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林國全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袁秀慧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Yuan, Hsiu-Hui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袁秀慧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Yuan, Hsiu-Hui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19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5-Sep-2019 16:34:35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5-Sep-2019 16:34:35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5-Sep-2019 16:34:35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4961057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5717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4961057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二者,對於該公司所要推出的「數位悠遊卡」服務,究竟仍為電子票證業務一部分,仍是植基於原有票證業務的範圍,只是提供更進一步的數位服務,因此應該包括於原有許可的範圍,或是己經跨足電子支付領域,因為分別有「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與「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為不同管理,必須向主管機關分別取得許可方能進行。二者因認定上的不同,於媒體上引起一番論戰,雖然雙方最後以各退一步的方式解決,但過程各方所提出的立場及問題,反映出了現行以二法分別來管理支付工作是否有其必要,現行監管法令似有檢討之必要。本文以文獻分析法、比較研究法來進行分析,探討現行法的規範,從有效率監管及普及電子商務的角度,思考是否有整合的可能性,從整合的角度,透過分析比較他國現況以為借鏡。推導出的結論是,為友善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在科技飛快成長的今日,不論在物流、金流、資訊流均應多加鼓勵業者進入,積極利用科技創造獲利模式。從「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規範目的及內容,均為確保機構健全適正的經營並保障交易安全,顯見二者並無本質上之不同。在國際上,不論美國、歐盟及中國,監理法規多趨向便利及彈性化,美國將電子支付機構視為資金傳輸機構,屬於傳統支付服務的延伸;歐盟在支付服務指令中,會考量不同支付機構的營運規模及風險,資本額限制依所提供的不同服務種類而有不同;而中國將支付方式以統一的法令加以管理,排除無涉多元支付的內容。因此,本文認為我國亦應將電子支付的各式工具整合成為一部法律,以有效降低公司遵法及機關監管成本。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長達近二年的僵局,突顯出二法在管制上的模糊,如能藉此機會整併二法,並一併檢討我國在電子支付上鼓勵新創業者之不足,相信能有助於我國未來在支付領域的發展。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1第二節 研究方法 4第三節 研究架構 4第二章 電子商務、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之簡介及發展 5第一節 電子商務 5第一項 定義 5第二項 交易模式 6第一款 交易主體為區分標準 6第二款 流通內容為區分標準 7第三項 支付方式 8第二節 電子支付 10第一項 定義 10第二項 特色 12第三項 模式 13第四項 所涉及的法律關係 15第一款 單純代收轉付 15第二款 履約保障模式 16第三款 預付儲值模式 17第五項 效益與風險 17第一款 效益 17第二款 風險 18第三節 電子票證 19第一項 定義 19第二項 特色 20第三項 模式 22第四項 所涉及的法律關係 23第五項 效益與風險 24第一款 效益 24第二款 風險 25第四節 小結 25第三章 我國現行法之探討 27第一節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立法之起源與風險 27第一項 銀行法之問題 27第二項 因「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所生之問題 29第二節 專法介紹 31第一項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31第一款 組織設立/業務範圍 31第二款 支付款項 32第三款 消費者保護 33第四款 資訊安全/洗錢防制 35第五款 跨境/監管 35第二項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37第一款 組織設立/業務範圍 37第二款 支付款項 39第三款 消費者保護 40第四款 資訊安全/洗錢防制 42第五款 跨境/監管 43第三節 二專法之異同比較 44第四章 管理法制整合之可行性-外國法的借鑑 75第一節 金融監管趨勢 75第二節 國外立法例 76第一項 美國 76第一款 法規範方式及精神 76第二款 統一資金服務法的規範內容 78第二項 歐盟 82第一款 法規範方式及精神 82第二款 支付服務指令及電子貨幣指令的規範內容 84第三項 中國 87第一款 法規範方式及精神 87第二款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範內容 89第四項 小結 95第三節 法制整合建議 98第一項 雙法整併 98第二項 比較法之建議 100第三項 修正方向 101第一款 儲值款項 101第二款 無記名電子票證 102第三款 準備金及履約保證 103第五章 結論 104參考資料 107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2235976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4961057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電子支付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電子票證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第三方支付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悠遊卡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金融監管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論「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與「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整合之可行性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Feasibility of Discussing the Integrating of "The Act Governing Electronic Payment Institutions" and "Act Governing Issuance of Electronic Stored Value Cards"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參考資料一、書籍(一)王文宇主編,金融法,3版,2007年9月。(二)王志誠、廖乃慶、許光承、張宇脩,互聯網金融之監理機制,2017年1月。(三)王志誠,現代金融法,2版,新學林,2013年10月。(四)谷湘儀、臧正運編審,金融科技發展與法律,2017年5月。(五)陳聰富,民法總則,2014年12月。(六)黃信凱,電子商務理論與實務,2013年1月。(七)劉文良,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2018年1月。二、期刊論文(一)王志誠,電子貨幣對預付型消費之履約擔保效用:以電子票證及信用卡為中心,全國律師,14:8期,頁19-30,2010年8月。(二)林育廷,台灣第三方支付之管理與規範,全國律師月刊,第19卷第2期,頁48-55,2015年2月。(三)胡大中,第三方支付中之消費者保護機制,月旦法學雜誌,第248期,頁122-146,2016年1月。(四)張郁芝,我國發展電子商務之現況與趨勢-以第三方支付為例,經濟研究,第14期,頁109-129,2014年6月。(五)馮昌國、江欣玲,台灣第三方支付制度初探,全國律師,第19 卷第2 期,頁37-47,2015年2月。(六)葉奇鑫、陳品安,銀行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法律辨異—兼論數字科技案,全國律師,19卷2期,頁16-27,2015年2月。(七)蔡宗霖,從信用卡及電子票證研析我國線上支付之法律變動與趨勢,財金資訊季刊,第65期,2010年12月。檢自:https://www.fisc.com.tw/tc/knowledge/quarterly1.aspx?PKEY=171a9728-3c72-4d7f-9542-587fd588c2d7。(八)蔡宗霖,網路交易支付大躍進:簡介中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科技法律透析,22卷11期,頁9-13,2010年11月。(九)謝孟珊,第三方支付法制問題研析,科技法律透析,25卷2期,頁14-38,2013年2月。(十)謝孟珊,第三方支付營運基本法制議題探討──以銀行法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為討論中心,萬國法律,191期,頁15-34,2013年10月。三、中文學位論文(一)吳東益,以電子支付及第三方支付法制論消費者保護與產業發展,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二)林筠芳,論制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後對創新電子支付工具之影響,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碩士班碩士論文,2016年。(三)林宇鈞,電子支付法制之研究—以第三方支付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四)董一點,兩岸電子支付法制之比較研究,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15年。(五)張妙琦,電子支付工具相關規範研究—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為中心,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6年。(六)黃明星,電子商務之第三方支付監理—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為中心,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2016年。(七)李永欽,我國電子票證法律問題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2016年。四、司法判決與行政機關函釋(一)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重訴字第6號判決。(二)台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4號判決。(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金管銀票字第10240004670號函。(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金管銀票字第09900373990號函。(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金管法字第10400545920號公告。(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2670號令。五、網站資訊(一)、 金管會對於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數位悠遊卡」之說明,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9110002&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4日)。(二)、 林向愷:金管會預審官僚文化 是台灣金融發展絆腳石,檢自:https://www.easycard.com.tw/new?cls=1&id=1508382214,(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12日)。(三)、 金管會、悠遊卡公司休戰談和 「數位悠遊卡」將上線,檢自:https://tw.news.yahoo.com/%E9%87%91%E7%AE%A1%E6%9C%83-%E6%82%A0%E9%81%8A%E5%8D%A1%E5%85%AC%E5%8F%B8%E4%BC%91%E6%88%B0%E8%AB%87%E5%92%8C-%E6%95%B8%E4%BD%8D%E6%82%A0%E9%81%8A%E5%8D%A1-%E5%B0%87%E4%B8%8A%E7%B7%9A-035600087.html(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14日)。(四)、 金管會核准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電子票證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12260005&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16日)。(五)、 推電子支付 柯P:北市2年內消滅銅板、紙鈔,檢自: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078450(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18日)。(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機構基本資料查詢,檢自: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60&parentpath=0,4(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20日)。(七)、 顧立雄:2025年電子支付比率90%,檢自: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25002658-260410(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21日)。(八)、 2017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檢自:https://www.easycard.com.tw/csr?page=1&cls=2(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23日)。(九)、 國發會目標2025年行動支付9成 顧立雄:不可能的任務,檢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16/1053644.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24日)。(十)、 要比大陸花費更多心思去推動 金管會:台灣電支環境像日本,檢自: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006000047-260202(最後瀏覽日:2018年6月25日)。(十一)、 世界貿易組織網站,檢自: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glossary_e/electronic_commerce_e.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7月4日)。(十二)、 2013中華民國電子商務年鑑,檢自:http://ecommercetaiwan.blogspot.com(最後瀏覽日:2018年7月14日)。(十三)、 98年《中華民國及清算系統》,檢自:https://www.cbc.gov.tw/public/Attachment/972016463871.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7月24日)。(十四)、 金管會,107年9月份信用卡、現金卡、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資訊,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1010005&toolsflag=Y&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7月27日)。(十五)、 金管會,金管會協助發展電子商務金流服務,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306040003&toolsflag=Y&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7月30日)。(十六)、 金管會對行政院同意開放Apple Pay等國際行動支付之說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自:https://www.ey.gov.tw/Page/88F151FFCE5C741E/2b47d63e-f499-43de-9661-1445abcdcbdf(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3日)。(十七)、 金管會,行動支付推動情形說明,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2&parentpath=0&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610270005&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7日)。(十八)、 金管會協助發展電子商務金流服務,金管會新聞稿,檢自: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306040003&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toolsflag=Y&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10日)。(十九)、 「台灣Pay」來助力 加快行動支付普及,檢自: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8519(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13日)。(二十)、 賴文智、彭珮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實務議題研究(4),2009年,檢自:http://www.is-law.com/post/4/211(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15日)。(二十一)、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https://data.gov.tw/dataset/22184(最後瀏覽日:2019年8月16日)。(二十二)、 江院長拍板「第三方支付服務」之管理短期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做為非銀行第三方支付儲值服務管理法源、中長期應制定專法,檢自: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688ce715-de32-4761-ad65-513413c6cf86(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17日)。(二十三)、 金管會起訴8591交易網涉違法,檢自:https://game.ettoday.net/article/397479.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21日)。(二十四)、 「8591交易網」被控吸金186億 董座3人判無罪,檢自: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622/1145247(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24日)。(二十五)、 電商成長無極限?阿里巴巴2018會計年度營收大增58%,檢自: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9012/alibaba-fiscal-2018-financial-report(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3日)。(二十六)、 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檢自:https://www.moj.gov.tw/dl-33127-3e0ba18d52c74b9897e1a4a283efc11c.html(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0日)。(二十七)、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檢自: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flfg/2010-06/21/content_1632796.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10月1日)。。(二十八)、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43號。檢自:http://www.waizi.org.cn/law/13448.html(最後瀏覽日:2018年10月3日)。(二十九)、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答記者問,檢自: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8605.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10月13日)。(三十)、 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檢自: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job_id=168452&article_category_id=2240&article_id=94260(最後瀏覽日:2018年10月16日)。(三十一)、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6號《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檢自: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473895.htm(最後瀏覽日:2018年10月19日)。(三十二)、 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檢自: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Files/policy_12420_1050511%E9%87%91%E8%9E%8D%E7%A7%91%E6%8A%80%E7%99%BC%E5%B1%95%E7%AD%96%E7%95%A5%E7%99%BD%E7%9A%AE%E6%9B%B8%281%29.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11月3日)。五、外國文獻(一)、Directive 2000/46/EC,檢自: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00L0046&from=EN(最後瀏覽日:2018年8月14日)。(二)、Uniform Law Commission,檢自:https://my.uniformlaws.org/committees/community-home?CommunityKey=cf8b649a-114c-4bc9-8937-c4ee17148a1b(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6日)。(三)、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MONEY,檢自:https://www.bis.org/publ/bisp01.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11月4日)。(四)、UNIFORM MONEY SERVICES ACT,檢自:https://www.legis.iowa.gov/docs/ico/chapter/533C.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3日)。(五)、U.S. Code: Table Of Contents,檢自: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最後瀏覽日:2018年11月5日)。(六)、Payment services,檢自:https://ec.europa.eu/info/business-economy-euro/banking-and-finance/consumer-finance-and-payments/payment-services/payment-services_en(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4日)。(七)、Document 32015L2366,檢自: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15L2366(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5日)。(八)、European Commission,檢自:https://ec.europa.eu/info/business-economy-euro/banking-and-finance/consumer-finance-and-payments/payment-services/e-money_en(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6日)。(九)、DIRECTIVE 2009/110/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of 16 September 2009,檢自:https://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67:0007:0017:EN:PDF(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7日)。(十)、Document 32006L049,檢自: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06L0049(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8日)。(十一)、Document 32015L0849,檢自: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15L0849(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29日)。 | zh_TW |
dc.identifier.doi (DOI) | 10.6814/NCCU201900881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