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立夫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 江彗禎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江彗禎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14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7-八月-2015 14:14:57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7-八月-2015 14:14:57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7-八月-2015 14:14:57 (UTC+8) | - |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 G0096923010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77593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6923010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我國民法所定登記制度,對於不動產物權行為,係以登記為發生效力或實行處分之必要條件,採權利登記制,而土地法所定登記制度,除依循民法物權編所採權利登記制之特點外,兼擷取托崙斯登記制之優點,融和成為一種新的權利登記制度,亦即我國土地登記制度係為執行民法物權編所定之登記事宜,乃植基於民法物權編暨其施行法之上,並以土地法暨其施行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等規定構成制度整體。登記之權利客體,依民法規定為土地及定著物,依土地法規定則為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而建築改良物,依土地法規定係指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又其他法規範中也有定義類似者,如民法第66條規定之土地之定著物,建築法第4條規定之建築物,是土地法所稱登記權利客體「建築改良物」之定義範疇為何,多數學者認為土地法所稱建築改良物與民法所稱定著物具相同意涵,而土地法所稱工事與建築法所稱雜項工作物是否具相同意涵,學者見解則有分歧,且現行登記實務上,具民法定著物性質之違章建築物卻非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權利客體,又具雜項工作物性質之招牌廣告、牌樓等構造物亦非登記之權利客體。另,建物不論是否合法皆為人民之財產權,而違章建築物究否得為登記之權利客體,學者見解亦有歧異,是我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權利客體之範疇及其要件為何,實值研討釐清。隨著都市人口集中,區分所有建築物儼然為都市人口居住之主要型態,各區分所有權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日趨複雜,登記制度為因應此社會生活型態之轉變,亦配合辦理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之登記,然或因現行登記規範不足嚴謹,致使近年針對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相關爭議課題頻生,例如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測繪範圍含括法定共有部分之承重牆壁及主要支柱,有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疑義?類似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性質之停車位或市場攤位,究應如何與共有物分管契約區別?屋簷、雨遮、陽台,以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屬道路之騎樓等得否為登記權利客體內涵?編列門牌證明文件應否作為准駁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依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登記之存廢?法定停車位得否為專有部分登記?法定停車位得否以共有部分分管契約登記為之?為此,本研究試圖從整理我國土地登記制度之內涵特點及其目的、民法不動產物權客體意涵、土地法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登記範疇之變遷,以及現行登記之權利客體規範等國內相關文獻資料,予以分析、論敘歸納我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權利客體之應有要件,並逐一檢視現行相關構造物之登記方式及爭議課題,研提建議改進之意見。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緒 論1第一節研究動機1第二節研究目的7第三節研究方法7第四節論文架構8第二章不動產登記權利客體之考察-以建築改良物為中心9第一節土地登記制度之概述9一、土地登記制度之類型特點10二、我國土地登記制度之內涵、目的及法律效力12第二節不動產物權之客體19一、物權之意涵19二、各構造物之性質內涵21三、定著物之內涵25第三節土地法所定建築改良物範疇之變遷33一、舊土地法33二、土地法35第四節小結37第三章建築改良物登記要件之探求39第一節前言39第二節登記要件之一-定著物42一、定著物作為要件之研析42二、相關爭議課題之研析44第三節登記要件之二-合法性49一、合法性作為要件之研析49二、相關爭議課題之研析53第四節小結61第四章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制規範之檢視65第一節前言65第二節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登記相關議題之檢視67一、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測繪登記範圍之研析70二、類似專有部分性質之停車位或市場攤位登記方式之研析72三、騎樓測繪登記之研析75四、門牌或所在地址證明文件爭議之研析77第三節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登記相關議題之檢視80一、共有部分登記存廢之研析81二、共有部分分管契約登記之研析85第四節小結90第五章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權利客體登記 之應有方向-代結論93參考文獻(依姓氏筆劃排列)101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354172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6923010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建築改良物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登記要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測繪登記範圍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共有部分登記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權利客體之探討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專書1.內政部,臺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內政部地政司編印,81年。2.王士麟,平均地權之研究,稅務論壇社,70年。3.王伯琦,民法總則,國立編譯館,61年。4.王效文,土地法論下冊,上海法學編譯社,22年。5.王效文,土地法論上冊,上海法學編譯社,22年。6.王澤鑑,民法物權,三民書局,84年。7.王澤鑑,民法物權,三民書局,95年。8.史尚寬,土地法原論,正中書局,64年。9.史尚寬,民法原論總則初版,大東書局,35年。10.史尚寬,民法總則釋義,會文堂新記書局,25年。11.史尚寬,物權法論,自版,46年。12.朱章寶,土地法理論與銓解初版,商務印書館,25年。13.何孝元,民法總則增訂初版,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72年。14.吳生賢,臺灣光復初期土地改革實錄專集,內政部,81年。15.吳尚鷹,土地問題與土地法,中國國民黨廣東省執行委員會黨務工作人員訓練所編譯部,20年。16.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十版,三民書局,94年。17.吳家昌,平均地權之理論與實務,青桑出版社,74年。18.李惠宗,行政法要義,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6年。19.李鴻毅,土地法論,三民書局,87年。20.來璋,平均地權理論與實踐,自版,81年。21.來璋、林肇家合著,土地登記之理論與實務第11版,三民書局,81年。22.林旺根、于俊明、陳美華合著,活用公寓法,台北:永汀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86年。23.法治斌、董保城合著,中華民國憲法,國立空中大學,91年。24.侯木仲,中國土地法論,環球書局,48年。25.姚瑞光,民法總則論,海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91年。26.姚瑞光,民法物權論,自版,100年。27.施啟揚,民法總則校訂版,三民書局,72年。28.洪遜欣,中國民法總則再版,三民書局,49年。29.胡長清,中國民法總論下冊五版,商務印書館,28年。30.胡長清,民法物權一冊初版,商務印書館,23年。31.唐家柯,不動產通論初版,廣文書局,52年。32.唐慕儉,修正土地法之研評,金玉出版社,65年。33.張研、孫燕京主編,民國史料叢刊,大象出版社,98年。34.張義權,土地登記規則初版,書泉出版社,87年。35.張維一,中華民國地政史,內政部,82年。36.張龍文,民法物權實務研究,漢林出版社,66年。37.陳向榮,土地建物登記精義(上)初版,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71年。38.陳猷龍,民法總則大意初版,金榜圖書有限公司,70年。39.陳銘福,房地產登記實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93年。40.陳鳳琪,土地登記實用增訂再版,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76年。41.陳顧遠,土地法初版,商務印書館,24年。42.陳鈨雄,民法總則新論,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71年。43.郭振恭,『民法』修訂八版,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44.焦祖涵,土地法釋論,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91年。45.黃立,民法總則,元照出版公司,90年。46.黃志偉,土地登記實務,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97年。47.黃茂榮,民法總則增訂版,自版,71年。48.黃陽壽,民法總則初版,自版,92年。49.溫豐文,土地法,自版,95年。50.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八版,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99年。51.劉得寬,民法總則初版,大中國圖書公司,64年。52.鄭玉波,民法總則修訂初版,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71年。53.鄭冠宇,民法物權二版,自版,100年。54.盧浩然,民法總論全一冊,新陸書局,46年。55.蕭錚,地政大辭典,中國地政研究所,74年。56.鮑德澂,土地法要論再版,台中國地政研究所及三民書局,51年。57.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修訂五版,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99年。58.蘇志超,土地法規新論增修訂版,中國地政研究所,68年。二、專書論文1. 陳立夫,我國土地登記法制若干問題之辨析,氏著,土地法研究(二),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00年。2. 陳立夫,論我國土地登記法制上之建築改良物,氏著,土地法研究(二),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00年。3. 陳立夫,論我國土地登記法制上之建築改良物,溫豐文教授六秩五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民事法學的現代課題與展望,元照出版有限公司,100年。4. 陳櫻鶯,台灣建築改良物登記之研究,蕭錚主編,臺灣土地及農業問題資料,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70年。5. 黃茂榮,附合或分離對所有權之歸屬的影響,氏著,民事法判解評釋,67年。6. 楊松齡,時效取得制度之未經登記不動產之探討,黃宗樂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財產法學篇(一),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91年。7. 溫豐文,我國建物登記法制之分析與建構,清河雅孝教授榮退紀念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民商法制與現代法學理論-清河雅孝教授榮退紀念論文集,台灣日本法律家協會.台灣企業法律學會,103年。8. 鄭玉波,論從隨主原則對於法律關係之支配,民法總則論文選輯(下),五南圖書出版公司,73年。9. 謝哲勝,區分所有的理論與實務,財產法專題研究(六),自版,95年。三、期刊論文1. 吳啟賓,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問題之探討,法令月刊,第46卷,第3期,84年。2. 李乾朗,二十世紀前半葉五十年的台灣街屋立面形式之演變,建築師,第9卷,72年。3. 孟光宇,土地登記制度,土地事務月刊,第236期,80年。(33年7月重慶出版,80年2月經陳新民抄錄。)4. 林更盛,物之獨立性的判斷標準,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5期,91年。5. 林更盛,附屬建物,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1期,92年。6. 林旺根,論附屬建物之登記問題-兼論雨遮一定比例核實登記之可行性問題,現代地政,第336期,100年。7. 莊谷中,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要件妥適性之問題陳述--以建物之合法性與基地使用權為中心,土地問題研究季刊,第5卷第3期,93年。8. 郭松濤,談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對增建擴建建物之執行,法令月刊,第47卷第9期,85年。9. 陳立夫,新物權法之土地登記問題芻議,法學叢刊,第219期,99年。10.陳明燦,農牧用地上興建養魚池相關法律問題,台灣法學,第115期,97年。11.溫豐文,區分所有建築物物權構造之解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68期,98年。12.溫豐文,從灌虛坪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若干規定,台灣法學,第140期,98年。13.溫豐文,論區分所有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第6期,102年。14.溫豐文,空間權之法理,法令月刊,第39卷第3期,77年。15.蔡明誠,地下室所有權應有部分與停車位使用權讓與及分管契約-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92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8期,101年。16.蔡明誠,物權的客體,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期,89年。17.蔡瑄庭,市場攤位係區分所有權之專有部分或共有分管之範圍?-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50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4期,100年。18.謝在全,法定共用部分登記為專有部分之效果-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584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161期,97年。19.謝在全,建築物附屬物之研究,法令月刊,第49卷第8期,88年。20.謝哲勝,區分所有的理論與實務,中正法學集刊,第21期,95年。四、會議論文1. 林旺根,日本建物登記法制分析~借鏡我國建物登記改革之方向,臺北大學舉辦,我國建築物登記相關法制問題探討-兼論各國建物登記制度與借鏡研討會,102年10月2日。五、碩士論文1. 吳榮昌,區分所有建物共用部分之研究-以專用使用權為中心,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3年。2. 周財欣,論區分所有權建築物之專有部分與共同部分-以所有權客體為中心,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乙組碩士論文,86年。3. 林致寬,區分所有建築物樓頂平臺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89年。4. 胡宗雄,日治時期台南市亭仔腳空間形式之研究,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88年。5. 施旻孝,區分所有建築物登記問題之研究,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97年。6. 倪淑萍,區分所有建物基地共有權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74年。7. 徐明淵,區分所有權及其登記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69年。8. 徐淑貞,區分所有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產權登記問題之研究,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95年。9. 張修慈,公寓大廈法定停車空間法律問題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94年。10.張錦珠,台灣鹽業器物研究,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97年。11.黃元亨,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研究,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94年。12.黃肇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客體之研究,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2年。13.詹雅竹,論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產權結構─以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為中心,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100年。 | zh_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