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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給付障礙法於勞動契約之運用 -以勞工怠惰為例
The application of leistungsstörungsrecht in labor contract : shirking of labor as an example作者 施苡丞
Shih, Yi-Chen貢獻者 林佳和
Lin, Chia-Ho
施苡丞
Shih, Yi-Chen關鍵詞 勞工怠惰
給付障礙法
情節重大
不能勝任
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日期 2017 上傳時間 1-Mar-2017 17:15:00 (UTC+8) 摘要 在勞動契約履行過程中,勞工發生勞務給付怠惰時,雇主通常僅以解僱為處理手段,實務上對此亦僅周旋於「解僱是否合法」的問題,不論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或者以同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為解僱事由,均係解僱的判斷範圍,然而勞工怠惰的情形,卻往往伴隨著其給付有所瑕疵,對此,本文認為有研加討論的必要,應以「給付」為論述基礎,進一步研究勞務之給付障礙。 參酌德國學者Kerstin Tillmanns以「功能給付」的概念出發,將勞務的給付障礙區分為五種類型,分別為對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影響最大的未給付,影響程度次之的獨立的部分不良給付(未給付+不良給付)、部分給付(未給付+符合債之本旨的給付)、完全的不良給付(不良給付+不良給付),以及完整的部分不良給付(不良給付+符合債之本旨的給付),理論上,對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干擾最為劇烈之未給付,僅於發生最少的次數時,便因其使契約功能無法履行,雇主得以此為由向勞工行使解僱權;相對地,若勞工給付者僅係對於契約功能之干擾影響最小的完整的部分不良給付,則雇主須要容忍其發生的次數必須最高,必須待其給付障礙之事實「累積」至使契約功能不能達成之情節重大程度始可。 落實於我國法治制度之下,本文認為應以上開給付障礙類型化之理論,精緻化解僱事由之判斷,細言之,對於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情節重大」,觀諸我國學說及實務並未提出具體的判斷基準,如此將導致該條文的適用淪為恣意,因此若能將勞工債務不履行之個別事實抽出,並以功能給付概念理論,依據其行為是否適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將各個債務不履行事實係屬何種給付障礙類型加以定性,並累積所有的給付障礙事實,在一定的期間或成果數量內判斷勞工債務不履行之次數,是否使雇主之契約功能無法履行,若是,則達於該條文所指稱之「情節重大」程度,雇主得以之為解僱事由;若否,則雇主自不得以該條文為解僱事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僅能向勞工主張民法上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而已。本文認為,藉此方得使解僱事由之判斷不再恣意,並落實勞工之權利保障。 參考文獻 一、外文資料(一)、德文書籍(依照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列)1. 專書Berkowsky, Wilfried, Die betriebsbedingte Änderungskündigung, Nomo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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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02651023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2651023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林佳和 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 Lin, Chia-Ho 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施苡丞 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Shih, Yi-Chen en_US dc.creator (作者) 施苡丞 zh_TW dc.creator (作者) Shih, Yi-Chen en_US dc.date (日期) 2017 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Mar-2017 17:15:00 (UTC+8) - dc.date.available 1-Mar-2017 17:15:00 (UTC+8)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Mar-2017 17:15:00 (UTC+8)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2651023 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06886 -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 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2651023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在勞動契約履行過程中,勞工發生勞務給付怠惰時,雇主通常僅以解僱為處理手段,實務上對此亦僅周旋於「解僱是否合法」的問題,不論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或者以同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為解僱事由,均係解僱的判斷範圍,然而勞工怠惰的情形,卻往往伴隨著其給付有所瑕疵,對此,本文認為有研加討論的必要,應以「給付」為論述基礎,進一步研究勞務之給付障礙。 參酌德國學者Kerstin Tillmanns以「功能給付」的概念出發,將勞務的給付障礙區分為五種類型,分別為對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影響最大的未給付,影響程度次之的獨立的部分不良給付(未給付+不良給付)、部分給付(未給付+符合債之本旨的給付)、完全的不良給付(不良給付+不良給付),以及完整的部分不良給付(不良給付+符合債之本旨的給付),理論上,對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干擾最為劇烈之未給付,僅於發生最少的次數時,便因其使契約功能無法履行,雇主得以此為由向勞工行使解僱權;相對地,若勞工給付者僅係對於契約功能之干擾影響最小的完整的部分不良給付,則雇主須要容忍其發生的次數必須最高,必須待其給付障礙之事實「累積」至使契約功能不能達成之情節重大程度始可。 落實於我國法治制度之下,本文認為應以上開給付障礙類型化之理論,精緻化解僱事由之判斷,細言之,對於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情節重大」,觀諸我國學說及實務並未提出具體的判斷基準,如此將導致該條文的適用淪為恣意,因此若能將勞工債務不履行之個別事實抽出,並以功能給付概念理論,依據其行為是否適於契約功能之履行,將各個債務不履行事實係屬何種給付障礙類型加以定性,並累積所有的給付障礙事實,在一定的期間或成果數量內判斷勞工債務不履行之次數,是否使雇主之契約功能無法履行,若是,則達於該條文所指稱之「情節重大」程度,雇主得以之為解僱事由;若否,則雇主自不得以該條文為解僱事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僅能向勞工主張民法上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而已。本文認為,藉此方得使解僱事由之判斷不再恣意,並落實勞工之權利保障。 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第一項、 問題意識:勞工怠惰作為契約終止事由? 1第二項、 研究動機:三個問題 2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法 4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架構 5第二章、 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工作確不能勝任」的規範 7第一節、 雇主契約終止權之規定(第11及第12條) 7第一項、 解僱權法理─解僱最後手段性 7第二項、 解僱事由 12第一款、 勞基法第11條各款 12第二款、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各款 13第二節、 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具體內涵 17第一項、 實務見解 17第一款、 客觀說 17第二款、 兼採主觀說 18第一目、 意涵 18第二目、 適用的案例類型 201. 僅成立客觀不能勝任之事實 202. 同時成立主觀及客觀不能勝任之事實 213. 僅成立主觀不能勝任之事實 224. 不成立不能勝任之事實 24第三目、 與第12條第1項第4款僅係程度上之區別 25第三款、 未明示採主客觀說 27第二項、 學說見解 27第三項、 本文見解 31第三節、 小結:我國法之論述顯有不足 37第三章、 德國理論的參考:勞動契約之特殊性 41第一節、 前言 41第二節、 與承攬契約的界線 41第一項、 我國學者及實務見解 42第二項、 「成果」的標準 44第一款、 在過去文獻的建議 44第二款、 成果與契約當事人的利益 46第一目、 債權人的利益 47第二目、 債務人的利益 50第三節、 勞動契約中強烈的成果關係 51第一項、 時間或成果相關的勞動契約 53第二項、 勞動與承攬契約類似要素的結合 54第一款、 總體待遇的成果從屬性 56第二款、 部份待遇的成果從屬性 58第一目、 總體工資之決定 59第二目、 成果風險的程度及控制 601. 成果到達的義務? 602. 工資危險的限制 613. 徒勞地花費自己的勞動力 62第三目、 成果從屬性的界線 63第三款、 成果不發生的法律效果 65第四節、 小結:應區分時間或成果相關的勞動契約 67第四章、 德國理論的參考:勞動契約給付內容之確定 69第一節、 契約當事人確定給付內容 69第一項、 雙方當事人確定 69第二項、 單方當事人確定 72第一款、 勞工的給付具體化權限(Leistungskonkretisierungsbefugnis) 73第二款、 雇主的指示權 74第三項、 小結 76第二節、 法律確定給付內容 77第一項、 「中等品質」的勞務給付義務? 78第一款、 勞務給付是否種類之債? 78第一目、 學說見解 79第二目、 本文見解 80第二款、 中等品質之判斷 83第二項、 未來法對於給付具體化權利的法律限制 86第三節、 經由解釋方法調查給付內容 89第一項、 解釋的理論 89 第二項、 給付承諾(Leistungsversprechen)與給付能力(Leistungs-vermögen) 90第一款、 個人的給付能力與規範性(normative)解釋 90第二款、 給付承諾與給付能力之使用 93第三款、 以通常情形作為解釋基準 95第三項、 本文見解 96第四節、 小結:勞務給付須符合事實上種類特徵之中等品質 97第五章、 德國理論的參考:勞動契約之履行與法律效果 99第一節、 前言 99第二節、 完整的未給付與完整的不良給付 100第一項、 以行為特徵作為區別方法 100第二項、 功能給付的概念(funktionaler Teilleistungsbegriff) 103第三項、 以功能給付作為區別方法 104第三節、 部分的未給付與部分的不良給付 107第一項、 給付的可分性(Teilbarkeit) 108第二項、 勞務的可分性 110第一款、 給付功能的決定性 110第二款、 時間相關與成果相關勞動契約的可分性 111第一目、 時間相關勞動契約的可分性 111第二目、 成果相關勞動契約的可分性 114第三項、 部分不良給付(Teilschlechtleistung) 115第四節、 法律效果 117第五節、 小結:以功能給付概念類型化給付障礙 120第六章、 我國法之檢討 124第一節、 給付障礙類型與情節重大解僱事由之關聯 124第二節、 勞工怠惰之重新定性 129第一項、 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及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再詮釋 129第二項、 勞工怠惰 132第三節、 勞工怠惰的法律效果 133第一項、 德國法上的法律效果 133第二項、 我國法上的法律效果 138第一款、 工資扣減? 142第二款、 其他懲戒手段 143第三項、 參考:德國法變更終止制度(Änderungskündigung) 144第四節、 判決評釋 146第一項、 案例一: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82號民事判決 147第一款、 案例事實 147第二款、 法院判決 147第三款、 本文評釋:未達情節重大之未給付 147第二項、 案例二: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3年勞上字第31號 民事判決 149第一款、 案例事實 149第二款、 法院判決 150第三款、 本文評釋:達於情節重大之獨立的部分不良給付 151第三項、 案例三: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勞上字第85號民事判決 153第一款、 案例事實 153第二款、 法院判決 153第三款、 本文評釋:未達情節重大之部分給付 154第四項、 案例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7年勞上字第9號 民事判決 156第一款、 案例事實 156第二款、 法院判決 156第三款、 本文評釋:未達情節重大之完全的不良給付 156第五項、 案例五: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勞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 159第一款、 案例事實 159第二款、 法院判決 159第三款、 本文評釋:未達情節重大之完整的部分不良給付 160第五節、 小結:給付障礙於勞動契約之適用 162第七章、 結論 164參考文獻 zh_TW dc.format.extent 9307853 bytes -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2651023 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勞工怠惰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給付障礙法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情節重大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不能勝任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zh_TW dc.title (題名) 給付障礙法於勞動契約之運用 -以勞工怠惰為例 zh_TW dc.title (題名) The application of leistungsstörungsrecht in labor contract : shirking of labor as an example 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 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外文資料(一)、德文書籍(依照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列)1. 專書Berkowsky, Wilfried, Die betriebsbedingte Änderungskündigung, Nomo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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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控保全『不巡邏』失職」,TVBS新聞網,2016年6月23日,http://news.tvbs.com.tw/life/660422,最後瀏覽日2016年9月1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最後瀏覽日:2016年8月24日。白錫鏗,「上班睡覺滑手機 遭解雇」,聯合影音網,2016年8月12日,https://video.udn.com/news/540908,最後瀏覽日2016年9月1日。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女役政公僕被爆料 上班睡覺、看色情網站」,自由時報新聞網,2016年8月16日,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13967,最後瀏覽日2016年9月1日。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鐵出包連連! 控制員被爆上班睡覺」,自由時報新聞網,2014年7月28日,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57902,最後瀏覽日2016年9月1日。呂開瑞,「摸魚打混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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