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許恒達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陳淑萍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陳淑萍 | zh_TW |
dc.date (日期) | 2020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5-Feb-2020 18:00:45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5-Feb-2020 18:00:45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5-Feb-2020 18:00:45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5961014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8613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5961014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政府機關對外辦理採購案件時,時有耳聞公務員發生洩密情事,因而降低民眾對政府的信賴程度,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致函總統府、五院、地方行政機關及其議會,敦促勿再發生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並請注意刑法第132條第2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規定。然該類事實,涵攝於刑法第132條第2項規定,是否顯得太過嚴苛?為探究公務員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於政府採購案件之適用時機與範圍是否得宜,乃有促成本研究動機及目的之發想。 本研究於第二章將初探過失洩漏政府採購程序應秘密文件與本罪之關聯性,續探究本罪之立法脈絡,細陳文獻上關於民國成立以前及民國成立以後之立法沿革,再透過文獻分析方式,研析該罪之所保護之法益及構成要件;第三章則先臚列政府採購程序中應秘密文件,再整理分析本罪於司法實務上與政府採購有關之判決。 第四章乃針對司法實務上之判決,說明適用本罪之不同觀點,並剖析開標主持人誤涉公布底價情形時究否侵害法益,其後兼論以刑罰規制政府採購過失洩漏底價之政策必要性;於研究最末章,則提出數項研究結論及建議,希冀留供未來研究此項議題之人員,得以續行參酌研究。 | zh_TW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第二節 研究方法 4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5第二章 公務員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內涵 7第一節 過失洩漏政府採購程序應秘密文件與本罪之關聯性 7第二節 公務員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立法沿革 8第一項 民國成立以前 8第一款 1907年《刑律草案》 9第二款 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 10第三款 1911年1月《欽定大清刑律》 10第二項 民國成立以後 11第一款 1912年《暫行新刑律》 11第二款 1915年《修正刑法草案》 12第三款 1918年《刑法第二次修正案》 13第四款 1919年《改定刑法第二次修正案》 14第五款 1928年《中華民國刑法》 14第六款 1933年《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初稿》 15第七款 1934年《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 17第八款 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 17第三節 刑法第132條第2項之保護法益 20第一項 法益的意義 20第二項 法益的種類 21第一款 法益二分說 21第二款 法益三分說 22第三項 學說見解 22第一款 本罪保護法益係國家法益 23第二款 本罪保護法益係國家兼及社會或個人法益 23第四項 本文見解 24第四節 刑法第132條第2項之構成要件 26第一項 客觀構成要件 26第一款 行為主體 26第二款 行為 26第三款 行為客體 27第一目 秘密的定義 27第二目 秘密的範圍 29第二項 主觀構成要件 35第一款 無認識過失 36第二款 有認識過失 37第三章 政府採購程序中的過失洩密行為 39第一節 政府採購程序中應秘密文件 39第一項 招標文件 39第二項 底價 40第三項 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 41第四項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42第五項 採購評選資料 44第一款 受評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及資料 44第二款 各採購評選委員之評分或序位評比表 44第三款 評選委員會工作小組初審意見及評選作業 44第六項 其他採購資訊 45第二節 案例分析 45第一項 洩漏底價 46第一款 有罪判決 46第一目 簡易判決處刑 46第二目 協商判決 53第二款 無罪判決 55第一目 地院判決 55第二目 上訴審 58第二項 洩漏招標文件 58第三項 終審判決分析 60第一款 犯罪身分別分析 61第二款 刑度與底價分析 62第三款 刑度與緩刑向公庫支付金額分析 64第四章 分析與批評 67第一節 本罪構成要件於政府採購過失洩漏底價之解釋 67第一項 決標之底價喪失秘密性 67第二項 宣布底價並未侵害法益 71第二節 刑法過失犯罪保護政府採購程序秘密之正當性 72第一項 刑法過失犯罪之處罰範圍 73第二項 刑法過失犯罪之處罰界限 78第三項 過失洩漏底價無入罪必要 85第三節 刑罰規制政府採購過失洩漏底價之政策必要性 87第一項 強化保密措施 88第二項 實施教育訓練 89第三項 撤銷決標意思 91第四項 課予行政責任 9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95第一節 研究發現及結論 95第一項 預防作為先行 95第二項 節省司法資源 96第二節 防制策略之建議 97第一項 招標文件公告底價 97第二項 決標時不宣布底價 99第三節 未來展望 100參考文獻 101附錄 105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1778014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961014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公務員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過失洩密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政府採購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公告底價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秘密利益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論公務員過失洩密罪—以政府採購司法實務案例為中心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On the crime of negligence and disclosure of civil servants—Taking the case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judicial practice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壹、中文一、專書1.王皇玉,刑法總則,5版,2019年8月。2.王振興,刑法分則實用,再版,1994年6月。3.王國武,政府採購法之實務,2017年8月。4.甘添貴,刑法各論(下),修訂4版,2015年5月。5.林山田,刑罰學,修訂版,1995年6月。6.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冊),5版,2006年11月。7.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下冊),5版,2006年11月。8.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增訂10版,2008年1月。9.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增訂10版,2008年1月。10.林東茂,刑法總則,2018年5月。11.林炳坤,政府採購鑽石法則──看懂政府採購核心程序,2014年5月。12.林鈺雄,新刑法總則,5版,2016年9月。13.俞承修,刑法分則釋義,2版,1947年12月。14.唐國盛,政府採購法律應用篇,9版,2016年8月。15.郭衛,刑事政策學,7版,1937年1月。16.陳子平,刑法各論(上),2013年10月。17.黃源盛總編輯,晚清民國刑法史料輯注,2010年7月。18.黃鈺華、蔡佩芳、李世祺,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3版,2008年9月。19.蔡墩銘,刑法總論,修訂10版,2013年8月。20.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14版,2019年9月。21.謝哲勝、李金松,政府採購法實用,2017年1月。22.謝振民,中華民國立法史,1937年1月。二、期刊論文1.山中敬一著、周慶東譯,現代社會中的事故與過失犯,東海大學法學研究,38期,頁1-58,2012年12月。2.吳俊穎、楊增暐、賴惠蓁、陳榮基,醫療過失犯之刑法正義及刑罰,台灣醫學,15卷6期,頁626-637,2011年11月。3.呂崢,走向文明 刑法百年坎坷路,文史參考,7期,頁22,2011年4月。4.李聖傑,過失行為的刑法處遇,月旦法學教室,57期,頁77-86,2007年7月。5.柯耀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洩密罪─兼論台北地方法院九十七年易字第三二九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5期,頁111-116,2010年10月。6.張啟信,何謂「應秘密」─刑法第132條客體初探(一),法務通訊,2752期,頁3-5,2015年6月。7.許恒達,刑法法益概念的茁生與流變,月旦法學雜誌,197期,頁134-151,2011年10月。8.許恒達,洩露使用電腦知悉秘密罪的保護射程——評臺中高分院九十八年度上訴字第一三一九號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190期,頁200-212,2011年3月。9.陳俊榕,論刑法上之醫師保密義務,臺灣海洋法學報,24期,頁51-71,2016年12月。10.曾昭愷,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與刑法洩密罪之微妙互動,法務通訊,2894期,頁3-5,2018年3月。11.馮惠平,公務員懲戒罰法理實務與兩罰問題之研究,憲政時代季刊,42卷1期,頁57-90,2016年7月。12.黃源盛,民國十七年的舊刑法與司法實踐,輔仁法學,47期,頁1-48,2014年6月。三、研究計畫臺灣透明組織協會,107年度廉政民意調查報告,法務部委託研究案,2018年9月至12月。四、學位論文1.白禮維,從過失犯理論發展論過失概念及其標準,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7月。2.張琇涵,論洩漏業務秘密罪——以醫師守密義務為核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1月。五、網路等電子化資料1.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2.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https://weblaw.exam.gov.tw/LawContent.aspx?LawID=E030010002,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臺灣學術網路第5版試用版,2015年11月: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ccd=GyU3t6&o=e0&sec=sec1&op=v&view=1-2,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4.新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17&parentpath=0,6,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5.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編制表: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userfiles/1190500/files/06-3.1021018.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6.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編制表: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formation.aspx?LawID=P06A1004-20180116&RealID=06-01-4004,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編制表: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P24A1004-20140114-12000-001.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1月17日。貳、英文一、專書1.Fijnaut, C., & Huberts, L. W. (Eds.) (2002), Corruption, Integrity, and Law Enforcement, Dordrecht: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Huberts, L. (2014), THE INTEGRITY OF GOVERNANCE: WHAT IT IS, WHAT WE KNOW, WHAT IS DONE AND WHERE TO GO, Springer.二、期刊論文1.Ades, A., & Di Tella, R. (1997), The New Economics of Corruption: a Survey and some New Results, Political Studies, 45(3), 496-515.2.Quah, J. S. (2006), Curbing Asian corruption: An impossible dream? CURRENT HISTORY, 105(690), 176. | zh_TW |
dc.identifier.doi (DOI) | 10.6814/NCCU202000107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