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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共享經濟有問題?──探討Uber所面臨的競爭法挑戰
作者 甘琳
王立達
貢獻者 法學院
關鍵詞 共享經濟平台;Uber;監管;行為主體;市場界定;不實廣告;聯合行為;意圖獨占;低價
日期 2017-11
上傳時間 18-Dec-2018 16:31:40 (UTC+8)
摘要 本文探討近年興起之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及其合法性爭議,並且聚焦於共享經濟平台於競爭法上產生之問題,主要係以Uber為討論對象,整理及分析其於我國所產生之監管爭議,檢討評估是否違反我國競爭法之相關規定。Uber於我國產生之爭議主要分為監管、稅務及保險三方面,政府應制定適合共享經濟平台之監管法規,使消費者保護、公平競爭及維護創新能夠達到平衡。在Uber所採取的營運模式中,其本身即為運輸服務提供者,與計程車業者處於同一相關市場,旗下司機為其個別運送工作之承攬人,故Uber招攬司機若涉有不實廣告應適用公平交易法,而非針對不實招攬員工的就業服務法。且個別司機既係承接Uber已成交之運送工作,並未直接對外提供運輸服務,Uber對外使用同一計價方式,並不構成司機間之水平聯合定價,或其與司機間之垂直價格限制。Uber於汽車運輸服務市場中尚未具有獨占地位,亦不適用濫用獨占地位之規範。其載客訂價若未低於本身之平均變動成本,亦不致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低價利誘,或以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之行為。
關聯 月旦法學, No.第270期, pp.頁187-211
資料類型 article
DOI http://dx.doi.org/10.3966/102559312017110270011
dc.contributor 法學院
dc.creator (作者) 甘琳zh_TW
dc.creator (作者) 王立達zh_TW
dc.date (日期) 2017-11
dc.date.accessioned 18-Dec-2018 16:31:40 (UTC+8)-
dc.date.available 18-Dec-2018 16:31:40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8-Dec-2018 16:31:40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1423-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本文探討近年興起之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及其合法性爭議,並且聚焦於共享經濟平台於競爭法上產生之問題,主要係以Uber為討論對象,整理及分析其於我國所產生之監管爭議,檢討評估是否違反我國競爭法之相關規定。Uber於我國產生之爭議主要分為監管、稅務及保險三方面,政府應制定適合共享經濟平台之監管法規,使消費者保護、公平競爭及維護創新能夠達到平衡。在Uber所採取的營運模式中,其本身即為運輸服務提供者,與計程車業者處於同一相關市場,旗下司機為其個別運送工作之承攬人,故Uber招攬司機若涉有不實廣告應適用公平交易法,而非針對不實招攬員工的就業服務法。且個別司機既係承接Uber已成交之運送工作,並未直接對外提供運輸服務,Uber對外使用同一計價方式,並不構成司機間之水平聯合定價,或其與司機間之垂直價格限制。Uber於汽車運輸服務市場中尚未具有獨占地位,亦不適用濫用獨占地位之規範。其載客訂價若未低於本身之平均變動成本,亦不致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低價利誘,或以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之行為。zh_TW
dc.format.extent 110 bytes-
dc.format.mimetype text/html-
dc.relation (關聯) 月旦法學, No.第270期, pp.頁187-211
dc.subject (關鍵詞) 共享經濟平台;Uber;監管;行為主體;市場界定;不實廣告;聯合行為;意圖獨占;低價zh_TW
dc.title (題名) 共享經濟有問題?──探討Uber所面臨的競爭法挑戰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article
dc.identifier.doi (DOI) 10.3966/102559312017110270011
dc.doi.uri (DOI) http://dx.doi.org/10.3966/1025593120171102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