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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觸法精神障礙者之監護處分制度
Criminal Custodial Protection of Offenders with Mental Illness
作者 李欣恩
Li, Hsin-En
貢獻者 謝如媛
李欣恩
Li, Hsin-En
關鍵詞 監護處分
精神障礙
保安處分
強制醫療
正當法律程序
日期 2020
上傳時間 2-Sep-2020 12:18:12 (UTC+8)
摘要 為避免觸法精神障礙者再犯,無論其所涉之犯行是重罪或輕罪,其處遇方式應著重治療其精神疾病,而非僅是消極隔離。刑法保安處分章節規定之監護處分制度,雖然以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作為判斷的要件,然在審查有無監護處分必要時,仍應審酌其疾病與再犯危險性的關係,及應以何方式來執行監護處分,始有助於治療其精神障礙並改善其再犯危險性。又國家以監護處分之方式來治療觸法精神障礙者,此係涉及強制精神醫療,仍應遵循相關正當法律程序,以確保觸法精神障礙者之人身自由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不會被過度侵害。我國監護處分制度施行已久,惟就再犯危險性之鑑定與觸法精神障礙者之陳述意見權的保障尚有不足;且執行時,仍有側重隔離治療方式以達社會保安的傾向,而忽略社區精神治療的可能性。日本刑法並無保安處分的規定,而係透過醫療觀察法,開啟另一個審查程序來處理觸法精神障礙治療及其再犯的議題,是就醫療觀察法的制定過程、制度規範設計的理由及所涉相關法理及思想,都可作為借鏡參考,來改善我國現行監護處分規定及執行之方法。
參考文獻 一、專書
1、王皇玉,刑法總則,5版,新學林,2019年8月。
2、何賴傑等譯,德國刑法典,元照,2019年7月。
3、李惠宗,憲法要義,7版,元照,2015年9月。
4、周煌智總編,司法精神醫學手冊,台灣精神醫學會,2014年6月。
5、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10版,元照,2008年1月。
6、林鈺雄,新刑法總則,6版,元照,2018年9月。
7、柯耀程,刑法總則,三民,2014年8月。
8、胡海國,精神疾病之診斷與分類,李明濱編,實用精神醫學,3版,金名,2011年2月
9、張麗卿,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4版,元照,2018年9月。
10、張麗卿,新刑法探索,6版,元照,2018年1月。
11、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下),4版,元照,2012年3月。
12、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著,台灣精神醫學會譯,DSM-5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合記,2015年5月。
13、Prof. Dr. Hans-Jurgen Kerner著,許澤天,薛智仁譯,德國刑事追訴與制裁—成年刑法與少年刑法之現狀分析與改革構想,元照,2008年11月。
二、專書論文
1、楊秀儀,寬容文化與病患自主—從告知後同意到告知後選擇,收錄於劉幸義編,多元價值、寬容與法律—亞圖.考夫曼教授紀念集,頁99至129,2004年4月。
2、謝如媛,論美國毒品法庭制度—從懲罰到治療的刑事司法實踐,收錄於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編,刑事法學的新視野,頁239至270,2011年5月。
三、期刊論文
1、王子榮,在憲法脈絡下強制就醫制度的重新檢視—兼論實務上可行的操作對策,月旦醫事法報告,20期,頁7至18,2018年6月。
2、王皇玉,強制治療與緊急避難-評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五年易字第二二三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151期,頁255至267,2007年12月。
3、王皇玉,患者之自我決定權與刑法,月旦法學雜誌,16期,頁134至142,1996年9月。
4、何賴傑,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刑事訴訟法上一個新的法律原則?,憲政時代,25卷4期,頁35至53,2000年4月。
5、吳忻穎、林晉佑,責任能力調查與監護處分執行現況之探討,矯政,9卷1期,頁102至105,2020年1月。
6、吳景欽,日本法對於精神障礙犯罪者的處遇於我國之參考,刑事法雜誌,52卷4期,頁99至126頁,2008年8月。
7、吳景欽,對精神障礙犯罪者的刑事處遇—以日本精神醫療觀察法為比較觀察,國會月刊,36卷9期,頁40至56,2008年9月。
8、李茂生,論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保安處分相關規定,月旦法學雜誌,93期,頁101至113,2003年1月。
9、周函諒,正當法律程序的司法控制與回應—以人身自由為中心,軍法專刊,66卷2期,頁123至143,2020年4月
10、林山田,現代刑事政策之矯治與保安處分制度,中興法學,8期,頁151至156,1973年12月。
11、林明昕,論剝奪人身自由之正當法律程序:以「法官介入審查」機制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6卷1期,頁1至86,2017年3月。
12、林淵,檢察小語:視察受監護人,檢協會訊,72期,頁19至20,2011年12月。
13、林超駿,概論限制非刑事被告人身自由正當法律程序—以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與精神衛生法為例—,憲政時代,29卷4期,頁541至592,2004年4月。
14、許恒達,論保安處分之強制工作,月旦法學雜誌,214期,頁193至213,2013年3月。
15、許澤天,消極死亡協助與病人自主決定權—德國學說、立法與實務的相互影響,臺北大學法學論叢,100期,頁179至243,2016年12月。
16、陳正根,從人權保障探討精神疾病強制治療,月旦醫事法報告,9期,頁34至43,2017年7月。
17、陳愛娥,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之保障—以我國法為中心,憲政時代,29卷3期,頁359至390,2004年1月。
18、陳靜慧,防疫強制隔離措施之正當法律程序與司法審查-以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為中心兼評釋字第690號解,憲政時代,39卷1期,頁121至146,2013年7月。
19、曾淑瑜,精神障礙者犯罪處遇制度之研究,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8期,頁67至93,2005年11月。
20、黃浥昕,日本醫療觀察法中強制入院規定合法性之釋憲,月旦醫事法報告22期,頁113至118,2018年8月。
21、黃朝義,從憲法正當法律程序檢視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簡評釋字第七三七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258期,頁155至162,2016年10月。
22、黃榮堅,兇殘?異常?突發性失能之規範性判斷問題──評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6233號判決,法令月刊,60卷9期,頁25至41,2009年9月。
23、楊添圍,精神障礙者或心智缺陷犯罪者之處遇,月旦醫事法報告,20期,頁32至43,2018年6月。
24、楊雲驊,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法學講座,24期,頁1至11,2003年12月。
25、廖福特,從歐洲人權法院Storck及Buck判決看其對德國法院之衝擊,歐美研究,41卷3期,頁763至800,2011年9月。
26、劉秉鈞,論犯罪的法律效果—以保安處分之目的與刑罰之差異為中心,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頁625至668,2012年4月。
四、碩博士論文(按出版年月排序)
1、王珽顥,保安處分之危險性概念,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1月。
2、林思蘋,強制治療與監護處分-對精神障礙者之社會控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6月。
3、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
4、張淑婷,精神障礙犯罪者處遇制度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7年1月。
5、單美惠,精神衛生法之國際比較研究-以台灣、日本及英國為例,國立臺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7月。
6、黃依琳,論刑法上患者之自我決定權—以無決定能力之病患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9年6月。
五、政府機關出版品
1、司法院編,李建良節譯,Storck v. Germany(違法強制安置精神病患案),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一),頁644至673,2008年11月。
2、臺灣高等檢察署編,刑罰執行手冊,2018年4月。
六、網路資料
1.「入院処遇ガイドライン(住院處遇準則)」全文,http://www.kansatuhou.net/10_shiryoshu/pdf/4_nyuinshoguu_guide.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2.「通院処遇ガイドライン(門診處遇準則)」全文,https://kouseikyoku.mhlw.go.jp/kyushu/iji/shinshin/tsuuinshoguu.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3.吳忻穎,一封來自醫院的信─他們的犯罪人生不是沒有原因,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239103(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4.吳忻穎,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243850(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5.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4條準則--身心障礙者的人身自由與安全,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之黃怡碧、黃嵩立於2019年8月27日重譯版,https://covenantswatch.org.tw/wp-content/uploads/2019/08/crpd_guidelines_14_ch_cw_082719.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6.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醫療服務,司法病房介紹,https://ksph.kcg.gov.tw/8/hos1.htm(最後瀏覽日:2019年11月10日)。
7.監察院108年度司調字第19號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478(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21日)。
8.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網站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C&bulletinId=56(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9.聯合國公約與宣言檢索系統網站「保護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原則」全文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A-RES-46-119.shtml(最後瀏覽日:2020年5月15日)。
10.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身心障礙者自由與安全權利準則」簡體中文譯本,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A/72/55&Lang=en(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七、日文資料
1.岩成秀夫「指定通院医療機関における治療」松下正明編『5司法精神醫療』 中山書店(2006年1月)
2.五十嵐禎人「自我決定と公共安全」松下正明編『5司法精神医療』中山書店(2006年1月)。
3.最高裁判所事務総局『「心神喪失等の状態で重大な他害行為を行った者の医療及び観察等に関する法律」及び「心神喪失等の状態で重大な他害行為を行った者の医療及び観察等に関する法律による審判の手続等に関する規則」の解説』2005年3月)。
4.三澤孝夫監修『医療観察法審判ハンドブック(2版)』厚生労働科學研究障害者対策総合研究事業(2014年2月)。
5.川出敏裕、金光旭『刑事政策』成文堂(2012年5月)。
6.池原毅合「精神科医療と人権/精神障害者の人権擁護—法律の立場から」松下正明『1司法精神医学概論』中山書店(2006年3月)。
7.中谷陽二『刑事司法と精神医学—マクノートから医療観察法へ』弘文堂(2013年2月)。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102651020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2651020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謝如媛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李欣恩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Li, Hsin-Enen_US
dc.creator (作者) 李欣恩zh_TW
dc.creator (作者) Li, Hsin-Enen_US
dc.date (日期) 2020en_US
dc.date.accessioned 2-Sep-2020 12:18:12 (UTC+8)-
dc.date.available 2-Sep-2020 12:18:12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2-Sep-2020 12:18:12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2651020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31641-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律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2651020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為避免觸法精神障礙者再犯,無論其所涉之犯行是重罪或輕罪,其處遇方式應著重治療其精神疾病,而非僅是消極隔離。刑法保安處分章節規定之監護處分制度,雖然以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作為判斷的要件,然在審查有無監護處分必要時,仍應審酌其疾病與再犯危險性的關係,及應以何方式來執行監護處分,始有助於治療其精神障礙並改善其再犯危險性。又國家以監護處分之方式來治療觸法精神障礙者,此係涉及強制精神醫療,仍應遵循相關正當法律程序,以確保觸法精神障礙者之人身自由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不會被過度侵害。我國監護處分制度施行已久,惟就再犯危險性之鑑定與觸法精神障礙者之陳述意見權的保障尚有不足;且執行時,仍有側重隔離治療方式以達社會保安的傾向,而忽略社區精神治療的可能性。日本刑法並無保安處分的規定,而係透過醫療觀察法,開啟另一個審查程序來處理觸法精神障礙治療及其再犯的議題,是就醫療觀察法的制定過程、制度規範設計的理由及所涉相關法理及思想,都可作為借鏡參考,來改善我國現行監護處分規定及執行之方法。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4
第一項 研究方法 4
第二項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監護處分之制度介紹 6
第一節 監護處分沿革 6
第二節 監護處分之要件 8
第一項 為刑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或第20條之人 8
第二項 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11
第三節 監護處分之決定程序與執行 13
第一項 決定主體與審查程序 13
第二項 監護處分之決定時點 14
第三項 監護處分之執行順序 14
第四項 監護處分之執行方式與執行處所 15
第五項 監護處分之執行流程 17
第六項 監護處分之執行期間與免除 23
第一款 一般期限 23
第三款 以保護管束代之 25
第二款 免除監護處分 26
第四款 多數監護處分之執行 27
第四節 監護處分之救濟 27
第五節 小結:觸法精神障礙者之再犯危險性與醫療必要性間之關係 28
第三章 監護處分正當性與基本權利之關係 31
第一節 保安處分與特別預防 31
第二節 監護處分之方式與強制精神醫療之正當性 35
第一項 強制精神醫療之要件 36
第二項 強制精神醫療中之家父長思想與警察權思想 37
第三節 監護處分與基本權利 39
第一項 強制醫療與醫療自主權 39
第一款 醫療自主權與自我決定權 39
第二款 醫療自主權與告知後同意原則 40
第二項 強制醫療與精神障礙者人身自由之保障 42
第一款 我國憲法第8條 42
第二款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43
第三款 歐洲人權公約 46
第三項 其他基本權利 49
第四節 監護處分與正當法律程序 50
第一項 審查主體與法官保留原則 51
第二項 訴訟上受協助權及陳述意見權 52
第三項 救濟權利 53
第五節 小結:以強制治療作為監護處分的優先執行手段亦應有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適用 53
第四章 監護處分制度與執行實務之檢討 55
第一節 監護處分要件之檢討 55
第一項 責任能力與再犯危險性判斷之區別 55
第二項 再犯危險性及醫療必要性之關聯 56
第二節 監護處分決定及救濟程序之檢討 62
第一項 缺乏再犯危險性之法定鑑定程序 62
第二項 陳述意見權之欠缺 65
第三節 監護處分執行情形之檢討 66
第一項 監護處分宣告時點與醫療必要性 66
第二項 監護處分執行順序與醫療成效 69
第三項 監護處分執行方式與執行機構的選擇 77
第四項 羈押日數與監護處分期間之折抵與治療目的相牴觸 80
第五項 監護處分之免除-監護處分原因與必要性之區別 82
第一款 檢察官得否認毋須入相當處所執行而聲請免除監護 82
第二款 執行機構表示不宜收治時得否聲請免除監護 83
第三款 受處分人另案在監時得否聲請免除監護 84
第四款 受處分人對執行機構產生困擾時得否聲請免除監護 85
第五款 裁定免除監護處分時得否同時命其為保護管束 86
第六款 得否就尚未執行完畢之監護處分以保護管束代之 86
第六項 監護處分開始執行後之救濟程序主體範圍過狹 88
第四節 小結:未為貫徹醫療必要性與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尚有不足 89
第五章 日本醫療觀察法之觀摩與比較 92
第一節 立法沿革及目的 92
第一項 立法沿革 92
第二項 立法目的 97
第二節 適用要件與執行 98
第一項 適用對象及行為 98
第二項 決定程序 100
第一款 聲請程序 100
第二款 輔佐人的協助與觸法精神障礙者之聽審權 101
第三款 鑑定入院與鑑定 101
第四款 決定主體 102
第三項 決定類型 103
第一款 程序駁回決定 103
第二款 實體決定 103
第四項 執行程序 105
第一款 住院治療 105
第二款 門診治療 106
第五項 執行期間 107
第一款 住院治療期間 107
第二款 門診治療期間 107
第三節 救濟程序 111
第四節 醫療觀察法之合憲性及正當法律程序 112
第五節 治療之執行情形 114
第一項 住院治療 114
第一款 醫療的實施 114
第二款 生活環境的調整 115
第二項 門診治療 115
第一款 醫療觀察法門診醫療的目標及理念原則 115
第一目 正常化(Normalization)理念 115
第二目 各關係機關緊密的聯繫合作 116
第三目 多種專業團隊醫療 116
第四目 標準化的醫療紀錄 117
第五目 延伸醫療服務的必要性 117
第六目 告知後同意的重視 117
第七目 危機介入時的應對 118
第二款 指定門診醫療機關提供之醫療服務 118
第三款 醫療觀察法門診醫療的進行 122
第四款 精神保健觀察 122
第六節 小結-日本醫療觀察法與我國監護處分制度之比較 122
第六章 結論-觸法精神障礙者監護處分制度之修正建議 128
參考文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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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format.extent 5493452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2651020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監護處分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精神障礙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保安處分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強制醫療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正當法律程序zh_TW
dc.title (題名) 觸法精神障礙者之監護處分制度zh_TW
dc.title (題名) Criminal Custodial Protection of Offenders with Mental Illnes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一、專書
1、王皇玉,刑法總則,5版,新學林,2019年8月。
2、何賴傑等譯,德國刑法典,元照,2019年7月。
3、李惠宗,憲法要義,7版,元照,2015年9月。
4、周煌智總編,司法精神醫學手冊,台灣精神醫學會,2014年6月。
5、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10版,元照,2008年1月。
6、林鈺雄,新刑法總則,6版,元照,2018年9月。
7、柯耀程,刑法總則,三民,2014年8月。
8、胡海國,精神疾病之診斷與分類,李明濱編,實用精神醫學,3版,金名,2011年2月
9、張麗卿,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4版,元照,2018年9月。
10、張麗卿,新刑法探索,6版,元照,2018年1月。
11、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下),4版,元照,2012年3月。
12、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著,台灣精神醫學會譯,DSM-5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合記,2015年5月。
13、Prof. Dr. Hans-Jurgen Kerner著,許澤天,薛智仁譯,德國刑事追訴與制裁—成年刑法與少年刑法之現狀分析與改革構想,元照,2008年11月。
二、專書論文
1、楊秀儀,寬容文化與病患自主—從告知後同意到告知後選擇,收錄於劉幸義編,多元價值、寬容與法律—亞圖.考夫曼教授紀念集,頁99至129,2004年4月。
2、謝如媛,論美國毒品法庭制度—從懲罰到治療的刑事司法實踐,收錄於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編,刑事法學的新視野,頁239至270,2011年5月。
三、期刊論文
1、王子榮,在憲法脈絡下強制就醫制度的重新檢視—兼論實務上可行的操作對策,月旦醫事法報告,20期,頁7至18,2018年6月。
2、王皇玉,強制治療與緊急避難-評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五年易字第二二三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151期,頁255至267,2007年12月。
3、王皇玉,患者之自我決定權與刑法,月旦法學雜誌,16期,頁134至142,1996年9月。
4、何賴傑,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刑事訴訟法上一個新的法律原則?,憲政時代,25卷4期,頁35至53,2000年4月。
5、吳忻穎、林晉佑,責任能力調查與監護處分執行現況之探討,矯政,9卷1期,頁102至105,2020年1月。
6、吳景欽,日本法對於精神障礙犯罪者的處遇於我國之參考,刑事法雜誌,52卷4期,頁99至126頁,2008年8月。
7、吳景欽,對精神障礙犯罪者的刑事處遇—以日本精神醫療觀察法為比較觀察,國會月刊,36卷9期,頁40至56,2008年9月。
8、李茂生,論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保安處分相關規定,月旦法學雜誌,93期,頁101至113,2003年1月。
9、周函諒,正當法律程序的司法控制與回應—以人身自由為中心,軍法專刊,66卷2期,頁123至143,2020年4月
10、林山田,現代刑事政策之矯治與保安處分制度,中興法學,8期,頁151至156,1973年12月。
11、林明昕,論剝奪人身自由之正當法律程序:以「法官介入審查」機制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6卷1期,頁1至86,2017年3月。
12、林淵,檢察小語:視察受監護人,檢協會訊,72期,頁19至20,2011年12月。
13、林超駿,概論限制非刑事被告人身自由正當法律程序—以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與精神衛生法為例—,憲政時代,29卷4期,頁541至592,2004年4月。
14、許恒達,論保安處分之強制工作,月旦法學雜誌,214期,頁193至213,2013年3月。
15、許澤天,消極死亡協助與病人自主決定權—德國學說、立法與實務的相互影響,臺北大學法學論叢,100期,頁179至243,2016年12月。
16、陳正根,從人權保障探討精神疾病強制治療,月旦醫事法報告,9期,頁34至43,2017年7月。
17、陳愛娥,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之保障—以我國法為中心,憲政時代,29卷3期,頁359至390,2004年1月。
18、陳靜慧,防疫強制隔離措施之正當法律程序與司法審查-以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為中心兼評釋字第690號解,憲政時代,39卷1期,頁121至146,2013年7月。
19、曾淑瑜,精神障礙者犯罪處遇制度之研究,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8期,頁67至93,2005年11月。
20、黃浥昕,日本醫療觀察法中強制入院規定合法性之釋憲,月旦醫事法報告22期,頁113至118,2018年8月。
21、黃朝義,從憲法正當法律程序檢視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簡評釋字第七三七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258期,頁155至162,2016年10月。
22、黃榮堅,兇殘?異常?突發性失能之規範性判斷問題──評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6233號判決,法令月刊,60卷9期,頁25至41,2009年9月。
23、楊添圍,精神障礙者或心智缺陷犯罪者之處遇,月旦醫事法報告,20期,頁32至43,2018年6月。
24、楊雲驊,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法學講座,24期,頁1至11,2003年12月。
25、廖福特,從歐洲人權法院Storck及Buck判決看其對德國法院之衝擊,歐美研究,41卷3期,頁763至800,2011年9月。
26、劉秉鈞,論犯罪的法律效果—以保安處分之目的與刑罰之差異為中心,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頁625至668,2012年4月。
四、碩博士論文(按出版年月排序)
1、王珽顥,保安處分之危險性概念,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1月。
2、林思蘋,強制治療與監護處分-對精神障礙者之社會控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6月。
3、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
4、張淑婷,精神障礙犯罪者處遇制度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7年1月。
5、單美惠,精神衛生法之國際比較研究-以台灣、日本及英國為例,國立臺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7月。
6、黃依琳,論刑法上患者之自我決定權—以無決定能力之病患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9年6月。
五、政府機關出版品
1、司法院編,李建良節譯,Storck v. Germany(違法強制安置精神病患案),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一),頁644至673,2008年11月。
2、臺灣高等檢察署編,刑罰執行手冊,2018年4月。
六、網路資料
1.「入院処遇ガイドライン(住院處遇準則)」全文,http://www.kansatuhou.net/10_shiryoshu/pdf/4_nyuinshoguu_guide.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2.「通院処遇ガイドライン(門診處遇準則)」全文,https://kouseikyoku.mhlw.go.jp/kyushu/iji/shinshin/tsuuinshoguu.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3.吳忻穎,一封來自醫院的信─他們的犯罪人生不是沒有原因,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239103(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4.吳忻穎,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243850(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5.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4條準則--身心障礙者的人身自由與安全,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之黃怡碧、黃嵩立於2019年8月27日重譯版,https://covenantswatch.org.tw/wp-content/uploads/2019/08/crpd_guidelines_14_ch_cw_082719.pdf(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6.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醫療服務,司法病房介紹,https://ksph.kcg.gov.tw/8/hos1.htm(最後瀏覽日:2019年11月10日)。
7.監察院108年度司調字第19號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6478(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21日)。
8.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網站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C&bulletinId=56(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25日)。
9.聯合國公約與宣言檢索系統網站「保護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原則」全文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A-RES-46-119.shtml(最後瀏覽日:2020年5月15日)。
10.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身心障礙者自由與安全權利準則」簡體中文譯本,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A/72/55&Lang=en(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6日)。
七、日文資料
1.岩成秀夫「指定通院医療機関における治療」松下正明編『5司法精神醫療』 中山書店(2006年1月)
2.五十嵐禎人「自我決定と公共安全」松下正明編『5司法精神医療』中山書店(2006年1月)。
3.最高裁判所事務総局『「心神喪失等の状態で重大な他害行為を行った者の医療及び観察等に関する法律」及び「心神喪失等の状態で重大な他害行為を行った者の医療及び観察等に関する法律による審判の手続等に関する規則」の解説』2005年3月)。
4.三澤孝夫監修『医療観察法審判ハンドブック(2版)』厚生労働科學研究障害者対策総合研究事業(2014年2月)。
5.川出敏裕、金光旭『刑事政策』成文堂(2012年5月)。
6.池原毅合「精神科医療と人権/精神障害者の人権擁護—法律の立場から」松下正明『1司法精神医学概論』中山書店(2006年3月)。
7.中谷陽二『刑事司法と精神医学—マクノートから医療観察法へ』弘文堂(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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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001266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