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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advisor陳惠馨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游婷婷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Yu, Ting-Tingen_US
dc.creator游婷婷zh_TW
dc.creatorYu, Ting-Tingen_US
dc.date2019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9-09-05T08:35:16Z-
dc.date.available2019-09-05T08:35:16Z-
dc.date.issued2019-09-05T08:35:16Z-
dc.identifierG0105961067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5721-
dc.description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105961067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臺灣社會的扶養關係,深受傳統中國同居共財概念影響,歷經日治時期總督府法院以判例法引入扶養觀念,進而走向現代法制度定義的扶養義務;臺灣目前的法律秩序是一個繼受西方近代,又融合不同法律傳統要素之綜合體;然而同居共財與扶養義務,實為不同的兩種架構,規範變遷過程「實際生活中的法」,或者更精確的說,生活在既存社會秩序下,受到該社會的文化背景所影響的法意識,同時也影響並調整著法規範的運作。於此前提下,法規範制定者對於兄弟姊妹之間的身分關係,隨著時代與社會共識逐漸轉變,可由民法與社會福利相關法規間的落差中窺知一二;而扶養與繼承對價性討論,亦可能與傳統同居共財、諸子均分之概念所衍生。司法實務上,法院的法官與當事人兩造之主張,於判斷扶養義務之訴訟過程,仍受到同居共財家產制等傳統文化之概念影響,在「履行道德上義務」、「斷絕親子關係」、「獲得家產之贍養義務」等議題上可看出法官受案件拘束之痕跡;法官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但實則亦為社會中的人,面對當事人的主張,法官的態度可歸納為3種類型:一、理解與接受傳統文化,同時融合現代法制進行專業審判。二、排除傳統文化的影響,純粹以現行法制進行法律審判。三、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但破壞了現代法制依法審判的原則。不同類型取決於所處社會脈絡下,自有一套關於正義的想像。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目錄\n第一章 緒論 1\n壹、 研究動機與目的 1\n貳、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4\n一、 研究範圍 4\n二、 研究方法 4\n參、 文獻回顧 5\n一、 法制史的文獻 6\n二、 親屬法的文獻回顧 8\n肆、 本文架構 9\n第二章 從同居共財到扶養制度之法律變遷 10\n壹、 前言 10\n貳、 傳統中國之同居共財制度 12\n一、 家長、尊長制與宗族之庇護義務 13\n二、 同居共財的家庭形式 16\n三、 從同居共財到分家後贍養義務 21\n參、 日治時期有關同居共財或扶養之制度變遷 31\n一、 以舊慣為基礎的法文化拼貼:多元鑲嵌的家族法 31\n二、 以判例法引入扶養之概念 39\n三、 從同居共財走向個人主義 45\n四、 鬮分後的養贍業 52\n肆、 民法親屬篇有關扶養之規定 54\n一、 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與扶養順序 56\n二、 扶養之要件與程度 59\n三、 得減輕扶養義務情形 62\n四、 扶養方法 66\n伍、 法律變遷過程的法文化轉化 68\n一、 同居共財圖像衍生扶養與繼承對價性討論 69\n二、 兄弟姐妹之家庭角色轉變 76\n第三章 有關兄弟姐妹扶養義務之訴訟 85\n壹、 前言 85\n貳、 無需負扶養義務之訴訟—履行道德上之義務 87\n一、 被扶養人無不能維持生活情形 89\n二、 共居所減免之生活開支 91\n三、 不定期的金錢給付 95\n四、 扶養義務人之親自照護 96\n五、 聽從父母囑咐而為之給付 100\n參、 應負扶養義務之訴訟—斷絕親子關係與手足協議 102\n一、 原則上「斷絕親子關係」於法律上不生效力 104\n二、 手足間協議例外有效 105\n肆、 扶養義務效力未定—獲得家產的贍養義務 108\n一、 未獲家產仍須負擔扶養義務 110\n二、 受贈財產為負負擔贈與 111\n伍、 小結 114\n第四章 結論 115\n壹、 研究發現 115\n一、 同居共財與扶養義務本質不同 116\n二、 判決中的法文化意識 117\n三、 法官亦為社會中的人 118\n四、 兄弟姊妹身分關係變遷 120\n貳、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方向 122\n一、 兄弟姊妹關係與其他法規 122\n二、 比較法之考察 123\n三、 扶養制度與憲法生存權保障之實現 124\n參考文獻 127zh_TW
dc.source.uri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961067en_US
dc.subject同居共財zh_TW
dc.subject扶養義務zh_TW
dc.subject兄弟姊妹zh_TW
dc.subject對父母之扶養責任zh_TW
dc.subject社會中的人zh_TW
dc.subject分家析產zh_TW
dc.title從同居共財到扶養義務 ——以兄弟姊妹對父母之扶養責任為中心zh_TW
dc.titleFrom Co-residence and Common property to Legal Support Liability:Focus on the Maintenance Obligation to Parents among Siblingsen_US
dc.type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參考文獻\n一、 專書著作\n(一) 陳惠馨,《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元照,2016年3月。\n(二) 陳惠馨,《多元觀點下清代法制》,五南,2015年7月。\n(三) 陳惠馨,《親屬法諸問題研究》,月旦,民國82年11月。\n(四) 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五南,二版,2007年12月。\n(五) 陳惠馨,《性別關係與法律:婚姻與家庭》,元照,三版,2018年9月。\n(六) 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親屬法》,戴東雄,2014年8月。\n(七) 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四版)》,三民,2018年9月。\n(八) 史尚寬,《親屬法論》,自版,1980年6月。\n(九) 高鳳仙,《親屬法:理論與實務(16版)》,2015年9月。\n(十) 費孝通,《鄉土中國》,1985年。\n(十一) 滋賀秀三著,張建國、李力譯,《中國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n(十二)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聯經,2010年5月,初版二刷。\n(十三) 盧靜儀,《清末民初家產制度的演變——從分家析產到遺產繼承》,元照,2012年3月。\n(十四) 盧靜儀,《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五南,2006年2月。\n(十五) 李淑媛,《爭財競產:唐宋的家產與法律》,五南,2005年。\n(十六) 黃靜嘉,《春帆樓下晚濤急》,台灣商務,2002年初版。\n(十七) 鄧學仁,《親屬法之變革與展望》,月旦,1997年6月。\n(十八) 沈靜萍,《多元鑲嵌的臺灣日治時期家族法:從日治法院判決探討國家法律對臺灣人之家及女性法律地位之改造》,元照,2015年3月初版。\n(十九) 《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法務部通訊雜誌社,1984年3月四版。\n(二十) 《臺灣私法》,第二卷,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陳金田譯,1993年2月。\n(二十一) 江新興,《近代日本家族制度研究》,崧燁,2018年5月。\n(二十二) 王書江、曹為合著,《日本民法》,五南,初版,1992年8月。\n(二十三) 歐麗娟,《大觀紅樓(正金釵卷)》(上)(下),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7年8月。\n(二十四) 鄭宏泰、呂文淵、黃紹倫,《滬港世紀爭產戰:哈同夫婦與王德輝夫婦遺囑訴訟》,三聯書店(香港),2016年12月。\n(二十五) 柳立言,《宋代分產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下)》,法制史研究:中國法制史學會會刊,2004年12月。\n(二十六) 羅彤華,《同居共財:唐代家庭研究》,政大出版社,2005年10月。\n(二十七) 曾文亮,〈日治時期臺灣人家族舊慣——由宗法之家朝向戶主之家的多重構造〉,《台灣法律史的探究及其運用》,台灣法律史學會劉恆妏、曾文亮、劉晏齊主編,元照,2016年初版。\n(二十八) 李卓,《中日家族制度比較研究》,人民,2004年。\n(二十九) 林端,《儒家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林端發行,1994年。\n(三十) 馬若斐GeoffreyMacCormack著,蔡京玉譯,〈重估由漢至唐的「法律儒家化」〉,《中國史新論》。\n(三十一) 陳弱水,《唐代的婦女文化及家庭生活》,允辰,2007年初版。\n(三十二) 陳其南,《台灣的傳統中國社會》,允辰,1989年1月訂正版。\n二、 期刊論文\n(一) 陳惠馨,〈父母與成年子女法律關係——從法律繼受與法律比較觀點分析〉,《身分法之回顧與前瞻—戴東雄教授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2017年8月。\n(二) 戴炎輝,〈五十年來之台灣法制〉,《臺灣文化》第5卷第1期,臺灣文化協會。\n(三) 戴東雄,〈論中國固有法上家長權與尊長權的關係(上)〉,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2卷1期,1972年12月。\n(四) 戴東雄,〈夫妻間之扶養義務與扶養權利人之順序〉,《月旦法學教室》總號:174,2017年4月。\n(五) 王澤鑑,〈損害概念及損害分類〉,月旦法學雜誌第124期,2005年9月\n(六) 王泰升,〈臺灣法學發展史及其省思〉,《2014兩岸四地法律發展》,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叢書(4),107年1月。\n(七) 王曉丹,〈法律繼受與法律多重製圖〉,《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5期,2014年9月。\n(八) 王曉丹,〈法意識與法文化研究方法論:以女兒平等繼承為例〉,月旦法學雜誌(No.189),2011年2月。\n(九) 俞江,〈論分家習慣與家的整體性〉,政法論壇第24卷第1期,2006年。\n(十) 俞江,〈繼承領域內衝突格局的形成〉,《中國社會科學》第5期,2005年。\n(十一) 林秀雄,〈日治時期之夫妻財產制〉,《萬國法律》,第170期,2010年4月。\n(十二) 林秀雄,〈論家事事件法中之親屬會議事件——從實體法之觀點〉,《軍法專刊》62卷6期,2016年12月。\n(十三) 見林秀雄,〈富爸爸與窮爸爸的「掃地出門條款」?〉,《台灣本土法學雜誌》,83 期(2006)。\n(十四) 林秀雄,〈喪失繼承權制度之修正──民法第1145 條修正草案之評析〉,《月旦法學教室》總號:171,2017年1月。\n(十五) 朱勇,〈國家法與宗族法:清代宗族法與國家法律之比較及宗族政策的演變〉,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9期,1995年9月。\n(十六) 李淑媛,〈唐代的「典賣妻女」現象——以律令為中心〉,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2期,2009年12月。\n(十七) 羅彤華,〈家長與尊長——唐代家庭權威的構成〉,月旦電子期刊資料庫。\n(十八) 孫家洪,〈情罪允協:試論清代「刑案彙編」中的「子孫違犯教令」案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編:《法制史研究》第二十一期,2012年10月。\n(十九) 陳大康,〈月錢:李紈與王熙鳳的經濟過節〉,ReviewsandResearchonChineseLiterature,2007年4期。\n(二十) 劉宏恩,〈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在臺灣法院離婚後子女監護案件中之實踐──法律與社會研究(LawandSocietyResearch)之觀點〉,軍法專刊57卷1期,2011年2月。\n(二十一) WakefieldDavid.Fenjia:HouseholdDivisionandInheritanceinQingandRepublicanChina.Honolulu:UniversityofHawai`iPress, 1998.\n(二十二) 鄧學仁,〈我國親屬之範圍與效果〉,《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總號:7,2002年12月。\n(二十三) 鄧學仁,〈老人之扶養問題與對策〉,《月旦法學雜誌》總號:286,2019年3月。\n(二十四) 曾品傑,〈日治時期——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980號判決〉,《裁判解讀:民事法》2017卷5期。\n(二十五) 曾文亮,〈全新的「舊慣」:總督府法院對臺灣人家族習慣的改造(1898-1943)〉,《臺灣史研究》第十七卷第一期,民國九十九年三月。\n(二十六) 黃詩淳,〈特留分意義之重建:一個法制史的考察〉,臺大法學論叢第39卷第1期2010年3月。\n(二十七) 黃詩淳,〈遺產繼承之圖像與原理解析〉,臺大法學論叢第 40 卷第4期,2011年12月。\n(二十八) 黃詩淳,〈不孝子女條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家訴字第22號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總號:56,2017年2月。\n(二十九) 岡松參太郎,〈親族繼承〉,臺灣慣習研究會,臺灣省文獻會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1卷第9號。\n(三十) 孫迺翊,〈民法扶養義務與老人福利法第41條保護安置費用償還之適用問題──簡評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62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總號:66,2017年12月。\n(三十一) 梁哲瑋,〈老福法第41條照護老人費用償還請求權之定性及其與民法扶養義務減輕之關係──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62號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總號:66,2017年12月。\n(三十二) 李太正,〈扶養減免裁定之溯及效力,一個橫跨公私法領域的議題──評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377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總號:65,2017年11月。\n(三十三) 陳竹上,〈我國老人保護安置費用追償之實務課題及政策因應〉,《成大法學》總號36,2018年12月。\n(三十四) 翁毓琦,〈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月旦法學教室,總號:192,2018年10月。\n(三十五) 黃丞儀,〈從市民社會中滋長的法律意識— 以近年來台灣環境運動與消費者運動為例〉,《2010兩岸四地法律發展》,2011年9月。\n(三十六) 王曉丹、林三元,〈法律移植與法律適應—婚姻受暴婦女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之分析〉,《思與言》第47卷第4期,2009年12月。\n一、 學位論文\n(一) 邱威誌,〈兄弟姊妹扶養之研究〉,世新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n(二) Birge,Bettine“Women,Property,and Confucian Reactionin Sungand YanChina(960-1368)”.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n(三) 陳昭如,〈離婚的權利史:臺灣女性離婚權的建立及其意義〉,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n二、 其他文獻\n(一) 中時電子報,台北市士林發生爭產糾紛,哥哥揮刀砍死胞弟橫死馬路,李文正、陳鴻偉、張鎧乙,2018年06月06日報導。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06003075-260402\n(二) 壹週刊,〈手足相殘1〉建屋養老不給路走士林大地主兄殺弟,蔣永佑,2018年06月12日報導。網址: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13144\n(三) 中時電子報,張國欽2018年03月20日報導。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20001515-260402\n(四) ETtoday,2017年09月30日報導,女失業10年餓死家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30/1021983.htm\n(五) 蘋果日報,辛啟松2017年9月30日報導,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0930/37798227/\n(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紅樓夢》里的家庭財產制度探析〉,2017年10月。網址:https://read01.com/xDA4Pj3.html\n(七)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網站,網址:https://ctext.org/hongloumeng/zh\n(八)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電子報,《民俗文物辭彙類編》,〈鬮書〉,第100期,2012年7月30日發行。網址: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100/1376\n(九) 屏東縣客家文物館-六堆書契資源網,網址:http://www.liuduidoc.org.tw/index.php?inter=contract&type=1&id=4&did=42&dtype=2\n(十)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歐怡涵,〈鬮書中的臺灣傳統女性〉。網址:http://archives.ith.sinica.edu.tw/collections_con.php?no=58\n(十一) 日治法院檔案資料庫」網址:http://tccra.lib.ntu.edu.tw/tccra_develop/\n(十二) 聯合報,呂開瑞,2018年9月18日,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74792\n(十三) 壹週刊遺產專題,劉韋德,2018年10月09日,網址: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48446\n(十四) 行政院於105年12月26日公布之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網址:https://www.ey.gov.tw/Page/AE106A22FAE592FD/c630b8ca-5109-46f7-86eb-6a9f508f6c2a\n(十五) 中時電子報,台北市士林發生爭產糾紛,哥哥揮刀砍死胞弟橫死馬路,李文正、陳鴻偉、張鎧乙,2018年06月06日報導。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06003075-260402\n(十六) 壹週刊,〈手足相殘1〉建屋養老不給路走士林大地主兄殺弟,蔣永佑,2018年06月12日報導。網址: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13144\n(十七) 中時電子報,張國欽2018年03月20日報導。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20001515-260402\n(十八) 戴君豪,〈「道德」贈與,說了就算?〉,RS法律新聞週報第269期,2013年11月2日。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rechtsstaat/post/1324029637/\n(十九) 律師談吉他,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E6%89%B6%E9%A4%8A%E7%88%B8%E5%AA%BD%E5%85%84%E5%BC%9F%E5%A7%8A%E5%A6%B9%E4%B8%8D%E7%94%A8%E5%B9%B3%E5%9D%87%E8%B2%A0%E8%B2%AC%E5%97%8E-%E8%8B%A5%E4%BD%A0%E5%9C%A8%E7%B6%B2%E8%B7%AF%E4%B8%8A%E6%90%9C%E5%B0%8B%E7%AD%94%E6%A1%88%E5%BE%88%E5%A4%9A%E4%BA%BA%E9%83%BD%E6%9C%83%E5%91%8A%E8%A8%B4%E4%BD%A0%E4%BE%9D%E7%85%A7%E5%85%84%E5%BC%9F%E5%A7%8A%E5%A6%B9%E5%90%8C%E8%B2%A0%E6%89%B6%E9%A4%8A%E7%BE%A9%E5%8B%99%E6%89%B6%E9%A4%8A%E7%BE%A9%E5%8B%99%E8%A6%81%E5%9D%87%E5%88%86%E5%8F%AF%E4%BB%A5%E4%BE%9D%E7%85%A7%E4%B8%8D%E7%95%B6%E5%BE%97%E5%88%A9%E5%83%8F%E5%85%84%E5%BC%9F%E5%A7%8A%E5%A6%B9%E8%AB%8B%E6%B1%82%E6%94%AF%E5%87%BAblablabla-/1446260025459419/\n(二十) 蘇怡璇報導,「邱瓈寬繼承恩師裴祥泉上億遺產遭提告 法院判:遺囑無效」,三立新聞網,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87141。zh_TW
dc.identifier.doi10.6814/NCCU201900835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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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cerifentitytypePublications-
item.fulltextNo Fulltext-
item.openairetypethesis-
item.openairecristypehttp://purl.org/coar/resource_type/c_46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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