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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與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關係之比較法觀察-
作者 徐婉寧
貢獻者 法律系
關鍵詞 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勞工安全衛生法;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
日期 2012-08
上傳時間 9-Jan-2019 10:58:31 (UTC+8)
摘要 我國於1999年民法修正時,為加強對受僱人之保護,將僱用人之保護照顧義務予以明文規定,增訂民法第483條之1,規定「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由於本條係相當抽象的規定,因此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究竟為何,實不無疑義,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而目前我國實務傾向參考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的相關規定,以進一步具體化保護照顧義務之內容。另一方面,此等僱用人之保護照顧義務,於世界各國之立法例並不少見,其中我國之鄰國日本亦有相當於我國保護照顧義務之「安全配慮義務」之法理及規定。由於日本的安全配慮義務判例法理自1975年經日本最高法院判例確立以來,經過30餘年之發展,在日本法上已是相當成熟的法理,並於2008年施行之勞動契約法中予以明文化。由於安全配慮義務目前已發展為十分高度化的義務,透過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運用,實擴大了職業災害救濟之範圈。由於日本於確定安全配慮義務具體內容之際,常言及其與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之關係,而我國目前實務及學說亦主張可以參考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規定,以作為保護照顧義務應採取之措施之具體例。故本文擬以我國實務見解及日本法為素材,分析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與勞工安全衛生法之關係,俾能就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為類型化之考察,以有助於保護照顧義務法理之發展。
關聯 萬國法律, No.184, pp.74-89.
資料類型 article
dc.contributor 法律系
dc.creator (作者) 徐婉寧zh_TW
dc.date (日期) 2012-08
dc.date.accessioned 9-Jan-2019 10:58:31 (UTC+8)-
dc.date.available 9-Jan-2019 10:58:31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9-Jan-2019 10:58:31 (UTC+8)-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1801-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我國於1999年民法修正時,為加強對受僱人之保護,將僱用人之保護照顧義務予以明文規定,增訂民法第483條之1,規定「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由於本條係相當抽象的規定,因此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究竟為何,實不無疑義,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而目前我國實務傾向參考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的相關規定,以進一步具體化保護照顧義務之內容。另一方面,此等僱用人之保護照顧義務,於世界各國之立法例並不少見,其中我國之鄰國日本亦有相當於我國保護照顧義務之「安全配慮義務」之法理及規定。由於日本的安全配慮義務判例法理自1975年經日本最高法院判例確立以來,經過30餘年之發展,在日本法上已是相當成熟的法理,並於2008年施行之勞動契約法中予以明文化。由於安全配慮義務目前已發展為十分高度化的義務,透過安全配慮義務法理之運用,實擴大了職業災害救濟之範圈。由於日本於確定安全配慮義務具體內容之際,常言及其與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之關係,而我國目前實務及學說亦主張可以參考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規定,以作為保護照顧義務應採取之措施之具體例。故本文擬以我國實務見解及日本法為素材,分析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與勞工安全衛生法之關係,俾能就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為類型化之考察,以有助於保護照顧義務法理之發展。zh_TW
dc.format.extent 110 bytes-
dc.format.mimetype text/html-
dc.relation (關聯) 萬國法律, No.184, pp.74-89.
dc.subject (關鍵詞) 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勞工安全衛生法;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zh_TW
dc.title (題名) 僱用人保護照顧義務之具體內容-與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關係之比較法觀察-zh_TW
dc.type (資料類型)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