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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商譽攤銷爭訟之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研究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axpayers’ Statutory Obligations in Tax Litigations that Relate to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作者 周朝鵬
Chou, Chao-Peng
貢獻者 吳 秦 雯
周朝鵬
Chou, Chao-Peng
關鍵詞 商譽攤銷
收購成本
合理
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
舉證責任
協力義務
職權調查主義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Acquistion cost
Reasonableness
Fair Value of Identifiable Net Asset
Burden of Proof
Taxpayers’ Statutory Obligations
Inquisitori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日期 2020
上傳時間 5-May-2020 11:58:41 (UTC+8)
摘要 商譽攤銷雖有明確之法律依據,惟在爭訟過程中納稅義務人鮮少獲得有利判決,其主要原因來自於100年12月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採取甲說之決議:納稅義務人應就併購交易所產生之商譽價值負全部的客觀舉證責任,且應舉證證明收購成本真實、必要及合理,以及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
本文比較該會議甲說、乙說、丙說,以及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723號、第727號判決之見解,並作相關舉證責任及協力義務之探討。首先,本文認為收購成本合理性不應成為商譽認列與否之證明對象,退一步言之,若將合理性列為證明對象,應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其次,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證明方面,若稅捐稽徵機關認為納稅義務人之估價偏低,則應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提出更合理之鑑價,納稅義務人僅配合提供協力義務。最後,收購成本真實性及必要性經納稅義務人證明後,在職權調查主義下,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商譽攤銷之認列應有「轉正」義務。整體而言,本文認同乙說見解(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723號、第727號判決之見解與其類似)。
此外,收購成本合理性及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無論由何造當事人負舉證責任,本文認為證明度應降低至優勢蓋然性。在獨立專家報告之證據評價方面,本文認為法院不宜輕易地否定其證據力。
While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is supported by a clear statutory provision, taxpayers rarely win such litigations.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the First Joint Meeting of Chief Judges and Judges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in December 2011 resolved, after considering Opinion A, Opinion B, and Opinion C, to adopt Opinion A. Opinion A states that taxpayers are obliged to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for the value of goodwill resulting from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also that taxpayers are obliged to prove that the acquisition cost is authentic, necessary and reasonable, as well as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among three different views presented and considered in the meeting aforementioned, and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s Judgment Pan Zi No. 723 and Judgment Pan Zi No. 727 in 2011, and studies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axpayers’ statutory obligations mentioned in these opinions. Firstly, this study pointed out that the reasonableness of acquisition cost should not be within the scope of inquiry, and, if it should be investigated and proven,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Secondly, with regard to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if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consider it understated by the taxpayers, this study believes that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in other words, are obliged to present a more reasonable valuation report. What taxpayers bear are only the statutory obligations to provide the required information to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Final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quisitori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after taxpayers prove that the acquisition cost is authentic and necessary,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are obliged to directly determine the amount of the goodwill permitted for amortization by way of appraising the value of goodwill, rather than dismissing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altogether. Overall, this study agrees with Opinion B presented in the aforementioned meeting, which is also similar to the opinion held by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s Judgment Pan Zi No. 723 and Judgment Pan Zi No. 727 in 2011.
Besides, no matter which side of the litigating par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for the reasonableness of acquisition cost and for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this study contends that the appropriate evidentiary standard should be the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Regarding independent experts` reports, this study maintains that it is inappropriate for judges to easily deny their the probative value.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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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博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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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黃麗容,2013年1月,無形資產稅捐課徵之研究-以商譽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會計資訊與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8.黃意婷,2013年1月,溢價併購取得商譽所支出費用得否攤銷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9.麥雅絜,2014年7月,併購商譽攤折費用之稅務議題,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0.陳穎蒨,2015年6月,稅務案件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探討,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11.劉永慶,2015年12月,企業併購商譽課稅之研究-以美國法為比較法,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2.謝念廷,2017年6月,商譽攤銷之界定與討論-以我國法院判決及實務運作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3.蕭雅文,2013年7月,我國採行IFRS前後商譽稅務爭議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五、研討會論文
1.台北大學財政稅務系舉辦,2015年2月,企業併購商譽 預先認定與紛爭解決(研討會論文、與談重點內容摘要),會計研究月刊,第351期,頁84~88。
2.蔡孟彥,2015年12月,金融機構合併稅務議題研討(第一議題:商譽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認列、現行金倂法第37條虧損扣除消除租稅障礙等,104年12月),稅務旬刊,第2313期,頁7~21。
3.陳明進,2013年5月,第一場:併購交易商譽元素、衡量及攤銷之稅務爭議探討,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1~31,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與談人:周黎芳(頁45~51)、曾宛如(頁53~56)。
4.陳明進(受訪者),2016年6月,金融稅務專題會談(二)-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探討,稅務旬刊,第2329期,頁7~13。
5.陳清秀(與談人),2013年5月,第二場:商譽攤銷之德國立法例探討,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75~87,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
6.黃士洲,2013年5月,第四場:納稅義務人對於商譽攤銷是否有舉證責任?–自行政法院判決以及相關決議出發,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101~128,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與談人:帥嘉寶)

六、網際網路
1.柯格鐘,併購商譽之定性與評價,頁1~9,上網日期:2018年1月28日 , http://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4&ved=0ahUKEwjfno6rgPvYAhVKurwKHRwJAAgQFgg3MAM&url=http%3A%2F%2Fwww.roccpa.org.tw%2Fdownload%2Findex.php%3Fmode%3Ddl%26id%3D247&usg=AOvVaw2FAA9GWj0scDTyPgKVmZAu。
2.理律法律事務所,2016年2月,行政法院商譽攤銷最新見解,頁1~7。上網日期:2018年1月28日 ,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506834f3-bc97-49ef-8950-edf4413dcdaf。
3.聯合報新聞,2017年12月2日,許宗力:最高法院每做成一次決議 「我心就痛一次」,上網日期:2018年2月2日,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53068。
4.黃志謙,2017年11月,淺談稽徵經濟原則,上網日期:107年2月10日,http://www.taiwantaxresearch.com/article_detail/56.htm。
5.公民新聞,2015年10月,學者專家呼籲「稅法舉證責任」應單獨立法落實保障納稅者基本權,上網日期:2019年6月18日,https://www.ccu.edu.tw/show_newspaper.php?id=14707。
6.公民新聞,2015年11月,法院判決不公偏袒稅務機關 學者盛子龍為人民抱不平,上網日期:2019年6月18日,https://www.peopo.org/news/290459。
7.商譽-MBA智庫百科,上網日期:2019年7月28日,https://wiki.mbalib.com/wiki/%E5%95%86%E8%AA%89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4961048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4961048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吳 秦 雯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周朝鵬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Chou, Chao-Pengen_US
dc.creator (作者) 周朝鵬zh_TW
dc.creator (作者) Chou, Chao-Pengen_US
dc.date (日期) 2020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May-2020 11:58:41 (UTC+8)-
dc.date.available 5-May-2020 11:58:41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May-2020 11:58:41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4961048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29656-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4961048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商譽攤銷雖有明確之法律依據,惟在爭訟過程中納稅義務人鮮少獲得有利判決,其主要原因來自於100年12月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採取甲說之決議:納稅義務人應就併購交易所產生之商譽價值負全部的客觀舉證責任,且應舉證證明收購成本真實、必要及合理,以及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
本文比較該會議甲說、乙說、丙說,以及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723號、第727號判決之見解,並作相關舉證責任及協力義務之探討。首先,本文認為收購成本合理性不應成為商譽認列與否之證明對象,退一步言之,若將合理性列為證明對象,應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其次,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證明方面,若稅捐稽徵機關認為納稅義務人之估價偏低,則應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提出更合理之鑑價,納稅義務人僅配合提供協力義務。最後,收購成本真實性及必要性經納稅義務人證明後,在職權調查主義下,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商譽攤銷之認列應有「轉正」義務。整體而言,本文認同乙說見解(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723號、第727號判決之見解與其類似)。
此外,收購成本合理性及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無論由何造當事人負舉證責任,本文認為證明度應降低至優勢蓋然性。在獨立專家報告之證據評價方面,本文認為法院不宜輕易地否定其證據力。
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While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is supported by a clear statutory provision, taxpayers rarely win such litigations.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the First Joint Meeting of Chief Judges and Judges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in December 2011 resolved, after considering Opinion A, Opinion B, and Opinion C, to adopt Opinion A. Opinion A states that taxpayers are obliged to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for the value of goodwill resulting from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also that taxpayers are obliged to prove that the acquisition cost is authentic, necessary and reasonable, as well as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among three different views presented and considered in the meeting aforementioned, and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s Judgment Pan Zi No. 723 and Judgment Pan Zi No. 727 in 2011, and studies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axpayers’ statutory obligations mentioned in these opinions. Firstly, this study pointed out that the reasonableness of acquisition cost should not be within the scope of inquiry, and, if it should be investigated and proven,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Secondly, with regard to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if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consider it understated by the taxpayers, this study believes that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in other words, are obliged to present a more reasonable valuation report. What taxpayers bear are only the statutory obligations to provide the required information to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Final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quisitori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after taxpayers prove that the acquisition cost is authentic and necessary, the tax collection authorities are obliged to directly determine the amount of the goodwill permitted for amortization by way of appraising the value of goodwill, rather than dismissing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 altogether. Overall, this study agrees with Opinion B presented in the aforementioned meeting, which is also similar to the opinion held by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s Judgment Pan Zi No. 723 and Judgment Pan Zi No. 727 in 2011.
Besides, no matter which side of the litigating parties should bear the burden of proof for the reasonableness of acquisition cost and for the fair value of the identifiable net asset, this study contends that the appropriate evidentiary standard should be the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Regarding independent experts` reports, this study maintains that it is inappropriate for judges to easily deny their the probative value.
en_US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動機及目的 1
第二節 問題緣起 3
第三節 本文研究架構 7
第二章 商譽在財務會計及稅法上之意義及處理方式 8
第一節 商譽之概念及認列要件 8
第一項 商業上對於商譽之概念 8
第二項 商譽在會計學及法律上之定義 9
第一款 會計學對商譽之定義 9
第二款 法律對商譽之定義 11
第三款 行政法院對於商譽的見解 16
第三項 稅法上商譽攤銷認列要件 18
第一款 積極性認列要件 18
第二款 例外排除要件 18
第四項 對於商譽更進一步之理解 19
第一款 商譽價值之呈現方式 19
第二款 商譽為權利保護規範之客體 21
第三款 商譽的特殊性 22
第二節 會計帳簿於稅法上之地位 23
第一項 量能課稅為稅法上課稅之基本原則 23
第一款 量能課稅原則之法律依據 23
第二款 以客觀淨所得衡量納稅義務人之納稅能力 24
第二項 衡量納稅義務人納稅能力之方式 25
第一款 會計帳簿及其據以產生之財務報表為衡量客觀淨所得之依據 25
第二款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在法律上之拘束力 25
第三款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區別 29
第三節 會計領域及法律上對於商譽之處理方式 31
第一項 原始取得之認列 31
第一款 會計領域規定 31
第二款 法律規定 33
第二項 認列後之衡量 34
第一款 會計領域規定 34
第二款 法律規定 35
第四節 不同商譽價值之決定對於後續企業損益之影響 36
第一項 收購日之會計處理 36
第二項 商譽價值之多寡對整個商譽攤銷期限之總損益不生影響 36
第三項 稽徵機關之「轉正」義務 37
第一款 稅法上「轉正」規定 37
第二款 「轉正」之前提條件及方式 39
第三章 職權調查主義下的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 40
第一節 職權調查主義在稅務案件之運用 40
第一項 職權調查主義之概念 41
第二項 職權調查主義之規範依據 43
第一款 稅務行政之職權調查 43
第二款 行政訴訟上之職權調查 44
第三項 職權調查範圍之界限 45
第一款 一般行政程序及稅務行政之界限 45
第二款 行政訴訟之界限 46
第四項 違反職權調查主義之法律效果 48
第一款 在行政程序中違反之法律效果 48
第二款 在行政訴訟上違反之法律效果 50
第五項 稅務案件之證據方法及證據評價 50
第一款 稅法上之證據方法 51
第二款 商譽攤銷案件之證據方法 52
第三款 稅務案件之證據評價-課稅要件事實認定 55
第二節 職權調查主義下稅務案件之舉證責任 58
第一項 舉證責任之意義 58
第一款 舉證責任之概念 58
第二款 舉證責任之類型-主觀舉證責任與客觀舉證責任之區分 59
第二項 稅務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 63
第一款 行政訴訟法第136條之規範 63
第二款 稅捐稽徵程序法及實體法之規範 73
第三項 稅務訴訟之證明度 75
第一款 證明度意義及作用 76
第二款 課稅要件事實認定應遵循之證明度 77
第三款 稅務案件減輕證明度之類型 83
第四項 稅務訴訟舉證責任議題探討 86
第一款 證據距離是否有舉證責任轉換之問題 86
第二款 稽徵機關是否就稅捐債權之加項及減項均負擔最終證明責任 89
第三節 職權調查主義下稅務案件之協力義務 91
第一項 協力義務之概念 91
第二項 稅務行政之協力義務 93
第三項 協力義務應遵守之界限 97
第一款 租稅法律主義 98
第二款 比例原則 99
第三款 期待可能性 100
第四項 違反稅法上協力義務之效果 101
第一款 失權效果:無法享受租稅優惠及喪失自稅基扣抵權利 101
第二款 處以行為罰 102
第三款 職權調查義務之限縮 103
第四款 降低證明度及推計課稅 104
第五款 影響心證之形成 106
第四節 職權調查、舉證責任及協力義務間之關係 107
第一項 職權調查與舉證責任之關係 107
第二項 職權調查與協力義務之關係 108
第一款 協力義務為職權調查之證據方法之一且不能取代職權調查 108
第二款 職權調查範圍與密度受協力義務影響 109
第三款 職權調查之證明義務因未盡協力義務而減輕 110
第三項 舉證責任及協力義務之關係 111
第一款 違反協力義務並不改變客觀舉證責任分配 111
第二款 協力義務與主觀舉證責任之界限 112
第四章 商譽攤銷爭訟在舉證責任上實務見解之探討 115
第一節 稽徵機關否准商譽攤銷法令依據及爭議 116
第一項 否準商譽攤銷法令依據 116
第二項 爭議緣起 116
第二節 商譽攤銷爭訟舉證責任實務見解 118
第一項 法院實務見解 118
第一款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723號、727號等判決 118
第二款100年12月最高行決議及最高行會議甲說、乙說、丙說 120
第二項 稅捐稽徵機關見解 123
第三節 現行商譽攤銷爭訟舉證責任之基本問題 125
第一項 100年12月最高行決議之舉證責任分配有完全適用民事訴訟辯論主義而輕忽職權調查主義之虞 126
第二項 財政部有以行政規則規定舉證責任分配之虞且混淆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之界限 127
第三項 混淆事實問題或評價問題而有錯誤適用舉證責任分配之虞 128
第四節 商譽成本支出在舉證責任上之探討 130
第一項 所得稅法上認列成本及費用之要件分析 130
第一款 關聯性 131
第二款 真實性 132
第三款 必要性及合理性 133
第四款 是否應以「合理性 」為要件 135
第二項 收購成本之真實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在舉證責任上之探討 138
第一款 真實性 138
第二款 必要性及合理性 139
第三款 是否應證明收購成本的「合理性」議題 140
第四款 收購成本「合理性」之舉證責任分配議題 145
第三項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在舉證責任上之探討 148
第一款 舉證責任分配問題之爭議 149
第二款 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評估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5號第18段規定之被錯誤適用-忽略重要性原則 152
第四項 對收購成本及可辨認淨資產之證明度要求 153
第五項 獨立專家報告在商譽攤銷案件之證據評價爭議 155
第一款 實務判決質疑獨立專家報告之證據力 155
第二款 本文見解 158
第六項 稅捐稽徵機關之「轉正」義務 161
第一款 實務判決見解仍紛歧 161
第二款 本文見解 164
第五章 結論及建議 166
第一節 結論 166
第二節 建議 174
參考文獻 176
一.書籍 176
二.專書論文 176
三.期刊論文 178
四.博碩士學位論文 182
五.研討會論文 183
六.網際網路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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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4961048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商譽攤銷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收購成本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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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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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Inquisitori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en_US
dc.title (題名) 商譽攤銷爭訟之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研究zh_TW
dc.title (題名)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axpayers’ Statutory Obligations in Tax Litigations that Relate to the Amortization of Goodwill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一、書籍
1.李震山,2014年9月,行政法導論(第10版),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2.姜世明,2014年2月,民事訴訟法(第2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3.林蕙真,2012年6月,中級會計學新論(上冊),第七版,頁19~23,台北:証業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林石猛,2015年3月,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第3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5.林俊益,2016年9月,刑事訴訟法概論(上冊,第16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6.吳庚,2014年9月,行政爭訟法論(第七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7.吳庚,2015年2月,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十三版),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8.黃士洲,2002年8月,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9.黃朝義,2014年9月,刑事訴訟法(第4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0.黃士洲,2019年6月,稅法各論(黃茂榮、葛克昌、陳清秀主編),第二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1.陳敏(譯著),2014年8月,德國租稅通則,出版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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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駱永家,2009年9月,民事舉證責任論(初版十一刷),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5.鄭丁旺,2004年8月,中級會計學(上冊) ,第八版,自版。

二、專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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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承學,2011年4月,被繼承人生前未償債務應由何人負責舉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94年度判字第527號,收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285~363,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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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世明,2008年10月,消極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收錄於:舉證責任與證明度,頁1~56,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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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姜世明,2008年10月,舉證責任分配之一般原則,收錄於:新民事證據法論(第三版),頁183~198,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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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張文郁,2005年9月,論民事訴訟法有關事實和證據調查程序規定於行政訴訟之準用,收錄於:權利與救濟-以行政訴訟為中心,頁233~263,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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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黃士洲,2013年3月,稅捐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的規範關聯,收錄於:稅捐證據法制探討暨台灣2012最佳稅法判決(葛克昌、劉劍文、吳德豐主編),頁193~225,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3.黃源浩,2011年4月,營業稅法上協力義務及違反義務之法律效果,收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77~106,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4.葛克昌,2011年4月,協力義務與納稅人基本權,收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3~22,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5.葛克昌、黃奕超,2011年4月,協力義務程度-重病期間財產變動之協力義務程度?-最高行政法院96年判字決第34號判決評釋,收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127~149,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6.楊淑文,2016年9月(原文完成於2004年8月),從特定類型之實務見解觀察舉證責任分配之判斷標準,收錄於:舉證責任(二)(姜世明、黃國昌、楊淑文、吳光陸 著),頁67~120,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7.蔡志方,2006年11月,論行政爭訟程序上的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當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163~220,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8.蔡朝安、黃詠婕,2014年3月,商譽價值之認定與推計課稅之適用-以最高行政法院100 年度12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為中心,收錄於:核實課徵、時價課稅與推計課稅既台灣2013最佳稅法判決(葛克昌、湯貢亮、吳德豐主編),頁329~354,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9.蕭文生,2006年11月,行政執行制度中之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當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65~106,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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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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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冠伶,2002年7月,舉證責任與證據契約之基本問題-以作業系統裝置契約之給付不完全為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6期,頁18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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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蕭文生,96年2月,論當事人協力義務-以行政執行制度為例,政大法學評論,第95期,頁127~173。

四、博碩士學位論文
1.王健安,2015年1月,企業併購中商譽認列與攤銷問題-以最高行政法院100年12月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朱政勳,2011年7月,稅法上舉證責任之研究-以稅捐核課處分致溢繳之退稅請求權為例,私立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3.江彥佐,2006年1月,論稅務訴訟舉證責任及其在遺產稅債務關係之適用,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4.吳東都,2001年6月,行政訴訟之舉證責任-以德國法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5.林柏霖,2014年8月,論外銷佣金扣除之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以行政法院判決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6.袁義昕,2008年6月,無形資產出資課稅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
7.黃麗容,2013年1月,無形資產稅捐課徵之研究-以商譽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會計資訊與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8.黃意婷,2013年1月,溢價併購取得商譽所支出費用得否攤銷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9.麥雅絜,2014年7月,併購商譽攤折費用之稅務議題,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0.陳穎蒨,2015年6月,稅務案件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探討,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11.劉永慶,2015年12月,企業併購商譽課稅之研究-以美國法為比較法,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2.謝念廷,2017年6月,商譽攤銷之界定與討論-以我國法院判決及實務運作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3.蕭雅文,2013年7月,我國採行IFRS前後商譽稅務爭議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五、研討會論文
1.台北大學財政稅務系舉辦,2015年2月,企業併購商譽 預先認定與紛爭解決(研討會論文、與談重點內容摘要),會計研究月刊,第351期,頁84~88。
2.蔡孟彥,2015年12月,金融機構合併稅務議題研討(第一議題:商譽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認列、現行金倂法第37條虧損扣除消除租稅障礙等,104年12月),稅務旬刊,第2313期,頁7~21。
3.陳明進,2013年5月,第一場:併購交易商譽元素、衡量及攤銷之稅務爭議探討,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1~31,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與談人:周黎芳(頁45~51)、曾宛如(頁53~56)。
4.陳明進(受訪者),2016年6月,金融稅務專題會談(二)-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探討,稅務旬刊,第2329期,頁7~13。
5.陳清秀(與談人),2013年5月,第二場:商譽攤銷之德國立法例探討,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75~87,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
6.黃士洲,2013年5月,第四場:納稅義務人對於商譽攤銷是否有舉證責任?–自行政法院判決以及相關決議出發,商譽攤銷稅務爭議研討會,頁101~128,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與談人:帥嘉寶)

六、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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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律法律事務所,2016年2月,行政法院商譽攤銷最新見解,頁1~7。上網日期:2018年1月28日 ,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506834f3-bc97-49ef-8950-edf4413dcdaf。
3.聯合報新聞,2017年12月2日,許宗力:最高法院每做成一次決議 「我心就痛一次」,上網日期:2018年2月2日,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53068。
4.黃志謙,2017年11月,淺談稽徵經濟原則,上網日期:107年2月10日,http://www.taiwantaxresearch.com/article_detail/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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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民新聞,2015年11月,法院判決不公偏袒稅務機關 學者盛子龍為人民抱不平,上網日期:2019年6月18日,https://www.peopo.org/news/290459。
7.商譽-MBA智庫百科,上網日期:2019年7月28日,https://wiki.mbalib.com/wiki/%E5%95%86%E8%AA%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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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000424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