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陳洸岳 | zh_TW |
dc.contributor.advisor | Chen, Guang-Yueh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盧威綸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Lu, Wei-Lun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盧威綸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Lu, Wei-Lun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20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Dec-2020 15:00:14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Dec-2020 15:00:14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Dec-2020 15:00:14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5651036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32890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律學系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5651036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雖常聽聞「人呆才作保」,但在講究人情的我國社會中,保證人仍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然而,實務見解一貫以保證人非經濟上弱者、保證契約係單務無償契約為由,使保證契約無法受到定型化契約之管制,並直接排除消費者保護法適用於保證契約的可能,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246號判決即為著例。此種想法忽略了保證人面對的人情壓力及債權人因無償風險轉嫁而可能產生之道德風險。 在同樣講究人情的日本,早已發現保證制度對於保證人的保護仍屬不足,遂逐步擴大保證人的保護範圍,並強調保證人應於締約前及締約後取得充分資訊。此種滿足保證人資訊需求的想法,正是我國所欠缺的。 因此,在保證人有資訊需求的前提下,本文欲建構債權人的告知說明義務,使保證人在締約前及締約後,均能在有充足資訊的情況下,做出最佳判斷。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It has been said that a guarantor is a fool with a pen. However, a guarantor is still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our society, because Taiwanese are particular about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Unfortunately, contract of guarantee cannot be controlled by the standard form contract, and cannot be applied to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which are the decisions made by courts. For instance, the civil judgm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96) Tai-Shan-Zi No.1246 is a landmark judgement. The problems here are ignoring the guarantor’s interpersonal stress, risk transfer and moral hazard.The problems also happened in Japan. They found that there was a lack of protection for a guarantor. Therefore, they revised the Civil Code to protect the guarantor, and emphasized that the creditor and the principal debtor should provide sufficient information to the guarantor before and after entering into the contract of guarantee. This kind of thinking is what we need in Taiwan.Thus, I suggest that we should let the creditor disclose the important information of the contract of guarantee to the guarantor before and after entering into it. Only when the guarantor gains sufficient information will the guarantor make a good choice. | en_US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4 第一項 研究方法 4 第二項 研究架構 5第二章 我國法保證契約之規範及困境 7 第一節 保證契約的特性 7 第一項 保證契約的意義 7 第二項 保證契約的性質 9 第三項 保證人對債權人之權利 10 第一款 主張主債務人權利之權利 10 第二款 主張基於保證之特有權利―先訴抗辯權 11 第三款 主張基於一般債務人之權利 11 第二節 告知說明義務之理論基礎與應用 13 第一項 理論基礎 13 第一款 誠信原則 13 第一目 誠信原則的意義 13 第二目 誠信原則的功能 14 第三目 誠信原則與告知說明義務 15 第二款 對價原則 16 第三款 資訊落差 17 第一目 私法自治、契約自由與自我負責 17 第二目 自我負責原則的極限 18 第三目 資訊平衡 19 第四款 信賴保護原則 20 第五款 小結 21 第二項 告知說明義務之應用 22 第一款 告知說明義務與買賣契約―凶宅案 22 第一目 案例事實 22 第二目 判決見解 23 第二款 告知說明義務與加盟契約―Yes5TV加盟案 24 第一目 案例事實 24 第二目 判決見解 25 第三款 告知說明義務與金融消費契約―連動債案 26 第一目 案例事實 27 第二目 判決見解 27 第四款 小結 29 第三節 保證契約於我國實務上的困境 30 第一項 定型化契約 30 第一款 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30 第二款 實務見解 33 第一目 民法第247條之1 33 一、 不適用民法第247條之1 34 二、 不該當民法第247條之1第4款 35 三、 不該當民法第247條之1的顯失公平 36 第二目 消保法第12條 36 一、 否定說 36 二、 肯定說 37 第三款 學說見解 39 第一目 肯定說 39 第二目 否定說 41 第二項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42 第三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金融業之規範說明 44 第四項 其他法令 45 第一款 銀行法 45 第二款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 48 第五項 小結 50第三章 日本法對於保證人保護之發展 52 第一節 保護保證人之必要性 52 第一項 無須給予保證人保護之見解 52 第二項 保護情義性保證人之必要性的見解 53 第二節 保證契約締結前之告知說明義務 56 第一項 民法修正前之告知說明義務 58 第二項 實務上對於告知說明義務之處理 61 第一款 反社會勢力案 62 第二款 喪失企業實體案 64 第三項 負告知說明義務之主體及程度 65 第四項 告知說明義務之內容 67 第一款 影響判斷締約與否之資訊 68 第二款 與保證人負擔風險有關之資訊 69 第一目 修正後條文內容 70 第二目 問題點之檢討 71 第五項 違反告知說明義務之法律效果 73 第一款 損害賠償 73 第二款 解消契約 76 第三節 保證契約締結後之告知說明義務 77 第一項 以保證人終止權為前提的通知義務 78 第一款 人事保證 78 第二款 最高限額保證 79 第二項 主債務履行狀況之資訊提供義務 82 第三項 喪失期限利益之通知義務 84 第四節 小結 85第四章 日本法對於我國之啟示 87 第一節 保證契約與告知說明義務再建構 87 第一項 保證人保護必要性 87 第一款 保證人之權利 87 第二款 人事保證 88 第三款 最高限額保證 90 第四款 金融消費者保護 91 第五款 小結 93 第二項 告知說明義務的義務主體 95 第一款 締約前之告知義務主體 96 第一目 締約輔助人理論 96 第二目 類推適用民法第224條 99 第二款 締約後之告知義務主體 100 第一目 民法第756條之5 100 第二目 民法第755條 102 第三款 小結 105 第二節 告知說明義務的構成要件 107 第一項 附隨義務與締約上過失 107 第二項 影響判斷締約與否之資訊 109 第一款 契約之重要事項 109 第二款 現行法規下之契約重要事項 110 一、 公平交易法 111 二、 消費者保護法 112 三、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115 四、 評析 116 第三項 主債務履行狀況 117 第一款 主債務的變動 118 第二款 主債務喪失期限利益 120 第三節 違反告知說明義務的法律效果 122 第一項 解消契約 123 第二項 金錢賠償 124 第三項 本文見解 125 第四節 小結 126第五章 結論 128參考文獻 133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4918436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651036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保證契約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情義性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風險轉嫁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誠信原則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告知說明義務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資訊提供義務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締約上過失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保證人保護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締約輔助人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ntract of guarante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Risk transfer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Duty of disclosur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Information disclosur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ulpa in contrahendo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Guarantor protection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Negotiator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從債權人之告知說明義務論保證人保護ー以日本法為借鏡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A study on guarantor protection based on creditor’s duty of disclosure: A lesson from Japanese law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壹、中文文獻 (依姓氏筆畫排列)一、書籍1.王澤鑑,民法總則,2014年3月,增訂新版,自版。2.王澤鑑,債法原理,2012年3月,增訂三版,自版。3.王澤鑑,損害賠償,2018年9月,三版,自版。4.史尚寬,債法總論(中),1961年。5.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1997年6月。6.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編印,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四輯,2005年6月。7.林廷機,保證,2010年9月,三民。8.林國全、王志誠、卓俊雄、汪信君、莊永丞、林建智 合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論與實務,2019年5月,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9.林誠二,債編各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下),2015年4月,瑞興。10.法務部編印,民法研究修正實錄―債編部分(七), 2000年1月。11.邱聰智 著/姚志明 校訂,新訂債法各論(下),2008年3月,再版,元照。12.金玉瑩總審訂,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解析,2012年3月,新學林。13.姚志明,民事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2009年11月,元照。14.姚志明,誠信原則與附隨義務之研究,2003年2月,元照。15.洪誌宏,消費者保護法,2013年4月,五南。16.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冊,2014年9月,自版。17.陳聰富,民法總則,2016年2月,二版,元照。18.黃立 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下),2002年7月,元照。19.黃立,民法債編總論,2006年11月,修訂三版,元照。20.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二冊,2004年7月,增訂版,植根法學。21.詹森林、馮震宇、林明珠,消費者保護法問答資料,2005年8月,再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2.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下),2005年7月,三民。23.劉春堂,民法債編通則(一)契約法總論,2011年12月,增修版,三民。24.鄭玉波,民法債編各論(下冊),1991年10月,三民。25.鄭冠宇,民法債編總論,2015年9月,新學林。二、專書論文1.王澤鑑,為債務履行輔助人而負責,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六),2009年12月,自版,頁67-99。2.王澤鑑,債之關係的結構分析,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四),2009年12月,自版,頁83-127。3.王澤鑑,締約上之過失,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2009年12月,自版,頁77-91。4.李師榮,銀行授信業務及催收,載:企業與金融治理及法律實務,2015年12月,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頁143-170。5.陳聰富,契約自由與定型化契約的管制,載:契約自由與誠信原則,2015年12月,元照,頁53-79。6.陳聰富,誠信原則的理論與實踐,載:契約自由與誠信原則,2015年12月,元照,頁103-168。7.楊淑文,消費者保護法與民法的分與合(一)―雙軌制立法下的消費者與消費關係,載:程序正義、人權保證與司法改革―范光群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2009年3月,元照,頁329-362。8.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定型化契約規定對於非消費關係之適用,載:財產法理與判決研究(一)―消費者保護法專論(1),2007年9月,頁119-175。三、期刊論文1.王志誠,銀行銷售金融商品之義務及責任―規範原則與實務爭議,月旦法學雜誌,第183期,2010年8月,頁182-207。2.王澤鑑,民法總則在實務上的最新發展(二)―最高法院九○及九一年度若干判決的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3期,2003年12月,頁73-87。3.向明恩,前契約說明義務之形塑與界線―評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四二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90期,2011年3月,頁171-187。4.向明恩,違反附隨義務、契約目的不達與解除契約之連結關係―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二號民事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9月,頁269-277。5.向明恩,對我國民法第245條之1之反省與檢討,臺北大學法學論叢,79期,2011年9月,頁145-205。6.杜怡靜,日本消費者契約法對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制之啟示與影響,銘傳大學法學論叢,創刊號,2003年11月,頁165-196。7.杜怡靜,金融商品交易上關於說明義務之理論與實務上之運用―對連動債紛爭之省思,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6期,2009年12月,頁50-66。8.杜怡靜,金融業者於金融商品販賣時之說明義務―以日本金融商品販賣法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26期,2005年11月,頁5-18。9.杜怡靜,從資訊弱勢者的觀點檢討我國法對於個人保證之保護―日本法之啟示,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94期,2015年6月,頁107-162。10.杜怡靜,關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中「適合性原則」之再反思,月旦法學雜誌,第287期,2019年4月,頁22-41。11.周伯峰,論對「不受期待之契約」的法律上處理―以締約上過失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155期,2018年12月,頁219-295。12.陳洸岳,非對等契約當事人間之資訊提供義務的確立―以日本「金融商品販賣法」及UNIDROIT「加盟契約開示義務模範法」為中心,律師雜誌,第293期,2004年2月,頁41-50。13.陳洸岳,概括最高限額保證之效力及消滅事由,月旦法學教室,182期,2017年12月,頁9-11。14.陳瑋佑,民事法上之說明義務及其違反之舉證責任:以雷曼連動債紛爭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6卷第4期,2017年12月,頁1741-1817。15.黃茂榮,締約上過失,植根雜誌,第18卷第7期,2002年7月,頁1-28。16.楊宏暉,誠信原則與契約締結相關說明義務的合理性,法學叢刊,第54卷第3期,2009年7月,頁111-163。17.詹森林,消費者保護法之定型化契約最新實務發展,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28-50。18.劉昭辰,銀行定型化保證契約類推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最高法院九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五二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151期,2010年5月,頁197-202。19.劉得寬,契約締結過程上的情報提供義務―消費者保護重要課題之一,法學叢刊,第43卷第3期,1998年7月,頁1-10。20.戴志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之定型化契約―以保證契約為中心,法律評論,第68卷,2002年9月,頁43-51。四、學位論文1.許恬心,論我國締約上過失責任之理論與實務―以責任類型及賠償範圍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5年7月。2.游明慧,論先契約之責任―以建構我國法制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8年7月。3.楊宏暉,締約前資訊義務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9年1月。4.鄭人豪,從不實廣告規範論企業經營者之告知說明義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6年4月。五、網路資源1.月旦知識庫,http://www.lawdata.com.tw/。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s://www.fsc.gov.tw/ch/index.jsp。3.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https://ndltd.ncl.edu.tw/。貳、日文文獻(依五十音順排列)一、書籍1.大阪弁護士会民法改正問題特別委員会,実務解説民法改正,2017年7月,民事法研究会。2.奧田昌道,注釈民法(10)債権(2),1987年11月,有斐閣。3.金山直樹,新版注釈民法(10)-I,2003年,有斐閣。4.鎌田薫=内田貴=青山大樹=末廣裕亮=村上祐亮=篠原孝典,重要論点 実務民法(債権関係)改正,2019年6月,商事法務。5.北川善太郎,現代契約法,1976年,商事法務。6.後藤巻則,消費者契約と民法改正,2013年12月,洪文堂。7.潮見佳男,契約法理の現代化,2004年12月,有斐閣。8.潮見佳男,新債権総論I,2017年6月,信山社。9.潮見佳男,新債権総論II,2017年7月,信山社。10.潮見佳男,不法行為I,2009年,信山社。11.潮見佳男,民法(債権関係)改正法案の概要,2015年8月,きんざい。12.須藤英章/監修=経営紛争研究会/編著,債権法改正対応!保証契約の法律と実務Q&A中小企業の経営者による個人保証,2019年3月,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13.宗宮英俊=寳金敏明=岩田好二,改正民法保証法―保証意思宣明公正証書を中心として,2018年5月,日本法令。14.中田裕康,債権総論,2013年8月,3版,岩波書店。15.中田裕康=大村敦志=道垣内弘人=沖野眞已,講義債権法改正,2017年12月,商事法務。16.西村信雄,身元保証ニ関スル法律,1973年12月,第一法規。17.西村信雄,身元保証の研究,1966年7月,再版,有斐閣。18.西村信雄 編集,注釈民法(11)債権(2),1965年11月,有斐閣。19.鳩山秀夫,債權法における信義誠實の原則,1955年4月,有斐閣。20.林良平=石田喜久夫=高木多喜男,債権総論,1996年8月,3版,青林書院。21.平井宜雄,債権各論I上,2008年8月,弘文堂。22.平野裕之,債権総論,2017年9月,日本評論社。23.平野裕之,新債権法の論点と解釈,2019年1月,慶応義塾大学出版会。24.平野裕之,保証人保護の判例総合解説,2005年10月,2版,信山社。25.本田純一,契約規範の成立と範囲,1999年11月,一粒社。26.吉田徹=筒井健夫,改正民法(保証制度・現代語化)の解説,2005年5月,商事法務。27.我妻榮,債権各論上巻,1954年12月,岩波書店。28.我妻榮,新訂債権総論,1964年3月,岩波書店。二、專書論文1.今尾真,保証人の保護―その方策の拡充を中心として,載:債権法改正と民法学II,2018年9月,頁173-210。2.潮見佳男,資産運用に関する投資家の自己決定権侵害と損害賠償の法理,載:松本恒雄先生還暦記念―民事法の現代的課題,2012年12月,商事法務,頁513-540。3.星野英一,中小企業漁業信用保証の法律的性格,載:民法論集第二巻,1970年12月,有斐閣,頁181-265。4.横山美夏,契約締結過程における情報提供義務,載:債権法改正と民法学II,2018年9月,頁377-407。三、期刊論文1.天野佳洋,保証契約締結後の事情の変更と包括根保証人の責任の範囲,担保法の判例II(ジュリスト増刊),1994年6月,頁193-195。2.今西康人,ドイツにおける契約締結上の過失責任理論の展開,私法,1985巻47号,1985年,頁122-128。3.大澤慎太郎,保証人保護の問題,法律時報,第84巻第8号,2012年7月,頁10-17。4.小笠原奈菜,情報提供義務による契約当事者の信頼の保護―損害としての「高値取得」,私法,2016巻78号,2016年4月,頁160-167。5.岡本雅弘=中原利明=三上徹=山野目章夫,債権法改正と金融実務への影響,金融法務事情,2004号,2014年10月,頁18-45。6.荻野奈緒,履行補助者の行為についての債務者の責任,民法判例百選II(別冊ジュリスト238号),2018年3月,頁12-13。7.金山直樹,契約締結補助者の理論,法学研究,88巻7号,2015年7月,頁1-40。8.金山直樹,保証契約締結前の義務と契約締結補助者の理論,法曹時報,第70巻第4号,2018年4月,頁1-43。9.後藤勇,継続的保証における保証責任の限度―最近の裁判例を中心として,判例タイムズ,445号,1981年9月,頁15-28。10.齋藤由起,主債務者が反社会的勢力であると判明した場合における信用保証協会の錯誤主張の可否,新・判例解説Watch,19号,2016年10月,頁67-70。11.齋藤由起,保証契約における契約締結後の情報提供義務(一),阪大法学,第63巻第6号,2014年3月,頁87-119。12.佐久間毅,最三小判平28.1.12(平成26年(受)第1351号)ほか3判決の意義,金融法務事情,2035号,2016年2月,頁21-23。13.潮見佳男,規範競合の視点から見た損害論の現状と課題(1),ジュリスト,1079号,1995年11月,頁91-99。14.白石大,保証―保証意思の明確性の確保,ジュリスト,1511号,2017年10月,頁34-39。15.高梨俊介=中村弘明=日比野俊介=松尾博憲,改正債権法の金融実務への影響,金融法務事情,2118号,2019年7月,頁8-34。16.道垣內弘人,保証契約の成立にともなう説明義務,民事研修,523号,2000年11月,頁3-15。17.中村弘明,債権法研究会報告(第5回)保証債務(その2),金融法務事情,2016号,2015年4月,頁20-33。18.野澤正充,分譲住宅の譲渡契約における譲渡人の説明義務違反に対する譲受人の慰謝料請求の可否,判例タイムズ,1187号,2005年11月,頁102-107。19.平野裕之,契約締結に際する信義則上の説明義務違反に基づく責任の法的性質―最二判平成23・4・22の債務不履行責任論へのインパクト,NBL,995号,2011年6月,頁15-25。20.福田誠治,伝来型保証の特徴と保証人保護の正当化理由,法人保証の現状と課題(別冊NBL61号),2000年10月,商事法務研究会,頁180-193。21.藤井茜,説明義務違反と契約の解除―説明義務の基本原理に立ち返って,立命館法政論集,16号,2018年5月,頁144-185。22.牧野高志,契約締結前における一方当事者の情報提供義務・説明義務―最高裁平成二三年四月二二日判決を素材にして,法政論叢,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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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dentifier.doi (DOI) | 10.6814/NCCU202001798 | en_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