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許政賢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許家菱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Hsu, Chia-Ling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許家菱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Hsu, Chia-Ling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19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7-Aug-2019 16:38:20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7-Aug-2019 16:38:20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7-Aug-2019 16:38:20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5651002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4884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5651002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現今社會型態已由農業社會轉變成工商社會,消費生活方式已屬蓬勃興盛,惟亦因此造成消費爭議事件頻傳,尤其受害消費者人數眾多之事件,更係社會大眾所高度關注者。而對於受害者係不特定多數人,且個人所受損害隱微之「擴散型損害事件」,由消費者保護團體透過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規定之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制度向企業經營者求償時,法院是否均仍須遵守固有民事實體法之損害賠償原則,逐一審認各消費者之實際損害?若以此方式為之,是否切合消保團體訴訟制度所欲追求之立法目的,以及滿足小額損害事件之實際需求?對於上述疑問,本文擬從我國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之實務案例出發,觀察我國法院於此類型訴訟事件中所採用之損害數額計算方法為何,並分析我國現行損害賠償數額計算制度於運用上有何不足之處,再介紹美國法上實務案例所曾採行之損害數額計算模式,探尋其背後之緣由,企圖尋得能為我國損害數額計算制度有所改善之方法或從中得到啟發。最後考量我國法與美國法於法體制上之差異,立於我國之國情、法律制度與法政策下,嘗試為擴散型損害事件所引發之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提出一較為彈性之損害數額計算規範,俾使損害數額計算之制度設計,切合此類事件之實際需求並符合消保團體訴訟制度之預設目的,進而達到公益與私益間之妥適平衡。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第一項 研究動機 1第二項 研究目的 2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3第一項 研究範圍 3第二項 研究方法 4第三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4第一項 研究架構 4第二項 研究流程 6第二章 消保團體訴訟概論 7第一節 消保團體訴訟之性質 7第一項 訴訟信託定義 7第二項 消保團體訴訟之定性爭議 8第一款 債權信託讓與兼具任意訴訟擔當 8第二款 任意訴訟擔當 9第三款 特別訴訟擔當 9第四款 訴訟信託 10第五款 本文見解 10第二節 消保團體訴訟之要件 13第一項 消保團體須符合法定資格 13第二項 須受讓二十人以上消費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15第一款 學者見解 15第一目 欠缺起訴程序之特別要件 15第二目 不影響當事人適格 15第二款 本文見解 17第三項 起訴強制律師代理 18第三節 消保團體訴訟之舉證責任 19第一項 舉證責任概述 19第一款 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 19第一目 主客觀舉證責任 19第二目 舉證責任分配理論 20第二款 舉證責任之減輕 21第一目 表見證明 21第二目 證明度降低 22第三目 舉證責任轉換 23第二項 商品責任之舉證責任分配 23第一款 消保法第7條以下 23第二款 民法第191條之1 24第四節 小結 25第三章 我國實務案例分析 27第一節 塑化劑案 27第一項 案例事實 27第二項 當事人主張 27第一款 原告主張 27第二款 被告主張 28第三項 判決理由 29第一款 第一審判決(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消字第1號判決) 29第一目 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成立 29第二目 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30第三目 精神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34第二款 第二審判決(高等法院103年度消上字第1號判決) 35第一目 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成立 35第二目 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36第三目 精神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37第三款 第三審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27號判決) 38第四項 判決評析 38第一款 損害賠償責任之成立 38第二款 損害賠償數額之認定 40第一目 購買產品之支出 40第二目 其他財產上損害 42第三目 非財產上損害 43第二節 大統油品案 44第一項 案例事實 44第二項 當事人主張 45第一款 原告主張 45第二款 被告主張 45第三項 判決理由(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64號判決) 46第一款 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成立 46第二款 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46第三款 精神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47第一目 非財產上權益侵害 47第二目 非財產上損害額度 49第四項 判決評析 49第一款 損害賠償責任之成立 49第二款 損害賠償數額之認定 50第一目 財產上損害 50第二目 非財產上損害 51第三節 強冠油品案 52第一項 案例事實 52第二項 當事人主張 53第一款 原告主張 53第二款 被告主張 53第三項 判決理由(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消字第9號判決) 54第一款 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成立 54第一目 消保法之商品責任主體 54第二目 不符合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55第三目 消費者之權益受侵害 56第二款 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57第三款 精神上損害賠償之數額 57第四項 判決評析 57第一款 損害賠償責任之成立 57第二款 損害賠償數額之認定 58第一目 財產上損害 58第二目 非財產上損害 58第四節 小結 59第四章 我國消保團體訴訟於損害數額認定之困境 61第一節 前言 61第二節 損害數額計算制度 62第一項 損害數額之酌定 62第一款 損害額酌定之立法與要件 62第一目 損害額酌定制度之立法旨趣 62第二目 我國損害額酌定之規定 63第三目 損害額酌定規定之要件 65第二款 損害額酌定之性質 68第一目 實務見解 68第二目 學說見解 70第三目 本文見解 71第三款 損害額酌定規定之實務運用 72第一目 現行法之適用困境 72第二目 實務案例分析 73第二項 總額裁判及分配協議 75第一款 總額裁判之立法與要件 75第一目 總額裁判規定之立法旨趣 75第二目 總額裁判及分配協議之規定 76第三目 總額裁判規定之要件 76第二款 分配協議之性質 77第三款 總額裁判規定之實務運用 78第三節 比較法上之實務現況-以美國為借鏡 80第一項 美國集體訴訟制度概述 80第一款 集體訴訟之規範內容(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Rule 23) 81第一目 提起集體訴訟之要件 82第二目 通知程序 83第三目 集體訴訟之判決效力 84第四目 集體訴訟之和解 85第五目 集團律師之指定與義務 86第二款 集體訴訟之損害數額計算 87第二項 案例研究 88第一款 Cimino v. Raymark Industries, Inc. 88第一目 案例事實 88第二目 判決意見 88第二款 Hilsley v. Ocean Spray Cranberries, Inc. 92第一目 案例事實 92第二目 判決意見 92第三項 於我國法之啟發 96第四節 擴散型損害事件之損害數額計算建議 98第一項 消保團體訴訟損害數額計算制度之再建構 99第一款 消保團體訴訟之制度本旨 99第二款 小額損害事件之本質 99第三款 依據事件需求設計損害數額計算方法 100第二項 擴散型損害事件之損害數額計算方式擇定 101第一款 損害額統一酌定之必要性 102第二款 損害額統一酌定之正當性 103第一目 精確計算損害數額需求之緩和 103第二目 損害賠償制度功能之擴張 104第三款 統一酌定方式之具體操作 106第三項 損害額統一酌定之立法建議 106第一款 條文試擬 106第二款 規範說明 106第五節 小結 108第五章 結論 110參考文獻 113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126050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651002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消保團體訴訟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擴散型損害事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小額損害事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損害數額酌定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之程序運作難題-以擴散型損害之損害數額酌定為中心 | zh_TW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中文文獻(一)書籍(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1、 Lawrence M. Friedman著,楊佳陵譯,美國法導論,2004年3月。2、 王澤鑑,人格權法,2012年1月。3、 王澤鑑,民法總則,增訂版,2011年8月。4、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2011年8月。5、 王澤鑑,損害賠償,2017年3月。6、 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五),1996年10月。7、 姚瑞光,民事訴訟法論,2012年1月。8、 姜世明,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2版,2009年11月。9、 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2版,2013年10月。10、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4版,2016年8月。11、姜世明,新民事證據法論,3版,2009年11月。12、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5版,2011年8月。13、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7版,2009年11月。14、楊建華、鄭傑夫,民事訴訟法要論,2013年8月。15、謝哲勝,法律經濟學,2007年5月。(二)專書論文(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1、 沈冠伶,醫療訴訟之損害額酌定,載: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頁217-237,2017年9月。2、 許政賢,以整合法學之視域試論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條之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制度,載 : 民事法學與司法制度,頁1-41,2009年10月。3、 郭瑞蘭,集團訴訟之研究,載:司法研究年報第8輯上冊,頁845-1008,1988年6月。4、 楊建華,消保法請求賠償損害訴訟若干疑義再說明,載: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五),頁301-308,2000年10月。5、 楊建華,消保團體損害賠償之代表訴訟,載: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五),頁278-294,2000年10月。(三)期刊論文(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1、 王澤鑑,損害賠償法的目的:損害填補、損害預防、懲罰制裁,月旦法學雜誌,123期,頁207-219,2005年8月。2、 吳從周,初探訴訟經濟原則-一個法律繼受的後設描述,興大法學,6期,頁1-70,2010年5月。3、 吳從周,臺灣商品責任之實體與程序主要爭議現況-特別聚焦檢討舉證責任分配之實務案例,月旦法學雜誌,214期,頁69-97,2013年3月。4、 沈冠伶,多數紛爭當事人之權利救濟程序-從選定當事人制度到團體訴訟,台灣本土法學雜誌,51期,頁169-184,2003年10月。5、 沈冠伶,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之事案解明及證據調查--從自來水案到塑化劑案,台灣法學雜誌,263期,頁47-82,2015年1月。6、 沈冠伶,消費者團體訴訟之再建構:以擴散型損害及集體權利為中心,臺大法學論叢,44卷,頁1237-1326,2015年11月。7、 沈冠伶,團體訴訟問題的探討,法官協會雜誌,6卷1期,頁67-82,2004年6月。8、 姜世明,論損害賠償程序中關於損害額確定之舉證責任減輕-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項之發展評估,法令月刊,52卷11期,頁31-44,2001年11月。9、 姜世明,選定當事人制度之變革-兼論團體訴訟,月旦法學雜誌,96期,頁8-26,2003年5月。10、張文郁,論消費者保護訴訟,月旦法學雜誌,252期,頁5-24,2016年5月。11、許士宦,損害數額之酌定,臺大法學論叢,39卷1期,頁71-108,2010年3月。12、許政賢,食安消保團體訴訟中慰撫金之量定/彰化地院103年度重訴字第64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300期,頁157-159,2016年7月。13、許政賢,消保團體訴訟之理想與現實-新北地院一○一年度重消字第一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34期,頁24-29,2015年4月。14、許政賢,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實務運作之省思-以食品安全消費訴訟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66期,頁132-155,2017年7月。15、許政賢,消費者保護團體損害賠償訴訟制度之再定位—試以整合憲法、法學方法論及民事訴訟法之觀點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110期,頁74-92,2004年7月。16、許政賢,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創新與挑戰-二十週年的反思,月旦民商法雜誌,45期,頁38-55,2014年9月。17、陳榮宗,美國群眾訴訟與西德團體訴訟(上),法學叢刊,30卷2期,頁16-24,1985年4月。18、黃宏全,消費訴訟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一〇〇年度台上字第一〇四號判決的觀察,月旦裁判時報,35期,頁22-32,2015年5月。19、黃國昌,被選定公益社團法人的原告適格--以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的要件為中心,台灣法學雜誌,183期,頁19-32,2011年9月。20、劉明生,損害額確定之性質-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320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63期,頁31-40,2017年9月。21、駱永家,損害數額之認定,月旦法學雜誌,64期,頁14-15,2000年9月。(四)學位論文(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1、 吳奕璇,食品安全之商品責任------從實務判決所遇困境出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6月。2、 曾雍博,消費者集體損害救濟程序之研究:以小額損害事件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8年1月。3、 黃敦彥,論我國消費者集體權益保護理論之建構-以消費者團體訴訟中心,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7月。(五)網站資料1、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2、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https://www.consumers.org.tw/contents/litigation_ct?page=1&id=4。二、英文文獻(一)書籍(依作者姓氏字母排序)1、 Finkel, Noah A (10th ed. 2017). WAGE & HOUR COLLECTIVE AND CLASS LITIGATION. New York: Law Journal Press.2、 Nagareda, Richard A (2007). MASS TORTS IN A WORLD OF SETTLEMENT.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3、 Nagareda, Richard A (2009). THE LAW OF CLASS ACTIONS AND OTHER AGGREGATE LITIGATION. New York: Foundation Press.(二)網站資料1、 Norris McLaughlin, P.A.,https://norrismclaughlin.com/articles/state-of-the-art-whose-art-what-was-known-and-when/。2、 WESTLAW,https://1.next.westlaw.com/Search/Home.html?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28sc.Default%29。 | zh_TW |
dc.identifier.doi (DOI) | 10.6814/NCCU201900495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