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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特留分之兩岸法制與實務
Cross-Strait Legal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Compulsory Portions
作者 黃堯銘
Huang, Yao-Ming
貢獻者 王文杰
Wang, Wen-Chieh
黃堯銘
Huang , Yao-Ming
關鍵詞 特留分
必留份
財產保留
涉外民事
涉外財產繼承
Legally reserved portion
Compulsory portion
Property retention
Foreign-related civil affairs
Foreign-related assetinheritance
日期 2022
上傳時間 5-Oct-2022 09:20:02 (UTC+8)
摘要   從1987年末開放兩岸探親交流後,由於兩岸的經濟落差,常見大陸地區的原配或親屬赴臺灣地區申請繼承臺灣地區遺產。而隨著2002年大陸地區加入WTO後的經濟突飛猛進,蛻變成為世界工廠,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其中臺灣地區商人在兩岸開放後赴大陸地區投資發展有著功不可沒的貢獻,同時隨著大陸地區的經濟起飛,臺灣地區商人在大陸地區也累積了不少財富。
  隨著在大陸地區財富的累積,逐漸產生了新的法律問題,即臺灣地區之繼承人如何繼承臺灣地區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的財產的問題,同時隨著兩岸經貿交流及民間往來的頻繁,也促進了兩岸人民的通婚,也因而產生臺灣地區之繼承人如何繼承大陸地區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財產的問題?
  由於兩岸交流的頻繁,產生了許多的法律關係及問題,本研究著眼於兩岸財產繼承問題中應如何繼承大陸地區之財產?此問題屬於涉外民事事件裡的涉外財產繼承問題。因此將著眼於研究兩岸財產保留制度的差異?兩岸對涉外問題如何處理?兩岸交流所需文書如何驗證?甚至兩岸對於司法裁判書是否互相認可?這都關係到兩岸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是否能被法制化的處理,將直接影響著兩岸交流的深度與廣度及其長久性。
  除了法制面的研究,文中也會納入兩岸財產繼承案例,期待本研究能提供往返於兩岸之間的臺灣地區商人朋友一些參考,能更瞭解兩岸財產繼承的差異及可能的問題,以利提早做好財富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環--資產傳承。
Since the openingup of family visits and communication across the strait at the end of 1987, due to the economic gap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aiwan Strait, it is common for the original spouse or relatives from Mainland China to go to Taiwan to apply for inheritance in Taiwan.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growth after joining the WTO in 2002, Mainland China has transformed into the “World`s Factory” and has become the second largest economy in the world. Taiwanese businessmen have made remarkablecontributions to th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Mainland China after the opening of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In the meantime, with the economic take-off in Mainland China, Taiwanese businessmen have also accumulated considerable wealth in the Mainland.
With the accumulation of wealth in the Mainland, new legal issues have gradually developed. How should the heir in the Taiwan regioninheritthe assetsof their predecessorsin the Taiwan region when those assetsare situated in Mainland China?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frequent economic and trade exchanges and people-to-people communications across the strait, the intermarriage of people on both sides has also been promoted. This has led to the issueof how the heirs in the Taiwan region inherit the assetssituatedin Mainland China of theirpredecessors who are in the Mainland region.
Due to the frequent exchanges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many legal relations and issues have emerged. Amongst the issues of asset inheritance across the strait,this study focuses on the issue of how to inherit property in Mainland China. This issue isclassified asan inheritance of foreign property issue in foreign-related civil matters. For that reason, the study will focus 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roperty retention systems in the Taiwan region and Mainland China. In particular,how do the two sides handle foreign-related issues? How to verify the documents required for cross-strait exchanges? Do both sides even recognise each other`s judicial decisions? This is an issueof whether legal issues arising from cross-strait exchanges can be legislated, and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depth, breadth and durability of cross-strait exchanges.
In addition to the research in the legal aspects, this study will also incorporatecommon cross-strait asset inheritance cases. The aim of this research is to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businessmen in the Taiwan region who travel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toimprove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ces and potentialproblems of assetinheritance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and to facilitate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wealth management - asset inheritance.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依筆畫順序)
(一)書籍
1.王利明,「中國《民法典》學者建議稿及立法理由•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法律出版社,2005年。
2.司法行政部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主編,「中華民國制定史料彙編(上)」,司法行政部,1976年。
3.史尚寬,「繼承法論」,史尚寬,1922年。
4.朱啟超,「繼承法概論」,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
5.李宜琛,「現行繼承法論」,商務印書館,1946年。
6.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
7.林秀雄,「繼承法講義」,元照出版社,2009年10月,第四版;
8.范揚,「繼承法要義」,商務印書館,1935年。
9.胡長清,「中國民法繼承論,臺灣商務印書館」,1964年。
10.郭欽銘,「親屬繼承案例式」,五南圖書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七版。
11.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繼承新論」,三民書局,2014年3月,修訂九版。
12.梁書文、黃赤東,「婚姻收養繼承法及配套規定新釋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
13.章尚錦,「國際私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
1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
15.黃源盛,「大理院民事判例輯存1912-1928承繼篇」,犁齋舍,2012年。
16.鈴木賢,「現代中國繼承法的原理——傳統的克服和繼承」,成文堂,1992年。
17.趙相林,「國際私法」,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
18.劉鐵錚、陳榮傳,「國際私法論」,三民書局,2003年。
19.劉鍾英,「民法繼承釋義」,會文堂新記書局,1946年11月。
20.劉文編,「繼承法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
21.劉含章,「民法繼承編實用」,環琦書屋,1936年。
22.潘維和,「中國近代民法史(上)」,漢林出版社,1982年。
23.戴東雄,「中共婚姻法與繼承法之研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3年6月。
24.戴東雄,「財產之繼承」,正中書局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
25.戴炎輝,中國繼承法,戴炎輝,1957年。
26.戴炎輝、戴東雄,「中國繼承法」,臺灣大學法學院出版,1998年。
27.戴炎輝、戴東雄,「繼承法」,戴炎輝、戴東雄,1994年。
28.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繼承法」,元照出版社,2021年10月。
29.羅鼎,「民法繼承論」,會文堂新記書局,1937年。
(二)期刊論文
1.王利明,「繼承法修改的若干問題」,社會科學戰線,2013年7期,頁182,2013年。
2.朱曄,「如何建構《民法典》繼承編中之特留分制度—在家族主義理念與個人主義理念之間搖擺不定的制度走向」,蘇州大學學報,頁58,2018年2月。
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解釋彙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頁132-133,1998年6月。
4.李萌,「我國遺囑自由及其限制研究」,北京工商大學,2014年。
5.邱祥,「急議特留分權利人之範圍」,法治博覽,頁39-40,2016年7月。
6.尚金巧,「論最密切聯繫學說」,青春歲月,第26期,頁356,2019年。
7.易俊,「我國《繼承法》與涉外繼承問題」,史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報),1985年第四期,頁57,1985年。
8.林秀雄,「民法繼承編:第十五講特留分」,月旦法學教室,第31期,頁65,2005年5月。
9.林秀雄,「民法繼承編:第十五講特留分」,月旦法學教室,第31期,頁71,2005年5月。
10.林益山,「論兩岸繼承法制之比較評析與衝突解決」,軍法專刊,第56卷第6期,頁6,2010年12月。
11.范忠信,「遺產贈與的倫理與法理--杭州"小保姆受遺贈案"的幾點分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2年1期,2002年。
12.姜海順,「必留份制度與特留分制度的比較研究——以中韓法律為例」,延邊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報),2011年4月第44卷第2期,頁115,2011年。
13.柏淑清、夏露露,「試論特留份制度」,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8(6),頁101,2002年。
14.郭欽銘,「特留分扣減權之研究」,軍法專刊,第47卷第7期,頁12,2001年。
15.陳榮傳,「兩岸法律衝突的現況與實務」,頁17,學林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16.張秋月、崔茜,「遺囑自由之限制研究」,法治博覽,頁11,2018年8月。
17.曹敏娜,「我國最密切聯繫原則的司法適用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2018年第9期,頁8,2018年。
18.梁曉丹,「《民法典》修訂背景下臺灣地區特留分制度立法研究」,民商法界,頁73,2019年。
19.滋賀秀三,「中國家族法原理」,創文社,頁80-81,1967年。
20.費安玲,「羅馬繼承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154,2000年。
21.黃詩淳,「特留分扣減之方式與效果」,月旦法學教室,第120期,頁19,2012年9月。
22.黃詩淳,「特留分意義之重建:一個法制史的考察」,臺大法學論叢,第39卷第1期,頁148,2010年3月。
23.黃銀山,「我國財產遺贈制度的修改意見」,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3,頁105,2002年。
24.黃進、杜煥芳、孫吉,「2009年中國國際私法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法與比較法年刊,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
25.黃進、胡煒、杜煥芳,「2008年中國國際私法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法與比較法年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
26.楊立新,「我國繼承法修訂入典的障礙與期待」,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6年第5期,2016年。
27.劉靜,「我國海峽兩岸特留分制度的比較研究」,河北法學,頁9-12,1992年4月。
28.劉志一、葉勁枝,「最密切聯繫原則在我國涉外法定繼承中的適用」,政府與法制,2012年4月第82期,頁33,2012年。
29.劉想樹,「論最密切聯繫的司法原則化」,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壇,2012年5月第34卷第3期,頁135-138,2012年。
30.鞏林,「論遺囑自由之限制」,廈門大學,2014年。
31.餘小凡,「我國涉外遺囑繼承法律適用之實證分析—以我國法院判決的19份裁判文書為研究物件」,宿州學院學報,第32卷第8期,頁34-35,2017年8月。
32.薛家琪,「論我國涉外遺囑繼承公證中的法律適用」,廈門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9年4月第2期,頁38,2019年。
33.戴炎輝,「遺產繼承人之範圍、順序及應繼分」,法學叢刊,1卷3期,頁70,1956年7月。
(三)專書論文
1.司法行政部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中華民國民法制定史料彙編(下)」,司法行政部印行,1976年6月。
2.伍偉華,「特留分扣減權之研究」,司法研究年報,第25輯第4篇,2005年11月。
3.陳棋炎,「關於吾國民法所規定之特留分研究」,親屬、繼承法之基本問題,陳棋炎,1976年。
4.楊立新,「第一講 中國兩次民律草案的編修及其歷史意義」,楊立新民法講義(壹)-民法總則,2009年。
(四)博碩士學位論文
1.王國治,「海峽兩岸繼承法之法律規範與實務」,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6月。
2.李淩雲,「完善我國特留份制度的立法設想」,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
3.郭鴻孝,「兩岸親屬繼承法治之研究」:以繼承與特留分之比較為中心,東吳大學碩士論文,頁47,2020年6月。
4.羅斌,「“瀘州遺贈案”與“杭州遺贈案”案例分析」,蘭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頁2,2010年。

(五)網際網路
1.中國人大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草案)》主要問題的匯報」,http://www.npc.gov.cn/zgrdw/huiyi/lfzt/swmsgxflsyf/2010-12/09/content_1871221.htm(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2.中國公證網網頁,「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查詢」,https://fwcx.notaryonline.org.cn/(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http://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70.htm(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4840.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483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483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7.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d9349d05f976aea12494ec2ef2946.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20修正)」,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cd2e8428c4de894455038e760c6472.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9.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查詢,「附條件權利」或「附條件之權利」皆未查得涉繼承相關案件,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最後瀏覽日:2022年8月21日)。
10.司法院網頁,「公證請求書(一般)」,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7-4172-cfbdd-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1.司法院網頁,「認證請求書(一般)」,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7-4173-ee308-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2.央廣網,(指導案例45-52號)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十批指導性案例—指導案例50號,https://china.cnr.cn/gdgg/20150423/t20150423_518384102_6.s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0日)。
13.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全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70005(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4.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全文,99年5月26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7(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0日)。
15.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文,81年7月3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16.找法網,「繼承法律解讀:當親情遭遇利益」,https://china.findlaw.cn/zhishi/a1259303.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0日)。
17.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法83律決字第17951號函」全文,83年08月18日,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FE077316&type=E&keyword=&etype=etype3(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18.法信,「被繼承人債務清償時應注意保留必留份」,https://www.faxin.cn/lib/cpal/AlyzContent.aspx?gid=C1279528(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6日)。
19.海基會網頁,「文書驗證查詢」,https://sefapplyap.sef.org.tw/home/CertProggress(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2日)。
20.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頁,「大陸各地公證協會通訊錄」,https://www.sef.org.tw/category-1-17(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1.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頁,「臺灣人民繼承大陸遺產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https://www.sef.org.tw/files/1110/E6712297-EC40-4E05-8F15-4C3F31836667.pdf(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2.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12修正)」,https://flk.npc.gov.cn/detail.html?NDAyODgxZTQ1ZmZiYmU0MTAxNWZmYmVkMWEwMDAyMzc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7日)。
23.章英、羅陽陽,「涉外民事糾紛知多少?——解鎖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所地"三胞胎"」,https://law.wkinfo.com.cn/(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2日)。
24.雲南昆明律師網,「日本《民法典》(中文版)」,http://www.chinalawyeryn.com/lvshishidian/20131014/1731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8月21日)。
25.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網頁,「如何辦理大陸地區遺產繼承或放棄之聲明書暨授權書認證」,https://sld.judicial.gov.tw/tw/cp-6077-56227-79e58-17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6.臺灣地區之領事事務局網頁,「國外文件驗證流程圖」,https://www.boca.gov.tw/cp-172-372-eabf2-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7.臺灣地區之領事事務局網頁,「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六)法院判決
[臺灣地區之法院判決]
1.司法院21年院字第735號。
2.司法院32年院字第2560號。
3.最高法院102年度臺上字第1163號民事判決。
4.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2071號民事判決。
5.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880號民事判決。
6.最高法院106年度臺上字第2731號民事判決。
7.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103號民事判決。
8.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1333號民事判決。
9.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2166號民事判決。
10.最高法院109年度臺上字第2193號民事判決。
11.最高法院111年度臺上字第745號判決。
12.最高法院48年臺上字第371號民事判例。
13.最高法院81年度臺上字第1042號民事判決。
14.最高法院85年度臺上字第1880號民事判決。
15.最高法院87年度臺上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16.最高法院99年度臺上字第408號民事判決。
17.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家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
18.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家繼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
19.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家上字第44號民事判決。
20.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字第438號民事判決。
21.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家上字第66號民事判決。
22.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家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
2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家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
2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家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
25.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97年度家抗字第15號。
26.臺灣澎湖地方法院89年度家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
[大陸地區之法院判決]
1.(2016)魯民終2270號
2.(2020)贛民申1351號」
3.(2004)沈民(1)合終字第237號。
4.(2001)納溪民初字第561號。
5.(2001)瀘民一終字第621號。

二、日文文獻(依筆畫順序)
(一)書籍
1.中川善之助,「註釋相續法(下)」,頁227,有斐閣,昭和30年。
2.姉歯松平,「《本島人ノミニ關スル親族法並相續法ノ大要》」,台法月報發行所,頁517-519,1938年。
描述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3961052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3961052
資料類型 thesis
dc.contributor.advisor 王文杰zh_TW
dc.contributor.advisor Wang, Wen-Chiehen_US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黃堯銘zh_TW
dc.contributor.author (Authors) Huang , Yao-Mingen_US
dc.creator (作者) 黃堯銘zh_TW
dc.creator (作者) Huang, Yao-Mingen_US
dc.date (日期) 2022en_US
dc.date.accessioned 5-Oct-2022 09:20:02 (UTC+8)-
dc.date.available 5-Oct-2022 09:20:02 (UTC+8)-
dc.date.issued (上傳時間) 5-Oct-2022 09:20:02 (UTC+8)-
dc.identifier (Other Identifiers) G0103961052en_US
dc.identifier.uri (URI) 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142144-
dc.description (描述) 碩士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國立政治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zh_TW
dc.description (描述) 103961052zh_TW
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從1987年末開放兩岸探親交流後,由於兩岸的經濟落差,常見大陸地區的原配或親屬赴臺灣地區申請繼承臺灣地區遺產。而隨著2002年大陸地區加入WTO後的經濟突飛猛進,蛻變成為世界工廠,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其中臺灣地區商人在兩岸開放後赴大陸地區投資發展有著功不可沒的貢獻,同時隨著大陸地區的經濟起飛,臺灣地區商人在大陸地區也累積了不少財富。
  隨著在大陸地區財富的累積,逐漸產生了新的法律問題,即臺灣地區之繼承人如何繼承臺灣地區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的財產的問題,同時隨著兩岸經貿交流及民間往來的頻繁,也促進了兩岸人民的通婚,也因而產生臺灣地區之繼承人如何繼承大陸地區被繼承人在大陸地區財產的問題?
  由於兩岸交流的頻繁,產生了許多的法律關係及問題,本研究著眼於兩岸財產繼承問題中應如何繼承大陸地區之財產?此問題屬於涉外民事事件裡的涉外財產繼承問題。因此將著眼於研究兩岸財產保留制度的差異?兩岸對涉外問題如何處理?兩岸交流所需文書如何驗證?甚至兩岸對於司法裁判書是否互相認可?這都關係到兩岸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是否能被法制化的處理,將直接影響著兩岸交流的深度與廣度及其長久性。
  除了法制面的研究,文中也會納入兩岸財產繼承案例,期待本研究能提供往返於兩岸之間的臺灣地區商人朋友一些參考,能更瞭解兩岸財產繼承的差異及可能的問題,以利提早做好財富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環--資產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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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escription.abstract (摘要) Since the openingup of family visits and communication across the strait at the end of 1987, due to the economic gap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aiwan Strait, it is common for the original spouse or relatives from Mainland China to go to Taiwan to apply for inheritance in Taiwan.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growth after joining the WTO in 2002, Mainland China has transformed into the “World`s Factory” and has become the second largest economy in the world. Taiwanese businessmen have made remarkablecontributions to th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Mainland China after the opening of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In the meantime, with the economic take-off in Mainland China, Taiwanese businessmen have also accumulated considerable wealth in the Mainland.
With the accumulation of wealth in the Mainland, new legal issues have gradually developed. How should the heir in the Taiwan regioninheritthe assetsof their predecessorsin the Taiwan region when those assetsare situated in Mainland China?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frequent economic and trade exchanges and people-to-people communications across the strait, the intermarriage of people on both sides has also been promoted. This has led to the issueof how the heirs in the Taiwan region inherit the assetssituatedin Mainland China of theirpredecessors who are in the Mainland region.
Due to the frequent exchanges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many legal relations and issues have emerged. Amongst the issues of asset inheritance across the strait,this study focuses on the issue of how to inherit property in Mainland China. This issue isclassified asan inheritance of foreign property issue in foreign-related civil matters. For that reason, the study will focus 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roperty retention systems in the Taiwan region and Mainland China. In particular,how do the two sides handle foreign-related issues? How to verify the documents required for cross-strait exchanges? Do both sides even recognise each other`s judicial decisions? This is an issueof whether legal issues arising from cross-strait exchanges can be legislated, and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depth, breadth and durability of cross-strait exchanges.
In addition to the research in the legal aspects, this study will also incorporatecommon cross-strait asset inheritance cases. The aim of this research is to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businessmen in the Taiwan region who travel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toimprove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ces and potentialproblems of assetinheritance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strait, and to facilitate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wealth management - asset inheri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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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
  第一項 研究範圍……………………………………………… 1
  第二項 研究限制………………………………………………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2
  第一項 研究方法……………………………………………… 2
  第二項 研究架構……………………………………………… 2
第二章 臺灣地區特留分制度之立法例…………………………… 5
 第一節 特留分之意義…………………………………………… 5
  第一項 概論…………………………………………………… 5
  第二項 特留分制度的起源及存在之理由…………………… 6
 第二節 特留分制度立法沿革…………………………………… 9
  第一項 大清民律草案………………………………………… 9
  第二項 民國民律草案………………………………………… 11
  第三項 法制局繼承法草案…………………………………… 13
  第四項 現行民法……………………………………………… 14
 第三節 現行特留分規範及相關爭議…………………………… 14
  第一項 特留分之比例………………………………………… 14
  第二項 特留分之算定………………………………………… 15
  第三項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法律行為之效力………………… 20
  第四項 扣減權………………………………………………… 22
  第五項 扣減之標的…………………………………………… 25
  第六項 特留分扣減權之消滅………………………………… 29
  第七項 扣減權之拋棄………………………………………… 30
  第八項 扣減權人及其相對人………………………………… 30
 第四節 小結……………………………………………………… 31
第三章 大陸地區特留分之立法例………………………………… 33
 第一節 繼承法上遺囑自由之概述……………………………… 33
 第二節 特留分之立法制度……………………………………… 35
 第三節 繼承法與特留分規定之立法沿革……………………… 37
  第一項 新民主主義時期……………………………………… 37
  第二項 社會主義過渡時期…………………………………… 37
  第三項 社會主義破壞時期…………………………………… 38
  第四項 繼承法治建設和發展時期…………………………… 38
  第五項 第五次起草編纂……………………………………… 40
 第四節 必留份制度之評析……………………………………… 46
 第五節 繼承份額的增減………………………………………… 53
 第六節 必留份相關之重要實務見解…………………………… 55
 第七節 小結……………………………………………………… 59
第四章 兩岸地區財產保留制度(特留分與必留份)比較………… 61
 第一節 兩岸地區特留分與必留份概述………………………… 61
 第二節 兩岸地區特留分與必留份異同點……………………… 62
  第一項 差異點………………………………………………… 62
  第二項 共同點………………………………………………… 66
 第三節 小結……………………………………………………… 68
第五章 臺灣地區人民於大陸地區財產繼承之問題與實務……… 71
 第一節 兩岸繼承相關準據法之適用及問題…………………… 71
  第一項 臺灣地區法律關於涉外繼承事件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問題……………………………………………………………………… 72
  第二項 大陸地區法律關於涉外繼承事件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問題………………………………………………………………………… 81
 第二節 臺灣地區民事確定判決或裁定在大陸地區認可及執行………………………………………………………………………… 87
 第三節 兩岸繼承糾紛起涉法院的選擇………………………… 91
  第一項 「法院選擇」的發想………………………………… 91
  第二項 被繼承人為臺灣地區人民時之情況………………… 93
  第三項 被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時之情況………………… 95
  第四項 大陸地區對涉外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法問題……… 99
 第四節 有繼承糾紛爭議之大陸地區財產繼承………………… 101
  第一項 未涉大陸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財產繼承糾紛……… 101
  第二項 涉大陸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財產繼承糾紛………… 104
 第五節 無繼承糾紛爭議之大陸地區財產繼承………………… 105
 第六節 小結……………………………………………………… 108
第六章 結論與未來展望…………………………………………… 111
 第一節 結論……………………………………………………… 111
 第二節 未來展望………………………………………………… 113
參考文獻……………………………………………………………… 115
zh_TW
dc.format.extent 3895497 bytes-
dc.format.mimetype application/pdf-
dc.source.uri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3961052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特留分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必留份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財產保留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涉外民事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涉外財產繼承zh_TW
dc.subject (關鍵詞) Legally reserved portion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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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ubject (關鍵詞) Property retention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Foreign-related civil affairsen_US
dc.subject (關鍵詞) Foreign-related assetinheritanceen_US
dc.title (題名) 特留分之兩岸法制與實務zh_TW
dc.title (題名) Cross-Strait Legal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Compulsory Portionsen_US
dc.type (資料類型) thesisen_US
dc.relation.reference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依筆畫順序)
(一)書籍
1.王利明,「中國《民法典》學者建議稿及立法理由•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法律出版社,2005年。
2.司法行政部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主編,「中華民國制定史料彙編(上)」,司法行政部,1976年。
3.史尚寬,「繼承法論」,史尚寬,1922年。
4.朱啟超,「繼承法概論」,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
5.李宜琛,「現行繼承法論」,商務印書館,1946年。
6.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
7.林秀雄,「繼承法講義」,元照出版社,2009年10月,第四版;
8.范揚,「繼承法要義」,商務印書館,1935年。
9.胡長清,「中國民法繼承論,臺灣商務印書館」,1964年。
10.郭欽銘,「親屬繼承案例式」,五南圖書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七版。
11.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繼承新論」,三民書局,2014年3月,修訂九版。
12.梁書文、黃赤東,「婚姻收養繼承法及配套規定新釋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
13.章尚錦,「國際私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
1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
15.黃源盛,「大理院民事判例輯存1912-1928承繼篇」,犁齋舍,2012年。
16.鈴木賢,「現代中國繼承法的原理——傳統的克服和繼承」,成文堂,1992年。
17.趙相林,「國際私法」,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
18.劉鐵錚、陳榮傳,「國際私法論」,三民書局,2003年。
19.劉鍾英,「民法繼承釋義」,會文堂新記書局,1946年11月。
20.劉文編,「繼承法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
21.劉含章,「民法繼承編實用」,環琦書屋,1936年。
22.潘維和,「中國近代民法史(上)」,漢林出版社,1982年。
23.戴東雄,「中共婚姻法與繼承法之研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3年6月。
24.戴東雄,「財產之繼承」,正中書局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
25.戴炎輝,中國繼承法,戴炎輝,1957年。
26.戴炎輝、戴東雄,「中國繼承法」,臺灣大學法學院出版,1998年。
27.戴炎輝、戴東雄,「繼承法」,戴炎輝、戴東雄,1994年。
28.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繼承法」,元照出版社,2021年10月。
29.羅鼎,「民法繼承論」,會文堂新記書局,1937年。
(二)期刊論文
1.王利明,「繼承法修改的若干問題」,社會科學戰線,2013年7期,頁182,2013年。
2.朱曄,「如何建構《民法典》繼承編中之特留分制度—在家族主義理念與個人主義理念之間搖擺不定的制度走向」,蘇州大學學報,頁58,2018年2月。
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解釋彙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頁132-133,1998年6月。
4.李萌,「我國遺囑自由及其限制研究」,北京工商大學,2014年。
5.邱祥,「急議特留分權利人之範圍」,法治博覽,頁39-40,2016年7月。
6.尚金巧,「論最密切聯繫學說」,青春歲月,第26期,頁356,2019年。
7.易俊,「我國《繼承法》與涉外繼承問題」,史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報),1985年第四期,頁57,1985年。
8.林秀雄,「民法繼承編:第十五講特留分」,月旦法學教室,第31期,頁65,2005年5月。
9.林秀雄,「民法繼承編:第十五講特留分」,月旦法學教室,第31期,頁71,2005年5月。
10.林益山,「論兩岸繼承法制之比較評析與衝突解決」,軍法專刊,第56卷第6期,頁6,2010年12月。
11.范忠信,「遺產贈與的倫理與法理--杭州"小保姆受遺贈案"的幾點分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2年1期,2002年。
12.姜海順,「必留份制度與特留分制度的比較研究——以中韓法律為例」,延邊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報),2011年4月第44卷第2期,頁115,2011年。
13.柏淑清、夏露露,「試論特留份制度」,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8(6),頁101,2002年。
14.郭欽銘,「特留分扣減權之研究」,軍法專刊,第47卷第7期,頁12,2001年。
15.陳榮傳,「兩岸法律衝突的現況與實務」,頁17,學林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16.張秋月、崔茜,「遺囑自由之限制研究」,法治博覽,頁11,2018年8月。
17.曹敏娜,「我國最密切聯繫原則的司法適用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2018年第9期,頁8,2018年。
18.梁曉丹,「《民法典》修訂背景下臺灣地區特留分制度立法研究」,民商法界,頁73,2019年。
19.滋賀秀三,「中國家族法原理」,創文社,頁80-81,1967年。
20.費安玲,「羅馬繼承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154,2000年。
21.黃詩淳,「特留分扣減之方式與效果」,月旦法學教室,第120期,頁19,2012年9月。
22.黃詩淳,「特留分意義之重建:一個法制史的考察」,臺大法學論叢,第39卷第1期,頁148,2010年3月。
23.黃銀山,「我國財產遺贈制度的修改意見」,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3,頁105,2002年。
24.黃進、杜煥芳、孫吉,「2009年中國國際私法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法與比較法年刊,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
25.黃進、胡煒、杜煥芳,「2008年中國國際私法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法與比較法年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
26.楊立新,「我國繼承法修訂入典的障礙與期待」,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6年第5期,2016年。
27.劉靜,「我國海峽兩岸特留分制度的比較研究」,河北法學,頁9-12,1992年4月。
28.劉志一、葉勁枝,「最密切聯繫原則在我國涉外法定繼承中的適用」,政府與法制,2012年4月第82期,頁33,2012年。
29.劉想樹,「論最密切聯繫的司法原則化」,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壇,2012年5月第34卷第3期,頁135-138,2012年。
30.鞏林,「論遺囑自由之限制」,廈門大學,2014年。
31.餘小凡,「我國涉外遺囑繼承法律適用之實證分析—以我國法院判決的19份裁判文書為研究物件」,宿州學院學報,第32卷第8期,頁34-35,2017年8月。
32.薛家琪,「論我國涉外遺囑繼承公證中的法律適用」,廈門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9年4月第2期,頁38,2019年。
33.戴炎輝,「遺產繼承人之範圍、順序及應繼分」,法學叢刊,1卷3期,頁70,1956年7月。
(三)專書論文
1.司法行政部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中華民國民法制定史料彙編(下)」,司法行政部印行,1976年6月。
2.伍偉華,「特留分扣減權之研究」,司法研究年報,第25輯第4篇,2005年11月。
3.陳棋炎,「關於吾國民法所規定之特留分研究」,親屬、繼承法之基本問題,陳棋炎,1976年。
4.楊立新,「第一講 中國兩次民律草案的編修及其歷史意義」,楊立新民法講義(壹)-民法總則,2009年。
(四)博碩士學位論文
1.王國治,「海峽兩岸繼承法之法律規範與實務」,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6月。
2.李淩雲,「完善我國特留份制度的立法設想」,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
3.郭鴻孝,「兩岸親屬繼承法治之研究」:以繼承與特留分之比較為中心,東吳大學碩士論文,頁47,2020年6月。
4.羅斌,「“瀘州遺贈案”與“杭州遺贈案”案例分析」,蘭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頁2,2010年。

(五)網際網路
1.中國人大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草案)》主要問題的匯報」,http://www.npc.gov.cn/zgrdw/huiyi/lfzt/swmsgxflsyf/2010-12/09/content_1871221.htm(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2.中國公證網網頁,「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查詢」,https://fwcx.notaryonline.org.cn/(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http://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70.htm(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4840.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483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483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7.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d9349d05f976aea12494ec2ef2946.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20修正)」,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cd2e8428c4de894455038e760c6472.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9.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查詢,「附條件權利」或「附條件之權利」皆未查得涉繼承相關案件,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最後瀏覽日:2022年8月21日)。
10.司法院網頁,「公證請求書(一般)」,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7-4172-cfbdd-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1.司法院網頁,「認證請求書(一般)」,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7-4173-ee308-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2.央廣網,(指導案例45-52號)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十批指導性案例—指導案例50號,https://china.cnr.cn/gdgg/20150423/t20150423_518384102_6.s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0日)。
13.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全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70005(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14.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全文,99年5月26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7(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0日)。
15.全國法規資料庫網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文,81年7月31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16.找法網,「繼承法律解讀:當親情遭遇利益」,https://china.findlaw.cn/zhishi/a1259303.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0日)。
17.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法83律決字第17951號函」全文,83年08月18日,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FE077316&type=E&keyword=&etype=etype3(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6日)。
18.法信,「被繼承人債務清償時應注意保留必留份」,https://www.faxin.cn/lib/cpal/AlyzContent.aspx?gid=C1279528(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6日)。
19.海基會網頁,「文書驗證查詢」,https://sefapplyap.sef.org.tw/home/CertProggress(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2日)。
20.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頁,「大陸各地公證協會通訊錄」,https://www.sef.org.tw/category-1-17(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1.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頁,「臺灣人民繼承大陸遺產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https://www.sef.org.tw/files/1110/E6712297-EC40-4E05-8F15-4C3F31836667.pdf(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2.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12修正)」,https://flk.npc.gov.cn/detail.html?NDAyODgxZTQ1ZmZiYmU0MTAxNWZmYmVkMWEwMDAyMzcl(最後瀏覽日:2022年9月27日)。
23.章英、羅陽陽,「涉外民事糾紛知多少?——解鎖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所地"三胞胎"」,https://law.wkinfo.com.cn/(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22日)。
24.雲南昆明律師網,「日本《民法典》(中文版)」,http://www.chinalawyeryn.com/lvshishidian/20131014/17319.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8月21日)。
25.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網頁,「如何辦理大陸地區遺產繼承或放棄之聲明書暨授權書認證」,https://sld.judicial.gov.tw/tw/cp-6077-56227-79e58-17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6.臺灣地區之領事事務局網頁,「國外文件驗證流程圖」,https://www.boca.gov.tw/cp-172-372-eabf2-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27.臺灣地區之領事事務局網頁,「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7月17日)。
(六)法院判決
[臺灣地區之法院判決]
1.司法院21年院字第735號。
2.司法院32年院字第2560號。
3.最高法院102年度臺上字第1163號民事判決。
4.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2071號民事判決。
5.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880號民事判決。
6.最高法院106年度臺上字第2731號民事判決。
7.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103號民事判決。
8.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1333號民事判決。
9.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2166號民事判決。
10.最高法院109年度臺上字第2193號民事判決。
11.最高法院111年度臺上字第745號判決。
12.最高法院48年臺上字第371號民事判例。
13.最高法院81年度臺上字第1042號民事判決。
14.最高法院85年度臺上字第1880號民事判決。
15.最高法院87年度臺上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16.最高法院99年度臺上字第408號民事判決。
17.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家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
18.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家繼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
19.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家上字第44號民事判決。
20.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字第438號民事判決。
21.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家上字第66號民事判決。
22.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家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
2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家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
2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家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
25.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97年度家抗字第15號。
26.臺灣澎湖地方法院89年度家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
[大陸地區之法院判決]
1.(2016)魯民終2270號
2.(2020)贛民申1351號」
3.(2004)沈民(1)合終字第237號。
4.(2001)納溪民初字第561號。
5.(2001)瀘民一終字第621號。

二、日文文獻(依筆畫順序)
(一)書籍
1.中川善之助,「註釋相續法(下)」,頁227,有斐閣,昭和30年。
2.姉歯松平,「《本島人ノミニ關スル親族法並相續法ノ大要》」,台法月報發行所,頁517-519,1938年。
zh_TW
dc.identifier.doi (DOI) 10.6814/NCCU202201644en_US