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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論稅法基本原則──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為例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ax Law – Taking the Case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Ruling as an Example
作者 李珮穎
Li, Pei-Ying
貢獻者 許崇源
李珮穎
Li, Pei-Ying
關鍵詞 租稅法律主義
量能課稅原則
稽徵經濟原則
財產交易損失
日期 2022
上傳時間 1-Aug-2022 17:05:01 (UTC+8)
摘要 本篇論文主要係分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所提出之相關論點,及與本案相關之司法實務見解後,運用法律解釋方法並配合稅法基本原則──租稅法律主義、量能課稅原則及稽徵經濟原則之操作,得出與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截然不同之結論,即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核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境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時,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2條規定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1細目關於財產交易損失後抵3年之規定。
參考文獻 專書
司法院,2011,法官辦理稅務事件參考手冊──稅捐稽徵法逐條釋義,臺北:自版。
司法院,2019,大法庭制度問答集,臺北:自版。
吳 庚,2003,憲法的解釋與適用,臺北:自版。
李惠宗,2018,法學方法論,臺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林文舟,2019,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與案例分析,臺北:司法院。
法治斌、董保城,2014,憲法新論,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 敏,2019,稅法總論,臺北:自版。
陳清秀,2018,稅法總論,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法理學,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現代財稅法原理,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稅法各論(上),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黃茂榮,2008,稅法總論(第三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12,稅法總論(第一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15,稅法總論(第二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20,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臺北:自版。
楊日然,2005,法理學,臺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葛克昌,2009,所得稅與憲法,臺北:自版。
葛克昌、鍾芳樺,2020,財稅法基本問題──財政憲法篇,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翻譯書
Karl Larenz,1996,法學方法論,陳愛娥譯,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期刊
柯格鐘,2007,論量能課稅原則,成大法學,第14期(12月):55-120。
陳清秀,2020,海外財產交易所損失之扣除問題──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大法庭裁定之評析,月旦法學教室,第217期(11月):42-50。
黃士洲,2007,個人境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的法制分析與建議,財稅研究,第39卷第2期(3月):136-156。
楊仁壽、張容瑞,2006,法學方法論,日新半年刊,第7期(11月):19-28。

研討會論文集
吳 庚,1988,論憲法之基本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四十週年紀念論文集,頁155-175。

研討會會議資料
盛子龍,2009,憲法解釋與稅捐稽徵經濟原則—租稅法上類型化立法之正當性與平等原則初探—,司法院大法官九十八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納稅義務人之權利保障。
陳衍任,2020,海外期貨交易損失的跨期扣除—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暨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十一屆稅務實務問題研討會──稅法爭議問題與納稅者權利保護。

其他資料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林法官文舟提出不同意見書

網頁資料
司法院,2022,憲法法庭審理程序常見問答,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5,搜尋日期:2022年5月16日。

檢索系統
立法院法律系統,網址: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網址:https://law.judicial.gov.tw/。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會計學系
105353107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353107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許崇源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李珮穎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Li, Pei-Yingen_US
dc.creator (作者) 李珮穎zh_TW
dc.creator (作者) Li, Pei-Yingen_US
dc.date (日期) 2022en_US
dc.date.accessioned 1-Aug-2022 17:05:01 (UTC+8)-
dc.date.available 1-Aug-2022 17:05:01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1-Aug-2022 17:05:01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5353107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0973-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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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本篇論文主要係分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所提出之相關論點,及與本案相關之司法實務見解後,運用法律解釋方法並配合稅法基本原則──租稅法律主義、量能課稅原則及稽徵經濟原則之操作,得出與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截然不同之結論,即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核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境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時,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2條規定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1細目關於財產交易損失後抵3年之規定。zh_TW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壹、緒論 1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1
二、研究問題 2
三、研究方法 2
四、研究架構 2
貳、文獻探討 3
一、法律解釋與法律補充 3
(一)法律解釋 3
(二)法律補充 6
(三)法律解釋與法律補充之差異 7
(四)反(面)對解釋? 7
二、憲法基本原則 8
三、稅法基本原則 10
(一)租稅法律主義 11
(二)量能課稅原則 13
(三)量能課稅原則之例外──稅捐優惠 16
(四)稽徵經濟原則 16
(五)稅法基本原則間之衝突 17
(六)小結 19
四、損失結算 19
五、大法庭制度 51
六、裁判憲法審查制度 52
參、案例分析 53
一、案例事實 53
二、相關判決意旨(節錄) 53
(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81號判決 53
(二)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54號判決 54
(三)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449號判決 55
三、大法庭裁定──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 56
(一)主文 56
(二)理由 56
四、司法院大法官不受理決議(節錄) 61
(一)109年5月29日會台字第13532號(大法官第1506次會議) 61
(二)110年10月8日110年度憲二字第11號(大法官第1524次會議) 61
五、本文分析 62
(一)綜合所得稅採行屬地主義非稅捐優惠 62
(二)損失結算非稅捐優惠 62
(三)境內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之差別 63
(四)租稅法律主義之檢驗 63
(五)量能課稅原則之追求 66
(六)稽徵經濟原則之考量 72
(七)小結 73
肆、結論與展望 73
一、結論 73
(一)本文論點係符合租稅法律主義 73
(二)本文論點係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73
(三)本文論點未重大影響稽徵經濟原則 74
二、展望 74
參考文獻 76
附件──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林法官文舟提出不同意見書 78
zh_TW
dc.format.extent 2138648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5353107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租稅法律主義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量能課稅原則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稽徵經濟原則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財產交易損失zh_TW
dc.title (題名) 論稅法基本原則──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為例zh_TW
dc.title (題名)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ax Law – Taking the Case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Ruling as an Example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專書
司法院,2011,法官辦理稅務事件參考手冊──稅捐稽徵法逐條釋義,臺北:自版。
司法院,2019,大法庭制度問答集,臺北:自版。
吳 庚,2003,憲法的解釋與適用,臺北:自版。
李惠宗,2018,法學方法論,臺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林文舟,2019,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與案例分析,臺北:司法院。
法治斌、董保城,2014,憲法新論,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 敏,2019,稅法總論,臺北:自版。
陳清秀,2018,稅法總論,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法理學,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現代財稅法原理,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清秀,2020,稅法各論(上),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黃茂榮,2008,稅法總論(第三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12,稅法總論(第一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15,稅法總論(第二冊),臺北:自版。
黃茂榮,2020,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臺北:自版。
楊日然,2005,法理學,臺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葛克昌,2009,所得稅與憲法,臺北:自版。
葛克昌、鍾芳樺,2020,財稅法基本問題──財政憲法篇,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翻譯書
Karl Larenz,1996,法學方法論,陳愛娥譯,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期刊
柯格鐘,2007,論量能課稅原則,成大法學,第14期(12月):55-120。
陳清秀,2020,海外財產交易所損失之扣除問題──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大法庭裁定之評析,月旦法學教室,第217期(11月):42-50。
黃士洲,2007,個人境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的法制分析與建議,財稅研究,第39卷第2期(3月):136-156。
楊仁壽、張容瑞,2006,法學方法論,日新半年刊,第7期(11月):19-28。

研討會論文集
吳 庚,1988,論憲法之基本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四十週年紀念論文集,頁155-175。

研討會會議資料
盛子龍,2009,憲法解釋與稅捐稽徵經濟原則—租稅法上類型化立法之正當性與平等原則初探—,司法院大法官九十八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納稅義務人之權利保障。
陳衍任,2020,海外期貨交易損失的跨期扣除—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暨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十一屆稅務實務問題研討會──稅法爭議問題與納稅者權利保護。

其他資料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林法官文舟提出不同意見書

網頁資料
司法院,2022,憲法法庭審理程序常見問答,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5,搜尋日期:2022年5月16日。

檢索系統
立法院法律系統,網址: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網址:https://law.judicial.gov.tw/。
zh_TW
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200945en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