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s://ah.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6444
DC FieldValueLanguage
dc.contributor.advisor許恒達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Hsu, Heng Da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林品慈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Lin, Pin Tzuen_US
dc.creator林品慈zh_TW
dc.creatorLin, Pin Tzuen_US
dc.date2016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17-02-08T08:44:11Z-
dc.date.available2017-02-08T08:44:11Z-
dc.date.issued2017-02-08T08:44:11Z-
dc.identifierG1046520102en_US
dc.identifier.uri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6444-
dc.description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zh_TW
dc.description104652010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依其立法源起及釋字第637號解釋之內容可知,主要是為防範公務員離職後與嗣後任職之民營事業有所利益掛勾,產生不當利益輸送與私相授受之危險。目前系爭條款雖已有明文之刑罰規定,但其立法設計卻不完善,導致實務上各級法院對構成要件的解釋與適用莫衷一是,並無統一標準。探究其原因,本文認為可能是刑事保護法益的定位錯誤所致,故須先就系爭條款之保護法益釐清。雖然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已確認其為國家法益之保護,惟本文認為於系爭條款之情形,除行為主體已離職而不具有公務員身分以外,構成要件行為所造成的不正競爭風險,直接而實質侵害到的卻是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亦即侵害到市場競爭者在相關經濟資源或公務資訊取得機會之平等,而應為社會法益保護之範疇。\n本文主要援引德國學者Hefendehl的集體法益學說,並分別由國家與社會制度信賴法益學說檢驗系爭條款之保護法益。俟法益定位完成,再將實務上主要爭點嘗試以此種社會法益檢視,亦即以侵害市場自由競爭秩序下的機會平等之經濟制度信賴法益角度重新思考,發現與實務見解並不相同,是以,本文最後將針對這些爭點各別釐清並給予建議,期能對未來條文之修法有所幫助。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摘要 I\n論文簡目 II\n論文詳目 IV\n第一章 緒論 1\n第一節 研究動機 1\n第二節 研究方法 3\n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架構 3\n第二章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之立法沿革 5\n第一節 立法緣起 5\n第二節 歷次修法沿革 6\n第一項 考試院銓敘部之歷年修正提案 7\n第二項 立法院之歷年修正提案 8\n第三章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之實務現況 11\n第一節 實務判決現況概說 11\n第二節 民國85年至釋字637號前之實務判決 12\n第一項 東森總經理案 12\n第二項 華航顧問案 13\n第三項 國揚監察人案 15\n第四項 泰一泰諭營造集團副總案 18\n第五項 高捷顧問案 19\n第三節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7號解釋 22\n第一項 解釋文與理由書 23\n第一款 解釋文 23\n第二款 理由書暨立法意旨 24\n第二項 協同意見書 25\n第一款 李大法官震山之部分協同意見書 25\n第二款 許大法官玉秀之部分協同意見書 26\n第一目 立法目的之審查 27\n第二目 比例原則之審查 28\n第三目 法律明確性之審查 30\n第四節 釋字後之實務發展現況 31\n第一項 義峰總經理案 31\n第二項 邦佑顧問案 33\n第三項 邦佑經理案 34\n第四項 榮福顧問案 35\n第五項 復華金控董事長案 36\n第一款 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之理由 36\n第二款 最高法院審理結果 41\n第六項 世基董事案 43\n第五節 實務主要爭點整理 45\n第一項 「與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 45\n第一款 釋字637號解釋理由書及協同意見書之見解 45\n第二款 實務判決之見解 47\n第二項 「職稱」之認定 49\n第一款 釋字637號解釋理由書及協同意見書之見解 49\n第二款 實務判決之見解 49\n第三項 「離職時點」之認定 51\n第四項 小結 53\n第四章 保護法益與公務員旋轉門條款 55\n第一節 概說 55\n第二節 刑法保護法益之概念 56\n第一項 法益之概念 56\n第一款 刑法為法益保護法 57\n第二款 如何判斷值得刑法保護之法益 58\n第三款 小結與反思 59\n第二項 法益之機能(功能) 59\n第一款 法益之實質機能 59\n第一目 法益的「解釋」與「限縮」機能 60\n第二目 為何法益必須實現這些機能 61\n第二款 法益機能及其爭議 61\n第一目 法益是否亦為擴張刑罰之媒介? 61\n第二目 抽象危險犯之發展對法益之影響及其疑義 62\n第三目 小結與反思 64\n第三項 法益理論之變體——規範理論的出現 65\n第一款 行為規範論之內涵 65\n第二款 行為規範論與法益保護論之關聯 66\n第三款 小結 67\n第四項 法益之分類 67\n第一款 概說 67\n第二款 一元論與二元論之法益論爭 69\n第一目 一元論之法益概念 69\n第二目 二元論之法益概念 70\n第三目 小結 72\n第三款 集體法益之概念 73\n第一目 集體法益之定義 73\n第二目 集體法益之分類體系 75\n第三目 對制度的信賴 77\n第四目 對國家制度的信賴(法益) 80\n第五目 對社會制度的信賴(法益) 82\n第三節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之保護法益探究 85\n第一項 定位為國家法益之可能 85\n第一款 釋字第637號解釋:保護法益為國家法益 85\n第二款 係對國家制度的信賴(法益)保護 86\n第一目 以「國家公務運作(或公務行為)的純潔公正」較能具體描述保護法益內涵 87\n第二目 「國家公務運作(或公務行為)的純潔公正」係對國家制度信賴法益之保護 88\n第三款 小結:以國家法益定位無法涵蓋構成要件行為之危險 89\n第二項 定位為社會法益之可能 91\n第一款 市場自由競爭秩序 92\n第一目 係集體法益層次之保護 92\n第二目 係對社會制度的信賴(法益)保護 94\n第二款 係對市場自由競爭秩序中「機會平等」之保護 95\n第三項 小結:系爭條款之保護法益應為社會法益 96\n第四節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重要爭點反思 97\n第一項 「與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 97\n第一款 監管關係 98\n第二款 營建或採購關係 100\n第三款 小結 101\n第二項 「職稱」之認定 101\n第三項 「離職時點」之認定 102\n第四項 「營利事業」之認定 105\n第一款 銓敘部於民國85年函釋之認定 105\n第二款 銓敘部於85年後其他相關函釋簡述 106\n第三款 本文見解 108\n第五章 結論 110\n參考文獻 114\n一、中文部份 114\n(一)專書 114\n(二)期刊 114\n(三)學位論文 115\n(四)政府資料 116\n(五)法院判決(按時間及本文討論之先後排序) 117\n(六)中譯部分 117\n二、外文部份 117zh_TW
dc.format.extent1726027 bytes-
dc.format.mimetype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1046520102en_US
dc.subject公務員旋轉門條款zh_TW
dc.subject釋字第637號zh_TW
dc.subject集體法益zh_TW
dc.subject制度信賴法益zh_TW
dc.subject市場自由競爭秩序zh_TW
dc.subject機會平等zh_TW
dc.title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刑事責任之研究: 以實務現況及保護法益為中心zh_TW
dc.titleCriminal Liability of Revolving Door Clause -- Focus on Judicial Practice and Legally Protected Interestsen_US
dc.type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一、中文部份\n(一)專書\n王皇玉,刑法總則,修訂二版,臺北市:新學林,2016年。\n何賴傑、李聖傑、楊雲驊、謝如媛、陳志輝,刑事法學的新視野,臺北市:元照,2011年5月。\n林山田,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臺北:自版,1987年。\n林山田,刑法特論(上),再修訂五版,臺北市:三民,1995年。 \n林東茂,危險犯與經濟刑法,臺北:五南圖書,1996年。\n許玉秀,透明的法袍,臺北市:新學林,2008年。 \n陳志龍,財經發展與財經刑法,臺北:元照總經銷,2006年。\n張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n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臺北市:元照,2012年。\n鍾宏彬,法益理論的憲法基礎,臺北:春風煦日學術基金,2012年。\n蘇俊雄,刑法總論Ι,自版,1995年。\n(二)期刊\n王皇玉,論危險犯,月旦法學雜誌,第159期,2008年8月,頁235-244。\n李志強,推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以我國旋轉門條款為例(上),法務通訊,第2781期,2015年12月,頁3-5。\n李志強,推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以我國旋轉門條款為例(下),法務通訊,第2782期,2016年1月,頁3-4。\n李茂生,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頁160-176。\n李茂生,風險社會與規範論的世界,月旦法學雜誌,第173期,2009年10月,頁145-153。\n李聖傑,「家族相似性」探尋刑法典範之運用,刑事法學的新視野,臺北市:元照,2011年5月,頁141-164。\n林東茂,經濟犯罪的界定及統計問題,刑事法雜誌,第29卷第6期,1985年12月,頁7-15。\n周漾沂,從實質法概念重新定義法益:以法主體性論述為基礎,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3期,2012年9月,頁981 - 1053。\n范宜愷,杜絕不當的政商利益輸送—重構公務員旋轉門條款,文官制度季刊,第5卷第3期,2013年7月,頁87-131。\n柯三吉、劉宜君、曹瑞泰、張惠堂,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規範內容之研究,文官制度季刊,第1期,2009年1月,頁27-50。\n許恒達,刑法法益概念的茁生與流變,月旦法學雜誌,第197期,2011年10月,頁134-151。\n彭國華,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之探討,人事行政,第186期,2014年1月,頁79-90。\n韓忠謨,妨害國家法益及社會公安之罪的比較研究(上),法學叢刊,第11卷第3期,1966年,頁20-34。\n(三)學位論文\n林勇麒,從保護法益論政府採購法之刑事責任—國家法益假象下的競爭秩序守護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年10月。 \n吳志強,經濟刑法之背信罪與特別背信罪之再建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6月。\n彭國華,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之政策研究,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碩士論文,2013年7月。\n鍾宏彬,法益理論的憲法基礎,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7月。\n(四)政府資料\n銓敘部法規釋例彙編(104年)上冊,擷取自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FileUpload/814-4968/Documents/銓敘法規釋例彙編--上冊--4校--1050119.pdf,最後瀏覽日:2016年6月20日。\n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專案小組研究報告,人事法規訂有行政刑罰妥適性之研究—以公務員服務之刑罰為中心,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擷取自:http://www.mocs.gov.tw/FileUpload/687-3252/Documents/人事法規訂有行政刑罰妥適性之研究-以公務員服務之刑罰為中心.pdf,最後瀏覽日:2016年7月19日。\n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專案小組研究報告,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相關問題之研究,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擷取自:http://www.mocs.gov.tw/FileUpload/687-3252/Documents/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相關規定修正之研究.pdf,最後瀏覽日:2016年7月19日。\n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7號解釋,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擷取自: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37,最後瀏覽日:2016年8月1日。\n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搜尋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擷取自:http://lis.ly.gov.tw/lydbc/lydbkmout?.e8ae0021701030000000A0000010000^37-596b35e618f9e6fa5c6e42036c13d67227225eb3155dcffe74e366662335336676633776676f6639aa5e8a9e0^*190000030000000000000AA0e16c,最後瀏覽日:2016年7月23日。\n(五)法院判決(按時間及本文討論之先後排序)\n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度易字第4624號判決\n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1698號判決\n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易字第2531號判決\n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68號判決\n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5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判決\n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上易字第1223號判決\n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4909號判決\n臺灣高等法院97年上重訴字第38號判決\n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簡字第5079號判決\n最高法院99年台非字第365號判決\n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易字第742號判決\n(六)中譯部分\nClaus Roxin著,許絲捷譯,法益討論的新發展,月旦法學雜誌,第211期,2012年12月,頁257-280。\nGünther Jakobs著,許玉秀譯,罪責原則,刑事法雜誌,第40卷2期,1996年4月,頁45-84。\n二、外文部份\nCooper, Terry L (1986). THE RESPONSIBLE ADMINISTRATOR. Millwood, N.Y:Associated faculty Press, Inc.\nCooper, Terry L (2006). THE RESPONSIBLE ADMINISTRATOR: AN APPROACH TO ETHICS FOR THE ADMINISTRATIVE ROLE.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nDenlhardt, Robert B. and Janet V. Denlhardt (2006). PUBLIC ADMINISTRATION:AN ACTION ORIENTATION. Belmont, C.A.:Thomson Wadsworth.\nFerlie, E., L. E. Lynn Jr., & C. Pollitt (Eds.) (2005). THE OXFORD HANDBOOK OF PUBLIC MANAGEMENT. Oxford, 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nGarvey, G. (1997). PUBLIC ADMINISTRATION. New York, NY: St Martinis Press.\nHenry, Nicholas (1995). PUBLIC ADMINISTRATION. 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nLevine, C. H., B. G. Peters, and F. J. Thompson (1990).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ALLENGES, CHOICES, CONSEQUENCES. Glenview, IL: Scott, Foresman.zh_TW
item.cerifentitytypePublications-
item.fulltextWith Fulltext-
item.openairecristypehttp://purl.org/coar/resource_type/c_46ec-
item.grantfulltextrestricted-
item.openairetype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學位論文
Files in This Item:
File SizeFormat
010201.pdf1.69 MBAdobe PDF2View/Open
Show simple item record

Google ScholarTM

Check


Items in DSpace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with all rights reserv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