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何賴傑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朱清奇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Chu, Ching Chi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朱清奇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Chu, Ching Chi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17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31-Jul-2017 11:13:59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31-Jul-2017 11:13:59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31-Jul-2017 11:13:59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3651054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11508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3651054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我國刑法於2015年12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沒收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亦於2016年5月27日三讀通過修正案。面對刑事法此一重大變革,值得深入探討,無論是供實務操作或是嗣後修法參考,都能有所幫助。第二章首先檢視幾個重大國際規約,以此了解國際趨勢對於剝奪「犯罪所得」不遺餘力。為達將犯罪從根源拔除的目標,國際間取得轉換舉證責任或是降低控方證明程度的共識,惟與我國內國法原理原則有所扞格,因此檢視正當法律程序、舉證責任、比例原則。第三章參考數本德國刑事訴訟法註釋書,詳細介紹德國第6編第3章狹義沒收及財產扣押程序,包含第三人之參與,如何參與?可否抗告救濟?偵查中檢察官之功能為何?參與程序之範圍?參與人之地位部分包含參與人之權限、其代理制度及庭期通知。審判期日參與人之到庭、聲請證據調查以及受判決送達。當法院宣告沒收之判決應當如何上訴救濟?第三人因非可歸責於己之原因未參與程序,可否聲請事後程序救濟?或者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無法進行本案訴訟,可否進行單獨宣告沒收程序?第四章則簡單檢視我國刑事訴訟法本次與沒收程序相關之修法,具體操作情況,並且詳細比較與德國法之差異。最終可以發現,我國本次修法理由中雖大量引用德國法,惟實際上德國法除用語更為精確外,制度規範也更為縝密,值得我國未來修法或實務操作指引。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 1第二節 研究目的 2第三節 研究範圍 2第四節 研究方法 3第二章 國際趨勢與實體法變革 4第一節 國際規約 4第一項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4第一款 背景緣由 4第二款 凍結、扣押和沒收 4第三款 舉證責任 5第四款 善意第三人保護 5第二項 FATF40項相關建議 6第一款 背景緣由 6第二款 沒收與保全 6第三款 風險評定 7第三項 小結 8第二節 基本原理原則 9第一項 正當法律程序 9第一款 我國正當法律程序之發展 10第一目 英美法之實踐 10第二目 我國釋憲實務 10第二款 正當法律程序與沒收 12第一目 財產權 12第二目 聽審權 12第三款 第三人沒收之正當程序 13第一目 暫時處分與終局剝奪之差異 13第二目 訴訟參加相關議題 14第四款 小結 15第二項 舉證責任 15第一款 基本概念 15第二款 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的分類 16第一目 英美法中的舉證責任區分模式 16第二目 歐陸法系的舉證責任區分模式 17第三目 我國法上舉證責任之區分模式 18第四目 我國實體法轉變 19第三款 歐洲人權法院實踐 20第一目 前言 20第二目 公約第6條第2項之內涵及表面證據標準 20第三目 舉證責任轉換之立法界線 22第四目 沒收與舉證責任轉換 24第五目 評析 26第四款 心證門檻 27第三項 比例原則 30第一款 前言 30第二款 釋憲實務 30第一目 第617號解釋 30第二目 第678號解釋 31第三款 小結 32第三節 實體法變革 32第一項 犯罪工具與產物之沒收 32第二項 違禁物沒收 33第三項 犯罪所得沒收 33第四項 非定罪沒收 34第一款 概說 34第二款 單獨宣告沒收 34第一目 法律上原因之解釋 35第二目 事實上原因無法審判 35第三目 列舉或例示 38第三款 擴大利得沒收 38第一目 修法背景 38第二目 修法理由 39第三目 批評 40第四款 小結 41第三章 德國刑事訴訟法沒收參與程序 43第一節 第三人之參與 43第一項 第三人範圍 43第一款 狹義沒收參與 43第二款 利得沒收參與 44第二項 參與沒收程序之開啟 44第一款 總覽 44第二款 法院依職權命令 45第三款 比例原則考量 45第四款 第三人之資格證明 46第三項 檢察官之功能 46第一款 偵查中之聽詢 46第二款 檢察官聲請 48第四項 法院裁定與救濟 48第一款 裁量免予沒收 48第二款 法院裁定 50第三款 參與時點 50第四款 限制參與範圍 51第一目 原則 51第二目 例外限制 52第三目 證人地位 53第五款 參與之免除 53第一目 不可實行性(Unausführbarkeit) 53第二目 國家保護(Staatsschutz) 54第三目 程序(Prozessuales) 54第四目 利得沒收不適用(Keine Anwendung beim Verfall) 55第六款 參與裁定之救濟 55第七款 放棄參與(Verzicht auf die Beteiligung) 56第二節 參與人之地位 57第一項 參與人之權限 57第一款 規範目的以及適用範圍 57第二款 被訴人的權限 57第三款 狹義沒收或利得沒收參與人死亡 59第四款 親自出庭(Persönliches Erscheinen) 59第二項 參與人之代理 60第一款 規範目的與適用範圍 60第二款 代理人(Vertreter) 61第三款 指派一名代理人(Beiordnung eines Vertreters) 62第三項 參與人之庭期通知 64第一款 規範目的 64第二款 通知 64第三款 庭期通知 65第四款 程序開啟裁定(Eröffnungsbeschluss) 66第五款 曉示(Hinweise) 66第三節 審判期日之進行 67第一項 規範目的及適用範圍 67第二項 回復原狀(Wiedereinsetzung in den vorigen Stand) 67第三項 限制的證據聲請權(Eingeschränktes Beweisantragsrecht) 68第四項 第三人補償請求權(Entschädigungsansprüche Dritter) 69第五項 拒絕補償(Versagung einer Entschädigung) 69第六項 衡平補償(Billigkeitsentschädigung) 70第七項 不利益變更禁止(Verschlechterungsverbot) 70第八項 狹義沒收參與人之聽詢 71第九項 判決送達(Urteilszustellung) 71第四節 沒收判決之救濟 72第一項 規範目的以及適用範圍 72第二項 上訴理由(Rechtsmittelgründe) 73第一款 異議權的範圍(Umfang des Beanstandungsrechts) 73第二款 有罪宣告的檢驗(Prüfung des Schuldspruchs) 73第三款 未聽詢(Nichtanhörung) 74第三項 限制的澄清義務(Beschränkte Aufklärungspflicht) 74第四項 事實審上訴程序(Berufungsverfahren) 74第五項 法律審上訴程序(Revisionsverfahren) 75第六項 補償額度之聲明不服 76第五節 以處刑令命狹義沒收 77第一項 規範目的 77第二項 適用範圍 77第三項 處刑令之送達(Zustellung des Strafbefehls) 78第四項 異議(Einspruch) 78第一款 異議概說 78第二款 僅被告異議 79第三款 僅參與人異議 79第六節 事後程序 80第一項 規範目的及適用範圍 80第二項 聲請權(Antragsberechtigung) 82第三項 聲請的效果(Wirkung des Antrags) 83第四項 聲請期日(Antragsfrist) 83第五項 審查(Prüfung) 84第六項 駁回不審查(Verwerfung ohne Prüfung) 85第七項 程序再開(Weiteres Verfahren) 85第八項 比例原則考量 86第九項 再審之限制 86第十項 費用 86第七節 單獨狹義沒收程序 87第一項 基本概念 87第二項 前提要件 87第一款 實體合法性 87第一目 主體程序的事實障礙 88第二目 法律障礙 88第二款 優越蓋然性(Überwiegende Wahrscheinlichkeit) 89第三項 聲請 89第一款 起訴裁量原則(Opportunitätsprinzip) 89第二款 內容與形式 90第四項 在程序類型中轉換 90第五項 裁判 91第六項 第三人參與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92第八節 事後程序及單獨宣告沒收之程序規範 93第一項 適用範圍 93第二項 管轄權 93第一款 事後程序管轄權 93第二款 客體程序管轄權 93第三項 裁定 94第四項 言詞審理 95第五項 救濟 96第六項 新聲請 96第四章 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收參與程序 98第一節 綜覽 98第二節 第三人之參與 98第一項 第三人之範圍 98第一款 共犯 98第二款 優先受償人 99第三款 被害人 99第四款 小結 101第二項 參與沒收程序之開啟 102第一款 第三人聲請 102第二款 法院職權 102第三款 小結 103第三項 檢察官之功能 103第一款 偵查程序之聽詢 103第二款 檢察官聲請 104第三款 小結 104第四項 法院裁定與救濟 104第一款 聲請人陳述意見 104第二款 裁量免予沒收 105第三款 參與程序之准駁與救濟 105第四款 法院之裁定與撤銷 106第五款 小結 106第三節 參與人之地位 107第一項 被告訴訟上權利 107第一款 概說 107第二款 證據調查權 108第三款 拒絕參加權 108第二項 代理人之使用 109第三項 受通知權 109第四項 小結 110第四節 審判期日之進行 111第一項 原則性規定 111第二項 沒收特別程序具體規範 111第三項 小結 111第五節 沒收判決之救濟 112第一項 當事人之上訴範圍 112第二項 參與人之上訴範圍 113第三項 小結 113第六節 第三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程序 114第一項 意義 114第二項 合法性要件 114第一款 前提要件 114第二款 聲請人 115第三款 聲請期限 115第四款 聲請效力 115第三項 審理及效力 116第一款 前提要件釐清 116第二款 法院裁定及效力 116第四項 小結 117第七節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117第一項 概述 117第二項 管轄 118第三項 聲請宣告書狀記載 119第四項 應沒收財產人之地位及權利 119第五項 法院決定方式 119第六項 程序轉換 120第七項 第三人參與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120第八項 小結 120第一款 證明度 120第二款 裁定 121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22附錄一 德國刑事訴訟法沒收相關條文 125附錄二 德國刑法沒收相關條文 130參考文獻 133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2808358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3651054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刑事沒收參與程序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裁量免予沒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參與沒收程序之開啟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沒收判決之救濟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處刑令命狹義沒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事後程序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單獨狹義沒收程序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第三人參與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第三人參與刑事沒收程序-以德國法為中心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The third party participates in the Criminal Confiscation Procedure - centered on German Law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壹、中文文獻一、書籍(按照筆劃順序排列)1.Hans-Jürgen Kerner著,許澤天、薛智仁譯,德國刑事追訴與制裁,2008年11月。2.Prof. Dr. Helmut Satzger著,王士帆譯,《歐洲人權公約》對德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影響-探討基礎理論與重要問題,載:人權之跨國性司法實踐-歐洲人權裁判研究(四),頁25-61,2012年10月。3.王士帆,犯罪所得優先發還被害人—簡析新刑法之發還條款,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173-189,2016年7月。4.吳耀宗,刑法第三八條之一第二項立法理由與德國擴大沒收,載:沒收新制(二)經濟刑法的新紀元,頁125-161,2016年9月。5.李聖傑,犯罪物沒收,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47-64,2016年7月。6.李聖傑、潘怡宏編譯,德國刑法典,2017年6月。7.尚佩瑩,Grayson and Barnham v. the United Kingdom(犯罪所得沒收案),載: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三),頁227-247,2013年12月。8.林孟皇,論犯罪所得的扣押、追繳、沒收、追徵與抵償,載於:金融犯罪與刑事審判,頁451-499,2011年9月。9.林鈺雄,利得沒收新法之審查體系與解釋適用,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65-109,2016年7月。10.林鈺雄,沒收之程序問題—德國法之鳥瞰與借鏡,載:沒收新制(二)經濟刑法的新紀元,頁325-354,2016年9月。11.林鈺雄,沒收新法之發還被害人問題—兼評逃漏稅捐罪之相關裁判,載: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頁263-286,2017年3月。12.林鈺雄,無罪推定作為舉證責任及證據評價規則-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及評析,載: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二),頁49-88,2012年3月。13.林鈺雄,綜覽沒收新舊法,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1-45,2016年7月。14.許玉秀,論正當法律程序,2011年10月。15.連孟琦譯,德國刑事訴訟法,2016年9月。16.楊雲驊,新修正刑法之「獨立宣告沒收」,載:沒收新制(二)經濟刑法的新紀元,頁197-221,2016年9月。17.薛智仁,評析減免沒收條款,載:沒收新制(二)經濟刑法的新紀元,頁163-195,2016年9月。二、期刊文獻(按照筆劃順序排列)1.王玉全,枉費心機—騙子-沒收新法之解釋與適用(一),法務通訊,第2804期,第3版-第5版,2016年6月17日。2.王兆鵬,刑事舉證責任理論-由英美法理論出發,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28卷4期,頁167-191,1999年7月。3.王皇玉,2015年刑事法發展回顧:刑法沒收制度之變革,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5卷特刊,頁1615-1647,2016年11月。4.朱石炎,沒收特別程序可探討之問題,司法周刊,第1819期,頁3,2016年10月。5.何賴傑,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刑事訴訟法上一個新的法律原則?憲政時代,第25卷第4期,頁33-53,2000年4月。6.余麗貞,刑法沒收新制介紹,檢察新論,第20期,頁101-121,2016年7月。7.吳巡龍,刑事證據法入門:第一講-刑事舉證責任的分配,月旦法學教室,第54期,頁76-87,2007年3月。8.吳燦,被害人有求償權之犯罪所得沒收的疑義(上),司法周刊,第1362期,頁2-3,2017年2月10日。9.吳燦,被害人有求償權之犯罪所得沒收的疑義(下),司法周刊,第1837期,頁2-3,2017年2月17日。10.吳耀宗,第三人之犯罪物沒收—以提供型為中心(一),法務通訊,第2800期,第5版-第6版,2016年5月27日。11.李傑清,沒收洗錢犯罪所得的實體與程序,檢察新論,第3期,頁243-261,2008年1月。12.李聖傑,沒不沒收有關係,月旦法學教室,第160期,頁27-29,2016年2月。13.林宗志,論犯罪資產之沒收與保全-以第三人正當權利保障為中心,輔仁法學,第48期,頁187-256,2014年12月。14.林鈺雄,自由證明法則之心開展—最高法院近年裁判新趨勢之綜合評釋,台灣法學雜誌,第96期,頁116-134,2007年7月。15.林鈺雄,利得沒收之法律性質與審查體系—兼論立法之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238期,頁53-84,2015年3月。16.林鈺雄,綜覽沒收程序新法(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74期,頁44-56,2017年4月。17.林鈺雄,綜覽沒收程序新法(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75期,頁47-57,2017年5月。18.林鈺雄,德國刑事沒收程序逐條釋義—第三人參與、單獨宣告及事後程序(§§430ff. StPO),法學叢刊,第246期,頁1-18,2017年4月。19.林臻嫻,沒收新法-雷神索爾的戰錘?台灣法學雜誌,第292期,頁1-8,2016年3月。20.林麗瑩,刑事法上的舉證責任-有疑則利被告原則、被告不自證己罪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133期,頁5-23,2006年6月。21.姜世明,證明度之研究,政大法學評論,第98期,頁307-402,2007年8月。22.柯耀程,沒收、追徵、追繳與抵償法理詮釋系列(一)沒收與追徵之法律效果定性,軍法專刊,第57卷第3期,頁143-163,2011年6月。23.郭瑜芳,非以定罪為基礎之資產沒收,檢察新論,第12期,頁16-27,2012年7月。24.郭瑜芳,論犯罪所得查扣沒收-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為中心,檢察新論,第17期,頁257-269,2015年1月。25.陳文琪,追討犯罪不法所得-沒收制度之法制建構,檢察新論,第12期,頁2-15,2012年7月。26.陳宜倩,正當法律程序,月旦法學教室,第25期,頁125-128,2004年11月。27.陳信安,新修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之釋疑(二),法務通訊,第2798期,第4版-第6版,2016年5月6日。28.陳運財,論刑事訴訟證據法則之修正-評司法院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立法總說明,律師雜誌,第225期,頁24-46,2000年12月。29.湯德宗,論憲法上的正當程序保障,憲政時代,第25卷第4期,頁3-33,2000年4月。30.楊雲驊,「單獨宣告沒收」在刑事程序之相關規定,法務通訊,第2816期,第5版-第6版,2016年9月9日。31.楊雲驊,新法下檢察官的舉證責任及法院的調查義務-評最高法院91年度第4次刑事庭決議,月旦法學雜誌,第89期,頁233-248,2002年10月。32.蔡彩貞,我國刑事沒收特別程序之建置與淺析,司法周刊,第1805期別冊,頁4-19,2016年7月。33.薛智仁,沒收之定位與從屬性(上)-最高法院相關裁判綜合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8期,頁21-37,2007年9月。三、碩博士論文(按照筆劃順序排列)1.吳天雲,沒收犯罪所得的課題與展望,輔仁大學博士論文,2011年7月。2.尚佩瑩,無罪推定與舉證責任轉換—以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為借鏡,東吳大學碩士論文, 2011年7月。3.林宗志,犯罪所得沒收與保全制度之研究-以程序規範為中心,輔仁大學博士論文,2014年。4.崔雲飛,無罪推定之具體實踐-以歐洲人權法院判例法為核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7月。5.曾揚嶺,沒收第三人財產訴訟參加制度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碩士論文,2015年1月。6.廖彥鈞,從無罪推定及舉證責任檢視「刑事立法推定」概念-兼論我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碩士論文,2014年6月。7.蔡守訓,論沒收第三人財產之刑事訴訟程序,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6年7月。8.蔡惠芳,從危險理論論不能安全駕駛罪,國立台灣大學博士論文,2000年6月。9.魏武群,洗錢防制法上有關禁止處分制度之研究-以沒收保全為中心,中原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1月。四、公務員出國報告(按照筆劃順序排列)1.吳協展,美國犯罪所得單獨沒收之法制研究,公務出國報告,C09801915,2009年3月15日。2.邱智宏,美國財產沒收制度之研究,公務出國報告,C10003313,2011年9月19日。3.蔡秋明、吳協展、廖弼妍、朱立豪、郭瑜芳,2011年犯罪資產沒收國際研討會報告,公務出國報告,C10002207,2011年6月22日。五、網路資源(按照筆劃順序排列)1.司法院,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檢自:http://www.judicial.gov.tw/db/db04/db04-03.asp (最後瀏覽日期2017年3月26日)2.外交部,檢自:http://www.mofa.gov.tw/default.html3.李佳玟、薛智仁,洗錢擴大沒收有違憲疑義,上報,2016年11月17日,檢自: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552(最後瀏覽日2017/1/1)4.林鈺雄,洗錢擴大沒收才能正本清源,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5日,檢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5/988896/(最後瀏覽日2016/12/31)5.楊美玲,「列洗錢黑名單?台灣明年評鑑等著瞧」,聯合新聞網,2016年8月25日,檢自:https://udn.com/news/story/7238/1918365 (最後瀏覽日期2017年1月22日)貳、外文文獻一、國際規約(按照字母順序排列)1.Convention on Laundering, Search, Seizure and Confiscation of Proceeds from Crime (歐盟關於清洗、搜查、扣押和沒收犯罪收益的公約)2.FATF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40項建議及注釋(2016年10月更新版)3.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 4.Technical Guide to the UNCAC(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技術指南)5.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6.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 7.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二、德文文獻(一)註釋書(按照字母順序排列)1.Beck`scher Online-Kommentar StPO mit RiStBV und MiStra, Graf, 27. Ed. 1.1.20172.Karlsruher Kommentar zur Strafprozessordnung, 7. Aufl., 2013.3.Löwe-Rosenberg, Die Strafprozessordnung und das Gerichtsverfassungsgesetz : Grosskommentar, Band 8, 26. Aufl., 2009.4.Meyer-Goßner, Strafprozessordnung, Mit GVG und Nebengesetzen, 47. Aufl., 2004.5.Pfeiffer, Strafprozeßordnung, 5. Aufl., 2005.(二)研討會Thomas Rönnau, Kurzabriss zum geplanten deutschen Vermögensabschöpfungsrecht, S 38 ff,臺德沒收法制國際研討會會議手冊,2016年12月。 | zh_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