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煥生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作者) | 蘇聖生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蘇聖生 | zh_TW |
dc.date (日期) | 1978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4-四月-2016 14:02:28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4-四月-2016 14:02:28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4-四月-2016 14:02:28 (UTC+8) | - |
dc.identifier (其他 識別碼) | A2002000853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84536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封面頁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新聞從業人員論定刑事責任之重要基本概念-全體國民知之權利-及其有關之概念 第一節 知之權利概念之發展與成立 第二節 知之權利受侵害之型態 第三節 知之權利於法律實際之適用 第一目 全體國民對國家機關的知之權利 壹、我國法律之規定 貳、對於國家的知之權利與國家機密之關係 第二目 全體國民對報導機關的知之權利 第三目 全體國民的知之權利於實體法之適用 壹、知之權利於誹謗法之適用 貳、知之權利於藐視法庭法之適用 參、知之權利於猥褻法之適用 肆、知之權利於洩露秘密法之適用 第二章 新聞從業人員之表現自由所引起侵害個人基本人權-名譽權、隱私權之型事責任 第一節 刑法規定適用於新聞從業人員之特殊犯罪類型-刑法第三一○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 第一目 誹謗罪之種類及構成要件所引起之問題 壹、誹謗罪之犯罪類型 貳、誹謗罪之犯罪類型之問題 參、誹謗罪之成立要件 肆、加重誹謗罪之特別成立要件 伍、加重誹謗罪之犯罪主體及犯罪類型 陸、加重誹謗罪之罪數 柒、文字、圖畫之意義 捌、報導犯罪新聞所致誹謗刑事責任 玖、報紙標題所致誹謗刑事責任 拾、廣播誹謗行為之特殊性 拾壹、誹謗罪之證明真實與新聞來源秘密權之關係 拾貳、誹謗罪之違法性判斷 第二目 誹謗罪之阻卻事由所引起之問題 壹、誹謗罪之一般阻卻事由-新聞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貳、新聞業務上正當行為與證明真實免責之概念區別 參、新聞業務上正當行為之判斷標準 肆、誹謗罪之一般阻卻事由-被害人之承諾 伍、誹謗罪之特殊阻卻事由-涉及公益事項,證明真實而免責 陸、涉及公益事項證明真實之免責事由之性質 柒、真實性證明之範圍與程度 捌、誹謗罪之特殊阻卻事由-善意發表言論 玖、保護自己合法利益之特殊阻卻事由 拾、適當評論之特殊阻卻事由 拾壹、適當載述之特殊阻卻事由 第二節 新聞從業人員對隱私權之侵害 第一目 美國之隱私權法 壹、隱私權法之產生原因、經過 貳、侵害隱私權之種類 參、侵害隱私權之第一類型-侵入原告之獨居住宅 肆、侵害隱私權之第二類型-公佈私人事務而侵害其一般尊嚴 伍、侵害隱私權之第三類型-將原告置於被公眾誤認之情況 陸、侵害隱私權之第四類型-對公佈內容附加不真實資料 柒、侵害隱私權之免責事由 捌、隱私權與名譽權之異同 第三章 新聞從業人員之表現自由所引起侵害國家司法權及個人受公平審判權利之刑事責任 第一節 新聞從業人員之直接藐視法庭行為所負刑事責任 第二節 新聞從業人員之拒絕證言與拒絕扣押之刑事責任 第一目 新聞從業人員之拒絕證言權 壹、我國立法內容 貳、日本立法例及判決見解 參、新聞從業人員拒絕證言權之立法理由 肆、拒絕證言權之範圍及反對意見 伍、拒絕證言權之憲法基礎 陸、依解釋論觀點肯定拒絕證言權 柒、美國立法例及判決見解 第二目 新聞從業人員之拒絕押權 壹、日本判決見解(博多驛事件) 貳、拒絕扣押權成立之判斷標準 參、影響拒絕扣押權成否之基本問題 肆、拒絕扣押權行使之範圍 伍、西德聯邦及各邦立法例 第三節 報紙審判之刑事責任 第一目 美國之報紙審判情形及法院判決 壹、造成報紙審判之原因主體 貳、藐視法庭罪之成立要件 參、藐視法庭罪之類型 肆、影響公正審判行為之救濟 伍、藐視法庭罪之免責事由 第二目 我國關於報紙審判立法內容 壹、出版法第三三條之規定 貳、刑法第一四○條之規定 參、影響公正審判行為之法律救濟 肆、應否規定藐視法庭罪之爭論意見 第四章 新聞從業人員因表現自由引起侵害社會秩序應負之刑事責任 第一節 猥褻罪 第一目 美國之判例與學說 壹、猥褻性判斷標準 貳、猥褻性判斷之主體 參、各種猥褻性判斷標準之批評 肆、猥褻罪之其他問題 第二目 日本之判例與學說 壹、戰前判例與學說 貳、戰後判例與學說 第二節 煽動罪 第五章 新聞從業人員之表現自由新引起其他之刑事責任 第一節 洩露秘密罪 第一目 美國知之權利運動及立法內容 壹、美國知之權利運動 貳、聯邦公共資料法(Federal Public Record Law) 第二目 秘密資料之意義 壹、秘密之種類 貳、我國法律有關秘密種類之規定 參、秘密性判斷之標準 肆、採取形式秘密判斷標準之弊病 第三目 法院之判斷秘密性標準 壹、我國法律之規定 貳、美國立法內容及判決見解 第四目 蒐集刺探秘密資料行為之刑事責任 第二節 廣告所引起之刑事責任 第一目 廣告內容是否受憲法表現自由範圍之保障 壹、美國法院判決見解 貳、日本法院判決見解 參、採取「營利標準」之適當性 第二目 報導機關有無拒絕登載廣告之憲法上權利 壹、報導機關之拒絕登載廣告權利 貳、廣告業主之影響廣告內容 第三目 虛偽誇大廣告之刑事責任 壹、美國規律廣告之制度及立法內容 貳、虛偽誇大廣告罪與詐欺罪之區別 第四目 賭博性質廣告之刑事責任 第五目 醫藥廣告之刑事責任 結 論 | zh_TW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A2002000853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新聞從業人員刑事責任之研究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