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王千維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趙宗彥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趙宗彥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18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6-Aug-2018 18:13:46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6-Aug-2018 18:13:46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6-Aug-2018 18:13:46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099651020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19217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99651020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本文之主軸在於研究商標法之「聲明不專用」制度,包括聲明不專用之立法沿革、法規目的,以及聲明不專用之適用要件、法律效果等面向。此外,因我國明文採納聲明不專用制度,經聲明不專用後,商標圖樣在進行近似比對時,其專用權之具體範圍將如何判斷,上開議題,本文將整理學說、實務見解,試圖建立較為明確之論理過程。在立法沿革上,我國現行商標法第29條第3項關於「聲明不專用」之規定,係於民國100年修訂,該次修正參考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第37條第2項而加入「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的要件,但因歐盟商標實務幾乎不要求申請人聲明不專用,故我國對該要件的解釋,係透過實務案例累積而逐漸形成,原則上係考量,「審查時」該不具識別性部分於一般社會通念下之客觀使用情況,並參酌申請人之主觀認知情形,來對該不具識別性之部分是否有致商標權範圍發生疑義之虞作出判斷。而在商標圖樣中包含經聲明不專用的部分時,實務見解多以「比對時會對該不具識別性部分施以較少的注意」作為前提,接著進行近似比對。然而,在個案近似認定時,卻又經常將該聲明不專用部分作為商標主要識別部分,在論理上恐怕有矛盾的疑慮。就此問題,本文擬提出兩點建議,第一,對於圖樣中不具識別性之部分,在近似比對中所佔比重如何,應再細分其性質,若屬極為習見之描述性文字,例如將「Tutor」使用於教育服務,考量競爭同業使用需求、消費者認知等因素,即不宜納入近似比對;第二,若該不具識別性部分經聲明不專用後,復經由商標權人積極行銷而取得後天識別性,法院在判決中應衡量相關證據並加以判斷,以明確專用權範圍是否涵蓋該不具先天識別性部分,惟為免競爭同業信賴聲明放棄專用權之公示,仍宜由法律明確規定該後天識別性部分取得專用權之時點。對於歐盟「聲明不專用」之法令變革,本文試圖從歐盟審查實務背景及其立法目的,分析其廢除聲明不專用之始末。並同時比較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商標法中對於「聲明不專用」的立法情況,透過整理「聲明不專用」制度在國際上的趨勢,以給予我國「聲明不專用」制度下一步之參考。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謝辭 I摘要 II目錄 IV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2第三節 本文架構 3第二章 聲明不專用之適用 5第一節 聲明不專用之意義及目的 5第二節 我國聲明不專用制度之立法沿革 8第一項 「聲明不專用」制度創立 8第二項 民國100年「聲明不專用」之修正放寬 12第三節 現行聲明不專用制度之適用情形 17第一項 及早賦予申請人權利與避免權利人濫訴間之平衡 18第二項 聲明不專用與整體觀察原則間之衝突 25第三項 圖樣中聲明不專用部分之實際使用 30第四節 現行商標法聲明不專用中「無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要件之判斷 37第一項 客觀使用情況 38第二項 判斷基準時 39第三項 申請人主觀認知 41第三章 含聲明不專用部分商標之混淆誤認 44第一節 混淆誤認之虞判斷因素 44第一項 我國 44第二項 美國 45第三項 歐盟 47第四項 小結 48第二節 商標近似與識別性高低間之互動 51第一項 商標近似 51第二項 商標識別性之強弱 55第三項 商標近似與識別性高低間之互動關係 62第三節 含聲明不專用部分商標之近似比對案例 69第一項 「101名品會」商標 v. 「TAIPEI 101」、「台北101」等商標 69第二項 「吳記」商標 v. 「吳記三兄弟茶水站及圖」商標 77第四章 各國「聲明不專用」制度之比較 83第一節 聲明不專用國際制度概說 83第二節 英國及澳洲之聲明不專用制度 85第三節 歐盟之聲明不專用制度 88第一項 2016年3月前之歐盟法 88第二項 實務之適用情況 91第三項 2016年3月後之歐盟現行法 95第四節 日本之聲明不專用制度 98第一項 日本法中聲明不專用制度之存廢 99第二項 重啟聲明不專用制度之輿論 102第三項 小結:仍無積極再立法之必要 108第五節 美國之聲明不專用制度 110第一項 商標法第6條A項 110第二項 兼採強制聲明不專用及任意聲明不專用 113第三項 商標法第6條B項 114第六節 本章小結 117第一項 國際趨勢 118第二項 給予我國法制之參考 118第五章 結論-對於我國「聲明不專用」制度之建議 122第一節 現行聲明不專用制度之建議 122第一項 並無廢除聲明不專用制度之急迫性 122第二項 國際法比較所給予我國之修正建議 125第二節 含聲明不專用部分商標近似比對之論述 128第一項 區分聲明不專用部分之性質 128第二項 明確「後天識別性」取得之時點 130參考文獻 133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857925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99651020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聲明不專用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近似認定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識別性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混淆誤認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Disclaim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商標法中「聲明不專用」之研究–兼論含聲明不專用部分商標之近似認定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A Study on Disclaimer in Trademark Law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中文依姓氏筆畫,外文依字母順序)一、書籍(中文書籍)1.中國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2017年。2.林洲富,商標法-案例式,五南圖書,2016年3月三版。3.范國華,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1:REC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 2016年11月。4.美國專利商標局譯、中國工商總局商標局校,美國商標審查指南,商務印書館出版,2008年。5.陳文吟,商標法論, 2012年9月修訂四版。6.陳昭華,商標法之理論與實務, 2015年10月二版。7.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法規暨審查基準, 2018年4月版。8.劉孔中,比較商標法,新學林出版,2014年9月。9.謝銘洋,智慧財產權法,2016年9月七版。(英文書籍)1.Charles Gielen、Verena von Bomhard(2017), Concise European Trade Mark and Design Law.2.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2017), 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of 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s part b.3.Graeme B.Dinwoodie、Mark D.Janis(2007),TRADEMARKS AND UNFAIR COMPETITION:law and policy,ASPEN PUBLISHERS.二、期刊、論文集(中文期刊、論文集)1.王敏銓,美國商標法之混淆之虞及其特殊態樣之研究,智慧財產權月刊,94期,頁85-111, 2006年10月。2.李淑美、劉蓁蓁、張瓊惠、劉真伶、巫春梅、顧秋香合撰,澳大利亞商標審查實務,智慧財產權月刊,91期,頁33-98,2006年7月。3.杜政憲,論商標法上「聲明不專用制度」,智慧財產權月刊,188期,頁49-62,2014年8月。4.林洲富,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1), 2006年5月。5.林洲富,判斷商標混淆誤認之基準,月旦法學教室161期,頁33-35, 2016年3月。6.林純貞,談民國100年的新商標法,慶祝建國百年智慧財產專論集,頁280-295,2011年12月。7.林邦棟,商標聲明不專用制度之探討,智慧財產局商標組會議報告, 2004年7月。8.陳宏杰,從歐美商標審查實務觀點看混淆誤認之虞參酌因素的運用,智慧財產權月刊,139期,頁5-28, 2010年7月。9.夏禾,從歐盟及我國商標實務見解探討商標實際使用之同一性認定問題,智慧財產權月刊,217期,頁38-80, 2017年1月。10.許忠信,商標之描述性元素不應被納入混淆誤認之虞之認定,頁108-117,月旦裁判時報,2期,2010年4月。11.張哲倫,商標權之性質及其對商標侵權判斷之影響—以「混淆誤認之虞」為中心,智慧財產權月刊,135期,頁33-67,2010年3月。12.開元法律專利事務所(J. Thomas McCarthy、趙晉枚、劉孔中、黃銘傑、包志成、李恬野),商標整體法制暨具體修法之建議研究報告, 2005年11月。1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6年智慧財產局年報,2017年4月。1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2011年8月。15.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品質諮詢委員會」民國97年第1次會議紀錄。16.劉真伶、鄭淑芬,歐盟商標識別性案例介紹,智慧財產權月刊,139期,頁29-80, 2010年7月。(外文期刊、論文集)1.商標委員會,商標における権利不要求についての一考察,知財管理,52期,頁635-651,2002年。2.Barton Beebe & Jeanne C. Fromer, ARE WE RUNNING OUT OF TRADEMARKS?AN EMPIRICAL STUDY OF TRADEMARK DEPLETION AND CONGESTION, HARVARD LAW REVIEW, (2018).3.Rhys Morgan, Ensuring greater legal certainty in OHIM decision-taking by abandoning legal formalism,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 Practice Vol.7 , No.6,(2012).三、學位論文1.余賢東,商標合理使用-兼論商標不專用制度與商標權濫用,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2.邱裕心,論商標識別性在「混淆誤認之虞」之影響-兼比較各國的判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2015年。四、網站資料1.2016年タイ商標改正法(第3版)の概要,網址:https://www.tokyo-kosha.or.jp/chizai/onepoint/documents/onepoint_005.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4月7日)。2.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歐盟新商標法相關疑義,網址:https://www.tipo.gov.tw/lp.asp?CtNode=6995&CtUnit=3458&BaseDSD=7&mp=1&nowPage=1&pagesize=50(最後瀏覽日:2018年5月20日)。3.商標FAQ,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4907&ctNode=7078&mp=1(最後瀏覽日:2018年3月20日)。 | zh_TW |
dc.identifier.doi (DOI) | 10.6814/THE.NCCU.LAW.013.2018.F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