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ontributor.advisor | 楊雲驊 | zh_TW |
dc.contributor.advisor | Yang, Yun-Hwa | en_US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林淑芬 | zh_TW |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 Lin, Shu-Fen | en_US |
dc.creator (作者) | 林淑芬 | zh_TW |
dc.creator (作者) | Lin, Shu-Fen | en_US |
dc.date (日期) | 2021 | en_US |
dc.date.accessioned | 1-Feb-2021 14:15:05 (UTC+8) | - |
dc.date.available | 1-Feb-2021 14:15:05 (UTC+8) | - |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 1-Feb-2021 14:15:05 (UTC+8) | - |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 G0107961005 | en_US |
dc.identifier.uri (URI) |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33912 | - |
dc.description (描述) | 碩士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國立政治大學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 zh_TW |
dc.description (描述) | 107961005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從大統長基的案件了解法人不法利得沒能被沒收的不正義,以及最近的康友案、博達案這些瞞天過海的不法行為,法人犯罪的破壞力和法遵預防的重要性日益突顯。法人犯罪的問題層出不窮,有罪則便應有處罰,有不法利得就應剝奪!為了實現刑法精神,本文以「法人刑事利得沒收的預防」為題,並「以法令遵循制度為核心」,透過文獻分析法和實務案例硏討與模擬,就法人刑事責任、法人做為沒收主體與沒收程序審查、法令遵循的預防機制三大命題探討如何預防法人犯罪和利得沒收的發生。 法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可區分為決策者不法和員工不法兩種狀況:決策者的不法行為,不管故意還是過失,在法人的直接連結之下,法人皆應負其責。員工的故意不法,法人應負監督責任,在僱用人責任的間接連結下,仍應負其責。然員工的過失行為,法人若已盡注意義務予以防免,就有機會成為阻卻責任事由,可以免責。 各國學說上雖然朝向肯定法人刑事責任的方向,但實務上當法人利得沒收卻多以第三人沒收為之。以法人應負刑事責任觀之,法人應可為犯罪行為人適格,特別是故意者,應以一般沒收為原則。另,在刑罰上可考量民法、刑法、行政罰法的結合,讓裁罰更多樣性,讓不法利得沒收範圍從寬認定、從嚴處分。 運用法令遵循體制來預防犯罪與預防沒收者,乃運用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內部控制三大主軸。透過業務、法遵、與稽核等三道防線,落實合規執行。其中,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需要一個透明即時且系統性的資訊系統與通報制度,以及決策者積極監督注意。但法遵和內控並非萬靈丹,除了內部常規機制之外,還需要例外處理的吹哨者機制,以及外部市場的經營規則和外部稽核、以及主管機關來形成第四道防線。 法令遵循機制除了制度規劃與人員執行之外,為求效率和效能,法遵數位智能科技的應用也愈來愈普遍,且科技的特性還可為公司治理留下軌跡,成為注意義務履行的佐證與阻卻法人責任的有利參考,法遵智能科技誠然為未來法人犯罪與利得沒收預防之一大利器。 隨著法人犯罪的案件越來越多、手法越來越複雜,本文依法人犯罪手法對於法人財務利益的影響,將法人犯罪區分為收入提升型、成本降低型、逃漏稅捐型、不實財報型四大類型。這四大類型也反映出來,不論是直接的收入增加,或是原料成本、製造成本、稅負成本的節省,任何形式的利益,只要是經濟上可衡量者,皆為不法利得的範圍。 法人利得沒收的處分卻還是相當有限,本文為求提高可應用性,就法人不法行為成立的案件,以實際案例模擬利得沒收的審查程序,以及探討法遵制度的重點、說明法遵制度如何可以發揮防止的效果,冀能從中學習,並開啟未來的研究方向,並且希望得以投石問路,激起法人刑事利得沒收與刑事法遵的漣漪,對以法遵制度為中心來達成法人刑事利得沒收的預防,發揮最大的效果。 | zh_TW |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 Corporate crime occurs frequently in economic, environmental, and food safety issues, which can hurt the victims, the financi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 and the LAW seriously.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damage it may cause and the corporate confiscation, it is critical to plan and implement compliance program, which is the key purpose of this study.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solution of prevention of corporate confisca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ree major propositions: corporat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legal party and process of corporate confiscation, and compliance solution.All things considered, corporate is responsible for violation of criminal law performed by its decision makers and employees. The only exception is when the employee (the party) is negligent and the corporate/decision maker(s) well performs its duty of care.Since the criminal liability of corporate is affirmed, it should be treated as the party qualified instead of third party under the process of confiscation, especially in the case of intentional criminal behavior. For better crime prevention, the combination of the punishment and penalty designed under the Civil Law, the Criminal Law and the Administrative Penalty Law can be considered.Compliance Program is the most effective solution to detect the red flag(s) of corporate crime and to prevent from corporate confiscation.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pliance program relies on the three pillars: corporate governance, compliance mechanism and internal control as well as the three lines of defense: business unit, compliance and audit. In addition, an ad-hoc whistle blower mechanism is required, while the market rule and external audit and authorities can help significantly. Whil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are essential for compliance program, application of regulation technology can be a facilitator for program implementation.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and complexity of corporate crime, this study categorizes them into four types, namely, revenue enhancement, cost deduction, tax evasion, and false financial reporting. No matter what type it is, the illegal benefit should be confiscated, so long as it is economically measurable.Since there are limited real cases of corporate confiscation, this study simulates the confiscation process and procedure with actual corporate crime cases for a demonstration of how compliance program can play a preventive role. This is only a start, a small step. In the hope that this can be a small stone to trigger the ripples of research about criminal compliance and to optimize the effect on the prevention of corporate confiscation with the compliance centric solution. | en_US |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 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第二節 研究方法 6第三節 用語說明 7第四節 本文架構 10第二章 法人刑事責任 13第一節 法人的刑事責任 14第一項 法人的犯罪能力 14第一款 我國法律的觀點 15第二款 外國規範的觀點 17第二項 法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19第三項 法人犯罪的處罰模式 23第四項 小結 27第二節 法人犯罪之法律效果 28第一項 法人的不作為與保證人地位 28第二項 法人的過失責任 32第三項 法人正犯與共犯 35第四項 小結 39第三節 本章小結 40第三章 法人利得沒收新制 41第一節 沒收制度探討 42第一項 我國沒收制度概覽 42第一款 刑法沒收的本質 43第二款 刑法的犯罪物沒收 44第三款 刑法的利得沒收 46第二項 各國沒收制度概覽 49第一款 歐盟 49第二款 德國 50第三款 日本 51第四款 美國 51第三項 台灣刑法沒收新制 52第一款 擴大沒收主體 53第二款 擴大沒收客體 54第三款 單獨宣告沒收 54第四項 擴大沒收與第三人沒收 55第一款 洗錢防制法的沒收制度 56第二款 刑法沒收的掘墓人條款 57第三款 擴大沒收的合憲性 60第四款 沒收從新原則的合憲性 62第五項 小結 63第二節 法人刑事利得沒收 65第一項 法人之一般利得沒收 65第二項 法人之第三人利得沒收 70第三項 法人之犯罪類型與利得沒收 78第四項 小結 83第三節 本章小結 85第四章 法人利得沒收程序 87第一節 刑事利得沒收之程序 88第一項 刑事利得沒收之審查程序 88第二項 刑事利得沒收之強制執行程序 96第三項 刑事利得沒收之救濟程序 98第四項 小結 101第二節 法人利得沒收之舉證責任 103第一項 利得沒收之舉證基礎 104第二項 利得沒收之證明法則與舉證責任 105第三項 法人利得沒收排除之舉證方法 110第四項 小結 114第三節 本章小結 116第五章 法令遵循體制與法人利得沒收之預防 117第一節 法人組織的法令遵循 117第一項 法令遵循與法律事務的區別 118第一款 法令遵循的定義與價值 118第二款 法令遵循的法人犯罪模式預防 119第二項 法令遵循與洗錢防制 121第一款 洗錢防制制度之核心架構 122第二款 洗錢防制計畫之犯罪預防 123第三款 洗錢犯罪之常見模式 126第三項 法令遵循與認識員工 127第四項 小結 129第二節 法令遵循體制與注意義務 130第一項 法人刑事責任與法令遵循體制 130第一款 法令遵循與法人刑事責任之連結 130第二款 法令遵循體制之架構 131第二項 公司治理與負責人義務 134第一款 公司治理之架構 135第二款 公司治理之原則 138第三款 公司治理之負責人義務 139第三項 保證人地位與注意義務 141第一款 負責人義務與組織利益 142第二款 負責人義務與經營判斷法則 143第四項 小結 145第三節 法令遵循制度與法人利得沒收之預防 147第一項 法令遵循制度與職責功能 147第一款 法令遵循制度與外部法規 147第二款 法令遵循制度之職責功能 148第三款 法令遵循制度的核心要素與原則 152第二項 內部控制制度與三道防線 154第一款 內部控制制度的三道防線 154第二款 內部控制制度之職責功能 156第三項 吹哨者制度與法令遵循 159第一款 內部控制之內部舉報制度 159第二款 內部舉報者之保護措施 160第四項 小結 162第四節 法人利得沒收審查案例解析 163第一項 不法營收模式 164第一款 不法業務模式 165第二款 不法銷售模式 167第二項 不法營運手段 169第三項 不法財務手段 170第四項 不實財務資訊 172第一款 掏空公司 173第二款 窗飾財務報表 175第五項 法令遵循預防措施之實務應用 178第五節 本章小結 183第六章 法遵數位科技的應用 185第一節 法令遵循的數位科技應用 185第一項 法令遵循的數位平台架構 185第二項 法令遵循數位科技的應用模式 186第三項 小結 188第二節 公司治理的數位科技應用 189第一項 公司治理數位平台 190第二項 吹哨者舉報與公司內部調查平台 191第三項 小結 191第三節 洗錢防制的數位科技應用 193第一項 認識客戶與客戶身分單一識別 194第二項 客戶姓名掃描與負面新聞判讀 195第三項 動態智能交易監控模式 196第四項 數位管控機制與資料品質確保 198第五項 小結 199第四節 本章小結 200第七章 結論 201參考文獻 205 | zh_TW |
dc.format.extent | 4964027 bytes | - |
dc.format.mimetype | application/pdf | - |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7961005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法人犯罪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法人刑事責任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法人利得沒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刑事法遵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法令遵循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公司治理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內部控制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法遵智能科技 | zh_TW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rporate Crim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rporate Criminal Liability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rporate Confiscation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riminal Complianc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mpliance Program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Corporate Governance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Internal Control | en_US |
dc.subject (關鍵詞) | Regulation Technology | en_US |
dc.title (題名) | 法人刑事利得沒收之預防 - 以法令遵循制度為中心 | zh_TW |
dc.title (題名) | Prevention of Corporate Confiscation ‒ Compliance Centric Solution | en_US |
dc.type (資料類型) | thesis | en_US |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 一、 書籍(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1. 林山田,1987年5月,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林山田出版。2. 林山田,2008年1月,刑法通論(上、下冊),增訂十版,興豐印刷廠(台大法律學院圖書部經銷)。3. 林東茂,2009年,刑法綜覽,修訂五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4. 林鈺雄,2017年9月,刑事訴訟法(上、下冊),八版,新學林出版有限公司。5. 林鈺雄,2014年9月,新刑法總則,四版,元照出版公司。6. 林鈺雄主編,2016年7月,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初版,元照出版公司。7. 林鈺雄主編,2019年4月,沒收新制(二)經濟刑法的新紀元,初版,元照出版公司。8. 林鈺雄主編,2019年3月,沒收新制(三)不法利得的剝奪,初版,元照出版公司。9. 林鈺雄主編,2019年5月,沒收新制(四)財產正義的實現,初版,元照出版公司。10. 林鈺雄主編,2020年10月,沒收新制(五)沒收實例解析,初版,元照出版公司。11. 林鈺雄,2020年9月,沒收新論,初版,元照出版公司。12. 姜世明,2019年2月,民事訴訟法(上、下冊),修正第六版,新學林出版有限公司。13. 馬躍中,2017年3月,經濟刑法 全球化的犯罪抗制,第二版,元照出版公司。14. 陳子平,2017年9月,刑法總論,四版,元照出版公司。15. 曾令寧、呂桔誠,2020年10月,接軌國際金融監理 建構全面遵循體制,初版,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16. 黃榮堅,2012年3月,基礎刑法學(上),四版。17. 黃榮堅,2000年4月,刑罰的極限,初版,元照出版公司。18. 廖正豪,1993年8月,過失犯論,初版,三民書局。19. 「法學與風範 陳子平教授榮退論文集」,2018年1月,初刷第一版,元照出版公司。20. 劉連煜, 2018年9月,現代公司法,增訂13版,新學林出版公司。21. 劉連煜,2019年9月,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增訂16版,元照出版公司。二、 期刊論文1. Peter Lewisch著,徐育安譯,2020年4月,奧地利組織團體責任 – 法理基礎 - 界限 - 批判,月旦法學雜誌,第299期,頁45-64。2. Randy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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