應建置之土地再開發利用政策及規定 70 第二節 研提促進受污染土地再開發利用計畫方案 75 第三節 追償整治經費適法性探討 78 第一項 美國褐地法案風落果實原則之探討 80 第二項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法理基礎 84 第三項 受益負擔之性質探討 86 第四項 我國實務上具體案例研析 90 第四節 小結 92 第五章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管制規定及相關問題 96 第一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管制規定 96 第一項 管制手段原則 96 第二項 具體規範內容 97 壹、防治措施 97 貳、應變措施 99 參、公告公示 101 肆、限制措施 102 伍、污染整治 104 陸、裁罰制度 106 第二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歸責原理 108 第三節 責任歸屬之探討 113 第一項 責任歸屬探討之原由 113 第二項 責任類型 114 壹、行為責任 114 貳、狀態責任 116 第三項 責任類型與行政罰法之關係 118 壹、違反次數之計算 118 貳、複數責任人之裁處 119 參、義務違反之繼受問題 120 第四項 實務上之問題 121 壹、行政法院之見解 121 貳、德國立法例及我國學者見解 124 參、未來修正方向 126 第四節 小結 130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31 第一節 結論 131 第二節 建議 133 附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條文對照表(99/2/3公布) 141 圖表目錄 圖目錄 圖1.4-1、本論文各章節之關連性示意…………………………………6 圖4.1-1、政府執行褐地再開發流程圖 ………………………………63 圖5.1-1、國內土污法關於污染場址管制之流程 …………………101 圖5.1-2、國內土污法修正後條文架構 ……………………………106 表目錄 表4.1-1、土污法配合土地開發之相關條文修訂 ……………………53 表4.1-2、土污法第28條與第51條修正建議 ………………………71 表4.4-1、建議土污法修正條文 ………………………………………94" | -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法 3 第一項 欲達成之目的 3 第二項 研究方法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 4 第四節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環境權 7 第一節 環境權之概念 7 第一項 概說 7 壹、環境權之演進 7 貳、環境權之意義及內涵 9 參、環境權之法理 12 第二節 各國環境權之發展 15 第一項 環境權理念之國際宣言 15 第二項 各國立法之特徵 16 壹、德國基本法 16 貳、美國聯邦憲法與州憲法 17 參、日本憲法與環境基本法 20 第三項 我國環境權之發展 21 壹、環境意識之萌芽 22 貳、環境權之憲法依據與實踐 23 參、環境基本法之制定與永續發展基本法之草擬 25 肆、環境權之實踐 27 第三章 國家對於環保之憲法義務 36 第一節 概述 36 第二節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之履行 37 第一項 意義及推演 37 第二項 履行範疇 40 壹、法治國原則 40 貳、社會國原則 41 參、基本權利保護義務 43 第三項 履行內涵 45 壹、制約手段存在之必要性 45 貳、為達成環保成效之配套措施 46 參、環境保護措施不中斷義務 46 第三節 國家對於受污染土地環境再造之擔保責任 48 第四節 小結 51 第四章 受污染土地再利用法制上之研析 53 第一節 受污染土地再利用趨勢之必然性 53 第一項 美英與我國受污染土地之定義 55 壹、美國褐地定義 56 貳、英國褐地定義 56 參、我國 57 第二項 我國受污染土地再開發利用之借鏡 58 壹、美國及英國之開發經驗及相關規定 58 貳、我國應建置之土地再開發利用政策及規定 70 第二節 研提促進受污染土地再開發利用計畫方案 75 第三節 追償整治經費適法性探討 78 第一項 美國褐地法案風落果實原則之探討 80 第二項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法理基礎 84 第三項 受益負擔之性質探討 86 第四項 我國實務上具體案例研析 90 第四節 小結 92 第五章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管制規定及相關問題 96 第一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管制規定 96 第一項 管制手段原則 96 第二項 具體規範內容 97 壹、防治措施 97 貳、應變措施 99 參、公告公示 101 肆、限制措施 102 伍、污染整治 104 陸、裁罰制度 106 第二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歸責原理 108 第三節 責任歸屬之探討 113 第一項 責任歸屬探討之原由 113 第二項 責任類型 114 壹、行為責任 114 貳、狀態責任 116 第三項 責任類型與行政罰法之關係 118 壹、違反次數之計算 118 貳、複數責任人之裁處 119 參、義務違反之繼受問題 120 第四項 實務上之問題 121 壹、行政法院之見解 121 貳、德國立法例及我國學者見解 124 參、未來修正方向 126 第四節 小結 130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31 第一節 結論 131 第二節 建議 133 附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條文對照表(99/2/3公布) 141 圖表目錄 圖目錄 圖1.4-1、本論文各章節之關連性示意…………………………………6 圖4.1-1、政府執行褐地再開發流程圖 ………………………………63 圖5.1-1、國內土污法關於污染場址管制之流程 …………………101 圖5.1-2、國內土污法修正後條文架構 ……………………………106 表目錄 表4.1-1、土污法配合土地開發之相關條文修訂 ……………………53 表4.1-2、土污法第28條與第51條修正建議 ………………………71 表4.4-1、建議土污法修正條文 ………………………………………94 | zh_TW |
dc.language.iso | en_US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7961104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環境權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受污染土地再利用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狀態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廢棄物清理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行為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求償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風落果實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從環境權論受污染土地整治及再利用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A study to contaminated land remediation and revitalization from the prospect of environmental right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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