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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
作者 羅光宗
貢獻者 來璋
羅光宗
日期 1984
上傳時間 11-Nov-2016 17:10:01 (UTC+8)
摘要 論文提要
土地公用徵收係國家為公共目的之使用,依法強制收取私人土地,給予補償,以取消私有權之公法行為。然此公權力之行使,常與私權利之保障發生衝突,如何調和此衝突,並健全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使之符合民主要求,及不背於社會正義原則,乃為本文研究之目的。
本文資料來源有三,其一係搜集相關文獻、法令等次級資料,其二係對縣市地政機關進行問卷調查所獲之資料,其三係對被徵收者及一般民眾進行問卷調查所得之資料。初級資料與次級資料經整理後,與我國現行徵收法令和實務進行比較、分析,探尋問題所在,據以研提改進構想。
本文研究內容包括公用徵收程序、補償、土地使用限制、課徵增值稅與工程受益費及其他相關問題。經研究結果,筆者認為現行徵收程序似嫌疏略,不夠周延,有待強化。補償方面未能對被徵收者之損失,給予完全補償,其標準亦未克公正,應研擬合理補償項目與標準,並應制訂不動產估價法令及設立估價師制度。土地使用限制方面應詳訂撤銷徵收與收回之原因及程序。異議案件尤須妥慎審理,並應提升及健全訴願委員會、評議機構之地位與成員。凡因土地徵收之土地增值稅宜予免徵,工程受益費之課徵務求技術上之改進,期能公平合理。現行民眾參與公用徵收之管道甚少,應鼓勵並給予民眾積極參與之機會,同時對徵收計畫之檢定與評估,尤應從嚴,以求資源能經濟、合理之利用,而臻社會全體最大福祉為目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內容1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2
第四節 研究限制4
第二章 我國土地公用徵收現況4
第一節 土地公用徵收目的4
第二節 土地公用徵收程序7
第三節 土地公用徵收補償11
第三章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分析 15
第一節 土地公用徵收程序問題15
第二節 土地公用徵收補償問題32
第三節 撤銷徵收及收回問題45
第四節 土地增值稅與工程受益費問題49
第五節 其他有關問題53
第四章 改進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之構想59
第一節 徵收程序59
第二節 補償標準66
第三節 土地使用限制75
第四節 民眾參與78
第五節 其他配合改進措施80
第五章 結論85
參考文獻87
附錄一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調查問卷甲表90
附錄二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調查問卷乙表95
圖表索引
圖 1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流程圖3
圖 2 改進土地公用徵收程序圖65
表 1 台灣省58年至72年土地徵收面積6
表 2 地政機關對土地法徵收篇規定之意見15
表 3 地政機關對土地法徵收篇之執行性意見15
表 4 花蓮縣第一期嘉禾市地重劃區地價上漲情形19
表 5 地政機關對徵收土地召開業主協調會之意見20
表 6 民眾對徵收土地召開業主協調會之意見21
表 7 民眾對政府為興辦公用事業徵收土地之意見21
表 8 民眾對私人為興辦公用事業徵收土地之意見22
表 9 地政機關對徵收公告後方得進入土地察勘、測量之意見24
表 10 地政機關對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由其估定之意見24
表 11 地政機關對與有關機關配合不易之意見24
表 12 地政機關對他項權利備案期間之意見25
表 13 地政機關對異議期限未予規定之意見27
表 14 地政機關對補償費發放方式之意見29
表 15 民眾對領取徵收補償費手續之意見29
表 16 徵收補償費未能辦理提存之情形30
表 17 民眾對補償方式之意願35
表 18 民眾對土地公用徵收補償地價標準之意願38
表 19 地政機關對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比較意見38
表 20 民眾對土地補償費之滿意程度38
表 21 民眾對土地改良物之查估意見39
表 22 民眾對徵收土地影響其生活之意見51
表 23 民眾對合理價格補償以徵收土地之意願51
參考文獻 一、來璋,「台灣土地徵收問題」,台灣商務印書館,63年5月初版。
二、蘇志超,「土地法規新論」,文笙書局,72年10月增修五版。
三、史尚寬,「土地法原論」,正中書局,64年2月四版。
四、鮑德澂,「土地法規概論」,中國地政研究所,69年6月增修初版。
五、李鴻毅,「土地法論」,長樂書局,65年9月初版。
六、涂義光,「土地徵收之比較研究」,成文出版社,70年6月。
七、趙達文,「土地徵收與補償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59年5月。
八、徐一峯,「土地徵收」。
九、殷章甫,「論土地徵收補償之觀念」,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4期,71年5月。
十、林英彥,「不動產估價理論與實務」,文笙書局,67年5月。
十一、辛晚教,「都市及區域計劃」,中國地政研究所,71年3月。
十二、侯木仲,「中國土地法論」,環球書局,48年1月初版。
十三、溫豐文,「論土地徵收之補償範圍」,土地改革月刊第26卷第5期,65年10月。
十四、來璋,「台灣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台灣商務印書館,64年11月初版。
十五、蕭錚,「平均地權之理論體系」,中國地政研究所,57年9月再版。
十六、蘇志超,「台灣地區私有土地徵收問題及土地徵收法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編印,64年7月。
十七、尤清,「所有權保障與土地徵收補償」,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2期。
十八、尤清:「德國聯邦建設法所規定之收回徵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5期。
十九、林水波、張世賢,「公共政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71年3月初版。
二十、陳國鈞,「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三民書局,64年8月初版。
二十一、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69年1月修訂八版。
二十二、董世芳,「民法概要」,三民書局,64年11月初版。
二十三、劉慶瑞,「中華民國憲法要義」,三民書局,67年3月十版。
二十四、林紀東,「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一)」,三民書局,71年2月修訂初版。
二十五、林英彥,「徵收補償估價之研究」,71年6月。
二十六、林英彥,「土地經濟學通論」,文笙書局,64年5月。
二十七、詹世元,「訴訟法概論」,53年7月初版。
二十八、Hans Kelsen著雷崧生節譯,「純粹法學」,司法行政部印行。
二十九、林祖郁,「工程受益費之理論與實務」,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62年7月。
三十、王燕峯,「都市計劃與民眾參與」,國立中興大學碩士論文,68年6月。
三十一、許松,「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偏低問題之研究」,土地改革月刊第30卷第5期,69年2月。
三十二、許嘉贊,「開徵都市建設捐以取代工程受益費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3期。
三十三、楊華同,「關於徵收土地發還問題之探討」,土地改革月刊第30卷第1期,69年1月。
三十四、陳正次,「日本不動產鑑定評價研修報告」,內政部,70年2月。
三十五、新加坡共和國土地徵收法(1974年修正)。
三十六、日本土地收用法(1972年再修正),林英彥譯。
三十七、顏清連等,「翡翠水庫環境影響初步評估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水利工程組研究報告,70年7月。
三十八、張維一等,「我國地價政策之研究」,內政部70年度研究發展報告。
三十九、內政部,「改進現行公告現值制度應循途徑之擬議」,70年8月。
四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內政部法令解釋彙編地政類」,66年10月。
四十一、行政院經濟設計委員會都市規劃處,「公有非公用土地管理與處分之研究」,66年7月。
四十二、台灣省地政處,「台灣省地政統計提要」,71年6月。
四十三、台北市地政處,「台北市土地徵收公地撥用作業手冊」,70年3月。
四十四、台灣省地政處,「台灣省土地徵收作業手冊」,72年12月。
四十五、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辦理徵收土地農林作物及魚類補償遷移費查估標準」。
關聯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研究所
碩士
72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來璋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羅光宗
dc.creator (作者) 羅光宗zh_TW
dc.date (日期) 1984
dc.date.accessioned 11-Nov-2016 17:10:01 (UTC+8)-
dc.date.available 11-Nov-2016 17:10:01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1-Nov-2016 17:10:01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3882-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論文提要
土地公用徵收係國家為公共目的之使用,依法強制收取私人土地,給予補償,以取消私有權之公法行為。然此公權力之行使,常與私權利之保障發生衝突,如何調和此衝突,並健全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使之符合民主要求,及不背於社會正義原則,乃為本文研究之目的。
本文資料來源有三,其一係搜集相關文獻、法令等次級資料,其二係對縣市地政機關進行問卷調查所獲之資料,其三係對被徵收者及一般民眾進行問卷調查所得之資料。初級資料與次級資料經整理後,與我國現行徵收法令和實務進行比較、分析,探尋問題所在,據以研提改進構想。
本文研究內容包括公用徵收程序、補償、土地使用限制、課徵增值稅與工程受益費及其他相關問題。經研究結果,筆者認為現行徵收程序似嫌疏略,不夠周延,有待強化。補償方面未能對被徵收者之損失,給予完全補償,其標準亦未克公正,應研擬合理補償項目與標準,並應制訂不動產估價法令及設立估價師制度。土地使用限制方面應詳訂撤銷徵收與收回之原因及程序。異議案件尤須妥慎審理,並應提升及健全訴願委員會、評議機構之地位與成員。凡因土地徵收之土地增值稅宜予免徵,工程受益費之課徵務求技術上之改進,期能公平合理。現行民眾參與公用徵收之管道甚少,應鼓勵並給予民眾積極參與之機會,同時對徵收計畫之檢定與評估,尤應從嚴,以求資源能經濟、合理之利用,而臻社會全體最大福祉為目的。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內容1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2
第四節 研究限制4
第二章 我國土地公用徵收現況4
第一節 土地公用徵收目的4
第二節 土地公用徵收程序7
第三節 土地公用徵收補償11
第三章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分析 15
第一節 土地公用徵收程序問題15
第二節 土地公用徵收補償問題32
第三節 撤銷徵收及收回問題45
第四節 土地增值稅與工程受益費問題49
第五節 其他有關問題53
第四章 改進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之構想59
第一節 徵收程序59
第二節 補償標準66
第三節 土地使用限制75
第四節 民眾參與78
第五節 其他配合改進措施80
第五章 結論85
參考文獻87
附錄一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調查問卷甲表90
附錄二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調查問卷乙表95
圖表索引
圖 1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流程圖3
圖 2 改進土地公用徵收程序圖65
表 1 台灣省58年至72年土地徵收面積6
表 2 地政機關對土地法徵收篇規定之意見15
表 3 地政機關對土地法徵收篇之執行性意見15
表 4 花蓮縣第一期嘉禾市地重劃區地價上漲情形19
表 5 地政機關對徵收土地召開業主協調會之意見20
表 6 民眾對徵收土地召開業主協調會之意見21
表 7 民眾對政府為興辦公用事業徵收土地之意見21
表 8 民眾對私人為興辦公用事業徵收土地之意見22
表 9 地政機關對徵收公告後方得進入土地察勘、測量之意見24
表 10 地政機關對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由其估定之意見24
表 11 地政機關對與有關機關配合不易之意見24
表 12 地政機關對他項權利備案期間之意見25
表 13 地政機關對異議期限未予規定之意見27
表 14 地政機關對補償費發放方式之意見29
表 15 民眾對領取徵收補償費手續之意見29
表 16 徵收補償費未能辦理提存之情形30
表 17 民眾對補償方式之意願35
表 18 民眾對土地公用徵收補償地價標準之意願38
表 19 地政機關對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比較意見38
表 20 民眾對土地補償費之滿意程度38
表 21 民眾對土地改良物之查估意見39
表 22 民眾對徵收土地影響其生活之意見51
表 23 民眾對合理價格補償以徵收土地之意願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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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relation (關聯) 國立政治大學
dc.relation (關聯) 地政研究所
dc.relation (關聯) 碩士
dc.relation (關聯) 72
dc.title (題名) 我國當前土地公用徵收問題之研究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來璋,「台灣土地徵收問題」,台灣商務印書館,63年5月初版。
二、蘇志超,「土地法規新論」,文笙書局,72年10月增修五版。
三、史尚寬,「土地法原論」,正中書局,64年2月四版。
四、鮑德澂,「土地法規概論」,中國地政研究所,69年6月增修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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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涂義光,「土地徵收之比較研究」,成文出版社,70年6月。
七、趙達文,「土地徵收與補償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59年5月。
八、徐一峯,「土地徵收」。
九、殷章甫,「論土地徵收補償之觀念」,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4期,7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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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辛晚教,「都市及區域計劃」,中國地政研究所,71年3月。
十二、侯木仲,「中國土地法論」,環球書局,48年1月初版。
十三、溫豐文,「論土地徵收之補償範圍」,土地改革月刊第26卷第5期,65年10月。
十四、來璋,「台灣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台灣商務印書館,64年11月初版。
十五、蕭錚,「平均地權之理論體系」,中國地政研究所,57年9月再版。
十六、蘇志超,「台灣地區私有土地徵收問題及土地徵收法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編印,64年7月。
十七、尤清,「所有權保障與土地徵收補償」,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2期。
十八、尤清:「德國聯邦建設法所規定之收回徵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5期。
十九、林水波、張世賢,「公共政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71年3月初版。
二十、陳國鈞,「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三民書局,64年8月初版。
二十一、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69年1月修訂八版。
二十二、董世芳,「民法概要」,三民書局,64年11月初版。
二十三、劉慶瑞,「中華民國憲法要義」,三民書局,67年3月十版。
二十四、林紀東,「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一)」,三民書局,71年2月修訂初版。
二十五、林英彥,「徵收補償估價之研究」,71年6月。
二十六、林英彥,「土地經濟學通論」,文笙書局,64年5月。
二十七、詹世元,「訴訟法概論」,53年7月初版。
二十八、Hans Kelsen著雷崧生節譯,「純粹法學」,司法行政部印行。
二十九、林祖郁,「工程受益費之理論與實務」,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62年7月。
三十、王燕峯,「都市計劃與民眾參與」,國立中興大學碩士論文,68年6月。
三十一、許松,「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偏低問題之研究」,土地改革月刊第30卷第5期,69年2月。
三十二、許嘉贊,「開徵都市建設捐以取代工程受益費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地政論壇雜誌第3期。
三十三、楊華同,「關於徵收土地發還問題之探討」,土地改革月刊第30卷第1期,69年1月。
三十四、陳正次,「日本不動產鑑定評價研修報告」,內政部,70年2月。
三十五、新加坡共和國土地徵收法(1974年修正)。
三十六、日本土地收用法(1972年再修正),林英彥譯。
三十七、顏清連等,「翡翠水庫環境影響初步評估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水利工程組研究報告,70年7月。
三十八、張維一等,「我國地價政策之研究」,內政部70年度研究發展報告。
三十九、內政部,「改進現行公告現值制度應循途徑之擬議」,70年8月。
四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內政部法令解釋彙編地政類」,66年10月。
四十一、行政院經濟設計委員會都市規劃處,「公有非公用土地管理與處分之研究」,66年7月。
四十二、台灣省地政處,「台灣省地政統計提要」,71年6月。
四十三、台北市地政處,「台北市土地徵收公地撥用作業手冊」,70年3月。
四十四、台灣省地政處,「台灣省土地徵收作業手冊」,72年12月。
四十五、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辦理徵收土地農林作物及魚類補償遷移費查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